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些,都不过是因为你偶尔的玩笑话。
他从前特别迷恋黑金属。弹贝斯的时候,疯狂得像只老虎。后来一次狂欢,你在昏昏沉沉的小酒吧里醉言醉语,说你只钟情年过半百的张学友。
你真的没发现吗?后来,只要你来看我们排练,他就会抢走我的话筒,吊儿郎当地唱几句张学友的老歌。
可惜,你这丫头多不识趣,老是没心没肺地打击他。说他高音像钢丝床,低音像牛蛙。说就说吧,可你非得把我也提出来搅两下。
其实,你说什么他都无所谓。他会默默地包容你的一切坏脾气和小性子。可你却说他唱歌不如我好听,那他自然不乐意了。
试问,哪个男孩不想在自己心上人面前表现出最强的一面?
你的爱意,我假装看不到
中秋节的摇滚演出,我谎称嗓子发炎,让他做了乐队的主唱。
你始终没来看他唱歌,尽管我在后台悄悄给你发了很多言辞诚恳的短信。
后来,你告诉我,很久之前,你跑上台抢话筒,其实不是喝醉,只是为了告诉我,你真的真的很喜欢我。你看我的每一场演出,听我的每一首歌,为我尖叫,为我流泪。
我突然不知如何作答。我的乐天因子,在这个时候泛滥而来。也只有这样无厘头的答复,才能解开此刻的僵局。
“哈哈,臭丫头,你演得真好,差一点你就赢了。可惜,大爷我火眼金睛,哪有那么容易上当?努力啊,继续努力!”说完这段话,我赶紧按下了结束键。
台下站满了乌压压的人群。挂断电话之后,我弹错了四次音。对于一个优秀的吉他手兼主唱来说,这简直是奇耻大辱。
当夜,我就被乐队的所有成员臭骂了一顿。要知道,以前,我可从来没有犯过诸如此类的低级错误。
我一个人坐在校门口的大排档里喝闷酒。你气喘吁吁地跑来找我,可见此阵势,不知该说什么,只好默默地陪着我一杯接一杯。
鬼丫头,没喝几杯,你就吐了。看你平时大大咧咧,咋咋呼呼,跟我们称兄道弟,原来,全是装的。
你压根就不会喝酒。
贝斯手笑了,你却哭了
原谅我不能把你送回去。如果让最好的兄弟知道,他一定会很伤心。
凌晨一点十五分,我给贝斯手打了电话。那头,他二话没说,骑着破电动车十万火急地赶了过来。
把你放进他怀里的那一刻,我忽然萌生出一丝不舍。我咒骂自己的不仗义。要知道,对于兄弟,我可是百分之百的忠诚。
第二天清早,你跑到男生宿舍楼下叫我,鬼哭狼嚎不说,手里还捧着一大束鲜艳的玫瑰花。
你真是个要命的丫头。你没看到吗?我楼上住的,就是贝斯手。况且,哪有女生主动给男生送花的道理?
我始终不敢在宿舍的阳台上探出头去。我总觉得,楼上到处都布满了寒光四射的剑影。
你在楼下没完没了地喊。最后,贝斯手给我打了电话。
手机在书桌上嗡嗡地震着,闪着间断的蓝光。我不敢接,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的怯懦。
最后,我在一片嘘声中冲下楼去,抱走了你手里的玫瑰花。
你应该看到了,那束鲜艳的玫瑰花,我到底还是转交给了他。我想,你应该可以猜到,我当时对他说的话。
“小子,艳福不浅,丫头都朝你送花啦!别用那种无辜的眼神看我,人家其实是送你的,不过毕竟是姑娘家,不好意思,只好托我这个哥们转交一下。”
贝斯手笑了。而你,却站在清晨嗖嗖的凉风中哭了。
你的表白,让我难堪
再后来,你和贝斯手恋爱了。
和其他情侣一样,你们大摇大摆地在校园里牵手,散步,一起上课下课,一起吃饭聊天。
你再也没来看过乐队的演出。贝斯手说,你忙着复习考研,没时间。
就这样,我们相安无事地过了整整一年。
大四上学期,论文和实习差点把人逼疯。由于时间和毕业的关系,乐队就此搁置。
从此,别说见你,就连见你身边那位最好的兄弟,都得拨上好几通电话。
圣诞狂欢,贝斯手给我打了电话。他穿得像个圣诞老人,而你,却打扮得像个公主。
见着你,我忽然不知该说点什么。
“好么?”“好。”“最近忙吗?”“忙。”“他还是那么爱玩。”“嗯。”
这就是我们全部的谈话。我的记忆又出现了问题。我又忘了,到底哪句是我问你,哪句是你问我。
不过,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你后来的举措,彻底中断了我和贝斯手的关系。
你冲上演出台,抢过话筒,眼神坚定地朝我说了一句话。狂欢彻底安静了。我的乐天再度泛滥。幸好,贝斯手坐我旁边。
“看吧,小子,人家多爱你,都抢着向全世界表白了。你怎么就没一点动静呢?真不像个男子汉!”贝斯手被我这番话鼓动得血脉贲张。
就在他跑上演出台的一刹那,你又说了一遍“我爱你”。
不过这次,你加上了我的名字。
空气和他的笑容一样,在刺眼的灯光下,瞬间凝固。
你我他,扯不开的青春记忆
沉默像那只静止的瓷勺,又夹在你我之间,一言不发地过了两分三十三秒。
你和贝斯手吹了。
我感觉自己成了千古罪人。说实话,我真有点恨你。既然已经和贝斯手在一起,为何还要这般高调多情?
因为你,我失去了最珍贵的友谊。
我弯着头,默默整理东西,始终没和你说半句话。
下午三点的火车,从成都到昆明。
临行前,你朝我口袋里塞了一张蓝色便笺。你写道:有的人,就算是为他付出了全世界,他也不见得会在残忍的背后,为你留下一道温暖的疗伤之门。
因为这段话,我又忽然增添了几许内疚。可那又能怎样?在那个年纪,很多时候,面子往往大过爱情。就算我和贝斯手已经断了联系,可友谊始终还在那里。
你穿着碎花洋裙跟着火车跑了很久很久,眼泪颗颗掉落。
这一幕,多像电视剧里那些狗血桥段。但不得不承认,我真的心碎了。那一刻,我多想冲下去,抱住你,用尽一生时光,好好爱你。
然而火车,已把我们生生扯开。
刚到昆明,就有种无法言喻的失落。那一刻,我掏出手机想要跟你说点什么,可真听到你的声音,我却开不了口,愣是听你讲了一大堆的注意事项后,匆忙挂掉。
不曾想,半年后,某个摇摇欲坠的黄昏,当我疲惫不堪地回到家的时候,竟看到贝斯手与你,齐齐站在门口。
我以为你们是来给我送喜帖的。却没想到,贝斯手轻轻地牵起你的左手,郑重地把它放到了我的右手掌心里。
我惶恐,却见他诚挚地冲着我一笑,然后慢悠悠地道:“小子,我把她交给你了,没有你的日子,她过得很辛苦,而你,也深深爱着她,我得见到你们幸福。这是兄弟唯一能做的。”
一旁的你,已经哭得稀里哗啦,我还恍如梦中,却被那小子熟悉的咆哮声惊起:“别以为你藏得很深,当年的梦呓和酒后真言,一下子就把你给出卖了。”他又狡黠地冲我笑了笑,还调皮地眨起眼。
一晃三年过去,你已怀了我们的宝宝,那个脾气暴躁的贝斯手吵着要当孩子的干爹,你不依,在屋里跟他玩闹。
我站在阳台,看着你们微笑。时光恍惚回到了过往,你,我,他,三个人拥着唱着……
青春真是一件美好的事。
我还想把关于你的故事写得长些,再长些,可惜,记忆常常涌出空白的片段。原谅我总是忘这忘那。
不过,有件事情,我倒是记得很清楚--我从来都没有告诉你,在昆明的火车站里,我握着电话想跟你说的是,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要对有些爱不以为然
与他相遇之时,她初念高一。穿一袭洁白的连衣裙,扎着高高的马尾,怀抱两本书从宿舍出来,低头急急穿过篮球场。和其他同龄的女孩一样,她羞涩,矜持,不敢抬头看那些男孩裸露着膀子,如雨的汗水。
忽然,一个模糊的物体从她的头顶略过,重重地砸到了几步之前的地板上,旋即弹起。这一幕,把瘦弱的她给吓坏了,直直地站在那儿。正当他不知所措,一个高大的男孩跃身抱住了它,汗水淋漓的脸上满上歉意的微笑。
这个情节怎会如此熟悉?原来,方才正于书中读到。况且,如此老套的写法,在那个时代的言情小说里比比皆是。
后来,她在篮球赛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他。刚碰面,双方就哑然失笑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她显然不知,他便是学校传闻里的“篮球王子”。的确,他的动作迅速,身手矫健,并且,长得颇为清秀,与她在书中读到的“白面书生”一般。
他向她初次表白的时候,硬把腼腆的她吓了一跳。尽管她对他并非心存厌恶,可年纪尚轻,她又如此看重学业,怎可能因此犯险?况且,她心里已早有人居。那个大她三届,能写一手好文章的男孩,已把她的心悄然带走了。
她没想到,他对她的喜欢,整整保留了三年。三年里,他读了无数的书,写了无数首诗。她刚欲对他答复,录取通知书就下来了,两人鬼使神差地被分隔两地。用火车来算,那该是十几个小时的距离。
每临节假,他总会异常节俭一段时日,省出路费,越十几个小时的山水去看她。这令她实为感动。
如此艰难地爱了两年后,他忽然有些疲惫了。因为身旁出现了一位东北女孩。讲好听的普通话,说很好的英文,体贴至极。后者,比起她一如既往的冷漠的确是胜了一筹。果然,他心动了。
当他们在校园里第一次牵手,就有人告诉了她。他不知道,他的学校里,有几个她的老同学也在其中。那夜,吵得不可开交。电话那头,她哭得让人心疼。尽管她知道,他们之间刚开始,并没有发生什么。可爱情这东西,谁能容忍它被残忍割裂,并与人分享?
他不知道,这两年的时光里,有多少男孩给她写过信,打过电话,可都被她一一拒绝了。原因很简单,她的心,已被她从那个能写一手好文章的男孩手中夺了回来,默默随他而去了。
他终于做出了选择,还是与初始的她在一起。他安慰道,这个事,在生命里迟早是要出现的,幸好它出现在了婚前,让我意识到了你的重要性,并懂得如何珍惜你。为他这话,她把所有的恨意全然放下,继续着心中那份小心翼翼的爱情。
可她无论怎么努力,终究还是无法释然。每当电视里一说“东北”这两个字,或者是其中一个地名,甚至一件小事,都会让她联想到自己的爱情,伤感不已。挣扎了许久之后,她提出了分手。电话那头,他愧疚得像个孩子一般,号啕大哭起来。
多年以后,他们各自有了各自的家庭。这段曾经磨难的爱情也已淡然平息,几近云散。她很爱自己的丈夫,而丈夫也全然知道,她之前深爱过两个男子。一生中,她完整地经历了三次爱情,可后者,却对之前的两次毫不在乎。她原本以为,这是丈夫的度量,宽容了她。可慢慢明白,这是他经营爱情的一种方式。如此睿智的他,用这种不动声色的忽视,换来了两个人的美满幸福,以及爱情。
一生中,我们不知要经历几次爱情。而真正能幸福的,往往只有一次。那么,我们就该学会用经营的理念来把握自己的幸福。在得到真爱的同时,还要学会对某些微存干扰的爱情不以为然。
那不是爱
她与我相恋几年,生活越发归于平淡。那样的涟漪不起,真实到让人觉得乏味。她的传统,保守,固执于偏见,让我对电影一切浪漫而又肆意的镜头,望尘兴叹。
同寝的朋友,与一女孩相爱,半年之内,就走到了天下无人不识君的地步。我多希望,那样无视旁人而又惊天动地的张狂,自己也能贴身体会一次。但我知道,这仅仅只能是一种希望。对于她来说,要她放弃一堂稍有价值的课与我外出约会,那近乎天方夜谭。她的思维,是一柄硬生生的道德指标,时时丈量着我的言行。
我与她相约,在周末的黎明,徒步上山,并肩看日出。不料,周末深夜,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想,下雨真好,两人在伞中相牵,雨中漫步,岂不更好?当我披衣下楼,驻足等待了片刻之后,她终于打来电话,镇定地说,天气不好,咱们就不去山上了吧,要不,淋病了又得耽误课程。
我心中原本构思了许久的诗意对白,就这样,在一段苍白而又了无生趣的话语中,茫然夭折。很多时候,我真不明白,她对生活的向往是什么?那些如烟花一样璀璨的爱情,她真不曾羡慕过吗?
我决定改变自己的爱情。倘若她真爱我,就必须按照我的设想,来完善我的爱情,那才是我憧憬中的生活。我带着她,看日出,赏月光,听音乐,看歌剧。耗尽心思,企图将一切高雅而又浪漫的曲调,毫无保留地塞进她的胸膛里,好那么温热恬静地,在往后的时光中悠悠释放,使我豁然拨云见日。
她的嬉笑与欢颜都只属于片刻与短暂。她对一切张扬而又无畏的爱情,充满了不解和鄙夷。她说,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事儿?为什么要如同演戏一般在众人面前故作模样呢?我说,既然是两个人的事儿?我们眼中为何要有众人?
当寝室朋友的女孩,为他手捧青光闪耀的生日蛋糕,在清冷的楼下站了足足一个钟头时,我恍然觉察到了自己那份爱情的卑微。面对这样如星汉光芒一般的爱恋,我的波澜不惊,清风无形,到底该划分于纯如水晶的友谊还是陌路间的偶然寒暄?
我终于决定,放弃这段几经努力,而始终无效的爱情。我要用自己的青春去追寻一段如同烟火般爱恋,轰轰烈烈,此生不悔。
当我另觅她人,并不顾旁人劝阻地招摇过市了几个月后,心中那团关于爱情的烈焰,终于不可遏制地走下了深渊。我本以为,可以和这样心似平原的女子,相执对视,并一生驱驰,谁知,竟是在訇然中开始,于蚊声中结束。
我的悔恨如同秋后的落叶一般,簌簌地掩盖了心间的幽光。我的生活转瞬陷入黑暗。我多希望,保守的她能回来,再次牵着我的手,告诉我,只要我心中有她,即便我贫困穷疾,她也一样会义无反顾地陪我走至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