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时青春,不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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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沧海水(3)

世界总是小的。没过几日,我便通过好友认识了他。他来自遥远的内蒙古,说一口婉转的普通话,肩膀微宽,像感染了无垠的草原一般。落落的春红下,宛然想起一句久远的古词:“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交往不到半月,他便在一个困倦的月色下向我表白了。我讶异地问:“你爱我哪一点?”这是我拒绝所有追求者的杀手锏。对于他,虽稍有些希冀和不忍,可还是得决绝一些,这才能让我更加理智地判断和取舍这份凭空而来的情感。

他站在远处的柳条下,双手合十,虔诚地说:“我不知道自己爱你哪一点,但我坚信,我们之间的距离仅有千步之遥。只要你肯卸下心中顾虑与矜持,主动向我走近1步,那么,我将会勇敢且无悔地走完剩下的999步。”

那年,我二十一岁,自觉已看破红尘,心似秋水。但在那一夜之后,我忽然改变了许多先前固守的原则。例如,不轻易爱上别人。

我爱他,从第一眼见到那张阴冷的脸便有些难以自拔。他不知道,我所等的,只是一个简要的能让我接受爱情的理由。至于我那颗所谓望穿秋水的心,其实早已如那段古词的后半句:“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后来的日子,他所有的付出我都看成了理所当然。女人该承受的,仅仅是被爱与被宠。并且,我早牢牢记住那句暖我肺腑的话语,只要我忘情地走上1步,他便会勇敢无悔地走完剩下的999步。我以为,我该走的那一步已经走完了。

有人说,女人的娇蛮是花。如果真如这样的话,那我时刻都是芬芳遍野。我的任性已经让他全然明了,一个江南女子的多疑和敏感竟会像绸缪的凉雨一般让人烦乱。

譬如,我不容许他迟到,这是对约会的轻视,也是对时间的不尊重,因此,他错过了末班车后,就经常快跑两公里的路来见我。譬如,我不喜欢他和其他的女生交往,这一点,大多女人是相通的,只是,我敢于说出来罢了,因此,他对所有女同事一律视而不见......

爱情确是需要磨合,只是,磨合这个词太过于抽象。毕竟,这是两个人的工作,一旦分担下来,必然会出现程度和量的不均等。

我没有让它出现不均等,因为我把所有的工作都推给了他。我所该做的,只是走完那1步,只是锻造出一个可以让自己挥卷打上一百分的爱人。

冬日,他没有任何预兆地离开了我,隔着厚重的窗帘,我一面拨打着他的电话,一面哭哑了嗓子。

次日清晨,他终于在轰隆的列车中接起了电话,哽咽地回答我的问题:“这世上,没有一百分的情人,只有五十分的两个人。”

在春天里寂寞的歌

现实型的骨感

余修迪长的不算丑。斯斯文文,干干净净,还会玩两下吉他,属于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耐看型文艺青年。

因此,连余修迪自己都想不明白,在这个丑男横行恶霸当道的三流院校里,为什么自己的爱情总是失败失败再失败?

想了足足大半月,余修迪总算摸出点门道。大体来说,男生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小说型,一类是现实型。小说型的男生,属于神话人物,通常都是帅哥+有钱+有才+浪漫+正义+善良……

现实型的,大多都是一半有一半无的可怜虫。有貌有才的,家徒四壁,一贫如洗;腰缠万贯的,则往往歪瓜裂枣,不堪入目。

余修迪属于前半种现实型。人长的不错,算是有点才,但实在穷的叮当响。每次和心仪女生约会采用的都是最经济型战略,逛足球场。

原本有个女生对她印象不错,似有继续发展的动向,但被他领着在热火朝天的大正午干逛了几天足球场之后,便彻底逃之夭夭了。

为了改善现状,彻底结束大学剩男的尴尬局面,余修迪决定奋发图强,洗心革面。除了白天参加勤工俭学之外,晚上他还坚持做点小买卖,用以储备粮草,制造爱情讯号弹。

在大学门口摆地摊的人不算少,如何使自己的地摊变得受欢迎呢?余修迪想了一夜,终于有了个好办法。买货送歌。

谁要买一件东西,不论价格高低,都可以免费点一首现场版的吉他弹唱。

救世主许菲菲

许菲菲已经连续三个晚上来点歌了。按理说,有人如此光顾生意,余修迪是该高兴的,但个中苦楚,只有余修迪自己明白。

许菲菲每次来这儿,都是买最便宜的东西,点最有难度的歌曲。连续唱了三天的青藏高原之后,余修迪彻底拜服了。

当夜,许菲菲刚走过来还没站稳,余修迪就哭丧着脸起身了,大姐,我求你饶了我行不?小弟实在吃不消了。这几天赚你的那点钱,我赔你还不成么?

许菲菲一听这话,狡黠地笑了,哥们儿,想哪儿去了?我不过是想让你明白,这碗饭要吃下去可不容易。但是呢,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姐是不会赶尽杀绝的。说白了,我这儿倒是有一碗好吃的饭,就看你有没有勇气端了。

什么饭?余修迪有点好奇。

还是唱歌。不过,所得利润是现在的五倍。许菲菲说话的时候,还不忘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钞票甩得噼啪作响。

这时候的余修迪真是穷得有点脑袋短路了,几乎想都没有,就答应了许菲菲的要求。五倍,要知道五倍是什么概念。余修迪现在吃着寒风扯着嗓子叫卖一晚上,利润也不过就十几块钱。五倍,一天那就是五十多块,一个月就是一千五百多块,一年就是……

余修迪不能再往下想,他觉得他的脑袋有点发胀,不然眼前这位身高不足一米六的许菲菲,光辉形象怎么会暴增至一米八呢?

要命的饭碗

余修迪真没料到,许菲菲所说的饭碗会是这个样子。不然,他宁可穷死饿死,也不丢这个人。

许菲菲让他每天晚上八点准时去女生宿舍楼下唱歌。吉他得带音响,打扮得帅气,唱歌得撕心裂肺,不然,就得按罪扣钱。

帅气?怎么帅气?我就两套衣服。一套军训的迷彩服,一套学校后来补发的校服,你说穿哪套吧。余修迪没想到,端着碗饭还得来点前期投入,因此情绪显然有些激动。

许菲菲果然是个豪爽人,二话没说,拉着余修迪直奔市区步行街。西服,休闲,运动,各买了两套。

许菲菲说了,周一到周六各换一套,周天休息,不用上班,想穿迷彩穿迷彩,想穿校服穿校服,返璞归真。

人靠衣服马靠鞍,换了新衣之后的余修迪,霎时英气勃发,挺拔潇洒。

周六,晚上八点,穿一身白色西服的余修迪彻底让女生宿舍炸开了锅。他抱着一把红棉吉他在一阵春风和尖叫声中深情演唱,《月亮代表我的心》。

不到三天,许菲菲就彻底成了学校的风云人物。八卦的女生们纷纷上网发帖讨论,清冷的学校论坛,瞬时火得不能再火。

千变帅哥雨中唱,为谁痴情为谁狂?余修迪刚进网吧打开电脑,就看到了这条今日热帖。余修迪看着照片中惺惺作态的自己,差点没吐出来。

当夜,他给许菲菲打了电话,强烈控诉许菲菲的种种罪行,说这次炒作已经彻底摧毁了他的个人幸福,要求解除合约。

电话那头的许菲菲,顷刻暴跳如雷,丫的,你现在才跟我说这些?我管你,反正合约上写的是一年,唱不满一年,你就等着收律师信吧!

同病相怜

余修迪骑虎难下,只好硬着头皮继续。不过,歌曲风格全换了。不是摇滚就是爵士,不是《铁窗泪》就是《孟姜女》,一副冤苦难诉的可怜表情。

许菲菲的留言,让余修迪真动了恻隐之心。你以为我很想让你唱吗?你以为我钱真的多到没处去了吗?我不过是想要一份浪漫的爱情,就算是假的是演的,也无所谓,这有错么?

同病相怜。余修迪忽然觉得这四个字特别适合他跟许菲菲。

第二天,他破天荒地自掏腰包买了一束玫瑰。那时候是千禧年,《星语星愿》这部电影正火得发紫。因此,他还没把主题曲唱完,楼上就有一半女生哭得稀里哗啦了。

一去歌毕,余修迪捧着玫瑰站在楼下大喊许菲菲的名字。可惜,许菲菲一直没有出来。

回去的路上,余修迪忽然觉得无比失落。不过是场表演而已,又不是真的被拒绝,为什么自己要那么难过呢?余修迪想不明白。

他不知道,许菲菲之所以没出来,是因为她比谁哭得都厉害。平日里野蛮得像个泼妇,碰上这种状况,却矫情得像个公主。

余修迪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失眠到清晨。中午的时候,他实在憋不住,便给许菲菲打了一个电话,没头没尾,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许菲菲,我喜欢你。

许菲菲沉默了良久,嘿嘿地笑了。已经失败成性的余修迪,一听到这类笑声顿时毛骨悚然--在他印象中,那些女生在拒绝之前,都会发出一两下这样的虚伪笑声。

于是,还没等许菲菲说话,余修迪就抢先撒谎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刚才在和朋友玩真心话大冒险,我输了,所以得按他们说的做。

重回旧路

成为热点人物的余修迪几乎每天都会收到陌生女孩的邀请。如此懂得浪漫的痴情男孩,哪个女生不喜欢?

余修迪第一次去茶餐厅赴约,见的是音乐系的一名舞蹈生。女孩不但长得落落大方,说话也极其雅致。可奇怪的是,盯着她的桃花之面聊了半天,余修迪还是找不到半点感觉。

当夜,他没去女生宿舍楼下唱歌。许菲菲也一直没有给他打电话。

现实的爱情,往往就是如此,彼此还没弄懂缘由,便双双陷入了解也解不开的僵局。

学校开始有人疯传,高傲公主许菲菲冷面拒绝了情歌王子余修迪的追求。

于是乎,一群财大气粗,天生喜欢摆阔的富家公子纷纷向风云人物许菲菲示好。余修迪苦笑,呵,看来这次炒作还真是成功。

没过多久,许菲菲和一位高大帅气的富二代开始了交往。听说,这个男生的爸爸是某市的房地产大亨,光银行存款都有十位数。

余修迪彻底绝望了。他暗自嘲讽,自己不过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凭什么有吃天鹅肉的思想?

他剪了头发,换上皱拉巴巴的迷彩服,继续抱着吉他在路灯下面摆地摊。不论价格,卖出一件,唱上一首。

余修迪一直没有收到许菲菲所说的律师信。他曾鼓足勇气给许菲菲打过电话,可惜,号码已经更改。

接着,听到诸多关于许菲菲的幸福消息。之后,他终于连主动去宿舍楼下唱一曲的勇气都没了。

天远地别的差距里,全是余修迪给也给不起的幸福。他只能勤工俭学,只能勉强生活,只能一个人逛足球场。

寂寞的春天

2001年的春天来得特别早。学校到处都贴满了供需见面会的广告。

实习,论文,简历,毕业,工作……前程和琐事像洪水猛兽一般,彻底将余修迪吞没了。

这个春天,余修迪过得特别充实。在勤工俭学的岗位上,他认识了另外一位家境相似的贫苦女孩。他们一起实习,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玩闹。

余修迪偶尔会想起许菲菲。那些思念,常常像春天的枝桠,疯长出润绿的叶片,交错缠结。一年前,就是这个时候的春天,他遇见了蛮横泼辣许菲菲。不过,余修迪心里清楚,自己和许菲菲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宠儿。再说了,各方优越的许菲菲怎么可能看上一无所有的穷酸小子呢?

余修迪恋爱了,在这个草长莺飞的季节里。他坐在暮色四合的足球场唱歌给她听,她安静如一块千年的玉。余修迪想,这就是他要的幸福。他甚至断定,就算此刻许菲菲再次出现,他也绝不会有半点动摇。

春天还没过完,余修迪就收到了一笔丰厚的汇款。许菲菲在汇款单的留言栏里写道,一年之期已满,这是你应得的回报。

余修迪的心里忽然掀起了狂风巨浪,他始终还是没法忘记去年春天里的自己。他扛着陈旧的破木吉他去找许菲菲,打算最后为她唱上一曲,但是最终得到的,却是她提早毕业的消息。

许菲菲用一个陌生的号码给余修迪发了条短信。她说,修迪,你知道么?世间最凄婉的事情,不是苏轼写的十年生死两茫茫,而是诗经里的靡不有初,鲜克有终。那么多人迫不及待地想要开始,到头来,却没几人能矢志不渝地走到最后。

余修迪站在空荡荡的女生宿舍楼下,朝着凉风清了清嗓,刚准备开口唱一曲《其实你不懂我的心》,就见一片绿叶摇摇摆摆地落在了寂寞的春天里。

那时青春,不懂爱

风风火火的故事开头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如此安静地坐在成都的锦里,用回忆的笔触描摹你那些浓墨重彩的过去。

那时,你是位梳着马尾的纯情少女。十八九岁的模样,刚念大一,具体是哪个专业,我忘了。

时光回到当年,还记得你跑上演出台抢话筒的顷刻,我脑袋彻底空白了。虽然,我歌唱得不错,会写几段破小说,可真碰上紧急情况,通常没什么作用。

我最好的哥们,是乐队里的贝斯手,很强壮,也很急躁。你的莫名举动显然惹恼了他。他扔下贝斯,提着骨瘦如柴的你,像摔小鸡一样把你摔了下去。

贝斯砸在地上,发出嗡嗡巨响。

惜花之人不少,加之你长得不算难看,因此,台下很多单身男孩都抢着问你伤到没有。

这很像小说里的情节,很多泡沫剧的爱情缘由,不都是这么风风火火地开始吗?按理推断,你应该会和众多殷勤男孩中的一位发生不同寻常的故事。

可我错了,我忘了,我本身也是这场闹剧里的角色。

我刚准备下台替贝斯手向你道歉,你就呜呜地哭开了。

台上的灯光五颜六色,像水彩一样倾泻到你的脸上,给人一种滑稽的温暖。

贝斯手爱上了你

你经常来看我的演出。

再后来,你和贝斯手混熟了,经常吵着嚷着让他给你煮糖水鸡蛋。

你说你那时险些被他送掉小命,如果以后嫁不出去,他必须得负全责。

你真是个鬼丫头。你不知道,因为你的这句话,我最好的兄弟,把你深深地种进了心底。

自从你出现之后,他如同变了一人。黑乎乎的他开始穿平整的白色衬衫,梳规矩的学生头,唱温情的红尘恋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