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景照明主要是指在室内或电视摄影棚内用人工光线对场景、人物等进行光线造型。场景比较接近于实际生活的真实环境,也就是说实景比较多,如居民房间、工厂车间、会议室、陈列室、会客厅、教室和摄影棚、演播馆等。
内景照明不受自然界天气变化和时间变化的影响,能够按照剧情的要求和创作意图,依靠某些照明器械,进行场景复现、人物刻画、气氛渲染、空间展示。内景照明同外景照明相比较,有两个方面不同,首先是光源的不同,外景照明的主要光源是太阳,一切布光设计与实施,常常要以太阳的具体变化为转移,受时间、环境、亮度、光线条件、天气条件等因素影响较大;而内景照明的光源是各种不同类型的灯具,其亮度、方向、高度、距离、色温等因素可以根据创作者的意图进行调试。其次是场景的不同,外景照明是以大自然的某些场景中的环境、人物为对象,以大自然中太阳的光源为依托进行辅助和选择性的照明创作;而内景照明(大部分为实景照明)的场景,受实地情况限制很大,创作依据常常为模拟和再现生活中的真实光效,使内景照明的人工光线设计和实施与外景照明相比较要复杂得多。内景照明和外景照明属于照明中的两大范畴,各有不同,各具特点。我们需充分发挥两种照明的优势和挖掘其最大潜力,为描绘、塑造形象和表达剧情服务。
第一节 电视内景照明的特点
一、模拟和再现自然光效
内景照明的一切光线照明效果是从再现和模拟真实生活中的自然光效而来的。它不同于舞台的戏剧照明和演播室中的文艺性节目演出的现场光线照明,它比较讲究照明的真实感和用光的依据。生活的真实是电视内景照明的前提。
二、创造和渲染环境气氛
电视内景照明在不违背生活真实的前提下,可以更加典型地创造环境,使其更符合剧情的要求和环境的塑造,同时,还可利用有依据的多向光源,完美地创造人物形象。除此之外,内景照明又多为实景照明,实际生活中的环境和生活气氛较浓,可利用照明的有效手段加强、渲染这种气氛,用环境与气氛表达时间观念、现场特征,以此体现剧情和主题,烘托人物,刻画人物的性格特征。
三、具有浓郁的感情色彩
照明也是一种艺术创作形式,灯具如同画家手中的笔、雕刻家手中的刀一样,它可根据剧情的需要,利用灯具打出的各种光线进行创作,表达作者对剧情的理解、主题的感受和通过不同的光线效果抒发感情。有时光线可变成某种视觉语言,参与剧情的发展。所以内景的人工光线照明具有浓郁的感情色彩和主观因素。
四、具有细微的布光程序
内景照明中,每成功地实现一种光线照明效果,都反映出作者对剧情的透彻理解,对光线的正确认识,对光效的精心设计。光线的每一个微妙细小的变化,都是作者创作思维的体现。所以我们可以说:剧情的透彻理解、照明的整体构思、光效的精心设计,是布光的前期程序;照明的有主有次、有先有后、有重有轻、由面到点是布光的后期程序。这样才能体现出照明也是一种创作,是用光线来做“画”的艺术。内景照明细微的布光程序如同画家要准备动手画一幅花鸟画一样,首先是对画布(纸)凝思审视,然后动笔勾出花枝的主要线条,再配以绿叶陪衬,随之点出花丛中窃窃私语的小鸟,之后对局部进行适当补充和修正,一幅花鸟画便跃然纸上。内景照明同绘画虽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在创作上它们有相通之处。
五、对照明亮度有基本要求
电视内景照明与电影内景照明对于亮度或照度的要求是有所不同的。电视照明需要有一个基准亮度,一切照明效果的实现,需要以此为前提,保证摄录技术上对于照度的基本要求,这是再现环境、人物、气氛的基础。电视内景照明常常采取“先铺后塑”的方法,即先给所拍场景一个基础亮度,也就是铺上“底子光”,在此基础上,打出或塑造出各种光线照明效果。有时按电影的照明方法,常不能满足摄录技术上对亮度的起码要求。
内景照明的基本任务包括:
(1)用人工光线表达剧情和主题;
(2)模拟和再现生活中各种特定的光线照明效果;
(3)表现时间特征;
(4)再现环境气氛、特点;
(5)完成环境、物体、人物的造型;
(6)满足摄录技术上对光线亮度的需要。
第二节 人工光线的认识
人工光线即创作者依据剧情内容、创作意图、艺术构思,利用某些照明器械所形成的光线。
人工光线具有运用上的灵活性,可随时调整和改变光源的投射方向、高度、亮度。它的灵活性常会给创作带来盲目性,要防止所用光线是对真实生活的主观臆造。人工光线是根据自然光和生活中真实的光线效果、特点发展而来的。所以要求人工光线有逼真的生活气息,力求内容的真实与形象的真实,而形象的真实又要求人工光线照明的真实。
人工光线的运用要有明确的创作目的,要有对剧情内容的透彻理解和光线的完美构思,要让它在塑造形象和技术上发挥其双重作用。人工光线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表现任务,它创作的功能是不能低估的。
除以上对人工光线的认识之外,纵观电影电视发展的状况和现实,我们对人工光线的认识,还有待于不断深化。电影和电视发展的最初阶段,人工光线照明只是满足技术上曝光的需要,还没有认识到它在艺术创造上的潜力,只是强调和追求演员的表演、导演的场面调度、镜头的运用技巧,甚至出现几盏灯“包打天下”的现象。随着这两门艺术的不断发展、成熟以及观众观赏层次的提高,人们逐渐认识到光线给画面带来的不可忽视的影响,使它由画面形成的“附属工具”逐渐地显露“头角”,争得了艺术创作中的“一席之地”。现在,我们可以说,照明是艺术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影视创作艺术群体中的一个“角色”。这个“角色”有它独特的“语言”表达形式。任何对人工光线不全面乃至不正确的认识,必将导致这门艺术的停滞不前和无所作为。
灯具是实施照明手段的工具。了解灯具,要做到如同了解手中的笔一样,有助于更好地利用现有灯具完成场景、物体、人物的塑造。
内景照明所使用的灯具大部分为低色温的白炽灯泡和卤钨白炽灯泡,色温为3200°K,灯具一般分为聚光灯、散光灯和回光灯三个系列。
聚光灯系列的灯具,光学系统主要由球面反光镜与螺纹透镜(聚光灯)组成,灯泡和反光镜始终保持在一个距离上,灯泡发光后,由于反光镜的作用,把光线汇集在透镜上投射出去。这种灯具采用的是点状光源,照明较均匀,光质较柔软,投射出去的光线可根据需要调节其聚光和散光,在一定范围内,可使光区放大或缩小。这种灯广泛使用于内景照明,摄影棚、演播室也大多采用这种光源。在塑造被摄体形象上,它成为主要光源,在人工光线的综合用光中担任主角。它使被摄体投象清晰,光线稳定性好。这种系列的灯具能根据具体需要利用遮扉对所投射的光束进行遮挡,还可在遮扉处放置各种滤色片和柔光纸,打出各种色光与柔光效果。它在模拟自然光效照明中有强烈的真实性。这个系列的灯具分为三个灯种,即大功率灯种、常用灯种和低功率灯种。
大功率灯种包括20千瓦、15千瓦、10千瓦。
常用灯种包括5千瓦、2千瓦、1千瓦。
低功率灯种包括0.8千瓦、0.5千瓦、0.2千瓦。
这些灯种的色温在2900°K至3200°K之间。
散光灯系列的灯具,光学系统同聚光灯不同,所投射的光线为漫反射形式,光线照射距离短,光线柔和细致,投影界限较含蓄,被摄体有良好的过渡层次,有时比较适合于辅助光和场景内底子光照明。这种系列的灯具多采用单光源和多光源组合形式,如常见的单联式、双联式、四联式、六联式碘钨灯(白炽灯),这种灯发光强度大,适合于强光照明场合。有时不适合于人物和场景的塑造以及气氛再现。这种系列的灯具色温在3000°K至3200°K之间。
回光灯系列的灯具,光学系统与前两个系统的灯具不同,它主要采取回光镜反射式结构。灯泡至球面回光镜的距离可调,可以控制投射光斑的大小。这种灯光质比较硬,有效射程远,适合于大场面的照明,如大功率的回光灯,可模拟日光照明效果,作为“小太阳”使用。如拍摄庭院的格局、楼阁的夕阳、喧闹的街市、洁净的弄堂和小场景中门窗的投影、墙壁的质感等。有时这种灯也用做大场景的逆光照明,如勾画房屋的轮廓、树木的线条、山丘的起伏、小溪的蜿蜒等。这种灯具常用的功率有5千瓦、2千瓦、1千瓦,色温为2900°K至3200°K。
第三节 人工光线的成分
人工光线的成分,可大致分为五种:主光、辅助光、轮廓光、背景光、装饰光。
以上几种光线成分,构成了人工光线造型的骨架。除此之外,在基本布光当中,还有眼神光、效果光、夹板光、顶光和脚光。不论是电影、电视剧的大场面照明,还是小场景内人物的照明,其造型、气氛、神情、姿态的处理、渲染、描绘、勾画,都是基于以上几种光线成分及光种的相互作用而产生出来的。
一、主光
主光又称“塑型光”、“主光源”,是用来描绘被摄体(场景或人物)外貌和形态的主要光线。主光在一组成功的场景或人物布光中,最引人注目,它如同自然光中的太阳直射光照明效果一样,有比较明显的光源投射方向。它的作用和特点是:组成造型结构,揭示场景的外貌及特点,描绘被摄对象的立体形状,主要姿态、线条,交代画面内空间关系,构成一定的反差和明暗配置。
在实际布光中,首先要求主光描绘、强调和突出被摄对象的最有表现力的那一部分,它的位置的确定、角度的选择、亮度的强弱、光距的远近,“决定于我们要揭示的对象外表和我们要突出的重点”,同时,还要考虑到场景的环境特点、人物的性格特征、剧情的主题要求、创作的最终意图。综上所述,主光的布光要注意:
(1)光线的投射方向要有依据;
(2)有利于渲染和塑造气氛、形象;
(3)行为和目的要明确;
(4)组成画面中影调、色调的合理配置;
(5)同镜头构成一定的角度;
(6)突出重点场景和重点人物。
在实践中,人们根据自然光的照明特点,逐步总结出了主光布光的某些规律以及根据剧情的要求和被摄体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主光的基本角度。例如,以被摄体面向主角度(拍摄中最常用的或使用次数最多的角度)的镜头为例,我们可总结出主光布光的几种形式。
A.常用主光照明
光源一般在被摄对象左或右的前侧45°左右的位置上。光源同镜头构成了比较合适的角度,被摄对象的面部特征、轮廓姿态、立体形状、光影变化等方面都很正常,比较利于观众接受,是照明工作者比较常用的一种主光照明形式。在电影电视照明中,无论人物处于静止状态,还是由某一点到另一点,照明人员总要千方百计地利用现场的照明条件,设计出正常主光照明的形式,达到造型的目的。
确定主光的位置以及使之在被摄对象表面留有多少阴影,有时还要根据剧情、场面调度、现场具体光线条件、照明的整体要求、被摄体不同的形状(脸形)、不同的性格特点、不同皮肤特征、表面结构的均匀状况等来决定。由此,主光的照明就不可能只有一种,也就是说,主光灯具有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挪动,由此产生了以下几种主光照明形式。
B.宽光照明
光源一般在被摄对象的侧前方60°左右的位置上,同正常主光相比较,宽光照明使被摄对象表面所照射的面积增大,阴影部分相对减少。宽光照明能强调人物脸部的面积,帮助加宽瘦削的脸形。在表现被摄对象或人物的立体形状和质感时,不如正常主光明显。
C.面光照明
光源在被摄对象前方稍侧方向的75°左右位置上,也就是在拍摄位置(镜头)左或右的15°位置上。这种光线基本属于正面照明,但又不同于正面照明,光线有较明显的投射方向和入射角,被摄对象或人物表面被大面积照明,阴影部分相对来讲逐渐缩小。面光照明比较有利于交代场景以及人物与环境的关系,被摄人物外貌特征明显。不利因素同宽光照明一样,不适合于表现立体形状、场景和人物的质感。
D.窄光照明
光源在被摄对象侧方15°左右的位置上,接近于室外自然光的侧光照明。窄光照明对于人物脸部起伏不大、立体感不强,对需要强调其质感的被摄对象来讲尤为适宜。这种光线使人物或环境中的物体的表面有较明显的亮暗对比,立体感加强,如果加用辅助光照明,能够使人物或物体有良好的亮暗过渡层次。使用这种光线时,要防止出现“阴阳脸”的现象,主光投射时要尽量突破脸部中分线,让光线微量通过上鼻梁上部进入另一侧脸部的暗部区域,人为打破光线的中分现象。
主光在不同场景、不同剧情要求下使用,一般有它的特点和规律性,但也比较复杂与多变。对于一景一物,主光可能是一个;多景多物及人物处于活动状态下,主光可能是几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