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是指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支付的款项,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等。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款项不属于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现金等价物通常包括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等。权益性投资变现的金额通常不确定,因此不属于现金等价物。现金流量净额是指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的差额。
在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被视为一个整体,企业现金形式的转换不会产生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例如,企业将现金存入银行,是企业现金存放形式的转换,并未流出企业,不构成现金流量。同样,现金与现金等价物之间的转换也不属于现金流量,例如,企业用现金购买三个月到期的国库券。
(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现金流量表从不同角度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现金流入与流出,弥补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信息的不足。通过现金流量表,报表使用者能够了解现金流量的影响因素,评价企业的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为其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三)现金流量的分类
根据企业业务活动的性质和现金流量的来源,现金流量表上将企业一定期间产生的现金流量分为三类: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企业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各类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经营活动的认定存在一定的差异。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企业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长期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其他资产等持有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资产。这里所讲的投资活动,既包括实物资产投资,也包括金融资产投资。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这是因为已经将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视为现金。不同企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对投资活动的认定也存在差异。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这里所说的资本,既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也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这里所说的债务,指对外举债,包括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以及偿还债务等。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
对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特殊的,不经常发生的特殊项目,如自然灾害损失、保险赔款、捐赠等,应当归并相关类别中,并单独反映。比如,对于自然灾害损失和保险赔款,如果能够确指,属于流动资产损失,应当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属于固定资产损失,应当列入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果不能确指,则可列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捐赠收入和支出,可以列入筹资活动。如果特殊项目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大,则可以列入现金流量类别下的“其他”项目,不单列项目。
二、现金流量表的内容和结构
现金流量表主要包括现金流量表主表及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两部分。现金流量表主表包括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部分。其中前三个部分为现金流量表主表的核心,又分别列示现金主要类别的流入量、流出量及现金流量净额反映企业的现金流动情况。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主要包括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从编制原则上看,现金流量表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编制,而会计核算、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均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编制的。因此,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就是要根据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会计核算记录和业务发生情况进行重分类,将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资料调整为收付实现制下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的主表的编制方法主要包括汇总填列法和分析调整填列法两大类。
(一)汇总填列法
汇总填列法是指通过加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日常会计核算,根据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其他货币资金明细账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账簿,及时登记现金流量辅助账簿,年末根据现金流量辅助账簿中各项目的发生额汇总填列现金流量表的方法。汇总填列法主要适用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收支业务量较少的企业。
(二)分析调整填列法
采用分析调整填列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指依据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及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的方法,各项目的具体分析调整方法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以及前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本期收到的现金(包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本期预收的款项,减去去年销售本期退回商品和前期销售本期退回商品支付的现金。企业销售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收到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2)“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反映企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和教育费附加等各种税费返还款。
(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上述项目以外所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一般包括罚款收入、流动资产损失中由个人赔偿的现金收入、现金清查中的长款收入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实际支付的现金(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以及本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未付款项和本期预付款项,减去本期发生的购货退回收到的现金。企业购买材料和代购代销业务支付的现金,也在本项目反映。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各种津贴、补贴等,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货币性薪酬。但本项目不包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以及在建工程人员的货币性薪酬。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货币性薪酬,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反映企业发生并支付、前期发生本期支付以及预交的各项税费,包括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支付的耕地占用税、契税(投资性房地产除外)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7)“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项目以外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包括用现金支付的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保险费、罚款支出、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出售、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收到的现金,以及收回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而收到的现金。但是不包括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在“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在“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
(2)“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分回的现金股利和利息等,但不包括股票股利。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出售、报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包括因资产毁损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本项目还包括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毁而收到的现金保险赔偿收入。
(4)“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取得的现金。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建造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含增值税款等),以及用现金支付的应由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但是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这两者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反映。
(6)“投资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取得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所支付的现金以及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但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除外。
(7)“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项目,反映企业购买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额。
(8)“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上述(1)至(7)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收到的在购买股票时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应收现金股利,企业购买股票时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支付的应收现金股利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的款项(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3)“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为偿还债务本金而支付的现金。
(4)“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实际支付的现金股利、支付给其他投资单位的利润或用现金支付的借款利息、债券利息。
(5)“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反映企业除了(1)至(4)项目外收到或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包括以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和咨询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等,金额较大的应当单独列示。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下列项目之间的差额。
(1)企业外币现金流量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时,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的金额(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应当比照处理)。
(2)期末企业外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的金额。
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编制
除现金流量表主表反映的信息外,企业还应在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主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即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同时,企业还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指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在我国,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以对现金流量表中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
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对四大类项目进行调整:(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然不涉及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例如,企业融资租入设备,将形成的负债计入“长期应付款”账户,当期并不支付设备款及租金,但以后各期必须为此支付现金,从而在一定期间内形成了一项固定的现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