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国共产党不懈追求社会和谐的探索历程
1、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曲折道路上探索社会建设
(1)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方面的有关探索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改造的基本完成,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建设问题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同时,这一年国际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暴露出严重的社会矛盾和危机,尤其是苏共二十大的召开、波兰和匈牙利事件,更加促使毛泽东在社会主义建设上进行了深刻的哲学思考、积极的探索。1956年,毛泽东发表了《论十大关系》这篇重要著作,1957年毛泽东又写下《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两篇文章集中反映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一系列思想,其中也有许多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深刻论述。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一开始就提出十大关系都是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7他认为过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同样要实行这个方针。毛泽东强调:要作好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总之,我们要调动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力量,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8
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为把握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总根源,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自我完善和改革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研究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奠定了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基础,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他们不可能去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问题,斯大林在晚年虽然承认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也存在矛盾,但是他没有认识到这种矛盾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毛泽东经过深刻的哲学思考,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9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同时也为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建设中深入分析各种矛盾的总根源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
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要求学会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1957年1月27日,毛泽东曾讲到“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10随后指出:“在我们的面前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11“我们历来就主张,在人民民主专政下面,解决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用专政和民主这样两种不同的方法。”12对于人民内部矛盾,毛泽东指出:“一般说来,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13因此,要用民主方法解决,并且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解决矛盾的方针政策:“对于人民内部在政治思想领域中的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去解决。”14解决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矛盾,要坚持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解决科学文化领域的矛盾,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解决全国城乡各阶层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矛盾,要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解决少数民族关系的矛盾,“关键是克服汉族主义。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15解决共产党和各级政府领导与人民群众的矛盾,“必须坚决地克服官僚主义,很好地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恰当地处理各种矛盾。”16
(2)毛泽东在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方面值得反思的教训
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表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确立,我国由此开始了全面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在1956年、1957年先后发表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就集中反映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思想,这其中包含了许多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宝贵思想,“但由于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项全新的实践,人们对如何走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还缺少规律性认识,加上当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和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的影响,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发生曲折,特别是接下来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长时间的严重错误。毛泽东同志的这些正确思想没有得到全面贯彻。”17反思历史教训,毛泽东在社会建设方面的失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忽视经济建设,不能为社会和谐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改造结束后,毛泽东和党中央开始研究分析中国现实,满怀信心地准备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党的“八大”也对当时的主要矛盾作出了正确的判断。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还认为:“现存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18然而不久就错误判断形势,直至提出阶级斗争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严重忽视了经济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人民低水平的生活长期得不到提高,当然就不能为社会和谐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二、忽视民主、法制建设,不能建立社会主义公平正义。毛泽东在1957年夏曾指出:“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19但这一思想并没有在实践中得以落实,未能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制度,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从而不能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
第三、夸大阶级斗争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不能形成安定团结的局面,人与人之间缺乏诚信友爱。本来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曾提出了一系列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他甚至人为“许多人不敢公开承认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许多人不承认社会主义社会还有矛盾,因而使得他们在社会矛盾面前缩手缩脚,处于被动地位;不懂得在不断地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将会使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日益巩固。”20但毛泽东却在实践中并没有实行他提出的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从而达到社会主义社会内部的统一和团结。尤其是十年“文化大革命”中以“阶级斗争为纲”,混淆敌我矛盾,致使社会动乱,人人自危,整个社会极不和谐。
第四、盲目“征服自然”,把人和自然对立起来,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在毛泽东眼里,大自然是应该被人类征服的对象,主观地把大自然推到人类的对立面,没有科学理性地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其发动的一系列政治和经济活动中,如“大跃进”、大炼钢铁等等,直接使自然生态系统造成重大破坏,使生态环境严重失衡,我们应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
2、邓小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推进中探索社会建设
(1) 展开中国现代化蓝图
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在这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会上,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全会一致同意中共政治局所提出的决策,及时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决定结束全国范围的群众运动。把党的工作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决策,会议要求“全党、全军和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进一步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并且立即动员起来、鼓足干劲、群策群力,为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而进行新的长征”。毫无疑问,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作出决定性决策,即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同时,为中国未来的发展提出了一个宏大的奋斗目标: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
当饱经磨难的中国人民从疯狂的阶级斗争中摆脱出来后,随之而来便道出了震奋人心的强烈心愿: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然而,多年的闭关锁国使人们并不真正懂得现代化的含义,党中央也并不完全清楚什么是现代化。1979年年初,邓小平走出国门,在美国、日本访问中,深刻感受到世界变化之快。1979年3月,他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强调指出:“现在搞建设,也要适合中国情况,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21显然,邓小平在思考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同年10月,邓小平在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座谈会上更加直白地指出:“我们开了大口,本世纪末实现四个现代化。后来改了口,叫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把标准放低一点。”22同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再次提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23这是邓小平第一次使用“小康”的概念。1980年1月,邓小平把到20世纪末的20年分为两个10年,初步提出分“两步走”达到“小康水平”的战略构想。1984年6月,邓小平在会见日本代表团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为此,我们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四化建设上来,我们确定了实现四化的最低目标是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为了实现这个目标,确定了改革和开放政策。“总的来说,这条道路,叫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24也就是从1984年开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人把邓小平称之为“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
从以上线索分析可以看出,邓小平使最初党中央提出的“在本世纪内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这一比较模糊的目标逐渐清晰。在结束了中国长期的内乱,整个社会极不和谐之后,邓小平从构想中国式的现代化这一奋斗目标开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道路。
(2)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寻求社会和谐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道路。中共十四大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精辟的总结,并认为这一理论是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要求的,是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的正确理论。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上,邓小平也在探索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一系列问题。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是建设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总结改革开放的实践成果的基础上,邓小平在1992年南巡讲话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5这一观念不仅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思想,更加重要的是为在中国这个贫穷落后的国家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指明了根本性的原则和奋斗目标,也只有发展生产力,逐步走向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才谈得上社会主义社会的和谐。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邓小平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始终强调:“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26“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27为了更快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了实现“小康”的奋斗目标,规划了“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并最终在上世纪末达到了总体“小康”的目标,而“小康”本身就是一种和谐的体现。
民主和法制两手都不能削弱。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认为过去我们在民主和法制这两个方面都不足,吃够了苦头。因此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十分重视。“没有广泛的民主是不行的,没有健全的法制也是不行的。”28“这好像两只手,任何一只手削弱都不行”。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邓小平一贯强调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