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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大乘佛教主要经典的若干考察(三)(5)

《大般涅槃经》的“常我”观念,特别符合中国传统的口味。但与域外佛教相比,这一观念不但与作为佛教通义的“无我”说背离,也与一般大乘的佛身论不相同:不论是般若中观,还是唯识瑜伽,从绝对真谛上讲,所有佛身,都是为了方便度脱众生的假施设,都是坚定不移的无我论者。无我论与缘起论相对应,是一切佛教的底线,而这一底线,在《大般涅槃经》中被彻底突破了,并成了此后中国佛教的主流观念。

从佛教思想源流说,“佛性”来自“心性本净”,但决不等于“心性”。“心性本净,客尘所染”,在这里改成了众生佛性,“客尘所覆”。“所覆”意谓被遮蔽了,“所染”指被玷污了。用语不一,表示佛性有自己的独殊含义。佛性之净是绝对的,只可被障蔽,不能被染污。“心性”即“佛性”,其遭受的“客尘”指的是烦恼,但烦恼的性质和种类极多。《大般涅槃经》里的烦恼特指“无我”的观念;“无我”的观念属于最大的“无明”,意谓不知不见自身有“我”存在,受到“无我”的恼害,从而成为生死诸苦之因。《如来性品》之五谓:所谓佛性,非是作法,但为烦恼客尘所覆……不可得见,是故我说,众生无我;(众生之所以)流转无量生死,常为无我之所惑乱。《如来性品》之四表达了类似的观点:有诸外道,或说我常,或说我断。如来不尔,亦说有我,亦说无我,是名中道。若有说言,佛说中道,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烦恼覆故,不见不知,是故应当勤修方便,断坏烦恼……得成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总之,烦恼之首就是不能了了见“我”,而误以为“无我”。

《如来性品》之五引“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说我、无我,无有二相”一语,重新解释说:是诸众生以明、无明业因缘故,生于二相。若无明转,则变为明。此“无明”即是将“我”误以为“无我”的颠倒;“明”则是把颠倒的再颠倒过来,知“我”之常住不变。《如来性品》之四中,佛说:若有能知如来常住,无有变易,或闻常住二字音声,若一经耳,即生天上。后解脱时,乃能证知如来常住,无有变易。既证知已,而作是言:我于往昔曾闻是义,今得解脱,方乃证知;我于本际以不知故,轮转生死,周遍无穷。在这里,佛性成了认识的客体;常我虽为众生所固有,但却盲目无知。世间法和佛法的根本区别,众生与佛的根本区别,全在于是否承认佛性—我之存在于自身,以及是否能了了知见之。

§§§第六节论“佛性”与众生的“中道佛性”

“一切众生悉有佛性”,这是《大般涅槃经》树立的中心观念。按经文说,“佛性”与世间是隔离的,因为它非色、非心。色、心属生灭法,其性无常;佛性是无为法,其性常住,两者完全对立。但是,《如来性品》之四说:“众生佛性,住五阴中。若坏五阴,名曰杀生。”“五阴”就是众生身,“色心”则是五阴的概略。佛性存住于有色有心的五阴,可又不属于色心五阴,这就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佛性常住,怎么会住于无常的五阴中?五阴无常,为什么能够容纳常住的佛性?五阴坏灭,表示众生之死亡,其后的佛性又存住于何处呢?能够容纳佛性常住的五阴,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存在呢?如此等等,佛教义学需要继续回答,遂成了推动佛教哲学继续发展的一种内驱力。

本经的后部分曾略为涉及“佛性住众生中”的问题。《师子吼菩萨品》之六举出佛教著名的“盲者摸象”的寓言,谓众生对佛性的认识,好像盲者摸象,既非即是佛性,亦不离佛性,而是对佛性的片面认识。或作是言:色是佛性:何以故?是色虽灭,次第相续,是故获得无上如来三十二相如来色常。如来色者,常不断故,是故说色名为佛性。譬如真金,质虽迁变,色常不异,或时作钏作作盘,然其黄色初无改易。众生佛性亦复如是,质虽无常,而色是常。以是故说,色为佛性。同样道理,受、想、行、识,也都可说为佛性:佛性即是五阴,虽然包括十二入、十八界,毕竟还是五阴,所以总说:“众生我者,即是五阴,离阴之外,更无别我。”(卷三二,下同)

为什么说“众生我者,即是五阴”?单从文字看,似乎是沿袭传统佛教把“我”看成“五阴”的假和合,因而性属“无我”,但这里不是。按此处所说,“五阴”皆能“次第相续”,相续的结果,就可以从平凡的众生五阴流为如来五阴:色阴次第相续的结果,是如来的“色常”;受阴次第相续的结果是“如来常受”;想阴相续的结果,“得如来常恒之想”;行阴也是如此,“行名寿命”,“寿次第相续不断故,得如来真实常寿”;识阴相续则得“如来真实常心”。

如此说来,众生和如来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他们之身同属五阴,只不过是相续的次第有所差别罢了。后来的《陈如品》对这一观点还作了补充:色是无常,因灭是色,获得解脱常住之色。

色即是苦,因灭是色,获得解脱安乐之色。

色即是空,因灭空色,获得解脱非空之色。

色是无我,因灭是色,获得解脱真我之色。

色是生老病死之相,因灭是色,获得解脱非生老病死之相。总而言之,“色是无量恶法之因”(卷三九),“色即是缚”,灭此等色,即获无恶之色、无缚之色。这里的色,是五阴的代称,意思是说,从众生五阴次第而成就如来五阴,并非是简单的相续,而是要灭除众生五阴中的无常、苦、无我、不净,以及一切生、老、病、死等世俗因素,去获得没有这些世俗特征的如来五阴。换言之,从平凡的众生到超人的如来,是五阴性质的根本转化,亦即从无常、苦、无我、不净向常、乐、我、净的转化。这种五阴性质的转化,与心性本净论者主张的去垢现净,单一地从心性着眼,有明显的差别:它不是单一的思想转变,而是整个身心的转变,因为它追求的是整体的“我”和我的永生,即现实人的绝对自由和永恒的快活。

与这里讨论的问题密切相关,《大般涅槃经》对于佛教哲学的一些论题,作出了自己的特殊解释。

其一是“刹那灭”与“相续”的关系:虚无主义用念念灭否定事物的连续性,由之引申出“无常即空”的消极结论;与此相反的一边,则从“相续”不断中引申出常恒不灭的结论,此处就用事物的前后“相续”,解释众生佛性和众生必然成佛的道理。

其二是把“法体恒有”的观念作为原则前提,用以比附和阐释众生佛性,像上述以金器有变而金色不变,以及“譬如有人姓尸迦,人虽无常而姓是常,经千万世无有改易,众生佛性亦复如是”(卷三二,下同);“譬如众生十二因缘,众生虽灭而因缘常”;“譬如十二部经,听者说者虽复无常,而是经典常存不变”;寿命也是如此,众生寿命尽管无常,但寿命本身则常。

此类说法,不论是“相续不断”还是“法体恒有”,都属说一切有部的理论范围,《大般涅槃经》没有新的创作,但将其运用于解释佛性涅槃说,却在佛教最重要的理想领域更新了佛教的传统观念。瑜伽行派提出过“转依”的概念,企图用“转依”说明涅槃的性质,以及由烦恼向涅槃的过渡,此处讲的由众生五阴转变为如来五阴,可能是一座重要的桥梁。

此外,《师子吼菩萨品》之六,还介绍了一种“离阴有我”之说:“离阴有我,我是佛性。何以故?我因缘故,如来获得八自在我。”这其实也是对“我”的另一种解释,意谓:五阴非我,我是离五阴的另类存在;若能从五阴中解脱出来,作为佛性的我就实现了。此说更为神秘,《大般涅槃经》不取。

又“有诸外道说,去来、见闻、悲喜、语说为我;如是我相虽复无常,而如来我真实是常”。此即是上述“我知故我在”的论证方法,也不为本经所取。但是,这说明有关“我”的观念深入人心,尽管没有触到“我”的全体,仍然可以证明,“我”之永存,实在不虚:“如阴入界,虽复无常而名是常,众生佛性,亦复如是”,“如彼盲人个个说象,虽不得实,非不说象……是故我说,众生佛性非色不离色,乃至非我不离我”。

这好像已经定案了:众生佛性在五阴之内,五阴即是佛性。但与此同时还有一个观点:“众生佛性非内非外”(卷三三),所谓“中道”。《迦叶菩萨品》之三集中论述了这个观点。佛说:凡夫众生,或言佛性住五阴中,如器中有果;或言离阴而有,犹如虚空。是故如来说于中道。众生佛性非内六入,非外六入;内外合故,名为中道。所谓“内六入”,指认识机能,据此有言,“佛性即是内善思维”,因为离开“善思维”,就不能证得无上菩提;所谓“外六入”,指认识的对象,据此而言,“佛性即是从他闻法”,因为只有从他闻法,才能去“善思维”。佛认为,必须“遮此二边”,令“内外合”,才是众生佛性。这一说法,有些类似“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的味道,认为佛性应是外学与内思的合一,而不应割裂。所以也可以说,佛性“中道”是“外道”与“内道”的合一:所谓“外道”,指菩萨的向外(外在于佛性)修习,包括断诸烦恼、调伏己心、教化众生之类,然后乃得无上菩提;所谓“内道”,当指了见本有的佛性。佛性即是对治烦恼和了了见性的合一。

从这些论述看,所谓“中道佛性”,实指众生对佛性的体认,是被了知中的佛性,修习中的佛性,经文则径直把它说成是佛性在不同众生中的不同表现,因而说不同众生有不同的佛性。有一个很有名的譬喻,所谓乳、生酥、熟酥、酪、醍醐是乳的五种形态,譬如众生佛性有高低上下的区分和三乘差别,就是以众生对佛性的了知程度作为区划标准的。这种众生了知中的佛性,与大涅槃同位亦即常恒不变的佛性,显然不是一个概念。把遍在于一切众生、永不变易的佛性和众生经过修习所见的佛性混为一谈,也给《大般涅槃经》的佛性论增加了不少混乱。例如在解释佛性非如兔角之“无”时说:“龟毛兔角虽以无量善巧方便不可得生,佛性可生”(卷三五),就是一大混乱,因为按照佛教通例,生属有为法,佛性是常,属无为法, 是只可见而不可生的。

所谓“中道”,本是佛教内部的普遍主张,但解释各有不同。“遮二边”,是般若经类和中观学派的套话,也不是新词。然而这里强调的不是两边俱非,而是两边皆是,合二而一,这就赋予中道以新的含义了。《迦叶菩萨品》在解说佛性的性质是“非有非无”时,就加了一句“亦有亦无”。此段经文说:云何名有?一切悉有,是诸众生不断不灭,犹如灯焰,乃至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名有;云何名无?一切众生现在未有一切佛法常乐我净,是故名无;有无合故,即是中道。前者有佛性,指与大涅槃同位的佛性;后者无佛性,指众生尚未断惑见性使之彻底解脱的佛性;完整的佛性观,应该是两者的同一。在这里,“中道”的着重点,不是对两边的否定,主要是对两边肯定,虽然肯定和否定指谓的内容不同,但论断明确,不那么含糊。

§§§第七节从一子想到一阐提:激进的排他主义

大乘佛经普遍自视极高,不论哪一部,都会把自己说得至高无上,制造经典崇拜。《大般涅槃经》也不例外。它把自己安排在佛临涅槃时所说,带有总结和终结一切佛说的意味,经文中也往往以“方等大乘经”或“方等经”、“大乘经”的代表身份讲话。据传,佛教最早期的经典由九部分组成,称“九分教”;再后扩大为十二部分,名“十二分教”。《如来性品》之二说,“九分教”是佛对于声闻弟子的教导,属佛教初步;因为他们的智力幼稚,不堪大乘,譬如小儿启蒙,教以“半字”。这个“半字”,就是讲无常、苦等观念的。“十二分教”新增了一种,所谓“毗伽罗(或作毗佛略)论者”,即“方等大乘经典”,是佛“为诸弟子说于半字九部经已,次为演说”(卷五,下同)者,即“所谓如来常存不变”之说,称为“满字”教,为诸菩萨所信奉。在“十二分教”中,《大般涅槃经》只取其“方等”一分,其余则蔑如也。卷一八中的《梵行品》之四更把“十二分教”分为两大部分,所谓两种佛法:“一者十一部经,两者方等经。十一部经则有坏灭,方等经典无有坏灭”,因为“诸佛虽有十一部经,不说佛性,不说如来常乐我净”。据此,此经陈述的佛说,实是佛说诸经中的一种,属于一家之言,但它却宣布,凡与其有异的其他说法均属非法,并对之采取异常苛责的态度。同品说,“凡夫”虽有善法,“皆是如来正法之余。何以故?如来世尊入涅槃后,盗窃如来遗余善法,若戒定慧,如彼诸贼劫掠群牛”。其包括的范围,是有异于本经思想的一切佛家经籍。由此也可以知道《大般涅槃经》在全体佛教中的独特地位。

依据这种态度,《大般涅槃经》不但对“外书”来说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在佛教内部也是巅峰之作、终极真理。它是佛的佛性之外化,是导向众生发菩提心、了见自身佛性的因缘。《如来性品》之四说:是《大涅槃》因缘力故,能灭烦恼而结自灭。

如是经典亦为是人作菩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