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版权兴市:“世界现代田园城市”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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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成都市版权产业部类研究(2)

3.重庆

2008年,重庆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携手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重庆社会科学院发布了《重庆新闻出版蓝皮书2007-2008》。其中关于《重庆版权相关产业发展现状及预测(2007-2008)》的研究中,版权相关产业是指与复制、发行、传播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有关的行业和收集、储存与提供信息的信息产业。其主要组成行业包括:图书报纸杂志的出版、印刷、发行;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包括激光唱盘、视盘)的出版、复制、发行;电影电视片的制作、发行、放映;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播放(包括有线与卫星播放);音乐、戏剧、舞蹈、杂技的演出;广告的设计与传播;工艺美术品的设计、制作与销售;艺术建筑的设计与施工;时装的设计、展览与制作;计算机程序设计与软件的制作和销售;信息数据库的开发与利用;数码通信与信息高速公路等。

4.香港

中央政策组委托香港大学文化政策研究中心自2002年起,以九个月的时间研究并撰写《香港创意产业基础研究报告》(Baseline Study on Hong Kong’s Creative Industries),并于2003年正式发表。报告分析了创意产业对经济的重要性、就业情况、营运特色、强项和弱点、未来面对的挑战,以及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在这份报告中,香港大学为香港创意产业定义如下:

“A group of economic activities that exploit and deploy creativity,skill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to produce and distribute products and services of social and cultural meaning,a production system through which the potentials of wealth generation and job creation are realized.”Desmond Hui,Baseline Study on Hong Kong’s Creative Industries:For the Central Policy,Centre for Cultural Policy Research,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2003,p.2.

在此报告内的“香港创意产业图录”研究中,共有11项产业被初步纳入创意产业的范围,并依其属性分为三大类,即文化艺术类:绘画作品、古董市场、工艺、音乐、表演艺术;电子媒体类:数字娱乐、电影与录影带、电脑软件、电视与广播;设计类:广告、建筑、设计、出版。然而以广义的角度来思考,香港同时认为那些以文化艺术形象为资源,结合原创的经营方式,为顾客提供不同消费体验的服务业也可被称为创意行业,例如:健身美容、美食、文化旅游。

5.台湾地区

台湾地区在2002年制订的《挑战2008:台湾发展重点计划》中,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说明包括三个方面:

一、文化艺术核心产业:以精致艺术的创作与发表为主,如表演(音乐、戏剧、舞蹈)、视觉艺术(绘画、雕塑、装置)、传统民俗艺术等。

二、设计产业:建立在文化艺术核心基础上的应用艺术类型,例如流行音乐、服装设计、广告与平面设计、影像与广播制作、游戏软件设计等。

三、创意支持与周边创意产业:支持上述产业之相关部门,如展览设施经营、策展专业、展演经济、活动规划、出版行销、广告企化、流行文化包装等。

此外,出于地缘因素的考虑,可借鉴四川省及重庆市对版权产业分类的方法。

(四)以上分类的缺陷和可鉴之处

以上版权产业分类(包括创意产业分类)表述清晰,每小类之间没有明显的交叉,小类下设有子类,均是从整个产业链角度制定的分类标准。特别是国际上可参考的分类法,经过不断发展和完善,现在已经形成了比较专业的分类体系。这些标准分类已经被许多国家沿用。

但是,这些分类标准在引入中国时还是存在自身的缺陷。中国和西方国家社会制度不一样,版权产业的发展也刚刚起步,两者不是处在同一个水平线上,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就很难沿用西方的版权产业分类。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对不断发展的新形势适应能力较差,难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更是引起了国内一些学者的批评。相比对国内其他城市的版权分类标准,如《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并未包括动漫这种新兴文化创意产业,这也是其分类的缺陷。成都自身的版权产业分类仍然面临成都自身城市发展、城市定位与历史环境的特殊性,因此,有必要对成都的版权产业制定一个符合成都市的标准。

二、成都版权产业分类标准与统计体系

(一)成都版权产业分类原则1.两个接轨、兼顾实际

在形成成都版权产业分类时遵循的是“两个接轨、兼顾实际”的原则:“两个接轨”一是与国际接轨,二是与国家现有的统计体系接轨。与国际接轨是说在形成产业分类时首先考察和借鉴了国际上比较惯用的分类方法,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界定的四种版权产业分类,欧美、亚太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核心版权业的子类构成(参见本章第一节)。与现有的统计方法接轨是说所确定的分类尽量以成都现有的统计体系为依据,从而保证统计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准确性,在成都版权局的统计体系中,软件业、出版发行业、广播影视业和演艺业四项的统计数据是现成的,而工艺美术、广告及会展业因为具有典型的调研单位,因而在新增统计条目时,工作量相对不大,所以也专门列为子类。与统计方法接轨非常重要,在美国2002年发表的《美国经济中的版权产业》报告里提及了一个事例,该事例说明了在其全部统计基础上逐渐采纳北美产业分类体系(NAICS)的必要性。NAICS体系在相似生产程序的基础上对产业进行分类并在诸如制造、零售和批发、贸易、信息和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部门中进行相应调整。新引入的信息部门由四个子部门组成:(1)出版产业;(2)电影和录音产业;(3)广播和电信产业;(4)信息和数据处理服务。这就是目前NAICS确定的四个子部门,然后这些子部门也被进一步细分。由此可见,在调整和划分版权产业时,与现行的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相一致至关重要。因为这涉及到核心版权产业的组成和附加值计算等诸多问题,而这些数据在研究版权产业现状、发展趋势、机遇和潜力等方面都至关重要。

“兼顾实际”是说产业分类要结合成都产业发展的重点和趋势,与成都版权产业的现状相一致。通过对成都版权产业的初步了解,我们确立了成都版权产业的核心子类。这些子类都具有其突出性。举例来说,软件业这个子类的突出性在于其优势地位与成长速度。自2000年以来,成都软件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幅度超过35%,平均增幅超过全市GDP增速20个百分点,超过全市整个IT产业增速10个百分点,并形成了“天府软件”品牌,截至2006年,成都软件业拥有多达11个国家级产业基地称号,并已发展成为西部软件的前沿和中心。出版发行业的突出性以成都报纸的出版为代表,作为所谓都市报的发源地,以及第一个报业上市公司成都商报博瑞传播的所在地,成都报纸出版的高产值早已声名在外,位列全国前茅。报纸的出版发行率先走上了集团化的经营模式,其创新理念在全国报业都堪称一流。广播影视业的突出性在于成都拥有优秀的创作机构和突出的影视创作人才。不管是影视作品和剧作者创作都收获颇丰,很多作品在国内和国际舞台上获奖。成都演艺业的突出性在于近年来成都演艺市场的复苏和活跃。打造了一系列以音乐剧、川剧为主的大型演出,《芙蓉国粹》、《金沙》、《太阳神鸟》、《巴山秀才》等剧目已成为成都演艺的著名品牌,也成为外地游客来成都的必看节目。此外,工艺美术业、广告及会展业、设计行业也在近年来具有显著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外的核心版权产业中出现的古董交易、流行时尚设计等由于与成都的核心版权部类不一致,因而我们进行了舍弃。

2.版权产业分类的学理依据

版权产业具有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背景,它是一种物质产品的创造性生产活动,也是一种精神产品的创造性生产活动;既具有经济属性,又具有文化属性;是一种科技活动,同时也是一种审美活动。可以说它融合了包括传播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美学在内的众多学科的特征和属性。与版权产业密切相关的学科主要包括:

(1)传播学

传播是人类最普遍的行为之一,也是人类社会重要的社会现象,传播学科的发展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又一重要规律。对于版权产业来说,它是人类社会的一种重要的传播手段,所以传播学的关于信息传播的介质、信息编码的方式、传播渠道、信息接受特征等理论也是我们对版权产业进行分类的重要理论基础。

版权产业中版权产品的信息载体有纸质的、电子的,也有其他材质的,传播的信息有关于知识的、感情的,也有美感的,形式有文字的、图像的、形体的、抽象符号的、诉诸人的视觉、听觉等,这些特征为分类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2)版权经济学

版权学与经济学的交叉学科——版权经济学,是研究版权的社会、经济功能及其生产过程(编辑、制作、销售)的经济规律和经济关系的科学。版权经济学着重研究版权生产过程中的经济关系、经济活动及其发展规律。主要涉及版权生产的性质、体制和结构,版权市场、版权经济的目标与发展等方面。不同的版权产品有着不同的生产形态,比如文学创作、工艺美术创作,个人的独创性比较大,规模化创作是不可能的,但复制是可以的;而软件动漫影视,必须有团队协作,生产是规模化的。另外,一些产品生产的产业链也是不同的,赢利模式也是不同的。这些都是分类要考虑的重要依据。

(二)成都版权产业部类划分

1.成都版权产业三大部类

借鉴欧美、亚太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分类统计标准,结合中国国情和成都版权产业发展特点、重点和趋势,建议成都版权产业分为:核心版权产业、外围版权产业和相关版权产业。

其中,核心版权产业包括:软件业、出版发行业、广播影视业、演艺业、工艺美术业、广告及会展业、设计业。

外围版权产业是指那些有部分产品为版权产品的产业,比如纺织品到家具,再到建筑物,还包括将版权产品发行给商家和消费者的产业,比如发行版权产品的运输服务,以及批发商和零售商。

相关版权产业包括那些生产、制造和销售那些为促进有版权作品的创造、生产或使用的设备的产业。

成都目前还没有官方的比较权威的此类统计数据,本课题因为经费和时间有限,着重考察核心版权产业。

2.核心版权产业各部类说明

核心版权产业,如其名称所言,是版权产业的基本内容,也是整个版权产业的龙头。根据成都当今各类产业发展现状,我们将成都市核心版权产业分为了七类:

(1)软件业

基础软件行业:主要生产为计算机使用提供最基本的功能(并不针对某一特定应用领域)的软件,主要是指系统软件生产企业。

应用软件行业:主要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特定功能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软件生产企业。

数字娱乐行业:以开发网络游戏(包括在线游戏和手机游戏)为代表,主要从事生产开发交互式、以网络为基础的游戏软件的企业。

(2)出版发行业

——书、报、刊出版发行

A.书、报、刊编辑与制作

图书出版:从事图书的编辑与制作的企业,通过对原作品的加工与选择使得图书内容适合读者消费,如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报纸出版:主要是从事报纸编辑与制作的企业,如《成都商报》社。

期刊出版:从事期刊的编辑与制作的企业,通过对原作品的加工和选择使得期刊内容适合读者消费,如《先锋·居周刊》杂志社。

其他出版

B.书、报、刊的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主要是指从事图书、报纸、期刊包装印刷的企业,如成都五牛印务有限公司。

C.书、报、刊发行

发行是广义出版的一部分,但是,其实他在大多数人眼里看来是与出版对等的,是出版的继续。它包括总发、批发与零售。

图书批发: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批发形式向公众出售图书作品复制件的企业。

图书零售: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零售形式向公众出售图书作品复制件的企业。

报刊批发: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批发形式向公众出售报纸复制件的企业。

报刊零售: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零售形式向公众出售报纸复制件的企业。

——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

A.音像制品编辑和制作

主要是从事音像制品的编辑与制作的企业,通过对原作品的加工和选择使得音像制品的内容适合读者消费。

B.电子出版物编辑和制作

主要是从事音像制品的编辑与制作的企业,通过对原作品的加工和选择使得音像制品的内容适合读者消费。

C.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

音像制品复制:主要指在出版环节中,对音像制品进行复制工作的企业。

电子出版物复制:主要是指在出版环节中,对电子出版物进行复制的企业。

D.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发行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批发形式向公众出售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的企业。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主要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以零售形式向公众出售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