一个人拥有权力的同时还要肩负很多的责任。私营公司管理者在对下属授权的同时一定不要忽略了对其责任的分配。有责无权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反之,有权无责会导致不负责的滥用权力,只有将二者结合,“捆绑”式下放,才能真正实现授权的效果。私营公司管理者授权时必须做到权责相应。下属履行其职责必须要有相应的权力。责大于权,不利于激发下属的工作热情,即使处理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也需要层层请示,势必影响工作效率。权大于责,又可能会使下属不恰当地滥用权力,这最终会增加管理和控制的难度。
授权时,私营公司管理者必须向被授权者明确交代所授权事项的责任范围、完成标准和权力范围,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有什么样的权力,有多大的权力,同时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一点非常重要。只有当知道自己可以做哪些事情之后,你才可能进行这项工作。所有的人都必须明白自己权力和责任的限度。在权力授出之后,还必须加强对下属的检查和协调工作,以观察下属能否正确使用所授予的权力。
私营公司管理者只要能掌握一套强有力的检查控制系统,运用行之有效的检查控制方法,就能保证下属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使各项工作得以高效地开展。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放权就变成“放羊”。必要的监督、制约是一种对下属的爱护和关心,授权本身就带有监督的意味,上级委授给下属一定的权力,使下属在一定的监督之下,有相当的自主权和行动权。
授权者对于被授权者有指挥和监督之权,被授权者对授权者负有报告和完成任务的责任。要使授权和授责达到最佳效果,应灵活掌握以下七点:
(1)明确授权时,必须向被授权者明确所授事项的责任、目标及权力范围,让他们知道自己对什么人和事有管辖权和利用权,对什么样的结果负责及责任大小,使之在规定的范围内有最大限度的自主权。
(2)员工参与
只有员工对自己的能力最了解,所以让他们自己选择工作任务可能会更有好处;其次,在员工的参与过程中,员工会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任务、责任和权力;第三,员工参与的过程是一个主动的过程,对于自己主动选择的工作员工自然会尽全力将它做好。
(3)适度评价授权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授权的程度。授权过少往往造成管理者的工作太多,员工的积极性受到挫伤;过多又会造成工作杂乱无章,甚至失去控制。授权要做到下授的权力刚好够他完成任务,不可无原则地放权。
(4)责权相符权与责务必相统一、相对应。这不仅指有权力也有责任,而且指权力和责任应该相等。如果员工的职责大于他的权力,员工就要为自己一些力所不及的事情承担责任,自然会引起员工的不满;如果员工的职责小于他的权力,他就有条件用自己的权力去做职责以外的事情,从而引起管理上的混乱。
(5)要有分级控制
为了防止员工在工作中出现问题,对不同能力的员工要有不同的授权控制。能力较强的员工控制的可以少一些,能力较弱的员工控制力度可以大一些。
(6)不可越级授权
越级授权是上层管理者把本来属于中间管理层的权力直接授予下级。这样做会造成中间管理层工作上的被动,扼杀他们的负责精神。将导致机构混乱和争权夺利的严重后果。
(7)可控原则
授权不等于放任不管,授权以后的私营公司管理者仍必须保留适当的对下属的检查、监督、指导与控制的权力,以保证他们正确地行使职权,确保预期成果的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