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之后,崔述乃“举子业置不复为”,集中精力投入考证战国之前上古信史,相继撰作《考信录提要》二卷、《补上古考信录》二卷、《唐虞考信录》四卷、《夏考信录》二卷、《商考信录》二卷、《丰镐考信录》八卷、《洙泗考信录》四卷、《丰镐考信别录》三卷、《洙泗考信余录》三卷、《孟子事实录》二卷、《考古续说》二卷、《考信附录》二卷,总三十六卷,以严密的考证、辨伪,“癖众说之谬诬”,拨开笼罩于古代历史之上的重重迷雾,而还之以真实的面貌。
崔述考信求真开疑古风气之先的成就显然与“五龄授经书,便知质疑惑”的启蒙教育一脉相承,是这种独立思考、勇于探索精神的不断发展和光大。
值得称颂的是,崔元森教子虽严,却“不禁其游览。幼时,不过旬月,即携之登城,观城外水渺茫无际,不觉心为之旷。……盖恐其心滞而不灵故也。其后述每遇佳山水,辄觉神识开朗,诗文加进,知幼时得力于景物者多也”。崔述的母亲也很有见识,不仅向儿子亲自口授《大学》、《中庸》,并且崔述在家中读书时,“常令之服手足之劳。或读于外塾,归家后,亦必令之少事奔走,恐其多坐而血气滞,身弱易病也”。崔述治学虽严谨、精专,却并不死板,反而,视野开阔、思想活跃、“神识开朗”,是他最可宝贵的长处,而这又显然和父母早年鼓励他奔走游览、开阔眼界胸怀的精心教导分不开。
崔述家境清贫,屡遭水淹。每至“数月未有宁居,日惟以扁豆充饥,霜降后犹单衣,冬不能具炉火”,母亲只得白日藏砖灶中,夜间取出以暖被。在这艰苦环境中,父母“虽爱之,而未尝纵之;惟爱之,愈不肯纵之。幼时,两餐皆为之限;非食时,虽饥,不敢擅食。市中所鬻饼饵,从不为卖食之。衣取足以御寒,不令华美。有过,辄督责之,不少贷”。这种做法使崔述养成刻苦勤奋的习惯,自甘淡泊,专心治学,所谓“犹蚕食叶,既老,丝在腹中,欲不吐之而不能耳。
名不名,非所计也”。崔述父母还严格禁止儿子与吵架相斗的亲族群儿交往,“市井童稚鄙倍之言不接于耳,陋劣之行不涉于目”,“蒲博管红玄、斗鹑猎犬之事,未尝令一涉于耳目也”,防止了周围的恶劣影响,为崔述提供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崔述在《少年遇合记略》中特别提到,他之所以能著《考信录》,是“祖宗父母之所教养”的结果。他在70岁时,还满怀深情地撰写了《先君教述读书法》,“备录先君之所以教述之方”,足见其影响之深远。如胡适在《崔述的年谱》
中所说,詹姆弥儿的成绩虽远不如他儿子那样伟大,但是没有那样的一个父亲也决没有那样一个儿子。同样,崔元森碌碌一生,并无著作传世,但他却倾注全部精力,用科学的方法培养出了崔述这样成就卓著的大学问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他的儿子就是他一生绝大的作品”。
宋文帝刘义隆(407—453)小字车儿,是宋武帝刘裕的第三个儿子。
他在位30年,“躬勤政事,孜孜无怠,加以在位日久,惟简靖为心。于时政平讼理,朝野悦睦,自江左之政,所未有也”。史称当时“役宽务简,氓庶繁息,至余粮栖亩,户不夜扃”。被誉为“元嘉之治”。他秉承父亲刘裕的教导,生活上颇为节俭,而且对弟弟的情况也颇为关心。
文帝元嘉六年(429),他五弟江夏王刘义恭出任荆州刺史。由于刘义恭平素骄奢不节,因此文帝特别去书加以告诫:
汝以弱冠,便亲方任。天下艰难,家国事重,虽曰守成,实亦未易。隆替安危,在吾曹耳,岂可不感寻王业,大惧负荷。今既分张,言集无日,无由复得动相规诲,宜深自砥砺,思而后行。开布诚心,厝怀平当,亲礼国士,友接佳流,识别贤愚,鉴察邪正,然后能尽君子之心,收小人之力。
对刘义恭的过错,文帝逐项加以列举,指出:“今粗疏十数事,汝别时可省也。”希望刘义恭能改正。由于文帝身体不好,他对于身后之事特别重视,希望刘义恭能尽到辅政之责:
若事异今日,嗣子幼蒙,司徒(指文帝四弟彭城王刘义康)便当周公之事,汝不可不尽祗顺之理。苟有所怀,密自书陈。若形迹之间,深宜慎护。至于尔时安危,天下决汝二人耳,勿忘吾言。
对刘义恭的奢侈,文帝为他定下限额:
汝一月日自用不可过三十万,若能省此,益美。
而且,希望刘义恭不要大肆修治府邸:
府舍住止,园池堂观,略所谙究,计当无须改作。司徒亦云尔。若脱于左右之宜,须小小回易,当以始至一治为限,不烦纷纭,日求新异。
还提醒刘义恭不要耽于游乐及搜罗奇异之物与广纳嫔侍:
蒱声乐嬉游,不宜令过,酒渔猎,一切勿为。供用奉身,皆有节度,奇服异器,不宜兴长。汝嫔侍左右,已有数人,既始至西,未可匆匆复有所纳。
对刘义恭如何处理公务,文帝也提出具体的安置,尤其是处理司法事务:
凡讯狱前一二日,可取讯簿密与刘湛辈粗共详论,慎无以喜怒加人。能择善者从之,美自归己。不可专意自决,以矜独断之明也。刑狱不可壅滞,一月可再讯。
对于如何待人接物以及应怎样对待左右亲信,文帝也加以指点:
礼贤下士,圣人垂训;骄侈矜尚,先哲所去。豁达大度,汉祖(指刘邦)之德;猜忌褊急,魏武之累。……行已举事,深宜鉴此。
凡事皆应慎密,亦宜豫敕左右,人有至诚,所陈不可漏泄,以负忠信之款也。
古人言:“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或相谗构,勿轻信受,每有此事,当善察之。
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昵近爵赐,尤应裁量。吾于左右虽为少恩,如闻外论,不以为非也。
文帝还特别提醒刘义恭不要“以贵陵物”和“以威加人”:
以贵陵物物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厌,此易达事也。
综观宋文帝告诫兄弟的书信,实在是既真诚,又详密,大到安邦定国,小至衣食起居,无所不有,手足之情,跃然纸上。于日理万机之中,还抽出时间来如此关怀兄弟,在历代帝王中是颇为少见的。而且宋文帝所提出应注意的地方,确实是历代宗室尊贵子弟的通病,所以,这些告诫不仅有益于当时,对后世亦有鉴戒。
4让孩子看到真爱
“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左传》中的这句话已经阐述家教中爱的法则。爱不是溺爱,而是“教之以义方”,以道德去薰陶他们,这样他们才能不去吸收邪恶。
因此,司马光在《家范》中说:“爱之当教之使成人,爱之而使沉陷于危辱乱之,乌在其所爱子也。”因而这里有两种爱,一种是溺爱,一种是慈爱,慈爱才是真爱。
日本近代著名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育子有方,他将西方和东方两大文化的优点融合,采取独特之处,他认为在教子中有4个最重要的事。
第一,不妨碍孩子的活动。在养育方法上,对饮食方面比对穿衣方面要留意得多一些。即便叫孩子们只能穿些粗衣,也要在食物方面叫他们吃一些有营养的,因此九个孩子从小就没有营养不良的现象。而在教养方面,则培养孩子们温和、活泼,在一般问题上就由孩子们自由处理。比如把洗澡水烧得热热的硬叫孩子去洗这种事是不做的。而我的办法是在有烧水设备的澡盆旁边放一个大水桶,让孩子们自己随意搀兑,爱用温水或用热水洗都可以,完全听其自由。但是在饮食方面则不许孩子们随便乱吃,而且为了使孩子身心活泼,有意识地把屋内的装饰品放在孩子们碰不着的地方,即使孩子们把窗纸弄破或把家具损坏也装看不见。对于孩子们平常一般的淘气行为也不加以大声责备。如果过分顽皮,至多只叫他们看看父母生气的脸色,不论在什么情况下,也没有下手打过他们。又如父母对待儿子、媳妇,或是兄、姐对待弟、妹,都不是单呼名字而要加上敬称。家中没有严父慈母分别,若说严,父母都严;若说慈,父母都慈。全家相处有如朋友一样,就是现在,像我那小孙子也在这样说:“妈妈有时还叫人害怕,可是我最不怕的就是爷爷。”按照世间常情来说,看起来好似我有些姑息,但是我这孙子并不特别任性。全家老少虽然也在一起耍笑,然而孩子们对长辈认真嘱咐的话都能遵从而没有违背的,所以我认为管教孩子不必太严厉是有益的。
第二,毫无秘密事。再者,在我家中没有不可公开的事,这就是我的家风。
夫妇或父母与子女之间没有秘密的事,无论任何事情没有不能公开讲的。孩子渐渐长大,绝对没有某事只对那个孩子讲而不叫这个孩子知道的情况。假如父母责备孩子礼貌不周,那么孩子也会笑话父母教育失策,所以若以旧眼光来看我的家风,也许认为我家没有一点尊卑之礼。
第三,子女之间没有轻重之别。我有九个孩子,有这些孩子当中的确没有一点轻重爱憎分别,当然在这四男五女间也没有男女不同的待遇。社会上一般人认为如果生男那是十分可喜的;若是生女,认为没病没灾的就算万幸,所以自然就有所轻重了。而在我家并没有这种蠢事,生女孩子有甚么不好?我这九个孩子即便都是姑娘我也毫不感觉遗憾。唯在今天,我只认为生了四男五女是分配得十分恰当的。不分男女,不论大小,我都是从内心里爱他们,对待他们毫无半点差异。
道学家们不是往往唱高调吗?说甚么最重要的是应该对待世人一视同仁,焉有对自己亲生的子女而不能一视同仁的卑鄙行为呢?我只是认为长子与其他孩子虽说同等,但我如死去,他继承我自然就成为一家之主,所以在分配财产上对之则比别的孩子要丰厚一些。如遇到只有一件物品时,没办法给任何一个孩子,那就只好与大家商议,最好叫他们的大哥——一太郎拿去。除了这种情况以外,对其他孩子没有任何差别待遇。比如有这样一件事情:明治十四、五年(1881、1882)左右,日子已忘记,我曾经到一个住在日本桥的朋友家去拜访。进去一看,客厅里杂乱地摆满了许多贴金屏风、泥金画和花瓶这类的东西,我问这些是做什么用的,主人说是向美国出口的。于是我突然动了一个想法,便对主人说:“我看了一下这些物件,一件想要的也没有,都是些没用的东西,但若谈到需要,那是每一件都需要。总之,你把这些物件运到美国去能卖多少钱我不得而知,然而,你如果卖的话,那就由我买下如何?我虽然买下,可并不是为了赚钱再卖出去,而是摆在家里。”该主人并不是一般奸滑的买卖人,他说:“原来如此。好吧!
这些东西是由名古屋找来的。这些罕有的物件如果运到美国去也就等于丢失了,若放在你家里一定不会丢失,那就买给你吧!”于是我说:“那么我就全部留下吧!”大约用了二千二、三百圆,究竟有几百件东西,我也没仔细地数就全买了下来。后来我看到这些东西并不是甚么好玩的东西,质量好坏也不知底,确实的数目也记不清了,这些东西竟变成了累赘。这是五、六年前的事了,我把这些东西分给九个孩子,并叫他们来取。孩子们很愉快地来到我这里,把那些围屏、画、瓶等分成九份,用抽签的办法各取一份,每个人立刻就取走了。有家的便带回他们自己的家里去,有的还存放在我的储藏室里。这就是我的财产分配法,不论如何,对待子女毫无半点厚薄之分。所以,我觉得子女当中即使有人有所不满也是不应该的。
第四,不赞成洋式的留遗书的做法。最近我也给子女们写了遗书。关于遗书的问题,在西洋各国常听到这样的情形,即主人死后,子女们打开遗书一看闹得大吃一惊。可是我对这种做法颇不赞成。有些事情偏要在死后叫孩子们看遗书去解决,而在生前却不能对孩子们讲明,这真令人可笑。毕竟是西洋人由于墨守陋习才会干出这等傻事。我决不模仿他们,我把遗书先叫妻和孩子们看,而且告诉他们这遗书就放在柜橱的抽屉里,叫大家都好好看看。如果我的意见有所变更,再另写好叫他们看。并且笑着叮嘱他们:“你们要好好地看看我的遗书!我死之后,你们可不许争争吵吵地干那卑鄙的蠢事!”
体育第一:谈到对孩子的教育方法,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注意身体,我不同意幼小时候就强迫孩子们读书,我的主张是所谓“先成兽身,后养人心”。因此孩子到三、五岁上连一个字母也不教给他们,到七、八岁上,或叫他们习字,或不叫他们习字,但这时仍不叫他们读书,假如乱闹的话就叫他们闹去,唯独在衣食方面对他们特别注意。尽管他们是小孩子,如果有卑鄙的行为或学说下流话时,那也要对他们训斥一顿。除此之外,一切不管,任他们自便。这与训养小猫小狗一样,也就是所谓的“先成兽身”之法。幸好孩子们平平安安地成长起来,无病无灾。到了八、九岁或十岁的时候,才使他们走进教育之门,每天规定时间令其认真学习。而且在这个时候,对于身体上的锻炼也决不忽视。世间做父母的往往爱督促孩子“用功!用功!”很多人一看到孩子在安静地读书时就加以夸奖,而我的孩子用功读书时,我不但没夸奖过他们,反而经常制止他们。我的孩子就是这样教育起来的,现在我正照管小孙子,教养方法仍是如此。如果他们做了一次与年纪不相称的旅行,或是柔道体操做得好的,我甚至夸奖一番加以鼓励。但如果好好读书时,我却向来没有夸奖过。这是二十年前的事情,我送长子一太郎和次子舍次郎两人入帝国大学预科学习。两人的胃不太好,后来把他们叫回家来进行种种医治。渐愈,又送去上学,又犯病,结果三次复学,三次失败。当时是田中不二担任文部的长官,我常常和他谈及此事:“我把孩子送到预科去学习已有实际体验,如果文部的学校的教学法继续这样下去不加改变的话,一定会把学生都害死。若不害死,也会给教疯了,再不然,学生一定会变成身心衰弱半死不活的残废。正好预科的修业年限是三、四年,我想在这期间大学的教育方法会有所改变,所以趁此机会而把孩子送进预科。希望赶快改正吧!要是这样继续下去,东京大学可以命名为少年健康屠宰场,请你们还是早点改正教学法吧!”我和田中因是近交,所以说话不必客气。无奈问题并没解决,孩子们依旧如此,去三个月学校,又必须叫回家来医疗三个月,无论如何也没能够坚持预科的学习,最后我也就断了这个念头。后来叫他们入了我办的庆应义塾,在普通学科毕业后便送到美国上大学了。我并不是说日本的大学教学科目不好,但我认为教育方法太过严格,因此怕孩子负担过重才叫他们退出文部的大学。我的看法至今仍无改变,我认为无论如何身体是首要的。
可是,社会风气似乎与我的看法不一致。世上大多数做父母的好像都认为:
定要让自己的儿子和女儿上大学,这是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好像都想把自己的子女送进比别人好一点的学校,好一点的大学。这样一来,孩子可就够呛了。
这难道不是父母的虚荣心的表现吗?有时不妨站在被你一个劲地督促用功的孩子的立场上设身处地为孩子们想想,这样或许会悟出些道理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