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从媒体方面谈谈感想。媒体在现代社会中的巨大影响和重要作用已是不争的事实,尤其是电视媒体,以其独特的形象性、直观性、声画同步、互动性、普及性和时效性等突出特点,在众多媒体中享有更为巨大的优势。这种优势地位,使电视媒体在传播和普及法律知识方面可以发挥独特的作用。
然而,现今法律类的电视节目早已成为许多电视台的经营重点之一。为了在同类节目中办出特色,凸现优势,安徽电视台《周末断案》栏目组的朋友们.煞费苦心,努力探索,终于闯出了一条自己的成功路子。在电视台社教海外中心领导们的关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之下,栏目组制片人戴本祠同志领导大家精心构思节目方案,在观众、司法机关和科研单位与院校中广泛地多次征求意见,并且在两年多来的制片实践中对节目的样式、风格、定位、流程和案源选择等不断调整完善,终于使《周末断案》节目成为一档有自己独特风格、品位和特色的有影响的好栏目。
过去我也曾应邀去电视台参与节目,虽也认真负责,但毕竟只是作为嘉宾一般性地参与而已。担任《周末断案》栏目的顾问,有了更多和更深入的介入,我深切地体会到电视节目制作的复杂和电视人的艰辛。一档节目的出台,从构思、定位、设计、流程安排到各个角色的人选安排,需要精心谋划;脚本制作、化妆、摄像、录音、灯光、编辑等各个环节,更需要精心组织、协调和相互的密切配合。法律类的节目,制作更有其特殊的困难。首先要选好典型案件,既要使多数观众感兴趣,又要使他们收看后在法律知识方面有所收获。其次要有较好的方式来表现案件,最好是以既能发挥电视媒体特长、又易为观众理解、并且相对节省时间的方式来表现案件。
《周末断案》最初采用短片方式,后来又采用当事人在主持人提问下现场表述的方式,最后才形成了小片与当事人现场表述相结合的较为固定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既能通过当事人的现场表达打动观众,贴近观众,容易理解,又能通过插播短片将比较复杂的事实简洁地加以概括。然而,这种方式对节目的制作人提出了一项困难的任务,即必须说服当事人参与节目。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其他多方面的因素,这一任务常常是极为困难的。再次,选好了案件,还必须选准案件的切入点。同一个案件,可能会包含或者反映许多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以哪个或哪些问题作为切入点,直接决定节目的方向和重心。既然栏目是以调动观众参与普法作为自己的任务,这就要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当以案件反映的最常见和最常用的法律知识作为切入点和重心。案件所反映的国家立法中的空白、漏洞和相互矛盾之处,以及法学理论方面的争议之点,只能作为节目的次要之点来处理。最后,在案件的解读方面,主持人和点评专家之间应有很好的默契和配合,从问题的选择、排序、结束到时间安排,主持人起着重要作用,而点评专家的发言则应当条分缕析、言简意赅、通俗而又深刻。惟其如此,才能使节目在媒体上法律类题材几近泛滥的情况下脱颖而出。总的来说,没有安徽电视台和社教海外中心领导们的关心、指导与支持,没有制片人戴本祠同志和栏目组全体同仁们的敬业精神和辛勤劳动,没有相关司法机关、当事人和许多知名专家们的参与与配合,没有化妆、灯光、摄像、音响等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周末断案》节目不可能获得今天的成功。
一档电视节目的成功与否,判断的标准不能过分地追求功利。《周末断案》栏目的收视率比较高,这只是节目成功的一个标志。节目本身传播了常用的法律知识,弘扬了时代的浩然正气,体现着平衡的人本关怀,解析了复杂的利益关系,所有这些,将留在观众的心中,对推动我国法制建设事业的前行长久地发挥潜移默化的作用。我想,这才是我们的电视媒体最应注重的一项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周末断案》栏目是一档与安徽电视台应有形象相符合的栏目,是一档与党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都相符合的栏目。
其次,从法律方面谈谈感想。法律话题现在已是人们普遍关心的热门话题,法律类职业也已成为社会声望较高的职业之一。究其原因,在于我国已经和正在经历的史无前例的巨大体制变革。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宗法制度和礼教是人们利益关系的最主要的调节器,法律和诉讼只在极端的情况下才成为人们的选择。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和计划决定了一切,除此之外,人们没有其他的选择,法律也自然无用武之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立,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入,赋予中国人民空前的自由和众多的选择,人们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多元化、复杂化和自主化。而法律作为国家保障其利益实现的一种规则体系,正是规范和调节这种利益关系格局的最佳利器,这也正是我国的法制建设事业日益繁荣的最深刻的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不能想象,享有了广泛经济自由的人们,会对自己的经济利益漠然置之。经济体制越是走向市场化,人们的利益就越是相互独立和多元化,人们对法律的依赖就越深,法律内容的电视节目也就会越有市场。
然而,中国法制建设事业的繁荣还是初步和浅层次的,与时代、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的差距和不足。现行立法的不完备给案件处理带来诸多困难;司法腐败对司法公正产生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科研和学术管理方面的计划经济的一套办法,更驱使法学工作者们过分地集中精力于象牙塔内闭门造车,并在一部分学者中导致轻视法律的社会服务和实践功能的倾向。更有些人错误地将法学理解为纯学术,理解为只掌握在少数精英手中的绝对真理。
其实法学究其本质而言,不仅仅是科学的知识体系,法律首先是一种价值判断,指引我们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对各种利益进行取舍。、价值判断本身无所谓对与错,它最终是每一个人基于个人立场的主观选择,而法律工作者的科学使命之一,就是要设计出一种符合大多数人意愿的程序,使多数人的价值判断能够上升为法律,或者取得合法性。由此可见,法律不但不是少数精英的专利,而且恰恰是排斥少数人选择的多数人的认同。法理学的教科书把法律定义为国家保障其利益实现的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道理也就在于此。法律本来就在人们的心中,法学工作者们的任务不是去发明法律,而是去发现那些本来就内在于大多数人心中的价值判断和规则体系。在英美法中,一个人有罪还是无罪,除了简易案件之外,是由不具备法律知识和法律职业背景的人员所组成的陪审团来决定的;在民事诉讼中,法官们判断是非曲直时,也常常引入普通人(the raverage man on the street)的概念,以普通人在类似情况下的反应和行为方式为判断案件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合理的标准。这类做法,不仅仅是一种技术选择,更反映了对法律本质的一种认识,很值得我们体味和借鉴。
法学还是一种艺术,因为在对各种相互关联的利益进行取舍、协调和平衡的过程之中,法律工作者个人的艺术特质对案件的处理形成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在那些复杂的案件之中更是如此。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中寻求恰当的平衡点,使看来无法妥协的矛盾得以化解,不仅仅需要科学家的冷静与理智,更需要艺术家敏锐的直觉、深刻的洞察力、澎湃的激情与旺盛的艺术创造力。在这里,经验往往比逻辑更为重要。同样的法律,不同国家、不同法域、不同时期甚至不同的法官可能都有不同的处理方式,而且都可以达到同样好的效果,这就鲜明地体现了法律的艺术性质。抽象的规则体系常常枯燥无味,《周末断案》的节目形式也许最能在体现法律科学性的同时,体现出法律的艺术性和主观价值性。
总之,参与《周末断案》节目的制作,使我更坚定了这样一种认识:法律作为一种规则体系,既是一种科学性的知识体系,也是一种主观性的价值判断,更是一种艺术性的创造;法律的生命力就在于它与大多数人心灵的贴近。通过与媒体、观众的合作与交流,法律工作者们会取得他们在书斋里、图书馆和课堂上难以取得的收获。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法律和法律人的热切期望相比,我们法律工作者尤其是我自己贴近人民群众的自觉性还有待增强,从群众的意愿、经验和生活中吸取营养的能力尤其需要增强。很多次在节目制作现场与观众交流的过程中,他们的提问、提出的解决方案,尤其是_些闪光的思想,给我许多宝贵的启迪,将成为我永远珍视的精神财富。
我愿借此机会感谢安徽电视台及其社教海外中心的领导和栏目制片人对我的信任,他们使我获得了新的学习渠道和服务社会的渠道;也要感谢栏目组的全体朋友和电视台的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给我提供的服务和方便。同时,也借此机会对来信的观众们表示歉意,由于本职工作的繁忙,实在无力一一回信,更难以代理具体案件。最后祝愿《周末断案》栏目越办越好,为我国法制建设事业和电视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