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胡适:徽州之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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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脚太太——江冬秀

烧香求佛的村姑

很小很小的一个庙宇,野藤缠绕,就在江冬秀家不远的地方。不知多少次,江冬秀就在这里深深地跪下去,求佛大发慈悲之心,让远在大洋彼岸的胡适博士早日归来,回到她的身旁。

她识字不多,小庙上“有求必应”四个字倒还认得——她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来求佛。佛是万能的,她相信佛会有求必应,就像相信只要春风一起,后山岭上的映山红必定会漫山遍野红得像燃烧的篝火一样……她总是选择在夜晚来求佛,徽州山村的夜晚,黑得如同一坛徽墨,明月之下,清露之上,她把一颗单纯的心燃成一炷香,供奉在大慈大悲的菩萨面前。她不愿让江村人看到她的期盼与煎熬,她只能趁着夜色悄悄来到庙前,她相信她的每一声祈祷、每一次跪拜,那个上庄人称糜先生的少年在海那边、在天尽头都能够听到,看到。

有无数白墙黑瓦的村庄像断了线的家谱册页,被秋风一吹,散落在徽州青青大山里,江村只是很普通的一处——它背靠着高入云天的青山,端坐在青山下的台地上。村庄左右两侧各有两座小土山,远看就像两把太师椅,左右的小山宛若太师椅的扶手,一条清溪蜿蜒而下穿村而过,潺潺流水千年依旧。我与这个徽州的村庄很有缘分,我岳父当年就读的皖南六县联中,抗战时期就迁至这里,不久他就从这里考取了上海复旦大学——1950年代水患频发,表姐的父亲逃荒来到这里,繁衍至今,已成一个庞大的家族。我多年前就来过江村,长长的古街、庄严的宗祠吸引了我的目光,多次走过这座小小的古庙,伫立于村后的青山,那时候我不知道这个烧香求佛的村姑。乡村的姑娘就像野草闲花,除了自己的父母,外人谁会记住她们的名字?如果江冬秀不嫁给胡适,谁会记住这个身材不高、手脚肥胖的山乡姑娘?

江冬秀烧香求佛的小庙

在江村老一辈人口口相传中,江冬秀就是一个很普通的村姑,她个头不高,有几分福笃之相。生于江村的官宦之家,她其实并没有读过多少书。那个时候的姑娘都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为徽州姑娘,江冬秀自然也没有例外。说她理解胡适,那也不现实,但是“父母之命”注定让她和胡适走到一起,她就发自心底地喜爱这个山那边的青衫少年。更何况,他在村人眼里是那么有学问,是个读书人,出过洋;更何况,他长得斯斯文文,白白净净,即便用现在的审美标准来看,也是一个帅哥,她没有理由不爱他——她还大他一岁,典型的姐弟恋,爱起来更心疼,更痴情。

我来江村正是深秋,村后的野山上漫山遍野全是柿子和野核桃,并没有人来采摘,核桃啪嚓落下一颗,啪嚓又落下一颗。从前这些核桃都是有主人的,现在村民们全都外出打工,野山上的核桃和柿子都自生自灭,便宜了那些鸟兽。当年江冬秀就在这里摘过灯笼一样的红柿,挥竿打过山核桃,这两样都是胡适的最爱——胡适乳名叫糜先生,江冬秀在书信中就称他“糜哥”。有一次听胡母说糜先生就爱吃家乡的柿子与核桃,江冬秀就记在心里。年年秋风过山梁时,她就采下几筐柿子,从秋留到冬,柿子烂成一泡水,她的糜哥一去无踪。当然,核桃是可以留下来,但是一年年的山核桃发芽了,长成了小小的核桃树,她的糜哥仍未回还。

江村一些风烛残年的老人还记得这么一个故事,有一年深秋,天已经很冷了,秋空里大雁如流云般从头顶飞过,雁粪如雨。茅草吐着白絮在秋风中起伏,翻飞的落叶是冬天的请柬。江冬秀一个人在后山上打核桃,一个打毛柴的年轻人经过她的身旁,突然调侃她:“你别打了,糜先生不会回来吃的,他在美国娶洋女人,都生下浑身是毛的小洋人了。”这样的谣言通过口口相传,江冬秀在与胡适订婚的十多年里不断听到,可是,从来不曾有人当面这样对她说过,打毛柴的小青年太鲁莽,知道她心口流血还要拿刀来扎,江冬秀泪水滴落,转身举起竹竿追打这个多嘴的家伙。年轻人吓得撂下柴担拔腿狂逃,边逃边叫:“你打我干什么,这又怪不得我,你有本事到美国找糜先生去,有本事你和美国洋女人干一架,将你男人抢回来。”江冬秀追不上,扔下竹竿,蹲伏在核桃树下哭得气涌如山。

那一年她 26岁,在古老的徽州,这样的姑娘是一个很老很老的老姑娘,是一个老得再也嫁不出去的老姑娘。那一年是她和胡适订婚的第十二年,如此漫长的婚约,也是徽州从未有过的,她没有绝望,也不会绝望,这就是徽州女人的坚贞与忍耐。她丢下打核桃的竹竿,转而将目光投向那座日日经过的小庙,她的心地那么虔诚,她相信菩萨一定会保佑她。

佛终于被打动,将胡适再一次送到她的身边,她不懂他的哲学,更不懂他的文化,她只是喜欢他。他的眉毛、嘴唇、头发,他脸上的微笑与手心里的温暖,她原本要的就不是那些身外之物,她只是要一个活生生的人,佛统统满足了她——因为这一份美满姻缘,徽州大山里这个藉藉无名的小脚女人,在中国文化史上,也留下一行脚印,一行逶迤的、深深浅浅的脚印……挣不断的红丝线

从胡适家的上庄,到江冬秀家的江村,隔着一座耸入云天的大青山。一条蜿蜒在峡谷密林中的石板道,像一条挣不断的红丝线,从大青山陡峭的肩头缠绵而过,一头拴住上庄,一头系着江村,也将胡适江冬秀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人牢牢捆扎在一起——是一对儿苦瓜,也是一对儿蚂蚱。

我从江村村后的荒山坡下开始登山。正是初冬时节,山洼里时见薄薄的积雪,还有一些蓑草和枯萎的野菊花,青石板山道随着起伏的山势,高高低低地隐没在树林下或草丛中。由于年久失修,有胡适与太太江冬秀

些路段几乎看不出路的痕迹,我只能凭着直觉在山林里行走。我想象着当年江冬秀挪动着小脚在弯弯的山道一扭一扭的情景。还有胡适,胡适也来来回回在这条山道上走过好几趟。那时候他青春年少,身材瘦削单薄,身着飘逸的青衫,清秀的脸庞带着一抹书卷之气——春天的时候,这条山路野花缤纷,到处长满竹笋与野蕨,江冬秀常常头戴箬帽到杨桃岭采蕨菜、掰笋子,有时候也会采下一支两支映山红别在箬帽上。只是受困于古老徽州铁板一样坚固的道德秩序,他们从来不曾牵手在这条山道上奔跑,甚至在婚前,连面也没有见过一次。胡适只见过江冬秀寄赠的一幅小照,那是一个福笃笃的姑娘。胡适越看越陌生,他将照片夹在书页中,梦中出现她依稀的容颜,不像花,倒像月,是一轮满满的月。

横亘在绩溪上庄与旌德江村之间的大青山

这一根红丝线最早从太子会上牵起——徽州男女的青梅竹马或情窦初开,总是与太子会有关。那一年一度的太子会,是农耕的盛典,是乡村的派对与狂欢。做“会”的村庄,家家户户要将亲朋好友接来看“会”。胡适的姑婆就是江冬秀的舅母,在青山下那个枫杨树环绕的叫旺川的村庄,她们都带着小孩来看会,江母吕贤英一眼就相中了眉清目秀的胡适,她要这个乡村里罕见的斯文少年做她的毛脚女婿——在这里,丈母娘代替女儿“一见钟情”。

胡娘冯顺弟微微笑一下,不肯表态。一来,她的家境日益衰落,配不上江家这个翰林之家探花后裔;二来,江冬秀比胡适还大上一岁,徽州的民俗是,“男可大十岁,女不可大一岁”;三来,江冬秀属虎,胡适属兔,母老虎对付小兔崽子,那是手到擒来的事,冯顺弟可不想让自家儿子被一只母老虎欺负。吕贤英不死心,请私塾先生胡祥鉴说媒。胡祥鉴做先生,嘴巴皮子上有功夫,把江冬秀说得花好稻好。冯顺弟碍不过亲戚情面,开出了胡适的生辰八字。算命先生算出的结果是“天赐良缘”,一方红纸在胡家门框上贴了许久,冯顺弟进门出门看三次,脸红得像篱笆下的山桃花——既然缘分天注定,岂有违抗之理?徽州人家都是耕读传代诗礼人家,一诺就值千金。在那个油菜花如洪水一样泛滥成灾的春天,签下婚约后的胡适就去了上海,他像一叶孤舟,漂过新安江、钱塘江的清清流水,一直漂到上海,最后又漂向海上。

在徽州大山里,江冬秀成了传说中的徽娘,在深宅大院之中,在明月星光之下,她坐在那些祖传的磨白了的美人靠上,像徽州古老山村千千万万的徽娘一样,在守望中任云聚云散花谢花飞。十多年的岁月转眼而逝,每年秋天,她会将一颗核桃当啷一声丢到瓷坛里,徽州女人都是这样计算着男人离别的日期,计算着男人回归的日期。胡适会寄来家书,让她学文化,她真的开始写字,字写不好,错别字连篇,但马马虎虎能给胡博士写信。他让她别再缠足,她也听他的话,解开又臭又长的裹脚布。半大的脚,走在江村到上庄之间长长的山路上,把一个徽州女人的痴情和忍耐,镌刻在山中那些青色的有树根状纹理的大石头上。

我在半山腰一个叫杨桃岭的地方休息了好半天,这里离上庄还有二十多里,高高的山巅还在我的身后。据说攀爬这座大山,山里人称之为“两头红”,意思是说早上太阳出山时出门,到太阳下山了才可到上庄,刚好是一整天时间。

坐在杨桃岭上,我浑身大汗淋漓,当年江冬秀一个小脚女子来来往往走这条山道,着实不容易。她对这条山道充满感情,她多少次从这条山道上走过:掰笋,采蕨,相亲,看太子会,包括她出嫁的大红花轿,无一例外地沿着这条逶迤而上的山路翻过大青山,直达山的那一边——1941年,江冬秀回家探亲时,看到杨桃岭一带石阶歪斜,残缺不全,路人行走困难,当即捐出一笔钱重修,还亲自请了监工验收。那个时候,这是一条由绩溪往旌德的主要通道,商贩外出、军旅过境、官宦下乡,全由此经过,包括 1917年那个蝉声悠扬的夏天,博士胡适留学回国,江家请他吃酒,他风尘仆仆地沿着山路来到江村。酒过三巡之后,满脸通红的胡博士结结巴巴地提出一个要求:想见一见江冬秀。江家那个牵红线的姑婆进入厢房说了半天,才出来笑眯眯地递给胡适一个眼色。可是等胡适在楼上楼下无数双村民兴奋的看稀罕的目光中进入厢房时,江冬秀却像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鹿,一头钻进像小房子一样的徽州雕花古床上,还放下麻布帐子。留学归来的博士望着眼前厚厚的麻布蚊帐一筹莫展,在乡风民俗面前,他止住了脚步,就像他小时候站在后山上一丛丛兰花前,守着一个前世今生的约定一样。

对于和江冬秀这个一直延期的婚姻,胡适内心充满难言的惆怅,他完全是为了母亲才应下这份婚约。1917年 11月 21日,是他新婚的第 49天,他在写给美国情人韦莲司的信中这样说:“我不能说,我是怀着愉快的心情,企盼着我们的婚礼。我只是怀着强烈的好奇,走向一个重大的实验——生活的实验!”周质平教授甚至认为,胡适对自己的婚姻,经过了一番自我说服的功夫,而达到了“近乎自我欺骗的境界”,他甚至以“上断头台”来形容胡适结婚时的心情。有趣的是,胡适在康奈尔大学以《中国的婚制》为题作演讲时,曾强烈抨击中国封建礼教,而他自己,却心甘情愿地成为一个封建婚制的牺牲品。当然,他的那些堂皇的话只是他做的学问,是他枯燥无味的学术。走下讲台回到家,他就变成一个俯首贴耳的好好先生,伏桌吃饭,上床睡觉,他是一个英俊有才的目光明亮、重友轻财的好老公。缠在他身上那根看不见的红丝线,他一辈子没有挣断,反而被越缠越紧,就像一条被死死网住的鱼。

廿七岁老新郎

上庄的这个略显拥挤的厢房就是胡适与江冬秀的洞房。在这里,我看到了胡适的遗物:灯盏、砚台、毛笔,还有雕花床、红漆桌、美人靠……看到婚礼上新郎倌的黑呢礼帽和新娘子大红绣花缎子鞋,看到胡适青涩的慌张和江冬秀从容的笃定……那是青春期容易出现的慌张。尽管少年胡适沐浴过欧风美雨,但是在骨子里,文化人的知性、少年人的纯情,于他来说一生未变。

这是一场迟来的婚礼,它拖得实在太久了,让一心拒婚的胡适也看不下去,他想到苦命的独身的母亲。或者说他被徽州女人江冬秀的坚贞与忍耐打动,在内心漫长而持久的坚拒与排斥后,不得不给她一个名分,一个承诺与交代,一份生命的慰藉。与其说是给江冬秀,还不如说给自己的白发亲娘——订婚 14年后才成婚,这在一向早婚成风的徽州,可能是从古未有。从上庄人口口相传的民间传说来看,胡适在 16岁那年,就差点与江冬秀结婚。

那是 1907年春天,在上海读书的胡适脚气病复发了,在徽州人看来,这是一种思乡病,外出经商求学的徽州人差不多都有这种病,厉害的每年都要犯一次。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当年就经常犯这种脚气病,只要一回到徽州,脚气病马上就不治而愈,更离奇的是,坐船返乡快要接近徽州地界时,脚气病就慢慢好了。谁也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只能说在徽州,脚气病就是思乡病,身体逼迫它的主人一定要返乡一次——胡适有了脚气病,唯一的办法就是坐船回到徽州。这一次回徽州养病,他在上庄待了两个月。就在这两个月里,母亲冯顺弟趁机向儿子提议结婚——是一个蝉声渐稀的黄昏,晚饭花在廊檐下开得一片嫣红,清凉如水的月光像梦一样笼罩着上庄,徽州就是一个古老的梦境,中国人的梦。

少年胡适穿一件麻布短裤在门前竹凉床上乘凉,先前手里还拿着一本线装书在看,后来天色渐黑,他将书当枕头,睡在竹凉床上仰头看天上的星星。冯顺弟拿一把扇子坐在一边,先给儿子扇了几下风,然后脸上带着欲语还羞的表情。胡适看出了母亲的心事,说:“娘,有话就说。”冯顺弟越发有点难堪,胡适说:“娘,说嘛。 ”冯顺弟才吞吞吐吐地开了口,她唤胡适的乳名:“糜儿,你也有 16岁了,不小了,江家也有这样的意思,冬秀还比你大一岁,是不是趁着这次你回家养病,你两人把婚事办了,为娘也省去一桩心事。”

胡适与江冬秀新婚时的照片

胡适的眼睛一直盯着母亲,以为她说出什么紧要的事,一听她又提婚事,立马倒头重新躺在竹凉床上,数着天上的星星。冯顺弟推了胡适一下:“糜儿,娘的话你听到了吗?”胡适咕哝了一句:

“再过两年。”就翻身睡了过去。冯顺弟说:“前年去信问你婚事,你回信说过一两年再说,现在正好你回家,又说过两年,这两年又两年,何日是个尽头啊?前年你的回信江家都知道了,还为冬秀置办了嫁妆,黄道吉日也选了,还买了百子鞭炮,你看,你的新房也准备了,你又说要再等两年,江家怕是不肯。”

胡适火了,翻过身来说:“谁要你准备这个?这么大的事你都不跟我说?我还小,才 16岁。”冯顺弟说:“这不是跟你在说嘛?”胡适满脸通红:“全准备好了才跟我说?这不是逼迫我嘛?要结你去找人来结,这与我无关。”胡适翻身下床,夹着书回到堂屋。冯顺弟一徽州老村的黄昏,就如同一个梦境

急,就拍着扇子追过来:“糜儿,你跟娘如何能这样说话?你 16岁不小了,娘就是十六七成亲的,冬秀都 17了……”木门啪地一声在冯顺弟面前关上了,任凭她如何敲就是没开。

次日一早,胡适就早早离开家,逃也似地离开黑得如同一团徽墨的上庄,回到繁华文明的上海滩。冯顺弟的信很快就追到上海,在信中她千呼万唤让儿子回来结婚,说大喜之日早已让算命的瞎子择定,不可更改。胡适看到信怒火中烧,这个一向极有孝心的孩子一时气疯了,回信破口大骂,骂那个给他择定婚期的算命瞎子为“瞎子畜生”,是“鸡狗不如之愚人”,是“蠢虫子”。看到儿子气成这样,冯顺弟尽管抱孙心切,却也吓得大气不敢出,再不敢提起婚事。面对亲家母的盘问,她只好以儿子的学业来搪塞。

搪塞一词用在这里并不准确,其时胡适的学业确实也到了紧要关头。因为学潮,他就读的上海公学即将停办,而且家庭经济面临破产,家中确实也无力为他举办婚礼,现在他要做的不是结婚而是工作——万般无奈之际,冯顺弟只能默认了婚期拖延,作为一个一向要强的徽娘,她内心的难受可以想见。

然而最难过的还是江冬秀,随着胡适在上海教书、办报继而留学海外,她的心揪得越来越紧,一个在遥远的海外,一个在徽州的深山,这一根婚姻的红线还能牵得上、拴得牢吗?她心里没有底。

可是,在徽州人看来,媒妁之言就是金口玉言,婚姻之约就是一生承诺,绝对不可更改——更何况,她是打心眼里喜爱这个面容清秀、满腹诗书的英俊少年。作为一个从没有出过徽山的村女,她只能把相思化成一次次奔赴胡家的行动,上庄的石板道、胡家的老天井,都记载着江冬秀的诚挚与孝顺。

上庄人至今仍记着这么一件事,盛传胡适在美国娶了洋女人那些年里,老姑娘江冬秀不时到上庄来,表面上是来陪伴未来的婆婆,其实内心里是想得到胡适的消息。江冬秀的家虽说已走下坡路,但是仍有大片良田,家中仆佣也有好几个。可是上庄的胡适家已败落,凡事都得亲自去做,大家都在起早摸黑地干活,江冬秀自然也不好袖手旁观,每天五点就起来,喂鸡喂猪打扫庭院。有一天天还没亮,她正在院子里扫地,江村一个姓曹的表哥过来办事,看到江冬秀正在扫地,大吃一惊:“哎哟,冬秀啊,你在娘家做小姐,怎么到了婆家反倒变成了下人?”江冬秀心里正委屈,一听这话,马上哭起来:“这里全家老小都在做事,我怎么好意思不做?你要是回到江村一说,可把我面子丢光了,我一直和我娘说,胡家把我当小姐供着呢。”曹表哥连忙说:“冬秀,你放心,我什么也不会说,我是男人,又不喜欢嚼舌头。”江冬秀心里稍稍有了点安慰,扫完庭院,又围上围裙去做早饭。

可是,纸总归包不住火,江冬秀的母亲知道女儿在江家受的委屈,就狠下心掏出私房钱给冬秀买了个叫梅香的丫环,江冬秀只要一来上庄,梅香必定陪着同来,代替冬秀在胡家干活。远在美国的胡适后来也知道这些,外国美女再多情,花花世界再诱人,终究敌不过冯顺弟的慈爱与江冬秀的真情。10年后的 1917年,学成归来的胡适做了北京大学的教授,接到聘书后他终于回到了徽州青青大山,他要迎娶山那边那个叫江冬秀的姑娘。

这一年的冬天分外寒冷,12月 30日,胡家张灯结彩,新郎倌胡适一身黑呢制西装礼服,头戴黑呢制礼帽,脚穿黑皮鞋,挥笔写下了一副对联:

三十夜大月亮,二十七老新郎。

这天一大早,江村与上庄之间的杨桃岭山道上铺满了六角形晶莹剔透的小雪花,一乘大红花轿从上庄出发,沿弯弯的山道来到江村。江村的风俗是一定要在天黑后才出嫁,催妆的唢呐一遍遍在村头响起,江村的小伙抢走了胡家花轿的轿帘,为的是让胡家多多燃放鞭炮,那些百子鞭还是十多年前准备的,到今天才派上用场,可能是干透了,一放起来声音特别响。据老一辈人回忆,那天胡家接亲的人带了价值两百担稻谷的银两,将江村一带乡村小店里的鞭炮全买光了。对寂静的山村来说,这是一个热闹的不眠之夜,一串红灯笼伴随着接亲的红花轿行走在徽州古老夜空之下,那是个高远的幽深的梦境。站在江村村口,能看到一串红灯笼星星点点的红,它沿着石阶慢慢上升,一直升到高远的夜空中,最后与闪闪寒星融汇在一起。

新婚时的胡适

江冬秀的嫁妆

站在当年胡适站的那个位置上眺望杨桃岭,我没有看到满天繁星,只看到一颗启明星,它从徽州深深的大山皱褶里冉冉升起,升到新文化的天空,一直到今天仍然在熠熠生辉,永不陨落!

那个属虎的女人

在江冬秀故居,我看到一幅照片,江冬秀居中坐在椅子上,脸上有一种当家作主的威风,一种凛然不可冒犯的威风。而胡适,则和两个儿子一起十分听话地站在她身后——这张照片明白无误地表明,在属虎的江冬秀面前,属兔的胡适像一只很乖很听话的小兔子,什么时候母老虎发威,小兔子吓得支楞起长长的耳朵,屁都不敢放一个。

徽州女人在世人记忆里是坚贞与忍耐的化身。她们内敛、沉默、忠诚、善良,孝顺公婆伺奉男人,一身蓝衣盛装站在庭院深深的古老厅堂里,就像那些耸立在青山间的一座座皇恩浩荡的贞洁牌坊——但是,凡事都有例外,江冬秀就是个例外。她是一个另类的徽娘,她没有多少文化,就在一个山村里长大,但她身上有一股狠劲,有一种杀气,就是这股狠劲与杀气支撑着她,让这个胸无点墨的女子在京都文人堆里站稳了脚跟,并拥有一席之地,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当然,人们多半看在胡适的面子上,但也与江冬秀的努力与争取分不开。

男人与女人组成家庭,各自投入了钱财、权利与爱情,双方心知肚明地权衡之后,自然而然就决定出家长角色。她没文化,又不挣钱,家庭内部角逐中自然处于劣势。但她自有她的杀手锏,她会从胡适母亲那里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女人之间更容易沟通,那个孤苦无依的婆婆对这个孝顺、贴心的媳妇满心欢喜,这是出于亲情伦理的爱,就像江冬秀爱胡适一样,她可能不了解他,甚至于不理解他,但这并不妨碍她爱他,这是人伦至亲,是天注定的亲缘——有了这一个支撑,她在胡家的地位无人能撼。你胡适是大学者是不错,满京城出尽风头风光无限,可到底还是要回到我桌上来吃饭,回到江冬秀身上有一股狠劲与杀气

我床上来睡觉,在我屋里,你没什么别的名头,你就是一个挣钱养家的男人,不同之处在于别人可能凭力气挣钱,你是凭笔杆子。更何况江冬秀也是颇有心机的女人,她争取了胡母,又抓住胡适死要面子想做圣人的弱点,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制得服服帖帖,也把自己的地位巩固得牢不可破坚不可摧——文人,特别是那些纯粹的文化人,在人世中多半缺乏一种周旋力,甚至他的生存能力远不如那些小市民。很多时候,胡适在很多方面远远不如小脚女人江冬秀。

我在江村住了五天,五天里听到许多在江村流传的故事,都与江冬秀有关。她在民间传说中就是个敢恨敢爱的铁女人,江村人不会说她是母老虎,只是用算命先生的话说,她“命带宜男”。

婚后,江冬秀在上庄生活了一年,照顾生病的婆母。一年后五四运动风起云涌之际,她来到北平。那时候胡适已成了京城文化泰斗,一呼百应万众仰望。在他的粉丝中,就有表妹曹诚英,这个胡适结婚时江冬秀的伴娘,就在那个山乡婚礼上爱上从海外归来的表哥——一个郎才,一个女貌,最般配也是最知心的两个人,近在咫尺却远隔天涯,仅靠一封封寄至北京大学的书信联系。一封信不知怎么就落到江冬秀手中,她在上面这样写道:“……我们在这个假期中通信,很要留心,你看是吗?不过我知道你是最谨慎而很会写信的,大概不会有什么要紧……你的信可直接寄到旺川,我们写信都不要具名,这更好了,我想人要拆,就不知是你写的……”江冬秀真的就拆了这封信,看到信的末尾一句:“糜哥,在这里让我喊你一声亲爱的,以后我将规矩地说话了!”江冬秀气疯了,老虎屁股摸不得,这母老虎真给惹毛了,将胡适从床上拎小鸡似地拎起来,打开大门,面对四合院里左邻右舍大喊大叫:“你让大家评评理,你这个大学者大文豪像什么话,好歹也是最有名的大学教授,人前人五人六的,背地里一肚子花花肠子,整天想着要做妻妾成群的老地主,吃着碗里霸着锅里,你让大家评评理,这肉麻的信是人写的么?”胡适吓得直哆嗦,脸青一阵白一阵。

江冬秀从来都是得理不让人,闹久了,心疲了,被情所困的胡适不甘服输,也拿出他的杀手锏——不归家,这是男人最狠的一江冬秀夫妇与长子胡祖望(后左)、次子胡思杜(后右)在一起招。他并不就此罢休,仿佛要给点颜色让江冬秀尝尝,他托人传话向江冬秀提出离婚,也是咽不下这口气,在外高举科学、民主大旗的旗手,回到家竟然要吃小脚女人的受气饭,此事已成为民国世界一大笑柄,让先生斯文扫地。江冬秀闻听并不怕,她吃准了胡适逃不脱她的手掌心,她的拿手好戏就是闹——等到有一天胡适回家取材料,两人一言不和,她先将一把裁纸刀扔过去,差点戳伤胡适的脸。继而抱着儿子将剪刀高高举过头顶:“你再提离婚我娘儿俩死给你看!”手无缚鸡之力的胡适哪见过这阵势,小白脸一时吓变了色,就差跪地叫姑奶奶了——胡适怕老婆的“丑闻”就这样传了出去,江冬秀占得上风,从此以强势女人形象出现在教授夫人之中,在家受气的太太夫人都来请她拿主意。梁实秋为了娶新派小姐,要与原配程季淑离婚。程季淑哭得眼泪巴拉,江冬秀拍案而起,程季淑是她的徽州小姐妹,她当然要管,她可能也兔死狐悲想到自己——如果梁实秋带了个坏头,大学教授们群起仿效,小脚太太们哪有日子过?她站起来给程季淑撑腰,鼓励她打官司,还自愿出庭作证,最终让梁实秋败诉,此案一时轰动京华。当时北大校长蒋梦麟,离婚后迎娶陶曾谷,邀请胡适做证婚人,江冬秀死活不让胡适去,指着他的鼻尖说:“你要去证这个婚,就别想回来。”胡适苦苦恳求:“我亲口答应了,我不作证,他们结不成。”江冬秀扳起脸:“这个婚就是不该结。”她啪地锁上大门到别人家打麻将,眼看着大婚时间已到,胡博士急得跺脚,只得让家佣举大腿托屁股让他跳窗而出。江冬秀发现后,不但罚家佣一天不准吃饭,也罚胡适两天不许回家,胡适就在办公室打地铺,惶惶然一如丧家犬。

据说江冬秀到老也没改掉母老虎的坏脾气。胡适去世后,有一年台湾刮台风,山洪冲了胡适墓地,她要时任中央研究院院长的王世杰修缮,王世杰拖延着,江冬秀勃然大怒,一个电话打过去:“王世杰,你小子等着,总有一天,我要把你给胡先生写的那些牢骚信公布出来。”——如果真的公布,他一定死翘翘,王世杰吓得屁滚尿流,当天就带人来维修。如此厉害的徽娘自然让所有的男人害怕,当然也包括胡适。

我在江冬秀故居盘桓了半天,那是一处典型的徽州民居,落满灰尘的楼廊,原木结构的厅堂、厢房,花窗后面,就是江冬秀的绣房。光线幽暗,阴凉潮湿,进去站了半天,才看到一些农具,以及吊在房梁上的咸鱼与腌鹅、风鸡。似乎当年江冬秀在此生活时就是秋天,上庄的清晨

这样,也只能这样。徽州的古镇老村给人的感觉是千年不变,包括村后大青山,以及青山上长长的石阶。现在江家房子房主是个拖拉机手,他五年前花了三万元买下这处老房子,并不知道胡适、江冬秀是什么人,只是他手里只有三万元,恰好房主要出卖,他就买下了这片名人旧居。

在他家中堂上,张贴着胡适与江冬秀的画像,他说那是旅游公司贴的,江冬秀的家现在成了江村的一处旅游景点。这个拖拉机手的夫人是个穿紫衣的女人,我说给她拍一张照片,她没有二话就对准镜头,一副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气派,看上去非常强势,这一点很像江冬秀。更令人吃惊的是,她竟然也属虎。

江冬秀故居的中堂画,画的正是胡适与江冬秀

白衣胜雪的少女曹诚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