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神州问鼎(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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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外交一边倒——中、苏结盟(3)

对于中共来说,中苏结盟的前提条件是苏联承认新中国政府,同时废除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其中最主要的是废除1945年苏联与中国国民党政府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因为那个条约承认国民党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但是,对于苏联来说,承认新中国政府为合法政府不难,而废除1945年条约却不易。因为那个条约直接涉及苏联的切身利益。因此,条约问题是刘少奇与斯大林谈判中的一块“硬骨头”,既棘手,又不可回避。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双方态度都十分谨慎。

书面报告说“苏中友好同盟条约,在过去已给予中国人民很大的帮助,在今后,……我们完全愿意继承这个条约。在苏联与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时,这个条约即须加以处理,其处理方式,大概不外以下三种:(1)由新的中国政府宣布全部承认这个条约继续有效,不加任何修改。(2)根据原来条约的精神,由两国政府代表重新签定一个新的苏中友好同盟条约,以便根据新的情况在文字上和内容上有所增减。(3)由两国政府代表换文,暂时维持这个条约的原状,但准备在适当的时机重新加以签定。在这三种方式中,应该采取哪一种方式为好?”书面报告同时婉转地转告苏方,中国人民对苏联有一些不满:“在民主党派及学生和工人中,有人提出苏联在旅顺驻兵,蒙古独立及苏联搬运东北机器的问题。我们曾向这些人解释,当着我们自己还不能防守自己的海岸时,如果不赞成苏联在旅顺驻兵,那是对于帝国主义的帮助。”“蒙古人民要求独立,根据民族自决的原则,我们应该承认蒙古独立,但蒙古人民共和国如果愿意与中国联合,我们自然欢迎。这只有蒙古人民才有权力决定这个问题,”“这些机器是日本人的,苏联把这些东西当作胜利品搬走,去建设社会主义,免得落在反动派手中用来反对中国人民,是完全做得对的。以上这些说法,不知是否正确?”实际上,书面报告的上述说法,是在投石问路。

在会谈中,斯大林说:“关于中苏条约,在与毛泽东交换电报中已有过声明,说这个条约是不平等的,因那时与国民党打交道,不能不如此。”“如果中共认为要苏联从旅顺立即撤兵”,“苏联军队现在就可以从旅大撤退”。但是对于中共提出的处理条约的三个方案,斯大林明确表示“都用不着,等毛泽东来莫斯科时解决这个问题”。至于毛泽东来莫斯科后怎样解决,斯大林没有说下去。

斯大林对处理条约问题持暧昧态度的原因,是想再观望一阵中共的态度后再决定是否签定新约。1949年12月18日毛泽东在与斯大林谈判时说:“中国的社会有一种感想,认为原条约是和国民党签定的。国民党既然倒了,原条约就似乎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对此,斯大林作了如下表示:“原条约总最要修改的,大约在两年后可以修改,并且须相当大的修改。”由此看来,斯大林在刘少奇访苏时不明确表态就不难理解了。当然,从斯大林的内心来说,维持旧约是最理想的选择,因为如此既可以继续维持战后苏联与美英等帝国主义国家之间所达成的妥协,使苏联在国际政治中有充分的回旋余地;又可以不失去旧约带给苏联的既得利益。

然而。正是斯大林留下的悬念给了中共中央以有益启示,使之从暧昧中看到了鲜明。诚如后来毛泽东在与斯大林谈判时所说:“刘少奇回国后,中共中央讨论了友好同盟互助条约问题。”虽然现在我们对于中共中央的讨论情况无从知晓,但是,从毛泽东在开国之初能够放下千头万绪的国内大事而耐心留居苏联两个多月的事实中,以及毛泽东最终迫使斯大林同意废除旧约签定新约从而圆满解决中苏结盟问题的结局中,我们有理由认为,根据斯大林的暧昧态度,中共中央在毛泽东访苏前,对于如何进行签定中苏新约的谈判,是作了充分准备的。

综观上述刘少奇与斯大林谈判的要点及结果,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清晰的印象:即如果可以把中苏结盟谈判作为一个整体而分为预备谈判和正式谈判两个阶段的话,那么,刘少奇与斯大林所会谈的问题,正是预备谈判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先期解决,为实现中苏结盟,奠定了重要基础。

刘少奇不辱使命,成功地完成了中共中央交办的为实现中苏结盟与苏联进行预备性谈判的重大任务。1949年8月14日当代表团结束这次访问的时候,刘少奇在写给斯大林的致谢信中表达了“无限欣慰”的心情,他说“承蒙你及联共其他同志的特盛意的招待与关注,使我们十分感激!”“在你及联共中央其他同志的伟大的帮助和指示之下,使我们这一次来到苏联的任务获得十分满意的成就,特别是使中国及时地获得苏联的借款与专家的帮助。”

刘少奇回国后,迎来的是新中国的诞生和以苏联为首的各社会主义国家对新中国的热情欢迎,以及中苏两国实现结盟的伟大历史事件。

1949年10月1日,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大典结束两个小时以后,斯大林即从莫斯科发来贺电,庆贺新中国的成立。10月2日,苏联副外长葛罗米柯受苏联政府委托,致电通知新中国外长周恩来:苏联政府决定建立苏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1949年11月23日,苏联出席联合国大会代表团团长维辛斯基,在联大全体会议上发言,支持新中国要求取消国民党集团在联合国组织中代表中国的权利,并将国民党开除出安理会。

1950年1月10日,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正式提出相应议案,当这一议案遭到否决以后,马立克声明:只要国民党集团未从安理会开除出去,苏联代表团就将不出席安理会会议;安理会在有国民党集团代表参加的情况下作出的决议,苏联都将不承认其为合法。

在苏联的影响下,在新中国成立一个多月内,先后有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阿尔巴尼亚、朝鲜、蒙古人民共和国等9个国家承认新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并陆续完成互派大使工作。

1949年12月6日,毛泽东以新中国元首的身份公开访问苏联,胜利完成了举世瞩目的新中国与苏联两个社会主义大国结盟签约谈判。1950年2月14日中国外长周恩来和苏联外长维辛斯基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其相关协定上签字;双方同时声明:1945年8月14日中苏间所缔结的相当的条约与协定,均失去效力;双方政府确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地位,已因其1945年的公民投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业已与其建立外交关系而获得充分保证。

苏联从正式签定《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开始,对新中国实施全面经济技术援助,陆续提供了156个大型、特大型建设工程的成套设备项目和军事装备,其中包括钢铁联合企业、有色冶金企业、煤矿、炼油厂、机械制造厂、汽车制造厂、拖拉机制造厂、电力站等。这些企业成为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工业建设的骨干企业,对奠定中国工业化的基础起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新中国也向苏联作出了有效的回报。从中苏结盟以后,新中国同东欧和亚洲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技术合作和贸易往来也陆续开始。此后,同社会主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成为新中国外交的首要工作。

从中苏两国正式结盟到1956年前后,新中国“一边倒”外交格局稳固形成,这不仅提高了新中国的国际地位,也为她大力发展本国的各项事业,成为世界政治、经济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提供了有力保证。

实现中苏结盟,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共同确定的新中国外交战略的成功范例。它的伟大意义,诚如1950年4月11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及相关协定生效时所指出:“这件工作对我们国家,有重大意义。”“我们曾经指出,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团结国际友人是巩固革命胜利的两个基本条件。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的和平。”

作为中苏结盟谈判的先行使者,刘少奇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秘密访苏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同样应当功垂史册。

(张飞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