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秦国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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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解放思想,促进律师事业大发展

律师工作的出路在改革。要改革,必须首先解放思想,不解放思想,不冲破“左”的思想的禁锢,就谈不上改革。“左”的思想根源是理论和实践相脱节,主观和客观相背离。解放思想就是要大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路线,解放思想就是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一切有利于改革和建设的思想和经验。必须提倡善于思考,勇于进取,善于创新的精神。思想解放了,我们的思路,我们的视野,我们的认识,必将会产生一次新飞跃,而思想的飞跃必将激发出人们的聪明才智。基于上述思想认识,针对改革现行律师制度,我们提出如下意见供思考。

(一)行政司法部门要主动为律师事务所创造宽松的环境。正确认识律师事务所不同于行政司法管理部门,律师行业是根据经济发展,运用法律服务于社会的行业,不能像行政机构那样要求它,而应该充分发挥其独特的法律服务职能部门的作用。不仅要给律所经济权,还要给人事权,让律所有职有权地在市场经济建设的大海中练就一身好本领,更好地适应市场和迎接挑战。

(二)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打破“铁饭碗”要动真格,实行对律师以“德、绩、能”全面考核为基础的效益浮动工资制分配方法,下不保底,上不封顶,最大限度地调动律师的工作积极性。这种既考虑社会效益又照顾经济效益的分配方法,不同于按照办案收入的“单纯分成法”。单纯分成法是一种简单的经济分配方法,容易把律师引向只在“钱”字上做文章,做“拜金主义”的奴隶,不利于律师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律师的全面素质,容易把律师工作引向歧途。

(三)深化律师事务所的内部改革,搞活事务所内部运行机制,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工作形成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约束的生动活泼的局面。律师工作的活力不仅体现在律师积极性的发挥上,而且也体现在内部的管理和激励机制上。

为此,在律师事务所的领导体制上,必须推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要由全体律师进行选举。由主任按照律师工作的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地进行全面管理,彻底改变单一行政化的管理方式。律师事务所内部要推行聘任制,高级律师能力差的也可低薪聘,初、中级律师能力强的也可高薪聘。要推行分工负责制,做到大权集中,小权分散,努力调动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积极性,让他们各司其职,有职有权,使主任从烦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从而集中精力考虑所内的大事。要积极完善所内各项规章制度,教育律师增强规章意识,引导律师用规章指导工作,使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日趋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努力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要引进适应为市场经济更好服务的激励机制。对表现好的律师,要积极鼓励其继续力争上进,既要给予荣誉上的鼓励,也要给予物质上的奖励。对贡献特别大的律师,可实行重奖政策,并可采取各种奖励措施,鼓励律师积极钻研业务。对该罚的、该批评的,决不手软,充分体现“奖优罚懒”,力争做到赏罚分明。激励措施要不落俗套,紧跟形势,灵活机动,合理多变。

(四)积极发展律师队伍,努力提高律师人员的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律师队伍必须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律师要刚正不阿,既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勇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为人民律师事业献身的精神。为此,必须及时加强对律师的教育,在提高律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准上做好文章。

必须致力于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对现有的律师队伍,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必须加强他们的脱产轮训,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在职进修。要抓好律师的专业化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服务水准。

必须花大力气积极扩充律师队伍,要多渠道吸收律师专门人才。既要吸收大学优秀本科生进律师事务所工作,又要吸收社会上已考取律师资格、热爱律师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工作经验的人员进所工作,还要吸收已退下来的“公、检、法”和行政司法部门中身体健康的优秀同志为特邀律师。凡在国外学习取得法学硕士、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博士学位而懂得专业法律、愿意回国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的,可以免试授予律师资格,优先评定相应律师职称。对自愿到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财税、金融、专利代理、知识产权、外贸外经、海商海事、房地产、审计等部门懂本行法律知识的优秀专门人才,也允许免试授予律师资格。为了律师工作的需要,还可聘请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专家担当律师事务所的技术顾问,指导律师工作。要“不拘一格降人才”,才能“为有源头活水来”,才能促进律师队伍的兴旺发达,使律师工作更加朝气蓬勃。

法律院校必须加速体制改革,不仅要改革教材,而且要改革教学方法。目前培养出来的法律院校毕业生,基本上是一个模式,专业性不强,进律师事务所还需有两到三年的适应过程。在这方面,应该大胆地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培养律师的经验,即在法律院校毕业后,再进入专门学校深造几年,才能取得律师资格。

(五)要加速律师工作装备的现代化建设。竞争靠人才,竞争也靠装备的现代化。特别是处在市场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中,时间就是效益。及时掌握信息,就能立于主动,就能创造更多的财富。律师事务所要争取备配小汽车、摩托车、电脑打字机、传真机。律师事务所要配有电脑,因为在实践中,写一份诉状或答辩状、代理词或辩护词,少则两三个小时,多则要七八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如能应用电脑,工作效率即可大大提高,律师人员不足的问题便可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电脑还可以用来储存资料和信息,查阅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进行业务统计和档案管理。一句话,律师事务工作装备的现代化,可以帮助律师更加及时地开展法律服务,提高律师的工作效力,进而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

(以下内容略)

(本文原刊于枟律师世界枠,199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