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时青春,不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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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半缘道(3)

连续一周,那女人都毫无怨言地帮他做事。午饭时间,还下车给他端来热气腾腾的一个大餐盒。我想,大概真是夫妻吧。要不,也不必如此。

女人挎一黑包。收来的钱,尽揣内里。暮色时分,在车上数了又数,整了又整,算了又算,才回放到包里。

女人会在一个空旷的街道前下车,步入一个幽深的巷子。大抵,他们的家在那儿吧?

这个时间,是大多人急于归家的时间。他们在车上抱怨,咒骂,叫司机快一点儿。司机不理,照旧把车停在巷子的出口,没有半点离开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看着黑暗深处。

直到有一束明亮的灯光从暗处远远地破空而来,他才会面露一丝微笑,转头将口中残烟抛出窗外,缓缓发动车子。

我时常会被这一个众人呵斥的细节感动。有人告诉我,他这么做,全然就是为了钱。怕老婆出事是假,怕钱遭人抢是真。

可坐在最前面的我,一直看着他眼睛的我,清楚地知道,这与钱无关。他的每一次等待,仅仅是在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做好一个丈夫,哪怕是分离的前一秒,也要保证他所爱之人周全。

为爱抬着头

她能明显的感觉到,从小青梅竹马的他的那份深浓情意。可她不愿意就此臣服于爱情,毕竟十八岁的雨季,只有一次。她渴望有那么一份轰轰烈烈的爱情,来点燃她这如花似玉的年纪。

大学毕业,成绩平平的她只能重回故里,在一家规模甚小的公司里做会计。她讨厌落后的这里,从一开始就和所有同龄的少女一样向往着腾飞出去,如一只凤凰般的展翅,再不归来。可造化弄人,她偏偏又在几经波折后回到了旧地。

此时,从小与她一起长大的他已经在开始着手办厂,整天忙忙碌碌。她成天的取笑他,那么着急着赚钱,是不是想娶媳妇呢?他笑笑,不语。

其实,所有的秘密都早被时光被催落了一地。他的心事,她怎会不懂?只是,她不甘愿一生的爱情,就这么平淡过去。

后来,公司里来了一个研究生,刚进去的工资就比已有两年工龄的她还高,让人颇为羡慕。特别是他文雅的言谈举止,更是让人着迷。

于是,她不顾一切的陷入了单恋的爱河。

整整的一个秋季,她都彷徨在爱情的抉择之中。渐凉的秋风里,她与他逐渐的熟悉起来,在这一个狭小的天地里。

她和周围的同事能明显的感觉到,他对她的不同。一帮朋友还经常取笑她要走桃花运了,她笑骂着,心里一阵甜痛。

她自是喜欢这样的爱情,如风似雾。可她一旦安静下来,却无由的会想到那个青梅竹马的他。此时,每日为办厂风尘仆仆的他在做什么呢?

冬日依旧的到来,不顾她的烦闷与徘徊。她想,她该做最后的抉择了。或许,这对于他们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冰冷的天气迫使她父亲的风湿性关节炎又犯,这缠绕了她父亲多年的小病小痛终于在这时汹涌发作,猛然的栽倒在地。她不顾一切的抱着父亲,可无论她怎么用劲,都还是无法将年迈的父亲抱起。她赶紧拨打那个研究生的电话,结果响了两声后却是传来一阵忙音。她接着再打给那个从小一起长大他,他在电话的那头一边不停的安慰着她不要急,一边迎着强烈的寒风奔跑,大声召唤着摩托车。

她开始咒骂这个破落的城镇,就连交通工具都那么落后,来来去去几年,还是那些摩托车占据着街道。

不一会儿,他和两个朋友来了。远远的,他骑着一辆有遮蓬的三轮摩托车轰隆隆的驶来,另外两个朋友坐在单式摩托车上紧随左右。刹那间,她绝望的心忽然被他拨打而出的轰鸣声带动得鲜活起来。

他把她父亲放在有遮蓬的三轮摩托车上,并叫一位朋友看管,另外一位朋友驾车。他骑着单式摩托车,载着早已惊慌失措的她朝着医院飞奔而去。

凛冽的寒风如利刀一般的割过,他不得不低头来避免吹打在脸上的疼痛。她则紧紧的缩着头,佝偻在他宽阔的后背上。双手扯着他单薄的外衣,姿势越缩越低。

猛然间,他在刺骨的寒风中抬起了头,高昂着,再不低下。瞬时,那些原本可以从她头顶掠过的冰凉就这么完完全全的挡在了他的胸膛上。她屏住呼吸,就能够真切听到那些呼呼的风声从他的脸上打过,灌入他来不及围上围巾的脖领里,在衣服与身体间劈啪作响。

安靠在他愈渐冰凉的后背上,她忍不住啜泣起来。这些年在时光中缺失的一切,仿佛瞬间都得到了弥补。

年夜,她嫁给了他。而从小青梅竹马的他却在那一刻含糊了,不明所以。

也许,只有她懂。在最危急和最艰难的时刻里,能为你抬头,用胸膛来抵挡一切苦难的人,必然,是最爱你的人。

黑暗中的口哨声

他与她都是贫苦的打工仔。在繁华而又无比陌生的城市之中,唯一可让他们心生温暖之物,恐怕只有这份酸涩的爱情了。

城市的每一个街道,几乎都有麦当劳,肯德基之类的快餐店。他没有去过,她亦是。他们细细算过,平均一天的工资还不够买两个鸡腿汉堡加大杯可乐。偶尔,营销员会站在路口,把花花绿绿的彩色宣传单递向他们。他总是一言不发地接过它,说不用多久,他就会带她到这儿来大吃一顿。她笑笑,攥紧了他的手说,不用,你得多存点钱邮回家里去,可不能这么浪费。这些西洋东西,再好吃,能比大米饭好吃吗?

他为她的体贴感动不已。心里暗暗发誓,总有一天要出人头地,给她最好的生活。

城市的夜色很美,霓虹闪烁,可这些都与他们无关,他们只能手牵手走上远远的一段路,喝上一杯清淡如水的冰果汁,然后再相拥而回。

回来的路总觉很长,漆黑一片。她紧紧地抱着他结实的右臂,跟随其后。他挺直了腰板,眼睛虽在四处扫射,口中却是谈笑风声。他知道,他若不如此,她便更加不安了。

离宿舍不远的地方有一处厕所,这也是附近唯一的一个厕所。没有路灯,漫漫的草丛遮挡了远来的光线。每经此路,她都会停下入内。她说,要是现在不上,就只能等半夜起身一人前来,多可怕呀。

厕所颇为简陋。呼呼的风声从外急速地从空隙中灌内里,听起来着实吓人。她一步三回头地进去了。还未入内,一阵熟悉的口哨便在身后响起,充斥了整个厕所。

她在黑暗中摸索着蹲下,内心恍然再没那么惧怕。响亮的口哨,在寂静的黑夜中,像一道光明让她眼前一亮。很多时候,她愉悦得不行,在里面就跟着男人的口哨轻声哼唱起来。他们像一对欲翔的夜莺,在寂寞中谱撒动人的乐章。

之后的黑夜,他的口哨成了她唯一的慰藉。他以为,这样的爱情,即使不能天长地久,也绝不会轻易消亡。

贫穷是魔鬼,是疾病,它能让人的心志在一瞬间轰然坍塌。尤其是对于那些已经在穷困中挣扎多年的人儿来说,他们更能体会到金钱的重要性。

她跟一个工薪人士跑了,没有任何声响。他亦不曾多问,他知道,这是他的永伤,也是她的幸福。

她以为,这就是一生最想要的东西了。她可以不再为物质与生活的琐事愁苦,不再为一杯可乐细致算计,不再为一件劣质衣服缩食半月,不再与苦痛,贫穷为伍。

许多个深夜,男人很晚都未曾归来。她在诺大的客厅里苦苦守侯,焦急地等着男人的电话。那样的惶恐,是怎样刺眼的光明,怎样温暖的居室都无法弥补的。她常常觉得,心似冰窖。

楼下,不知是哪个晚归的路人又吹起了口哨,远远地来,又远远地走了。热泪淌满了她的脸。她知道,她所想要的,原来只是一双可以让她在寒冷中逐渐得以温暖的双手,一声可以让她在惶恐中瞬间得以安定的口哨罢了。

别人的爱情

直到此时,回想起自己年少青葱时的那段爱情,心中仍不免伤怀。

我念大一的那年,他辍学加入了艰辛的打工行列。在母亲左托右说之下,他进了我们学校的食堂当打菜工人。当与我一般年纪的他在那个被热气模糊的窗口出现时,我大大吃了一惊。

打菜的时候,他故意将一大勺肉盛入我的碗中,然后面无表情地继续低头工作。开始我想,是我太过于敏感了吧。可慢慢发现,的确是这么回事,连朋友都经常会在吃饭的时候唠叨,他对我偏心,每次给我打的菜不但分量足,而且“质量”好。我不知为何,他总能在那么多人面前毫无破绽地运用着那柄钢勺,从菜上轻轻一掠,一倒,大半的肉就至我碗里了。这虽只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却让我这个贫家女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后来,这样的次数多了,我们很自然就熟了。于是,那本让人的烦躁的几分钟,越发成为了我一天里最期待的时光。因为只有在那时,我才能全身心地得以解脱,与一个真正默默关心我的人谈天说地。

无可非议,我们在大二那年恋爱了。我常常说,我是被他那一年的肉收买了,这份爱情太廉价了。他笑笑,说会继续这样的“交易”,并且持续一辈子。想想,真记不清楚,当时的自己为这句平白无奇的话泪湿了多少个夜。

相爱一年之后,我俨然已临近毕业,得开始为我的前途费心伤力。也就是在那一年,我忽然觉得,有一个家庭条件比较好的男朋友,是占了多么大的优势。

我只是单纯地这么想,这么默默地权衡着,心里却没有任何动摇的念头。可谁能控制得了自己的思想?或许他人,包括那些正被我羡慕之人,心中不都还存有无数不满吗?我与他们一样,会把自己的爱情用来与他人比较。例如在特别的节日里,两手空空的自己,会莫明懊恼,为何她们会怀抱一束漂亮的玫瑰,我却不能?这样的比较,不是只在节日里才出现的。它原本就是这么普遍,深刻地存活于恋人心中。

时间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它能让两个人恍然陌生,也能让两个人彼此熟悉,无可避讳。

当我第一次把心中的委屈向他诉说之时,他既是懊恼又悔不当初,不断向我承诺,会给我一个满意的未来。

可我等不了了,时间如刀催人老。谁知道,这一个小小的未来又需要我耗去多少青春呢?

当然,后来的我生活得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幸福。而我也在这些年明白,之前我所用来与之比较的那些人,其实也与我一般,同样有着太多难言而又隐秘的生活之艰。

往往,我们的爱情并非属于自然消亡,而是丧生在这些了无生趣的比较里了。自己的爱情,其实和其他人眼中的爱情一般,都是别人的爱情。而爱情,与人潮中的脸庞一样,不可能总以一种面貌浮现。

可如此简单的道理,我们往往要在很晚很晚之后才会明白。

两条路的爱情没有结局

命中相遇

秦红棉第一次握着大把零乱的钥匙站在走道里开门的时候,赖初生正躺在床上发呆,身旁那位沉睡不知世事的妻子,恬静得像朵蓝莲花。

这层楼已然安静了几年。秦红棉是从中介所那儿得知这里有全市最便宜的租房,于是,不顾一切地飞奔过来,看看情况。房东是个年迈的老头,住在楼下。这层楼空置的时间里,前前后后大抵来了数十人,不曾有一人愿安心居住在此。起初,老头很是乐意,领着东走西瞧,甚至还自我推销推销,但时间一长,心里也生了厌倦,自觉了无生趣。于是再后来的看客,他便不那么上心了。自顾丢一串零乱的钥匙在桌上,接着和小区里的另外几位老头打扑克。

秦红棉实在不知道这一大串钥匙里,到底哪一把才是外门的,又不想多问,打扰到老人娱乐的雅兴。索性独自上楼,一把一把地挨个凑上去尝试。

哗啦哗啦的清脆声将这层安静多年的楼房瞬时渲染得热闹异常。赖初生疑心是来了外贼,纵身而起,急忙穿上短裤,开门查看。

秦红棉兴许是给上身赤裸的赖初生吓到了,双手紧握钥匙,嘴巴微张,支吾了半天也不曾说出话来。赖初生看到是个眉清目秀的长裙女子,亦不再多问,猛吸一口烟,上前夺过他的钥匙,拿在收里翻寻片刻,捏出其中一片交递给她,匆匆转身而去。

几秒后,在房内的赖初生听到了对面清脆的门锁声。他笑笑,将烟头摁灭,准备洗漱上班。这头,秦红棉恍然心怀感激,初始在其心中的流氓形象荡然无存。

赖初生是个幸运的公司部门经理。虽说腹中有点小才,但凭他的伎俩,没个十年八年是不可能坐到这个位置。这其中缘由,高层的领导便知。原来,赖初生的舅舅是公司的两大股东之一。

当然,赖初生从未向旁人提及过此事,更不曾用这样的背景来作为茶余饭后炫耀的资本。他知道,他太过于年轻。正因为这样,婚后,他的父亲才会把他从家里撵出去,让他自行解决一切生活工作上的难题。

那间蓝门红对联的小屋,是赖初生的租房。那串钥匙他再熟悉不过。当初来时,老头亲手递到他手里,让他拿去配两把,殊不知,被他那粗心女人掉在了床底。于是,他一整夜没睡,翻箱倒柜地忙活,就为了找那串钥匙。

赖初生有些讨厌婚后的生活。别人说,七年之痒,七年之痒,可他老感觉自己还没到七年,身上就痒得不行了。譬如,这几年,光吃饭的问题就够他们头疼,不是外出打馆子,就是省吃俭用地请保姆。因此,在旁人眼中看似风光不已的高薪部门经理,个人帐户,经常保持“0”记录。

初识之机

自从秦红棉住到对门以后,赖初生时常觉得内心烦躁不安。每日清晨,当他身旁的妻子还在呼呼大睡时,对面的厨房里早已经响起了锅碗瓢盆的碰撞声。赖初生躺在床上,抱着闹钟慢慢寻思,今天早上这味道,是番茄鸡蛋面呢,还是青菜火腿饭?

闹钟准时将他从幻梦中惊醒。他愤愤地将闹钟丢弃在旁,披上衬衣,匆匆洗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