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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百姓理财(5)

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担保为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人必须是经主管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不能作为纳税担保人;纳税人以其所拥有的未设置抵押权的财产作纳税担保;纳税人预缴纳保证金。

36对税务机关所定税额有异议,怎么办?

方某是一个个体户,主要经营布匹。2010年1月,当地税务机关对其定税额为3000元,方某认为这与他当月经营收入不符,税收负担过重。方某应当怎么办?

方某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

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定额户对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争议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额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由此说明,方某对当地税务机关税收定额不服,他可以要求税务机关重新核定定额。同时该《办法》还规定,定期定额户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方某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特别提示:

定期定额纳税人对定额不服,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重新定额,甚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定期定额纳税人要注意,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额通知、行政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前,仍按原定额缴纳税款。

37聘用下岗职工有何税收优惠?

某企业的食堂有10名工作人员,其中8名都是下岗职工。该公司在税收上是否享受优惠?

8名下岗职工如果占该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且满足了其他条件,该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如果所占比例不到30%,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具体规定为:

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二、对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当年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下岗失业人员÷企业职工总数×100%)×2

三、对现有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和现有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新增加的岗位,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对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减征30%。

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业富余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以下除外: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服务型企业中的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商贸企业中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零售业务的企业),凡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1利用原企业的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或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

2独立核算、产权清晰并逐步实行产权主体多元化;

3吸收原企业富余人员达到本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

4与安置的职工变更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该企业符合优惠政策的规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下岗职工税收优惠政策》

特别提示:

下岗职工是指在原企业已没有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有就业要求,尚未就业的人员。下岗职工虽然无业,但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档案关系仍在原企业。下岗职工要积极面对生活,培养技能、增强信心,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重新走进工作岗位。

38聘用转业军人有何税收优惠?

某物流公司所聘用的司机一半以上都是转业军人,转业军人与全体员工的比例为4∶10。该物流公司与职工每年签订劳动合同,该公司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该物流公司转业军人占全体员工的40%,且都签订了1年劳动合同,该物流公司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

一、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二、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三、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10号)下发后从事下列行业的,可以享受如下税收优惠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3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4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政策来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特别提示:

自谋职业是自我就业,地方各级政府应从多方面给予自谋职业者以优惠政策。转业军人、失业人员,在自谋职业时应从自己的职业特长、当地经济发展方向等多方面考虑,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自谋职业中去。

39聘用残疾人员有何税收优惠?

某企业招聘了一名聋哑人做电子信息处理工作,该企业能否享受税收优惠?

该企业安置了一名残疾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