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上路。年轻的藏族小伙扎西已经见识了现代生活的精彩,车上放了一首当红偶像歌手的歌,歌词里有一句——得不到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
于知君听得扯着嘴角笑,歌词何尝不是他与梦溪的写照。扯过背包,他从一个塑封的盒子里掏出一张光碟递给扎西,“听这个。”
扎西对雇主的要求从善如流,换了碟片,播放键一按,激扬的摇滚音乐响彻四野,扎西自然的边开车边打着拍子。于知君倒不弱他那样兴奋,听了几首之后才在心里承认道:君羡那小子,倒也有两把刷子。也不枉他当时洪水淹车的危机时刻,还想着带走它。
他当然没有闲心去关心这一位一直以来无什么往来的胞弟的作品,碟片是梦溪搬来与他住的时候一道带过来的。她夹在一本小说里,那时候两人已经十分亲密,有一晚惯例坐在榻榻米上夜读,她拿了一本小说过来,非要他读给她听,自己则在一旁做瑜伽,形体扭成怪异的姿势。
见他翻开书页,半晌没动静,她不免嘟囔,“就算是你看不上眼的爱情故事,就不能迁就下我的少女心吗?”
他无法在她的直视下说出拒绝,捏着碟片放到了一旁,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读。
原本他的普通话是最字正腔圆的,夜里更有一种叫人迷醉的魔力,大学时候常常听电台,梦溪便觉得他的声音太适合去午夜电台读小品文。所以她常常醉心于此,但于知君并不是每次都肯乖乖配合,所以偶然答应下来就让她乐开了花,但这短暂的停顿又让她以为他是刚答应了就反悔。
看到他的动作全程,不禁一呆,早忘了手上腿上的动作,心里着急、力道放松,动作也跟着变了形,她重重的摔在毯子上,关节都咯咯作响,可全然顾不得,连爬带滚的到了他身边,把碟片拾起来,书也劈手夺走,重新放回原位,才快速走回来,蹲到他身边,小心翼翼的看着他,像个犯错的孩子。
于知君也看着她,整个人包在宽松的灰色连帽家居服里,还扎了两个小辫子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他感觉蹲在自己面前的是一只灰色的“兔子”,只要抓住她的两只耳朵,就完全可以把她拎起来。他上下打量一眼兔子,想着拎起来做什么呢?当然舍不得打也舍不得骂,但心里是真的疙疙瘩瘩,又没有办法纾解。
“兔子”见他不说话,自己先急了从左边跳到右边,又从右边跳到嘴边,时不时的搔搔他,他尽力表现的不为所动。
她先急了,跳到他背后双臂紧紧搂住他的脖子,讨饶的小声说,“知君你不要生气,我不是故意的。”
她说话的声音是软的,靠在他身上的身体也是软的,说话时又似乎刻意往他耳朵里吹着热气,他不禁一把环住她的细腰,把她一移到胸前来,“你根本不是什么纯白小兔。”
“那我是什么?”她扬着一双剪水眸认真的问。
他欺身压制住她,咬牙道“美女蛇。”
她咯咯笑起来,“言情小说里的男主角一般都说女主角是磨人的小妖精。”
“我爱看《聊斋志异》。”他哼哼,滚烫的吻已经落在她脸颊上。一场突如其来的****,两个人都分外投入,最后一刻,他被她紧紧包在怀里,听到她微不可闻的声音“我爱你。”
不知怎的,在这海拔4000多米的高地,他突然十分确定,她当时对他说的确实是那三个字,而不是别的。当时因为声音太小,他是没有听清楚的,追问了几次,她都不肯再说。后来那本小说被她压进了箱底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总之他再没见过。
这碟片是后来他收拾东西准备搬去左岸国际时,偶然翻到的,在抽屉最底层,她当时回自己家时什么都没带。那碟片被包在一张普通的复写纸里,纸已经泛黄发脆,上面写了一行字:送给溪溪,祝你天天开心。落款是顾君羡。
于知君已经不像第一次见到时候那样敏感,把碟片拿出来,装进播放器里,就是如同今日一样的疯狂音乐迅速占据了他一个人空荡荡的公寓住所。这是她用心而未完成的初恋,她想要好好收藏,并没有什么错。音乐也曾经是他放逐的梦想,他应该好好听听看,这一听就是一年多。
词曲都是顾君羡的乐队成员包办,倒也能看出他们的用心。只是生在那样的家庭,顾君羡多半也不会有多少自由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可以直白的表达自己的愤怒或欢乐。
于知君扶额,觉得自己的想法太多了些。于是掏出地图,开始继续研究行进的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