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电视断案200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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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1)

汤达祥

《周末断案》是安徽卫视的晚间周版栏目,和同时段的其他栏目一样,通过竞标的方式应运而生。栏目开办两年,节目播出百期,本书选取约半数节目结集出版。

大家知道,电视栏目主要满足观众“看”和“听”的需求,而书则需要读者去阅读。即便如此,为什么还要把电视节目汇编成集,由视听形式整理转换成可供阅读的文字呢?其中的考虑或可从以下两方面藉以说明。

首先,看它是不是具有阅读的价值。就《周末断案》来说,栏目的特色是在“断”上:从内容上它凸显了法断是非的精神,从形式上体现出大家参与断案的互动样式。《周末断案》的大多数节目选取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现场观众评判、当事人讲述或律师控辩、法学专家惑释疑等环节的推进,展示了以案说法、由情入理、从感性到理性的认知过程,因此节目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尤其是栏目延请的嘉宾在法学研究领域各有建树,他们在节目中的精彩点评深入浅出,举一反三,其中的法理和智慧我想不仅为电视观众关心,也会有读者乐于分享,此其一。

其二,它可以成为电视栏目个案研究、批评的一个文本。在电视节目竞争日益加剧的时期,每一个电视栏目都会呈现出兴衰起伏的生命周期,栏目考核的一个重要参照便是来自观众的评判。在节目形态演变、栏目更迭交替的大趋势下,电视人需要具有从节目演进中积累经验,汲取教训,不断探求电视内容产品生产传播规律的自觉意识。这种意识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能自觉听取观众和业内外人士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做到了解观众所想,满足观众所需。从这个意义上说,把这本书呈现给大家,也是便于大家评头论足,共同推动电视节目的提升。

读者不难看出,本书在播出节目选辑汇编的内容以外,还收录了栏目编辑记者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周末断案》栏目组是一个年轻的群体,绝大多数采编人员因为栏目创办才开始接触电视法制节目的制作。对栏目组来说,记录、见证当下法制进程的过程,也是一个通过学习和思考去参与的过程。书中的“记者手记”部分,正是展现记者介入这一过程而获取的真切体验和鲜活感受。我想身在采编一线的记者,只要有心作为,就会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和职业经历,提高自己把握现实生活、打造精品电视节目的能力,更好地为广大观众服务。

电视说法的新空问

王学锋

从1985年在上海开播的《法律与道德》开始,中国法制节目栏目化已走过了近20年。

在《法律与道德》节目的开头,曾经有这样一支歌:“法在生活中,生活中有法,学法,懂法,护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这支歌在今天看来,虽然略带有劝导的意味,但是它也朴素而准确地概括了法制节目的社会角色和使命,同时也蕴涵着中国电视人推动普法、推动法治进程的职业理想——即使从现在看来,我们的法制节目又何尝不是在坚持着这样的目标呢?

法制社会离不开法。从1979年初到今年初,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440多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其中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00多件;国务院制定了96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了480多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国立法的速度和质量都呈逐步提高之势。

社会法治离不开法。以2003年为例,仅全国各级法院审理并结案的案件就有560多万件,其他执法机关依法处理的案件更是不计其数。老百姓的权利和利益得以保障和平衡。

中国的电视法制节目始终是与国家的法制建设和法治进程互动发展的。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的电视法制节目也借势而发,进入了一个兴盛时期。目前,全国开办法制节目的各级电视台已有200多家,其中卫星频道就有30多家,专门的法制频道也相继出现。无疑,法制节目已经成为各家电视台在电视剧、新闻节目、娱乐节目之外的第四支主要力量。作为“电视淮军”的安徽电视台,也先后开办了《周末探案》、《法眼看天下》、《案件调查》、《周末断案》等有着良好影响的法制栏目。

在这几档节目中,《周末断案》是最年轻的栏目,它于2002年10月开播。它是安徽电视台在法制节目方面新的探索,也是我们对于法制节目的重新审视和思考。

审视之一:传播“法制”与推动“法治”。

传播“法制”就需要普法,让更多的人知法、懂法。推动“法治”则需要强调依法办事,这里的“依法办事”既包括老百姓自己,也包括执法机关。

相对而言,法律法规是静态的、平面的,而“法治”是跳动的、鲜活的,因此从观众的角度来说,后者是他们更愿意关注的东西。那么,法制节目通过案例说明一个法理只是其任务完成了基础的部分,在告知观众社会秩序、规则的同时,它还担负着道德教化和情感感化的角色。在《周末断案》的节目中,我们可以看到“情”、“理”、“法”在其中的渗透,这种渗透不仅包括着法律的判断,同时包括价值和道德判断。

从某种意义上说,法制节目其实是“法治”节目,重在“用案件说话”。

审视之二:信息的“第一落点”与“第二落点”。

这里借用一下新闻采访、制作过程中的概念。简单地说,“第一落点”是新闻事件过程信息的传播;“第二落点”是对新闻事件有关的背景、启示和意义的挖掘。既展现事件本身的过程,又关注事件的背景和意义,这是现代传播的趋势。就法制节目尤其是专题节目而言,后者的发挥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忽视。

法律案件具有天然的故事性。因此在过去以及现在的法制节目当中,案情纪实成为一种主导形态,它侧重详细揭示案件的过程。但是法律案件还有同样重要的属性,即法理性,这往往是通过案情的简单传播难以充分展现的。一个新奇的案件发生之后,一些疑问也随之产生:

案件当事人行为的动因到底是什么?究竟谁是谁非?这个事情法律上有规定吗?类似的事是不是还有很多?如果我遇到了该怎么办?这些疑问是法制节目必须回答的问题。

《周末断案》以演播室为空间,在介绍案情的同时,将当事人、观众、法学专家请进演播室。

当事人重在提示事件背景,观众意在分析和判断,专家侧重评论。这其实是在大的传播环境的背景下,试图抓住信息“第二落点”的尝试。

审视之三:思辨性和娱乐性。

严肃的价值判断和法理传达是法制节目的内在特点。但是,电视的“家用媒体”和“休闲特征”决定法制节目必须具有一定的娱乐性,演播室谈话类法制节目更应如此。那么,它的娱乐性如何来体现呢?法制节目的娱乐性可以在思辨中得到发挥。在《周末断案》开播之前,安徽电视台曾有一档节目《周末探案》。它让观众模拟侦探角色破解案件的真相,取得了良好的收视效果。而在《周末断案》中,则是让观众对已确定的案件事实进行分析,做出谁是谁非的判断。这两档节目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具有强烈的思辨性。观众可在发挥智力的过程中获得思维的愉悦。在这种思辨的过程中,有时会产生火热的观点交锋,有时会爆出出人意料的语言和观点,有时会让人会心发笑。这使严肃的法制节目具有了轻松的氛围。当然,增强法制节目娱乐性并不意味着要让法制节目娱乐化,插科打诨的方式并不一定适合法制节目。

审视之四:参与性与话语权。

现在的法律越来越体现出人本观念,不仅法律条文逐步人性化,立法、执法的过程中也越来越多地倾听老百姓的声音。而这种趋势也理应体现在法制节目当中。

在《周末断案》中,引入了案件当事人和现场观众讨论的环节,它试图通过主持人、法律界人士、当事人和现场观众的多维交叉碰撞实现对于法律的立体解读。其用意不仅仅是以此反映普通人的法律思维,还在于为更多普通人提供话语空间。

在以上方面,《周末断案》虽然还有很多有待改进之处,但是,它已经日益展示出自己独特的形象。在这里,它实现了国家法治的大众化解读、百姓话语的表达和人本观念的张扬。在越来越多的法制节目中,它越来越强烈地发出自己的声音,展露自己的个性与追求。

媒体与法律

王源扩

有幸受邀担任《周末断案》栏目的顾问和嘉宾,迄今已有两年多了。节目自开播以来,在电视观众中产生了较大影响,并在全国法律类节目的评奖中获奖,也得到了法律界朋友们的认同。回顾两年多来与安徽电视台栏目组朋友们的合作,以及与观众朋友们的交流,收获与感想颇多。我想,这些感想与收获,可以分别从媒体和法律两个方面来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