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端是生活的诗歌
人世间有许多奇迹,人比所有奇迹更神奇。
这句话是盗用大诗人歌德先生的,也间接盗用了文字研究者程老汉的,因为它出现在程老汉的著名大作《喇叭裤礼赞》中。
“西单民主墙”风潮中,广院一下子就涌现了两个奇人,且形成了北南呼应之势,“北”指的是北京学生叶青醇,“南”即指福建学生程鹤麟。
叶同学的民主座谈会未及落幕,程同学就赞美起了喇叭裤。民主很严肃,喇叭裤是什么?
为什么赞美喇叭裤?这个听起来很酷的问题回答起来却一点儿也不酷。
歌手艾静有首歌《艳粉街》:有一天一个长头发的大哥哥/在艳粉街中走过/他的喇叭裤时髦又特别/他也因此惹上了祸/被街道大妈押送他游街/他的裤子已被撕破/尊严已剥落/脸上的表情难以捉摸。这首歌现在听来有种三流惊悚片的滑稽,但却是70年代末期的真实版暴力。
程鹤麟:国人喜欢为别人的穿着打扮操心,这份操心在“文革”十年里,演变成一种准政府行为,穿什么衣服变成思想问题作风问题甚至政治问题,衣服宽了窄了,裤腿肥了瘦了,裙子长了短了,全被上纲上线。“文革”期间曾流行窄小裤管的“铅笔裤”,红卫兵不爽,满街拦人,拦住就剪裤管。“文革”结束,喇叭裤顺着吱呀打开的中国国门的门缝溜进中国,迅速风靡全国。一夜之间小裤管变成大裤管,操心的人又开始操心了。虽然再没人上街剪人家裤管,但报纸杂志上讨伐喇叭裤之声此起彼伏:喇叭裤代表虚幻、代表没落、代表腐朽……
这不是改革开放了吗?怎么还搞“文革”那一套呢?报纸杂志干吗跟年轻人的裤子较劲呢?我不服,我偏要!愤怒出诗人,程鹤麟拿起笔做刀枪,直指“中山装卫道士”。
喇叭裤礼赞
我为什么要赞美你?我赞美你,就和欢呼邓小平在休斯敦戴上牛仔帽一样,——我欢呼新生活的来临,我赞美新生活的来临。你,喇叭裤,和牛仔帽一样,报告了一个时代面貌的即将改变,你随着柔和的一阵暖风来了,复苏了我们心中的活力。我从你这里,好像看到,在我生长的土地上,到处是生命的光波,到处是新鲜的情调。
我为什么要赞美你?你也许感到惊奇?是了,你自己不曾有过这个愿望。这正如你从来没有想到有那么无聊的编辑,会在报上不厌其烦地谈论你一样。然而,正像人们穿上你,是凭了他们的意志,我赞美你,完全是凭了我自己的意志。
我为什么要赞美你?因为我从你这里,领悟了启蒙文学的“宙斯”歌德这句充满自豪感的话:“人世间有许多奇迹,人比所有奇迹更神奇。”饮食起居,多么平常的事,有几个艺术家从这里产生过灵感?而你却超越群雄,把美带到了我们最具体的生活中来,在平凡中创造了奇丽!——你一定是缪斯的化身,抑或是她神圣的使者?你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向往,你唤醒了我们的审美情趣。——我们的生活内容,原先只是贪温图饱;我们的审美情趣,曾经为中山装和标准服所麻痹,以至于迟钝得就像布什门人。是你,缪斯啊!振作了我们的精神,培养了我们的高尚情操。
假如春天没有花,假如人生没有爱,假如人生没有美,那还成个什么世界?人和动物还有什么区别?喇叭裤呀,缪斯!我赞美你!因为我从你这里,看到人与动物的区别。——动物只依照它所属的物种尺度和需要来造形,而人类却不断地依照美的发展规律来造型,并在美的创造中自我享受。
你是美的。——这并不因为你受到了一些正襟危坐的中国人的白眼而稍有逊色;恰恰相反,正由于你的美好,你畅销世界,风靡全球。你得到了世界人民的共同确认,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百姓,人人对你笑脸相迎!——你的线条,飘洒自在,优雅浪漫,给人以和谐自然的感觉。我记起了一个美学家的话,和谐是生存和繁荣保证的表现,和谐是事物的合理、完善的结构的表现。那些留恋中山装、甚至希望穿马褂留辫子的人,说你癫狂。然而在我的眼中,你的蹁跹风姿,好像一个青春常在的歌女,你有一种无形的节奏,而“节奏正是我们正常生活的表现”。——原谅我,又一次引用美学家的语录。
哈,喇叭裤,我还为你的性格赞美。——你受到了中国的林彪、“四人帮”的狠狠打击,这群歇斯底里的革命狂,把你也当成“专政对象”,大张挞伐。于是,在社会主义中国某些城市的大街上,出现了代表法律的警察,领着工人民兵(大约是代表道德的)截住一个无辜的少女,剪破她的喇叭裤——就是你,让她的两腿忽隐忽现地在大街上飘荡而过……你虽受到这样的非礼,却不作太多的计较,当中国人再度向你招手时,你便翩翩而来,热诚地施美和施惠于中国青年。
我还要纵情地赞美你的落落大方,出人头地。——这正是马褂们最嫉妒你的地方,它们因为受到人类的淘汰而深感不幸,它们想死守中国的土地以苟延残喘,它们看到你施施而行、洋洋得意,受到新一代的垂盼,禁不住妒火中烧,好像一个失恋的情妇。但是,这有什么?让它们说你是恶少、是异端吧!秋后的枯草,还配来嘲笑春天?我要用歌德的话来赞美你,“异端是生活的诗歌”。
……
令人赏心悦目的你,令人精神轻松的你,我要赞美你!我赞美你,就是赞美我自己,就是赞美我的生活,就是赞美奇丽神妙的人类!
让我在这里高声朗诵:人,是按照美的法则进行创造的;人,是在创造的作品中自我享受的。——说这话的人也是个异端,是个为正人君子们所痛恨的怪人,因为他竟敢留着那不可饶恕的大背头。但,尽管他的大背头被今天的中国的正直的、最男最女的、性别清楚分明的、一上街就关心人家是男是女的(郑重声明:他们决不是不怀好意的)漫画家和写信的读者们痛斥为不男不女,他还是写出了不朽的科学巨著——《资本论》。
(读者一定奇怪,说笔者写到这里似乎跑了题。不错,因为下面接着另一篇小文《大背头之歌》,想用这一段来做个过渡。因版面之限,《大背头之歌》便不发表了。若哪位读者有兴趣,去写个《大背头之歌》,也是很有意思的,内容可能会与我不谋而合。)
北京广播学院 郑辛之
一九七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写完之后还得发布,不发布就是白写。
据温化平同学的回忆,《喇叭裤礼赞》是程鹤麟为77编采班那本油印刊物《秋实》写的。化平兄是刻蜡版的好手,蜡版字漂亮清晰而且刻写速度快,是《秋实》的特邀主力刻写手。《喇叭裤礼赞》就是由她刻写。
那时《秋实》已经非常有名,在全国高校学生刊物里名列前茅,因此很受校方重视。这一重视,《喇叭裤礼赞》就被和谐掉了。
不让在刊物上发表,那就在墙上发布。程鹤麟一不做二不休,抄成那会儿尚属合法的大字报,贴到一号楼东墙右下角。回头看看化平兄刻好的蜡版,程鹤麟杀得性起,把它按上油印机,印成小字报,请《秋实》编辑部夹带在《秋实》里,寄发到全国部分高校。还不过瘾,上街,把它贴上西单那面历史名墙。一不小心,程鹤麟跟历史发生了一次暧昧关系。
程同学为何又取笔名“郑辛之”?这背后也大有故事。
程鹤麟:出这么大风头,不好意思用真名儿,又懒得动脑筋想,写稿那天刚好收到高中好友郑新芝的来信,就顺手将他名字改头换面做了笔名。老同学后来看到我用这笔名,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坐言起行。不光写,不光发布,我还穿。写完发布之后,为了对自己表示声援,程鹤麟上街买了条喇叭裤,恶狠狠穿上,凶巴巴满校园乱窜。
穿起喇叭裤的程鹤麟险些被校方开除,但最后还是虚惊一场。程老汉曾把自己与电视的相遇比喻成误撞,评价自己是“左脑使用过度的恋字癖”。这一次,文字狂人真正用文字的才情彻底愤青了一把。
和程老汉的“以笔做刀枪”不同,周五一同学用先锋影像表达出了自己的独立思考。
周五一:1980年春天,我在昆明市翠湖边进行摄影作业,看到农业展览馆前立着一尊毛主席塑像,是昆明仅存的几尊之一,且个头最大。我们这一代也受到过“文革”的冲击,看到那个巨大的造型,心中就会泛起颇多记忆与感怀的涟漪。很想把这种感受传达出来,引起大家的共鸣,于是拍摄了这张照片。选择从背面拍摄,并在当时抓拍到了一个孩子在画面中,那大与小强烈的对比产生的压抑和冲击,似乎更能表达我对“那时”的感受。
领袖像永远是政治,它象征着无法撼动的权威。“文革”当中,北京广播学院一个老师因为在报纸正面裁减一个文章,没有注意到背面是毛主席头像,无意间就把毛主席头像给剪了,结果被扣上“反革命”的罪名,差一点没被打死。而周五一的镜头是如此具有颠覆性,他不仅拍摄了主席像的背影,还抓拍到了一个在画面中的孩子,她在画面中扭头望向主席塑像,似乎在审视着这位历史巨人。这张照片在学校展览之后,引发了多种不同观点的争论。有的同学从构图去分析领袖与孩子的关系,有的同学从主题来解读“文革”与当时的对照,图片中的种种复杂意味无人能够一言以蔽之。
后来,周五一给照片取名为《那时……》。
30年过去,当我们有幸看到周同学翻箱倒柜找出的这张《那时……》时,遗憾的是当时设备条件差加之失误,底片上前后两张有部分重叠了,本来是全身的取景只留下了半身可用,不过还算幸运,还能裁剪出不差的构图。
英语凶猛
77摄影班有两个英语迷:孙林和田广。前者出身学者之家,沉迷英语,对自己的人生有明确的规划;后者来自小城市,自立自强,渴望通过学习英语接触更广阔的世界。
韩国强:我喜欢散步,和孙林两人经常一起边散步边聊天,关系挺好。他父亲孙尚青先生是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的所长,老一代经济学家。当时孙林想法挺多的,学好英语,就是想出国深造。
为了实现理想,孙林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安排给了英文学习,埋头读书,将别的干扰统统排除,几乎不在同学交往上花费任何时间。
田广与英语的深度结缘,则来自与一个外交官家庭的交往。
田广:在中学的时候,曾经学过一点英语,自己以为还学得不错,会用英语说几句革命口号,而且还会用英语讲半夜鸡叫的故事,当然了说的什么大概只有我自己才知道。那个时候广播学院外语课是分成快班和慢班的,经过考试我参加了快班的学习。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原来还自以为自己的英语不错,哪里知道同其他班级以及我们班的英语好的同学相比,我的英语水平简直就是拿着头发串豆腐——没法提了。开始,我也就认了自己不行,也没有想如何很快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觉得只要能考试通过就行了。后来在我的大学生活中发生了一件在现在看来是个鸡毛蒜皮的事,而在当时却似乎是一件天大的不得了的事。
上个世纪80年代初春的一天下午,田广在东单的委托商行门前碰到一个大约50岁上下的外国老太太,大概是迷失了方向,在那里急得团团转:“Can any one speak English?”周围围观的人中大概都听不懂她说的什么,田广似乎听懂了她的意思,就上前用英语问她我能不能帮忙。原来那老太太是原西德驻中国大使馆武官舍佛上校的太太,他们的女儿和女婿刚从德国来北京,对北京还不是很熟悉。田同学连听代猜地终于搞清楚了原来老太太喜欢收集中国的古董,就让女儿和女婿带着外孙女去友谊商店了,说好下午两点钟他们再到东单,可是现在已经两点半了,还不见他们的影子。老太太的意思是让田广在那里等着她的女儿和女婿,她去友谊商店找他们,她怕走差了就想让田广帮帮忙,转告她的女儿和女婿直接回家去,就不用等她了,她会从友谊商店直接回家。
刚刚进入80年代的中国,有个有趣的现象——围观外国人。在田广同老太太说话时,旁边围了一大圈人看热闹,田同学当时的自我感觉一方面良好,因为自己毕竟能拿英语同别人交流了;另一方面看着旁边的人们那种警惕的眼光又觉得不妥,因为那个时候还是阶级斗争观念还很强的时候。田广答应了老太太,她很高兴,给了他一张她丈夫的名片还要给10元钱,是外汇券,田同学当然没有要。后来等了大约不到10分钟,她的女儿和女婿抱着他们的女儿果然坐着一辆出租车来了。田广同他们进行了简单的对话,并转达了老太太的口信。
小两口很客气,一定要田同学去他们家,还称赞他的英语很好等等。出于好奇,田同学也就跟着他们到了三里屯外交人员公寓。那是田广生平第一次到一个外国人家玩,看到门口的哨兵微笑着冲他点头,田同学受宠若惊。外交官家干净整洁的房间让田广感到难以想象,他留下来和外交官一家共进晚餐,有水果、面包、蔬菜沙拉等。武官还给田广拿了一杯啤酒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