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时青春,不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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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半缘道(5)

他对她的爱,就在这样的繁琐中,一点一点地逐步消失。他没想到,原本以为会天长地久的爱情,竟会经不起生活一丝一丝的细细摩擦。

她整理东西远赴南方之时,他还因工作的困顿沉酣于睡梦之中。他没有太多哀伤,好像这样的结局是早有预料的。

颓唐了几日后,他的生活终回了平静。那些已在他生活中淡褪而去的酒肉朋友,不知何时又沾染而来。他大抵真是习惯了两个人的生活,寂寞了,索性就任凭他们安排,终日与他们搅混在一块儿。

他的生活看似喧嚷,风风火火,实际安静得不得了。打开他的手机,时常会看不到一条短信,或者一个未接来电。即便偶然出现一个,那不用翻看都能猜到是谁,有何目的。

他感觉,自己离爱情越来越远了。某一日清晨,当他照例端着刚泡的牛奶穿过公司走廊时,一条陌生的短信翩然而来,震动着他的桌面。

大体内容是提醒他近段时间不要冲奶粉,很多品牌产品已被检查出含有三聚氰胺。短信的末尾是一行陌生而又熟悉的字:请把这条短信发给你所关心的每一个人!

宽敞的办公室里,他竟然毫不掩饰,独自低头,让那让大颗大颗的眼泪滴落在茶杯里。

他知道,是她。她繁琐的爱,尚且与他一起,停留在这个浮华的城市里。

以别恋厚爱着你

尤记得中学时,先生教授鲁迅之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着重介绍了那个“早”字。这个简略的字,让鲁迅先生从此再不迟到。

此文尚未解说完全,后排男孩便在光亮赭红的木桌上刻下了一个大大的“早”字。不过,很是遗憾,这个早字非但没能改变他日日迟到的习惯,相反让他更加离谱了。

某一清早,他照旧提拉着背包,睡眼惺忪地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他以为,与往常一般,老师虽会厉声呵斥他下次注意,但终究会让他进来。

这次不同,老师不但知道他在崭新的课桌上乱刻,还无意旷课两节。他诧异地看着老师,怯怯地问道:这是第三节课?班上同学旋即笑得前仰后合。当然,我也被这个问题少年逗乐了。

据说那天,他被勒令归家寻父,做了一次终生难忘的家访。

午后,他黯然地用钢笔在课桌上画着,偶然将面目全非的早字敲打得嗒嗒乱响。我一脸诧异地回望,他抱歉地笑笑,颇为奈的样子。一会儿,再回头时,他的手臂上恍然多了一个用蓝黑钢笔深描出的“忍”字。

我以为,他是真要忍住胸中顽劣,开始发愤图强了。岂料,当日放学便见他与另外两个高年级同学打得不可开交。要强的他最终被按于地上,可不论如何,他都不服,拒不认错。

那是我第一次与他走在田间小道上。他说,要避开其他同学,不能让他们看到现在的景状。我搀扶着他,趔趄地在湿润的草埂上挪动。

我永远记得,那年,我十五岁。广袤的田野里,夏风呼呼地吹来,我们如周旁不知名的野草般,疯长起来。

再见他时,我已接到了大学录取通知。站在红纸黑字的喜报栏下,他笑得灿若春花。我说:嘿,刻字男孩,你上了哪所大学?他自顾着笑,不说话,蹬上自行车,一溜烟消失在熟悉的校园小径深处。

我以为,这是我与这个问题少年的最后碰面了。

新生报到那天,我挤在冗长的队伍里面等待交费注册。九月的流光照在额头,让人无法喘息。就在我提手抹汗的一刹那,他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不说话,照旧嘿嘿地笑。

三下五除二帮我报了名后,他引我去了一家装修颇为华贵的冷饮店。还未来得及开口说谢谢,他便主动向我表白了。我不知该如何回应,只好沉默。

看得出,为了这次表白,他鼓足了很大勇气。安静的喘息使他坐立不安,冷汗涔涔。最终,我问他:你爱我哪一点?

他思索了半天,尴尬地道:你很像我的初恋情人。

我顿时哑然了。对于这样一个荒谬的理由,我想,任何女生都不会接受。这不明白着你只是他心中的一个影子,更或者,是个过期的替代品吗?

我与他继续着多年囤积的友谊,小心翼翼地珍藏着,躲闪着。那个如针般扎人的字眼儿,他之后再不曾提过。包括一年后的夏日之午,在暖风弥漫的野外田埂上,我谎称自己快要有男友时,他也没敢逾越雷池半步。

其实,我早已被他的坚持所打动。或者,在那一个遥远的,相扶的午后,我就已经喜欢上了他。只是少女的心事,往往自己都无法明了,旁人又如何懂得?

他没有做过半点努力。我一气之下,答应了另外一个追我多时的男孩。他幽默,大方,说一口京味十足的普通话。

从我恋爱的那一刻,他整个就在人潮熙攘的校园里蒸发了。连续半月见不着面,也打不通电话。

我与那个北京男孩的爱情,不足半月便无声夭折了。他说,我的心里已住了别人。

我知道,我的心里已住了个人,满墙满屋都是那些个面目全非的“早”字,“忍”字。可这个久居多时的人,却从始至终都不知晓自己身在何方。

再见他时,身旁多了一位高束马尾,柳眉大眼的女孩。同寝的朋友说,我那哥们的女朋友背影很像我,亦还得她们叫错多次。

雾气弥散的浴室里,我一人握紧喷头,水泪交流。恍然明白,世间诸事,皆如此刻的流水一般,如不曾握住,一旦涌出,便注定了是要汇入时光的汪洋之中,再寻不得。

半年后,我再度恋爱。男友曾是个问题少年,思想偏激,右臂上纹有一个楷体的“忍”字。不过,此时他的性格温和,我一旦沉默,他便会冷汗涔涔。

我想,我是幸福的。只是,一看到那个蓝黑的“忍”字,心中便止不住地忧伤。有多少爱,不都是由一个影子的别恋开始的吗?只是,我们太过于要强,常常要与那个此生都不可能再出现的虚幻之影计较,自度甘愿辜负深重的厚爱罢了。

思如细雨湿我心

她说喜欢我的时候,我正直风华,整日和狐友混在一起,下了班,于灯光昏沉的夜宵摊上环坐喝酒,酩酊大醉。清早,接着手掌方向盘开着公车呼啸而去。

每次被闹钟吵醒,慌张开机,总能收到她的短信,嗡嗡地把枕头震得颤抖。我说,你爱我哪一点?我庸俗,懒惰,不上进,贫穷,什么坏毛病都让我占了,你还爱我?

她坚定地说,爱。我摇摇头。

我爱她,说实话,就凭那张出水芙蓉的脸就足以撩响我的心弦。只是,十岁的差距,让我无法接受她的爱慕。因为到我这个年纪之人,已深刻懂得,对一个凡俗男子来说,责任才是最为重要的品质。

她喜欢看小说。每次开最后一班车到那个站牌时,她总立于不远处的报刊亭翻杂志。我单手托开下巴,静静地看着她手忙脚乱的姿态。

踏上公车时,她的手里总会抱着不同颜色的杂志。我问,你真爱看那些骗人眼泪的小说?她笑笑,说现实中得不到的,只有从幻想中获得。我懂她着句话的意思。

我习惯了这样的等待。最后一班车,最后一个站牌,等最后一个上车的女子。偶尔,车上的乘客会抱怨,她远远地挥手表示歉意,从钱包里取出一叠零钱,匆忙地整理杂志,等老板找补。偶尔,我已经到站了,她还怔怔地坐在位置上,津津有味地将那些新买的杂志翻得哗啦啦响。我用力摁了摁喇叭,提醒她已经到站。

她挎着皮包,远远地朝我挥手--这样的画面,像胶片一般定格于我的胸中。

爱情终是要有结局的。我给不了她要的幸福,只能逃跑。当我告诉她,我将要从事另外一个职业时,她双眼噙满了泪花。哽咽着说,今天,我会等你最后一次,你一定要来!

我点了点头。将昨日遗落在公车上的杂志递还给她。

傍晚,瓢泼大雨。我的位置,已由另外一名男子代替。我知道,她一定会信守诺言,在那个古老的位置等待着我,等着轻轻按下的喇叭,然后不慌不慢地审视着从远处奔去,坐定,翻阅刚买的杂志,直至最后一站,才缓缓离去。

这次,她不再买杂志,安安分分地立于站牌外面,神情凝重。大雨飘洒,淋湿了她的头发。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等着我曾开过的那次公车到来。当她兴奋地奔入车门时,我正躲于不远处的角落。我不知道她在咒骂些什么,只是清楚地看见,她疯狂地撕扯着司机的领口,不停地盘问些什么,直至泪雨滂沱,瘫软在冰凉的大雨中。

我撑着宽大的二人伞,仍觉寒气刺骨。我多想走到她的面前,为她举上那么一会儿,好让片刻的温暖抚平她心中无法愈合的伤痕。可直到路灯照耀街头,我都不曾上前半步。

那个失信的诺言,和她胸中的爱情,只有在这样的绝情和无望中才能全然消泯。我的生活和阅历,给了我异于少年的理智。

我以为,这样便可以轻易地忘却了。当那个代替我位置的男人,于辗转多日后,为我送来一张薄薄的请柬时,我竟顷刻悔悟了。

她和那男人结婚了,即便期间充满了恨意。那辆公车,承载了她心底某段无可逃脱的爱情始末。甚至,承载了她后来的一生。

请柬封面,有一段极为简要醒目的话:“我想你,就像这世界上每天都有一座城市会下雨。”

当然,此刻与她携手的他并不知此句的深意。很久之前,我曾对她谎称,她也因此一直以为,我的名字叫夏雨。

勇敢的爱情最孤单

他和她是城市的创造者,用双手和汗雨缔造了直冲霄汉的高楼,宽敞无垠的马路。他和她是城市的过客,连自己都不知道将去的方向,亦没有人关心过他们的平淡生活。

他与她同处城市的底层,不得不周而复始地享受这最为困难的创造之声。

她与他是在贫困中相识,相知,相爱的。他知道,她那份无所保留的爱情,丝毫与金钱地位无关。她也知道,在他幽默的内心深处,实质一直都有着她的一方之地,虽不可称其富丽堂皇,但至少也是暖心异常。

她怕冷,尽管城市林立的高楼已将寒潮的来势减去大半,还是惧怕得不可名状。他像一名抱有钢枪且训练有素的士兵一样,将她紧紧地搂入怀中。为她掀起久远的记忆,说上一段童年趣事,今日琐闻,直至她偏头枕肩,沉沉睡去。

有他的日子,狭窄的床铺就有着沁人的温度。很多次,她不让他早早进入被子。她知道,没有电热毯相衬的床单,冷如冰窖。可他每每笑说,真累了,累了还让我睡吗?不会是遇上旧社会的地主婆吧?

洗漱完毕,掀开暖气逼人的被子,他的手臂早已在那儿久候多时。躺在滚烫的胸膛上,听他细细碎碎地说着陈年往事,她时刻会想,这便是一生所求的幸福吧?

印象中,他是那么勇敢。譬如,她不敢趟过的河流,他总会毫不犹豫撸起裤管,哗啦哗啦地踢水而去。譬如,她不敢独自走过的漆黑楼道,他总会一言不发地挺起胸膛,咣当咣当踩着大皮鞋急速前进。譬如,她不敢品尝的漂满红油的汤面,他总会迫不及待地双手捧将过去,呼噜呼噜几口下肚,而后一本正经地告诉她,不辣!譬如,她不敢穿过的车流不息的马路,她不敢触碰的雪白可人的小狗......

她不敢,却又渴望尝试的一切,他都为之去做过了。她虽不语,却心存感动,那么多那么多的小小挫折,都是他轻牵她手,悠然跃过的。是因为他,她的人生才开始渐然鸟语花香。

他另外找到了一份待遇稍好的工作,再不用每日顶着风沙烈阳,流血流汗。单位让他次日携带医院所签发的健康证明到人事部报到,他欣喜若狂,未曾回家便直奔医院。他想告诉她,未来的路,已经阳光密布。

最后的结果让他忽然晕眩。多年惧食油腻的他,原来早已患上了严重肝炎。不由分说,他毅然在当夜提出了分手,他说,我爱上了别人。她哭,她闹,她把一切对未来的憧憬都幻化为泪水,奔涌而出。最后,她妥协了,认了,头也不回地对他说了句祝你幸福。

她不知道,他的心胸虽如此宽广,却无法容纳两个人的影子。他给不出未来,只得给出最后的成全。他的勇敢不所不在。

他以为,如此勇敢的忍痛舍弃,便可换来对方的一世幸福。

半夜,他被裂骨的寒意刺醒。披衣外探,窗外呼呼冷风。他以为,他不怕冷,因为这些年他倾力付出的,都是最为切肤的温暖。殊不知,这温暖的根源,却是因为她让他心中有了足可自暖的憧憬。

他不明白,再不可能会有人为她奋不顾身,勇往直前。这一次,他对爱情的勇敢,非但无法缔造出她的半生幸福,还断然葬送了两人心中的自暖之源。

只因他们自此永落孤单。

是什么让我们拥抱

中学之时,我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儿。披肩长发,柳眉星目。每日午间休息时,总能碰上她那张灿若春花的笑脸。我很少抬头看她,依旧面若冰霜的冷漠。那时我便知道,自己必须保持这样的姿态,才有可能在后来偶然出现的机会中得到她的赏识。因为,那是每一个少年该有的孤傲和本分。

一次,学校文艺汇演,有同学报名回来后说,她亦在场。我不顾三七二十一,下楼也跟着报了名。当接收报表的老师问及你要表演什么节目时,我当堂瞠目结舌。

我从不知晓自己有哪方面的艺术特长。唱歌?我五音不全,一首歌时常能唱出五六个调。跳舞?别说卡住节奏,我连上楼梯都经常摔跤。小品?天生就没有幽默天分。我实在不知道自己能做点什么。

情急中,我忽然想到了朗诵。于是,我坚定地告诉他:“朗诵!”他笑笑,用赞许的目光看着我说:朗诵就你一个人报,准上了!

后来的那些天,除了吃饭睡觉上课之外,我无时无刻不在背诵那首名叫《少年的心事》的短诗。滚瓜烂熟还不够,硬是央求这母亲把这首诗的朗诵磁带买来,细细品味,模仿。直到自信地觉得,自己与其相差无几,我才搁下包里的录音机,开始琢磨服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