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神州问鼎(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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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外交一边倒——中、苏结盟(2)

刘少奇这番话的本意究竟是对中国革命的一般回顾,还是有意转达中共对两党间过去恩怨的不满,我们无从考证。但从档案中我们可以发现,斯大林却对此表现了特有的敏感。他说:“这是敌人教训了你们。”并问:“我们是不是扰乱或妨害了你们呢?”当刘少奇客气地回答说“没有”以后,斯大林继而对中国革命的胜利作了一番由衷的赞扬,他说:“胜利者是不能被审判的。凡属胜利了的都是正确的。”“一个民族必须向另一个民族学习”,“我从来不喜欢奉承人家,别人对我有许多奉承,我也觉得厌烦。我说中国马克思主义者的成就,苏联人及欧洲人要向你们学习,并不是奉承你们,不是说客气话。”“关于马克思主义,在一般的理论方面,也许我们苏联人比你们知道得多一些,但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则应用到实际中去,则你们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

在和谐的会谈气氛中,斯大林欣然允诺:“中国政府一成立,苏联立即就承认你们。”

斯大林不仅在刘少奇面前说“胜利者是不受审判的”,而且在后来与毛泽东的初次会见中重申了这个观点,可见他对苏联曾经干涉过中国革命,的确有所省悟,并且坦诚表达歉意。刘少奇与斯大林之间这种同志式的交流,无疑对于化解两党间的历史隔阂、发展以后的两党两国关系都有积极作用。

第三,落实了苏联向新中国提供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领域若干个援助项目,为恢复百废待兴的国民经济和新中国的迅速崛起,争取到有力的外援。

刘少奇在7月6日给斯大林的信中提出:希望在莫斯科全面学习苏联的党和国家建设经验,重点学习中央机构的设置及其管理职能的确定;要求到相应的中央机关座谈;到工厂、集体农庄、国营农场参观;并希望允许今后继续派专门代表团来苏联进行对口学习。这些,斯大林都爽快地答应下来。从当时苏联外长维辛斯基日记所记录的刘少奇与他会谈纪要看,刘少奇提出的想学习的问题相当具体,比如,外交部的组织结构、工作形式和工作方法;培养、利用和配置干部;在其他国家中的全权代表机构和领事馆的组织状况以及工作内容;外交斗争的基本原则和这一领域中最主要的经验;苏联对新中国中央政府在外交工作方面的建设;外交部有多少工作人员、党员占多少比例;驻外机构有无党的组织;外交部干部的党派身份;外交部和其他苏联机构中利用旧专家等问题。对于刘少奇所提问题,苏方逐一作了非常详细具体的回答。可谓不厌其烦。

关于苏联对新中国进行经济技术援助问题,事实上在毛泽东倡议两党领导人秘密接触之后,双方就一直在进行不间断的磋商。到刘少奇访苏的时候,在求援与授援意向上已经基本明了。因此,刘少奇及其代表团的任务主要是落实具体援项的实施并为结盟后需要继续谈判的长线项目作进一步磋商。

与商谈政治问题相比较,在商谈经济技术援助问题时双方都表现得轻松许多,没费多少口舌,刘少奇就与斯大林谈定了苏联拟向新中国提供以下援助项目:(1)提供3亿美元贷款;(2)按照中共的要求派遣经济、军事技术专家;(3)提供四十架歼击机帮助解放新疆;(4)帮助建立舰队、海防和海军学校;(5)派遣专家或提供扫雷艇帮助清除国民党军队撤退时布在上海港口的水雷;(6)帮助建立一所培养建设人才和管理干部的大学;(7)提供电影技术帮助,苏联对新中国的这些援助项目不仅定得快,而且执行也迅速。第一批220多位各方面苏联专家,8月14日即随刘少奇同时离开莫斯科前往中国。

第四,在维护国际共运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就处理两党关系的原则交换了意见,达成了互谅互让的共识,为后来两党关系一度基本正常发展和实现中苏结盟创造了必要的大前提。

中苏两党之间到底是平等关系还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是一个在中苏两党关系史上从未正面讨论过的敏感话题。刘少奇之所以在书面报告中首先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它具有历史与现实的双重意义。

书面报告说:“关于联共与中共两党关系问题,毛泽东同志与中共中央是这样认识的:即联共是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统帅部,而中共则只是一个方面军的司令部。根据局部利益服从世界利益,我们中共服从联共的决定,即使没有了共产国际的组织,中共也没有参加欧洲共产党情报局。在某些问题上,如果中共与联共发生争论,我们中共在说明我们的意见后,准备服从并坚决执行联共的决定。我们认为应该密切两党的相互联系,相互派遣适当的政治上的负责代表,以便处理两党的有关问题并增进两党相互的了解。”

现在看来,中共上述说法自有特别考虑:一方面,在苏联仍然居于社会主义体系实际领导地位的情况下,中共作为这个体系的新成员,不能不“入乡随俗”;另一方面,值此双方高层领导人会谈深入发展关系问题的重要时刻,表明中共今后愿意为国际共运整体利益作出必要让步的态度,对于消除斯大林对中国革命胜利会变成“铁托式胜利”的担心、实现中苏结盟是非常重要的。

斯大林对中共的有关说法表示了不能苟同的态度,他不但在书面报告的有关问题旁,批了两个“不!”字,而且在座谈中还特别作了具体说明:“一个国家的党服从另一个国家的党,这是从来没有过的,而且是不许可的。两党都要向自己的人民负责,有问题互相商量,有困难互相帮助,谈不到哪一个服从哪一个。”

或许斯大林的这种态度对于中共来说是始料不及的。7月12日,刘少奇将此立即报告毛泽东。相隔一天以后即7月14日,毛泽东电告刘少奇:“因为现在两党间没有共产国际及情报局一类组织,而现在又不适宜恢复或建立这类组织的情况下的一种实际上需要而非形式上需要的处置或态度,这种处置或态度,不要采取任何文字的决议或记录,更不应当向党内外宣布。因此,请你们和斯大林及马兄(笔者注:指马林科夫)商量,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的话,你们可以从书面报告中撤销那段提法的文字,但是我们实际上这样做,以利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以上是否妥当,请斯大林及马兄决定。”

当刘少奇将此电报全文念给斯大林听时,斯大林不断插话表示:“一定要撤销!”、“不要这样做!”,并且对处理党际关系的原则作了进一步的说明,他说:“欧洲共产党情报局通过决议,必须全体一致同意,如有一国共产党不同意,即不能通过决议。这与过去共产国际的组织完全不同。”“我们不愿别国共产党强制我们执行他们的意见,我们也不要求更不愿意强制别的国家的共产党一定要执行我们的意见。我们两党之间经常交换意见是必要的。但我们的意见并不都是正确的,各国共产党可以拒绝我们的提议,当然我们也可以拒绝各国共产党的提议。”

斯大林之所以采取如此正确态度,固然因为他是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但也不应否认,这与当时社会主义体系内部党际关系的新变化不无关系。这一新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事实上:一是1948年联共(布)因与欧洲共产党工人党情报局一起指责南斯拉夫党脱离马克思主义路线,而遭到南斯拉夫党的反抗;二是中共已经壮大成熟,对国际共运作出了不容置疑的伟大贡献,同时还对共产国际过去的错误指导存有很深的积怨。联共(布)为适应这种变化,主动调整对兄弟党关系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社会主义体系内部团结的。

当然,对于上述中苏两党关系处理态度的由来,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有一点应该肯定,那就是中苏两党间互谅互让的态度,对于维护国际共运整体利益,和后来中苏两党两国关系一度基本正常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

第五,就处理1945年中苏条约提出供苏联选择的上中下三策,由此了解到苏联对这一问题是持暧昧态度的,为中共中央制定毛泽东与斯大林的谈判策略提供了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