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感是一种强烈的、通常是积极地将我们与世界联系起来的能力,但是,它也能够变成有害的和摧毁性的。”社会意义和空间的建构,是与地方联系在一起的。正是由于地方与地方之间组合起来的意义,才让空间这一概念具有实质性的内容。人们关于空间的常识往往是由一些相关的概念所构成,如市中心、市郊、街区等等,它们涉及到具体的地方以及彼此作用所形成的景观。这些能够提供某种社会建构、文化记忆与价值认同的地方,在媒介地理中显得尤为重要。
第一节 地方是媒介地理学的核心概念
地方(place)是媒介地理学的核心概念,也是最为复杂的地理概念。对于地方,我们很难下一个明确的定义。《简明牛津词典》给出的“place”(地方)的含义有20多种。在西方地理学史上,地理学家使用“地方”的方式和情境是多种多样的,这一概念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20世纪30年代,美国地理学家哈特向(Hartshorne)首次提出将“地方”作为地理学研究的重点。他认为,地方对于地理学学科特点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地方是使地理学成为独特学科的原因:地理学应当研究唯一性而非普遍性。二战中,一些地理学家由于对地方研究浮于表面而对地方研究产生怀疑。同时,在战后以专业化为规范的背景下,许多地理学家强烈感受到使地理学研究更为严谨精确的必要性。因此,二战结束后,作为人文地理基本概念的地方及其相关研究被打入冷宫。
新一代的地理学家学习和运用数学和统计学方法,努力将地理学打造成为一门空间科学,地理学也不再寻找个性化和独特的东西,而试图像物理学家那样发现相似性、规律性和普遍性。但是,这种对数量化研究近乎新教徒般的狂热,又将地方研究推向绝境,成了“没有人的地理学”。
直到70年代,索尔(Sauer)、鲁克曼(Lukerman)与段义孚等人本主义地理学家挑战传统观点,认为空间科学是“非人文的”,它忽视了人类生存中的主观的、定性的、情感的方面。在他们看来,地方表示的是一种对世界的态度,强调主观体验而非空间科学的冰冷生硬逻辑;人们不是生活在地理空间的框架中,而是生活在充满内涵的世界中。鲁克曼提出,地理是关于存在各个地方的世界的知识,而地方是在一个与其他地方通过人流、物流产生关联的特定区位的自然和人文组合。他认为,“地方研究是地理学的主题,因为地方意识是立即而显见的真实的一部分,而非精细复杂的论题;地方知识是个简单的经验事实。”人文地理学先驱爱德华·瑞尔夫(Edward Relph)对此做了深入研究,并进行总结,给出了地方的新定义:“地方是通过对一系列因素的感知而形成的总体印象,这些因素包括环境设施、自然景色、风俗礼仪、日常习惯、对其他人的了解、个人经历、对家庭的关注以及对其他地方的了解”。在经历了20世纪中期的暗淡之后,地方重新成为地理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人文地理学家不断丰富并扩展了地方的含义。
当代华裔地理学家段义孚的著作《空间与地方》(Space and Place)中论述了地方的含义,他认为:“地方可以用很多方式定义,其中之一是,地方是任何能够引人注目的固定目标。注视一方全景时,视线只会驻留在我们感兴趣的点上,每次停顿都足以产生地方意象,在我们的视野中,暂时形成庞大的阴影。”他主张将一座城市整体作为一个地方,认为“城市是一个地方,主要是意义的中心。它具有许多极为醒目的象征;更重要的是,城市本身就是一个象征。传统的城市象征着超验与人造的秩序,而与现世或地狱的自然之狂乱力量相对抗;其次,它是理想的人类社区之代表。”爱德华·瑞尔夫在其名著《地方与无地方性》(Place and Placelessness)中写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地方既非独立的经验,亦非可以用地点或外表的简单描述所能定义清楚的个体,而是在场景的明暗度、地景、仪典、日常生活、他人、个人经验、对家的操心挂念,以及与其他地方的关系中被感觉到”。瑞尔夫认为,地方的本质是“并非来自其位置,也不是来自其服务的功能,亦非来自于居住其中的社群,或是肤浅俗世的经验。地方的本质主要在于,将地方定义为人类存在之奥秘中心的、无自我意识的意向性(unselfconscious intentionality)。地方是被意向定义的对象,或是事物群体之脉络背景,它们自己可以成为意向的对象”。
在当代人文地理学中,地方一般有三重含义:作为地方讲,它是地球表面的某一个点;作为地方意识讲,它是个体或群体对地方的主观感受,包括地方在个人和群体中的作用;作为场所讲,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和交往的背景和场所。地方通常也被译为“场所”,通常是指人们展开自己的日常生活的尺度,它既是日常生活和面对面交往的客观舞台,又是人们产生和表达情感的主观场景。它既有强烈的地方化色彩,又有强烈的非地方化特征。每一个场所都是唯一的,但又具有与其他场所相同的特征。
一般认为,地方具有以下特征:(1)地方不是静止的,而是动态的,亦即形式是过程;(2)地方没有封闭地区的分隔边界;(3)地方没有单一独特的认同;(4)地方的特殊性不断地被再生产,但是这种特殊性并非源自某种长远、内在化的历史。地方的特殊性在于:每个地方都是更为广泛和实在的社会关系的独特混合焦点。因此,这些关系的混合使得某一地方会产生其他地方不会出现的效果。
第二节 全球化视野中的地方维度与意义
“全球化”(globalization)从诞生至今在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争论和滥用的情况。
正如吉登斯(Giddens)察觉到的那样:“如今,全球化的概念因被用得过多而失去了一部分解释力。”即便如此,我们仍旧要问:如果全球化的概念从根本上改变了我们的地理思维,那么它是如何做到的?而我们现在的媒介地理学研究又进行到何处?大众传播媒介中“有多少新的信息和娱乐资源是真正全球化的,而非仅仅是跨国的、国内的、区域的和地方的呢?”在媒介地理学的视野中,我们更加关注在传播全球化、世界同质化的前提下,地方是否仍具有其固有的作用?地方之间的差异和相互关联对于整个城市经济结构、政治格局和群体关系等等而言,是否仍具有关键的意义?例如,我们对于城市的思考,就在于作为地方,它仍只是乡村的对应物,还是它已经成为多种社会关系的积聚地?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对于地方含义的深入想象,同时也体现了当前媒介环境和社会背景的影响力。实际上,一个地方所拥有的历史往往与实践分不开,正是实践中形成的文化、语言促成了地方的意义;而地方又反过来对实践起作用,加固其政治结构、权力关系和社会秩序。
约翰·斯伯林(John Sperling)等人在《大分裂:乡郊美国v.s.城市美国》一书中认为,当代政治正在与地方联姻。在美国,地方感也已经深深地嵌入和渗透进了美国的政治文化甚至日常生活之中。以2000年和2004年美国大选为例,人们看到大选已经成功地将美国分裂为“两个美国”,即不再如往日那样以阶级划分的美国,而是以地域和文化来划分的美国:一个是支持共和党和保守主义的红色美国,主要分布在中西部的乡郊地区;一个是支持民主党和自由派的蓝色美国,大多生活在东西海岸和大湖地区的城市里。在这里,红色乡郊的美国不再是勇敢坚毅的贵族形象,而是一副狂热好战、粗鄙不堪、总是与低薪水和政府补贴联系在一起的落后形象;蓝色城市的美国也不是保守主义者描绘下的衰微形象,而是见多识广、富有创新精神、开明宽容的一群。
对于地方的理解,约翰·阿格纽(John Agnew)在其著作《地方与政治》中将其分为三个维度:
地方(place):即从事某一行为的地方,比如城市。这一维度往往是具体的,能予以标示的对应物。地方是行为的发生地。
位置(location):置于广义社会关系的地方,比如与国家政治或全球经济发展相关的城市位置。这一维度的地方可以用方位关系来使其具体化。
地方感(sense of place):是指地方的主观维度。对于地方感的体验,往往与人们的主观思维、观察事物的角度,以及媒介的作用等等密不可分。
地方具有明确的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地方的空间尺度体现在地方是某一个范围,这个范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大到一座城市、一个国家,小到一间教室、一条街道。在一定的参照体系中,地方必然具有自然地理或社会文化的相对特征。
同时,地方概念中存在着时间的维度。由于社会文化的变迁,用于界定地方范围的特征发生着变化,因此具有某种特征的地方(如剧院、影院)只有在特定的时间跨度中才具有意义。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是一句民间谚语,意思是:从前黄河河道不固定,经常会改道(历史上无数次发生)。某个地方原来是在河的东面,可若干年后黄河水流改道,这个地方却又在河的西面。比喻人事的盛衰兴替、变化无常,有时候会向反面转变,难以预料。星云大师在南京大学讲演时说过:“风水轮流转”。过去风水似乎在欧洲、美洲,如今好像转到了亚洲和中国。“现在,我们可以昂首阔步,为身为中国人感到自豪。21世纪是中国崛起的时代,在这个时代,可以发挥我们自己的专长。也因此,要懂得‘给’,乐于贡献服务。人类文化是共融共生的,‘无我’不是消灭自己,而是扩大自己,把‘我’跟人类世界融合在一起。”“依靠每个人的努力,这个世界会因为中国而充满希望。”“文化不是彼此压制,我们倡导的文化是友好的、包容的、互相尊重的。大才能容,中华文化不仅包括儒释道等,还应该包括各教各派,并与世界的文化相融合。”星云大师讲的意思,就是作为地方的中国在时间的维度中已经发生变化,并正在由事物的一面走向更加积极的另一面。
每一个地方都具有不同的背景和环境,也因而形成不同的意义。而且,人们用以确定自身方位的方法,其中之一便是通过行事的一系列地方来实现的。作为处于地方中的人,通过地方文化的体验来寻求自己的归属感,而地方文化总是与人们对于地方的理解结合在一起的。比如公园、酒吧、茶馆、饭店等,不仅构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同时其本身的文化意义也成为地方的一种标志。在不同的地方总能发现不同的语言(不同国家的语言和不同地方的方言)、区域划分以及生活习惯。
而这些差异往往通过媒介来予以展现。地方被用来确定人们在空间中的位置,借助媒介手段培养出人们的地方感与空间秩序。
第三节 消失的地域与媒介地方感的形成
地方感(sense of place)是指一个地方的特殊性质,也指人们对于这个地方的依恋与感受。前者强调这个地方的物理形式或历史特性,使它成为具有特殊意义或值得记忆的地方;后者则强调个人或整个社区借由亲身经验、记忆与想象而发展出来的对于地方的深刻依附,并赋予地方浓厚的象征意义。因此,形成地方感涉及客观与主观两方面。
一、形成地方感的依据
对地方感的研究可谓源远流长,最早可追溯到我国古代的住宅研究。《黄帝宅经》云:“人因宅而立,宅因人而存,人宅相扶,感通天地”,主张人与住宅的和谐,人与天地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宇宙的和谐。《黄帝内经》更是将“宅”这一地方直接等同于人的身体:“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屋舍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易经》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淮南子·本经训》也写道:“天地宇宙,一人之身也。”从宇宙、天地到家宅、身体,在中国古人的眼里,实乃同形同体同性的概念,甚至连国家也是身体的延伸。《易·系辞下》:“君子安而不忘危,治而不忘乱,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孟子·离娄上》:“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身体是感天地应人事的原生场域,与家、国、天地、宇宙等尺度或地方有着本源的同一性。
西方近代地方感研究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环境心理和感知研究。凯文·林奇(Kevin Lynch)是人与环境关系研究的先驱之一,其著作《城市意象》从环境设计视角为地方感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林奇认为:“城市,是人的城市,因为人是城市的营造者,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城市”。城市“是团体之间沟通符号的元素,也是集体记忆共同尊崇的目标……凡是内心里保存着一个良好的环境意向的人,一定会获得情绪上的安全感”。中国古人更是将家与“特定的场景的关联”直接等同于身体,“宅以形势为身体,以泉水为血脉,以土地为皮肉,以草木为毛发,以舍屋为衣服,以门户为冠带”。(《黄帝宅经》)这种“切身意见”和“身体比喻”可以被认为是地方感的一种生动体现。
段义孚(Yi-Fu Tuan)和莱弗(Relph)等学者从人与环境的关系、地方的本质等方面对地方感展开了深入的研究。段义孚把恋地情结(Topophilia)引入地理学中,用于表示人对地方的爱恋之情。段义孚首先提出了地方感的概念,他认为地方感包含两个含义:“地方自身固有的属性(地方性)和人们对这个地方的依附感(地方依附)”。他的成名作《恋地情结》至今仍是美国各大学景观专业的必读教材。赖特(Wright)则提出敬地情结(Geopiety)一词来表示人对自然界和地理空间产生的深切敬重之情。斯蒂尔(Steele)则认为,地方感是人与地方相互作用的产物,是由地方产生的并由人赋予的一种体验,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人创造了地方,地方不能脱离人而独立存在。总之,在地方感的形成过程中,人的思想和感情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