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胡适:徽州之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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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刺在脸上的蓝字

在美国作家霍桑笔下,海丝特·白兰太太身上的红字是耻辱的象征,在胡适笔下,冯金灶身上的蓝字同样也意味着耻辱。稍稍不同的是,一个是红字,刺在胸口,一个是蓝字,刺在脸上。海丝特·白兰太太是虚构的人物,而冯金灶却是活生生的真人,他就是胡适的一生贫病交加的外公,徽州劳苦大众中毫不足道的一员。

历代务农的冯金灶祖祖辈辈辛苦劳作,积攒下的一点小小产业,也就是几亩薄田,几间陋屋——在他 13岁那年,被太平天国军一把火烧光,全家老老小小都被杀死,只让他一人活着,因为看到这个小男孩有力气,不舍得杀,在他脸上刺下“太平天国”四个蓝字,让他永远无法逃跑,也不能见人,只得乖乖跟着他们留在军中。军中有一个裁缝见这孩子可怜,收他做了徒弟。几年下来,金灶学得一手过硬的裁缝手艺,从绩溪到宁国,最后到了广德。

一个冬天的晚上,外面积雪有几尺厚,是滴水成冰的冬夜,金灶出来上厕所,外面寒风凛冽风雪弥漫,金灶方便完毕突然产生念头:跑吧,反正没有人发现,说跑就跑,天亮时他已在几十里以外的深山中了,太平军能到哪里找到他?一念即起片刻不安,他什么也不要,转身就逃。这些年一路行军打仗,一天一夜走上一两百里是常事,金灶正年轻,身手矫健,一会儿就在风雪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他怕脸上的蓝字被人发现,夜行晓宿,广德与绩溪相邻,几天后他就回到了故乡中屯。家园已成一片焦土,村子里只活下十来个人,他们知道他脸上蓝字的来历,并不歧视他。金灶也肯吃苦,回家后一刻不停地开荒种地,农闲时间帮人家做裁缝,十年后他建起了一间没倒塌的砖屋,娶了一个妻子,生下一个女儿——女人在徽州没有地位可言,金灶给女儿取名冯顺弟,希望她能顺利带来一个弟弟。顺弟果然不负众望,几年后一个弟弟就出世了,冯金灶开心死了,他觉得生活有了盼头。

有了儿子,冯金灶野心越来越大,他想重建祖上被太平军烧掉的百年老屋,甚至他要重造一幢比祖上老屋更漂亮的徽州大宅,他认为他大难不死,就是祖先留他光复祖业——他将老屋废墟扒开,清理残砖断瓦,重新垒起一片高敞干爽的地基,准备建造新房。每天天不亮他就起床,不管这天有多少活要做,他都要到村头山溪里挑选从山头冲下来的石头,一共要挑三担,才吃早饭,然后上工。而晚上收工回到家,不管天有多黑,他必定要点着火把到溪边再挑三担石头回家,才上床睡觉。

年复一年夜以继日的劳作,年纪并不大的金灶看上去就像个小老头,家中的妻子女儿都知道他的心愿,但是女人们并不能帮他多胡适的母亲——冯顺弟

少忙,劝他休息他又不听,只能心疼地看着他佝偻的身影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山溪边。这时候冯顺弟已经八九岁了,她是个懂事的女孩子,看到父亲实在太辛苦,心里很难过,她恨自己不是个男子,不能代替父亲到溪边去挑石头。她只能在早早晚晚站在村口迎接父亲,从他卸下的筐子里,取出一些沉重的石头搬到地基那边。冯金灶说:“顺弟,你为我们冯家带来一个弟弟,这已经让我高兴了,我徽州乡野的小溪,常常可见这样的竹桥

已经很满足了,女儿家是人家人,你早晚是要嫁人的,只有弟弟才能撑得起我们冯家大门。”冯顺弟说:“可是兄弟还小,看到你累成这样,我又不能帮你,我心里好难过。”顺弟说着眼泪滚滚而出,她是一个生得很一般的姑娘,脸上有几颗雀斑,最让人刮目相看的是她的一头长发,那一头长发在徽州很少见,它乌黑发亮,一直拖到地上。如果要梳头发,冯顺弟必定要站到长板凳上去梳理。在徽州,父亲一般都不和女儿作感情上的交流,冯金灶不这样,他非常疼爱这个女儿,他抚摸她的一头秀发,轻轻说:“你回家去,你回家陪你娘和你兄弟,我再挑两担就回家。”冯顺弟很倔强,她不回家,一直在山溪边陪着父亲捡石头。

冯金灶叹了口气,他想到年幼的孩子和刚刚才砌地基的房子就叹气,他还不到 40岁,就苍老得像一个小老头——他脸上的蓝字还在,只是有些浅淡,就要看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