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学的娱乐功能
优秀的文学作品是一定社会生活的艺术的美的反映,能帮助读者培养健康的审美观念和情感,提高对生活中美、丑的感受鉴别能力,使读者得到美的享受,精神上的陶冶、愉悦。也有人把文学的娱乐功能称为文学的审美功能。现实中的美,往往要受到时间、空间的限制,而文学因为其表达方式和手段的特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尽可能流传千古,为广大的读者分享。文学的娱乐功能,也是文学作品不同于哲学社会科学著作的特殊功能。我国先秦时代就以“乐”作为艺术的总称,其中当然包含文学。并指出“乐者乐也”(公孙尼子《乐论·乐化篇》)。鲁迅对于旧时代的小说作了这样的精辟的概括:“住在娱心,而杂以惩劝”(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可见,文学应该使人快乐。读者阅读文学作品的目的并不是接受思想教育,而是为了愉快才去欣赏、阅读文学作品的。古今中外的名篇佳作,之所以能够流传千古,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们不同程度地具有精神愉悦因素。
娱乐作为一种文学功能,其本体属性是严肃的。不同的作品对娱乐性的追求有不同的表现。比较而言,一般被称为通俗文学的作品,更讲究可读性,多一些娱乐性。当然,认为通俗文学就是庸俗文学的观点是错误的,但娱乐性确实存在健康和低俗之分。有些作品一味迎合低级庸俗的情趣,美其名曰注重娱乐性,那是错误的。
文学的娱乐功能是审美的娱乐功能,但并非有娱乐功能的都是文学。比如下棋、玩游戏等是娱乐,但不是文学。文学的娱乐功能是要在审美活动中得以实现的,是一种高级形态的审美功能。
文学的认识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三者有所区别,在不同的作品中,可以有所侧重,但又不可分割。它们互为依存,彼此渗透。文学的多样社会功能是个有机统一的系统,可以说,任何文学作品都能在不同程度上达到多功能的统一。
第二节 文学作品的构成及其分类
一、文学作品的构成
文学作品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都是由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的因素组成的。
(一)文学作品的内容及其构成因素
文学作品的内容是指作品中通过艺术形象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和作家主观思想感情、审美评价的统一体。它的特点是主观和客观的结合,是特定的社会生活和作家思想感情在形象中的有机统一。文学作品中的社会生活仅仅是客观的社会生活的特定部分。只有那些富有生动性和典型性的社会生活才能构成文学作品内容中的客观因素。文学作品内容构成因素的另一方面是作家主观的思想感情,这是文学作品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作家对社会生活特殊方面的描写,不是硬性的机械反映,而是渗透着自身独特的印象、感情和审美评价。
文学作品内容的构成因素有三,即文学作品内容包括题材、主题、情节诸因素。
1.题材
题材和素材是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素材是作家在生活中积累起来的、尚未经过加工的原始材料。题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题材指可以作为创作材料的社会生活现象的某些方面,如工业题材、农业题材等。狭义的题材指经过作家选择、集中、提炼和虚构而进入文学作品中的完整的生活材料。我们在这里讲的文学作品的题材,是指狭义的题材。题材来源于生活,是作家生活实践的产物。题材的性质是由社会形态和时代精神决定的,并被赋予相应的社会性和时代性。社会生活本身与作家选材角度的丰富性,决定了题材必然具有丰富多样性。题材的多样,除了自身的无限丰富性之外,还在于对同一题材的表现的无限丰富性。通过作家之间不同的审美观点和艺术技巧,使类似的描写对象显得五光十色。总之,作家在创作的时候既要反对“题材决定论”,也要反对“题材无差别论”,并且在提倡题材多样化的同时,更要鼓励作家更多地写反映现实的重大题材。而对丰富多样的题材的审美活动,则是读者文学鉴赏中的重要内容。
叙事性作品与抒情性作品的题材,有着不同的特点和要求。抒情类作品由于只是集中表现作者的内心感受,因此它的题材比较单纯,一般没有具体的人物和事件;叙事类、戏剧类的作品由于要再现生活的本来面目,因此它的题材比较复杂,一般包括人物、环境、情节三个要素。
素材和题材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又有着本质的区别。素材是题材的来源和基础,题材又是对素材的改造、加工和升华。素材是纯客观的、处于作品之外的东西,题材则是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主客观的统一;素材之间往往是零乱的、缺乏内在的有机联系,题材则必须是合乎生活逻辑的完整统一体;素材不一定有深刻的社会意义,题材却一定要揭示某种生活规律,要能够有效地表现主题。
2.主题
主题是指通过作品中描绘的社会生活画面或情景所显示出来的贯穿全篇的中心思想或主导情感,即作品题材所蕴含的主要思想情感意义。它贯穿于作品始终,对作品内容和形式起着统帅作用。李渔在《闲情偶寄》中对此有如下阐述:“古人作文一篇,定有一篇之主脑。主脑非他,即作者立言之本意也。”
主题是在作家生活体验和艺术实践中,在题材的选择和形象的酝酿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主题的形成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作家处理题材和塑造形象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确立的。如果对题材的开掘越来越深刻,主题的表现就必然越来越明显,如歌剧《白毛女》由原来的反对迷信的肤浅主题形成为“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深刻主题。另一种是作家在生活中,产生了一种创作意图,先于某一题材、情节或形象而孕育了主题的雏形。主题是作家认识和提炼生活的成果,必然具有时代的色彩,然后又在创作过程中形成为主题。茅盾创作《子夜》就是如此。
文学作品的主题普遍具有社会性、阶级性和时代性。我们知道,文学作品所反映的对象是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而人是具有社会性的,所以以人为中心的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的主题也必然带有社会性。
文学作品主题具有阶级性,是阶级社会里带有规律性的普遍现象。因为我们的社会生活本身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等阶级关系,这使社会生活必然带有阶级性的色彩。反映这种社会生活的文学作品的主题也会体现出阶级性来。此外,作家自身的阶级立场、爱憎情感和审美理想,在其对客观世界的审美反映中,也会表现出阶级倾向性来。这两个方面结合,就使文学作品的主题必然具有阶级性。
文学作品主题还具有时代性。因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历史阶段,社会生活的具体内容是不同的,它随着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而发展变化,这种生活内容一定会给作品打上时代的烙印。作家作为审美反映的主体,其审美理想和审美趣味,也会因时代的发展变化而有所不同,也会打上时代的印记。而读者在欣赏文学作品时,其审美习惯等也会受时代因素的制约和影响。
3.情节
情节是叙事性作品中人物的活动过程和性格的发展历史。人物的思想、性格是通过具体事件表现出来的;而这些事件之间又必须有连贯性,不是毫不相干的杂凑,这些具有连贯性的事件,就形成作品的情节。情节一般是对于叙事作品和戏剧作品而言的,抒情作品也写人物,但没有贯穿始终的事件,一般就不具有情节性,但有美的意境。
情节是事件发展和人物成长的艺术表现,包含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等组成部分。有的作品还有序幕和尾声。有的作品的情节发展不是传统的序列手法,而是以心理活动或意识流动作为动因。
情节与人物性格关系密切。首先,情节是人物性格成长和构成的载体,是展现人物性格的手段。这是因为,情节是具体事件,人物性格只有在事件中,在各种矛盾冲突中才能得到显示和不断发展。另外,人物性格决定情节的发展。文学作品中事件如何发展,矛盾如何展开,都由人物性格特征决定。可以说,有什么样的人物,就有什么样的情节。当然,情节的发展变化必须符合人物性格的自身逻辑和生活本身的逻辑。
(二)文学作品的形式及其构成因素
文学作品的形式是指文学作品内容的外观方式,是文学作品内容赖以显现的内部构造、表现手法和表现形态。具体地说,文学作品形式就是为表现内容服务的结构、语言、表现手法和体裁的综合体。所以,文学作品形式的构成因素包括结构、语言、表现手法和体裁。因体裁在本节第二部分有专节论述,这里只谈谈结构、语言和表现手法。
1.结构
结构是指把作品的各种因素组织安排,使之形成一个完整的形象。包括各种人物相互关系的处理方式、情节线索的安排方式以及场面的调度、细节的刻画等方式,其基本任务是使艺术形象彼此协调、匀称和完美,作品主题突出、形象鲜明、意境隽永。
每篇文学作品的结构都是由这篇作品的具体内容决定的。而每篇文学作品内容的独特性决定了它的结构也应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能有固定的模式可以借鉴。但是,不论什么样的作品结构,大体都应遵循一定的美学规律,这就是根据对创作经验的总结归纳出来的结构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要使结构的总体安排符合客观生活和主观情感,就要让结构服从表现主题的需要;要为塑造人物性格服务;要符合故事情节的合理性和曲折性等。
2.语言
广义的文学语言,是指一切规范化的全民语言,包括社会科学论著、报刊文章以及文学作品的语言;狭义的文学语言,专指作家用以塑造形象、在文学作品中使用的语言。叙事作品中语言分为人物语言和叙述人语言。人物语言是指对话、独白等;叙述人语言是指作家刻画人物、描写环境、叙述故事、抒发情感、发表议论时所运用的语言。文学作品的语言除了符合广义的文学语言的准确、鲜明、生动的一般要求外,还应该具备以下特征:
一是形象可感。即文学语言能够把事物的性质、情状、人物情感等,生动鲜明地描绘出来,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例如,《小二黑结婚》中关于三仙姑的肖像描写:“官粉涂不平脸上的皱纹,看起来好像驴粪蛋上下了霜。”非常形象生动。再如《望庐山瀑布》中“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之句,传神地表现了庐山瀑布的壮观景色。
二是凝练含蓄。也就是文学语言能够做到言简意赅,意在言外,含蓄蕴藉,余味无穷。如“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仅仅十四个字,道出了卖炭翁何等心酸复杂的心理。
三是富于感情色彩。优秀的作家总是运用语言的情感性,把创造文学语言的情感美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在文学语言中洋溢着作家强烈的喜怒哀乐的情感。例如,阮章竞的诗《缅怀周总理》,把听到周总理逝世之后痛彻心扉的感受描写得情真意切。
四是富于音乐美。文学语言的音乐美是指语言的音响、韵律、节奏、语调的和谐,与作品所表达的感情结构吻合,读起来上口,听起来悦耳,给读者以美的享受。诗歌在这方面尤其突出。散文、小说、戏剧文学等其他文学体裁在语言的韵律、节奏等方面,不如诗歌那么要求严格,但优秀的作家同样重视对音乐美的追求。例如,郭沫若的历史剧《屈原》第五幕第二场屈原的大段独白“雷电颂”,即以浓烈的音乐美脍炙人口。
五是模糊朦胧美。文学是审美意识的物化。客观事物自身存在的模糊性,作家主体意识的模糊体验,读者欣赏活动中的“再创造”特点,决定了文学作品中塑造的形象带有不同程度的模糊情状。例如,《红楼梦》第九十八回,林黛玉临终前得知宝玉和宝钗正在举行婚礼,悲切地喊出:“宝玉! 宝玉! 你好……”这里的“你好”两字,模糊多义,让历代读者有不同的理解,让人唏嘘不已!
3.表现手法
文学作品的表现手法是指作家运用语言塑造形象,表现主题所采用的各种具体方法,又称艺术手法。文学的基本表现手法有描写、叙述、抒情和议论。
描写是作家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把人物、事件、景物等的形态、特征具体生动地描绘出来的一种手法。描写是文学创作的基本手法之一。按内容来分,描写有人物描写和环境描写两种。人物描写的方法主要有概括描写、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动作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景物描写则包括静态与动态、客观与主观、反衬与对比。
叙述是作家展开情节,交代人物活动和事件经过。叙述的功能在于把作品内容依据一定关系和序列组织起来,构成一个艺术的整体。叙述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分为顺叙、倒叙和插叙等。不管哪一种叙述方式,一般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个要素。叙述与时间关系最为密切。无论是人物活动的过程,还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过程,都表现出一定的顺序性与持续性,也就是“过程”在一定时间条件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