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发放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包括代扣的款项等;该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多付的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提取和发放两个方面。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T字账如图9-5所示:
【例9-18】江南公司2013年12月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00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20万元,总部管理人员工资为30万元,专设销售部门人员工资为10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内部开发人员工资为35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
(2)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0%、12%、2%和10.5%计提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根据2012年实际发放的职工福利情况,公司预计2013年应承担职工福利费义务金额为工资总额的4%;(4)按照工资总额的2%和2.5%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要求:
(1)计算各项职工薪酬;
(2)编制会计分录。
(1)计算各项职工薪酬:
计入生产成本的职工薪酬=100+100×43%=143(万元)计入制造费用的职工薪酬=20+20×43%=28.6(万元)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30+30×43%=42.9(万元)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10+10×43%=14.3(万元)计入在建工程的职工薪酬=5+5×43%=7.15(万元)计入研发支出的职工薪酬=35+35×43%=50.05(万元)(2)编制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人工)1430000
制造费用(人工)286000
管理费用(人工)429000
销售费用(人工)143000
在建工程(人工)71500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人工)5005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000000
——社会保险费480000
——住房公积金210000
——职工福利80000
——工会经费40000
——职工教育经费50000
【例9-19】中华公司2013年7月有关职工薪酬业务如下:
(1)将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用于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每件产品成本为1.8万元,计税价格(售价)每件产品为2万元,其中生产工人为100人,总部管理人员20人。
借:生产成本2340000
管理费用46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808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80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160000
贷:库存商品2160000
(2)公司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0.3万元的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商品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决定发放时:
借:生产成本351000
管理费用70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421200
购买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421200
贷:银行存款421200
(3)为生产工人100人提供免费住宿,月计提折旧合计为3万元。
借:生产成本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0000
贷:累计折旧30000
如果无法分清受益对象,统一将应付职工薪酬计入到管理费用即可。
(4)为总部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职工每人提供一辆小客车免费使用,该公司总部共有部门经理以上职工10名,假定每辆小客车每月计提折旧0.2万元。
借:管理费用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0000
贷:累计折旧20000
(5)该公司为6名副总裁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每人租赁一套公寓免费使用,每套月租金为2万元,按月以银行存款支付。
借:管理费用1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2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1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例9-20】2013年5月,华夏公司购买了100套全新的公寓拟以优惠价格向职工出售,该公司共有100名职工,其中80名为直接生产人员,20名为公司总部管理人员。公司拟向直接生产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0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80万元;拟向管理人员出售的住房平均每套购买价为180万元,向职工出售的价格为每套150万元。假定该100名职工均在2013年度中陆续购买了公司出售的住房,售房协议规定,职工在取得住房后必须在公司服务15年。不考虑相关税费。
(1)公司出售住房时:
借:银行存款94000000
长期待摊费用22000000
贷:固定资产116000000
(2)出售住房后的每年,公司应当按照直线法在15年内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生产成本106667(=80×200000/15)
管理费用400000(=20×300000/15)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06667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06667
贷:长期待摊费用506667
三、辞退福利(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确认和计量(一)辞退福利的含义
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通常采取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在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后,将职工工资支付到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二)辞退福利的确认
由于被辞退的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因此,对于所有辞退福利,均应当于辞退计划满足职工薪酬准则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当期一次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在确认辞退福利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对于分期或分阶段实施的,在每期或每阶段计划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就应确认预计负债。不能等全部计划都符合确认条件时再予以确认。
注意: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予以确认时,不是计入“预计负债”科目,而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
2.对于企业实施的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由于这部分职工不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企业应当比照辞退福利处理。具体来说,在内退计划符合职工薪酬准则规定的确认条件时,按照内退计划规定,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企业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预计负债(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一次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三)辞退福利的计量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薪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严格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负债。
辞退福利的计量因辞退计划中职工有无选择权而有所不同:
1.对于职工没有选择权的辞退计划,应当根据计划条款规定拟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数量、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2.对于自愿接受裁减的建议,因接受裁减的职工数量不确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预计将会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根据预计的职工数量和每一职位的辞退补偿等计提预计负债(应付职工薪酬)。
3.实质性辞退工作在一年内实施完毕但补偿款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企业应当选择恰当的折现率,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辞退福利金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该项金额与实际应支付的辞退福利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以后各期实际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计入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上,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应付辞退福利款项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以不予折现。
【例9-21】某企业由于经济不景气,需要裁减一批员工。管理层制订了一项超过一年支付的辞退计划:需要支付的总价款的价值是100万元,现值是80万元,则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8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2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000
能力操练
1.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月,该公司董事会决定将本公司生产的1000件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公司管理人员。该公司的单件成本为2.4万元,市场售价为每件4万元(不含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2013年因该项业务应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是()万元。
A.4680B.3080C.4000D.2400
2.企业从应付职工工资中代扣房租,应借记的会计科目是()。
A.应付职工薪酬B.管理费用C.其他应收款D.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
知识目标
1.熟知应交税费的种类
2.熟知各类应交税费核算所涉及的账户
3.知道各类应交税费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
能力目标
能进行各类应交税费的核算
知识准备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一般来说,税务当局对企业征收的这些税费,都会规定一个交纳期限,税法规定的这些交纳期限,通常都短于1年,因此,企业应该将承担的、尚未交纳的这些税金作为流动负债处理。
为了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交纳情况,会计核算中设置“应交税费”科目,并按照应交税费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先计算应交数、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外,其他各种税费都通过“应交税费”科目的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一、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是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实行价外计征的办法,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均应按销售额与适用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及会计核算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计算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确定。
各国实行的增值税在计算增值税税额时一般都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即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款时,要扣除商品在以前生产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以避免重复征税。依据实行增值税的各个国家允许抵扣已纳税款的扣除项目范围的大小,增值税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三种类型。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对购入固定资产的处理上。生产型增值税在计算增值额时,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收入型增值税对于购置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允许将已提折旧的价值额予以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将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价值中已含的税款,在购置当期全部一次扣除。2008年,我国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现了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按照规定,在会计核算中,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劳务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完税凭证等有关的扣税凭证,其进项税额才能予以扣除;否则,购进物资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其已支付的增值税只能计入购入物资或接受劳务的成本。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