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来性品》之四说,苦、集、灭、道同苦谛、集谛、灭谛、道谛不是一码事,并非认识了苦、集、灭、道就是把握了四谛。如果认识了苦就是苦圣谛,则“一切牛羊驴马及地狱众生应有圣谛”(卷七,下同),这当然荒唐;真正的苦圣谛应是“能知如来常住,无有变易,或闻常住二字……后解脱时,乃能证知如来常住,无有变易;既证知已”,才自觉到“我于本际以不知故,轮转生死,周遍无穷;始于今日,乃得真智”。这种真智,才是真正把握了苦的真理,才名苦圣谛。反之,通常那种以苦为苦,对苦现象的简单肯定,只可名苦,不是苦谛。“集谛”的意思大同,若“言正法无有常住,悉是灭法,以是因缘,于无量劫流转生死受诸苦恼。若能知法常住不灭,是名知集,名集圣谛”。同样,“灭谛者,若有多修习学空法,是为不善。何以故?灭一切法故,坏于如来真法藏故。作是修学,是名修空”,不是灭圣谛。相反,“若有说言,有如来藏,虽不可见,若能灭除一切烦恼,尔乃得入。若发此心,一念因缘,于诸法中而得自在”,虽有烦恼疾能灭除,是名灭圣谛。道圣谛,是“所谓佛、法、僧宝及正解脱”,若“言无佛、法、僧及正解脱、生死流转犹如幻化,修习是见,以此因缘轮转三有,久受大苦”。相反,“若能发心,见于如来常住不变,法、僧、解脱亦复如是,乘此一念,于无量世自在果报,随意而得”,从而灭一切恶业恶报,“如是见故,成佛正觉,是名道圣谛”。
这样解释的结果,是四谛的传统名字一个不变,内容全异;而形成一切差异的原因,唯有一个,是在这些词句中置入了“常住不变”的观念。这一观念用“不空”纠正了般若经类的“空”;用“常、乐、我、净”取代早期佛教以“无常、苦、无我、不净”为核心的四谛说。
综上所述,“佛性”至少有三层意思:一、 一切众生悉有的常乐我净,与大涅槃的概念同位,是佛性一般;二、 于不同众生有不同表现,是所谓众生佛性;三、 成佛的可能性以及相应的实践,即所谓菩提“当有”和一切趋向“正解脱”的修习。其中第二,指明众生佛性的差别;第三解释造成这些差别的原因。由于三者同称佛性,含义不一,所以很容易造成混乱。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即众生佛性的差别,并不意味着佛性自身有差别。有差别的佛性或众生佛性,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指众生对于自身固有佛性是否认识及认识程度,而不是那个佛性一般。佛性一般即是常乐我净,是“常住不变”,也没有差别的;差别在于佛性所处的众生对其认识不同。
佛即是佛性的完全和彻底的体现。经云:“佛者即是佛性,何以故?一切诸佛以此为性。”(卷二七,下同)据此推论,众生在现实性上还没有或没有完全以佛为性:“佛与佛性虽无差别,然诸众生悉未具足。”这里的“未具足”,表示尽管“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但并没有自觉到,或自觉的程度不够,这也正是“众生佛性”出现差别的原因。
对于佛性的自觉,《涅槃经》使用的是“见”,是“了”,是“知”,但多半用“了”和“见”,而且要求“了了见”,略称“了了”。意思是说,对佛性的认识,要像掌上视物一样清晰明了,所谓现观或现量。众生佛性的差别,全由于是否了见和了见的清晰度不同造成的。
至于如何了见,这里只讲一个通理:“是诸众生为诸无量亿烦恼等之所覆蔽,不识佛性;若尽烦恼,尔时乃得证知了了。”(卷七,下同)“尽烦恼”是了了的条件和前提,为此,须亲近“善知识”,懂得佛性的道理,同时还要持戒,修习诸方便,所谓“一切众生虽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后乃见,因见佛性,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虽有佛性,以未修习诸善方便,是故未见;以未见故,不能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断烦恼—见性—得无上菩提,这是一个顺序过程;反之,众生固有的佛性,又是启动断烦恼程序的根据,经云:“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以是性故,断无量亿诸烦恼结,即得成于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除一阐提。”此处是把“一阐提”革除于成佛之外的,是本经的又一个重要观点。古人已经发现,“一阐提”有无佛性,以及能否成佛,《大般涅槃经》的前分和后分,严格讲是法显所译《大般泥洹经》与昙无谶续译的《大般涅槃经》部分,是不一致的,前者明确说,一阐提不能成佛;后者说,一阐提也可以成佛。为此,在这两译中间,佛教义学界还发生过争论,道生在后分未译出之前,即主张一阐提亦能成佛,而名噪一时。这在中国佛教史上已被传为佳话。
总之,只有见了佛性而得无上菩提,才得成佛,才得称为“大涅槃”。见性是成佛和大涅槃的根本标志。《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三说 :声闻、缘觉至十住菩萨,不见佛性,名为涅槃,非大涅槃;若能了了见于佛性,则得名为大涅槃。二乘及十住菩萨,只能证得涅槃,而不能成就“大涅槃”,原因就在于他们的涅槃不是建立在“见性”的基础上,称不上“大”。有时经文说,菩萨亦能见到佛性,二乘也能见到佛性,只是清晰度不够,未能了了,或者即以了了的程度差别,区分三乘的上下高低。但这不影响全经的主调:三乘虽然可以获得涅槃,但不是成佛,成佛的标志是必须经由了见佛性才得成就的大涅槃。于是,大乘为了追求成佛,需要经历无数劫难,满足种种智慧方便和功德积累,至此都被排到了次要的地位,最重要的任务是了了见知自身佛性。自我内向的知见,变成了外向修习的前提。这一转变,对中国佛教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关于佛性与成佛的这种关系,在中国禅宗中略做“见性成佛”。“见性成佛”几乎成了禅宗的口头禅。《坛经》记慧能,曾听人读《涅槃经》有悟,又曾与僧辩论《涅槃经》义,暗示《大般涅槃经》在形成禅宗思想中起过重要作用,但禅宗研究者很少注意到这一点,而多归诸《金刚经》。其实,查遍《金刚经》也不会找到“了了见性”这类思想。
《大般涅槃经》关于“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判断,为人生指出了一条无限自由和幸福的出路,提升了人生的现实价值,也给每一个人以生活的自信和勤于实践的勇气。这是佛教史上的又一重大创新,为佛教长期流通于社会,提供了新的理论武器。它的译本初一问世,立即在中国佛教义学界引起轰动,认为“佛有真我,一切众生悉有佛性”之说,如白日之朗胸衿,甘露之润四体,无异于一场教理革命(参见僧叡《喻疑》,《出三藏记集》卷五);而近代维新之士,则吸取“常、乐、我、净”以构造理想的“大同世界”,关键都是看好这一思想在扫除虚无痛苦的呻吟、代之以真实欢乐的理想中的作用。
《梵行品》之四,将菩萨行的大慈大悲最后归结为“与众生以乐”,特别体现了这种佛性涅槃观的现实意义。它说,“四魔者是菩萨怨”,菩萨能以智慧“破坏四魔”,所以成佛。这四魔,有的经书指“生、老、病、死”,本经则指“无常、苦、无我、不净”,并集中把“苦”作为破坏的对象。破坏的方法,则是易苦为乐。为了使众生得到快乐,即是自己受苦,也属于乐,而且是更高尚的乐:“过去诸佛为菩萨时,虽于无量阿僧祇劫为众生故受诸苦恼,终无不乐,而常乐之。”又说,菩萨“所见生死无量过患……虽知生死无量过恶,为众生故,于中受苦,不生厌离”,以至于“虽在地狱,受诸苦恼,如三禅乐”。譬如长者家失火,“长者见已,从舍而出;诸子在后,未脱火难。长者尔时定知火害,为诸子故,旋还赴救,不顾其难”。菩萨为众生之处于苦难世间,亦是如此。《大般涅槃经》屡屡提到,菩萨不畏地狱,为了众生,要有甘下地狱的决心。
这一些,使大乘精神又一次得到升华,升华成一种可贵的品格,一种不逃避现实,不独善其身,以牺牲自我为民先驱的那类品格,尽管它的许多具体说法是虚诞的,幻想的。
§§§第五节论“我”的实在性及其存在形式
“常、乐、我、净”是佛性人格的统一,这统一建立在真实而又常在的“我”上。“我”是涅槃四德的主体,是佛性的支柱。当说“一切众生悉有佛性”时,也就意味着人人都有一个常住不变的“我”,没有一个例外。众生之所以痛苦,那根源,说到底,是误认为人生无常、人本无我;如果认识到“人”本于“我”,“生”来自“常”,人生不过是“常我”的一种变形,那还有什么苦可言?早期佛教宣称人只是一个假名,本质是“无我”,只能增添人们对死亡的恐怖,加深人生的痛苦,应该得到彻底清算。因此,全经从头到尾,贯穿着对早期佛教这类悲观主义的批判,全力树立“常、乐、我、净”的乐观主义信念,客观上反映了人们对“常我”的渴望,不论是潜意识的,还是显意识的。
然而《大般涅槃经》的全部虚诞,也都可以归于对“常我”认识方面的虚诞上。这样的常我,叫做“大我”。卷二三中的《光明遍照高贵德王菩萨品》之三,在解释何为“大涅槃”时说:“有大我故,名大涅槃,涅槃无我。大自在故,名为大我。”接下来问:“云何名为大自在耶?有八自在则名为我。”
其实,这“八自在”,既可作为“大我”存在的证明,也可看做“大我”的存在形式:
(1) “能示一身以为多身,身数大小,犹如微尘,充满十方无量世界”;
(2) “示一尘身,满于三千大千世界”;
(3) “能以满此三千大千世界之身,轻举飞空,过于二十恒沙诸佛世界而无障碍”;
(4) “以自在故而得自在……如来一心安住不动,所可示化无量形类,各令有心;如来有时或造一事,而令众生各各成办;如来之身常住一土,而令他土一切悉见”;
(5) “根自在……一根亦能见色、闻声、嗅香、别味、觉触、知法,如来六根亦不见色、闻生、嗅香、别味、觉触、知法”;
(6) “以自在故得一切法,如来之心亦无得想”;
(7) “说自在故,如来演说一偈之义,经无量劫义亦不尽”;
(8) “如来遍满一切诸处,犹如虚空;虚空之性,不可得见,如来亦尔,实不可见,以自在故,令一切见”。
这样的“自在”,其实就是印度宗教普遍想象的“神通”和被佛教化为“六神通”的变异,也相当于《华严经》中关于“佛身”遍及十方世界的描绘,但并没有明文肯定十方诸佛及其不受时空限制的流动是“我”。此处用来证明这就是“大我”真实存在的根据,是从有“用”必有“体”中推论出来的:从“大自在”的这些表现中,说明“大我”存在的真实性。
此外,在讲到以有“大乐”而名大涅槃时还说:“一切知故,名为大乐……诸佛如来一切知故,名为大乐,以大乐故名大涅槃。”又,“身不坏故,名为大乐……如来之身,金刚无坏”。由此大乐,名大涅槃。这也是“大我”存在的重要证明。
如此等等,与佛性、大涅槃等同的“大我”,又成了遍满于一切世界、一切众生的实在。就是说,不但人人都有一个这样的“大我”,而且这“大我”还弥满于世界和世界的一切事物。这种思想,很容易让人们联想起婆罗门教中的“梵我一如”来。它的实际来源,可能就是婆罗门教关于大我(大宇宙)和小我(小宇宙)的区分,及其在“梵”上的统一。
中国的传统上,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说,有王充的人体结构与天的结构一致说,而灵魂不灭则是敬天祭祖的宗教基础,所以容易与《涅槃经》的“常我”说产生共鸣。东晋慧远死于义熙十二年(416),次年,法显的《大般泥洹经》译出。慧远生前没有机会接触到专论“我”、“常”一类的经典,但其所撰《神不灭论》中的“神”,与这里讲的“我”,所指谓的实体就出奇的相似。传说慧远作过《法性论》,谓“至极以不变为性,得性以体极为宗”(《高僧传》卷六);这“至极”即相当于涅槃,“不变”就是“常”;“得性”相当于“见性”,就是说,在思维方法上,是与《大般涅槃经》一致的。
其实,“神我”之说,早在佛教初传中国时已经见诸某些经籍译文了,除了鸠摩罗什系统,中国佛教很少对神我表示过公开的质疑。即使比较忠于佛教原典的译经,也多半羞羞答答地承认有神我的存在。原因是,神我的观念与形形色色的佛教虚无主义对立,不但可以为自己的终极目标安置上坚固的基石,也可以为三世轮回找到一个承担者、一个不变的主体,从而稳定佛教自身存在的基础。据此,理论的表述就成了这个样子:三界五道,所有众生,应该各有一个神我,超越时空,永存不变;现实生灭不已、千差万别的芸芸众生,则只是本有神我的自我堕落、不见自性的反映。如是无量世界、无量众生,也就应该有无量个神我;其数虽然无量,但总归是一个常数。他们各能周遍一切世界,按因果律生灭不已,而这生灭变化,只能是这些神我的自我循环。东晋名士罗含作《更生论》,就是以“人物有定数,彼我有成分……聚散隐显,循环于无穷之途”(《弘明集》卷五),解释众生有数(常数)、业报轮回无穷(变数)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