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税款(除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这里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都不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在会计处理时,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受托方按应扣税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销售时,不需要再交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准予抵扣的,委托方应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待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生产出应纳消费税的产品销售时,再交纳消费税。
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规定由受托方交纳消费税。企业应于向委托方交货时,按规定交纳的消费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核算T字账如图9-7所示:
图9-7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核算
【例9-30】甲公司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200000元,加工费用50000元,增值税8500元,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5000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根据该项经济业务,甲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1)如果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其会计处理如下:
①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0
贷:原材料200000
②计算加工费及相关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应交消费税5000
贷:应付账款63500
③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25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50000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000
贷:原材料200000
②计算加工费及相关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5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应付账款63500
③收回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借:原材料255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255000
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抵交用于连续生产的消费品销售后的应交消费税。
三、应交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其中,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不包括加工、修理修配等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的所有权,转让不动产的有限产权或永久使用权,以及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等视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营业税以营业额作为计税依据。“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而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业税税率从3%~20%不等。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营业额×营业税率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营业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营业税的发生、交纳情况。该账户贷方登记应缴纳的营业税,借方登记已缴纳的营业税,期末贷方余额为尚未缴纳的营业税。
企业按照营业额及其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缴的营业税,如果营业额属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对应应交的营业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企业出售不动产时,计算应缴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科目;实际缴纳营业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例9-31】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某建筑公司12月营业收入为500000元,应用的营业税税率为3%。
根据该项经济业务,企业应作如下账务处理:
应交营业税=500000×3%=1500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5000
四、其他应交税费
对于除上述税金以外的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企业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贷方登记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借方登记已缴纳的有关税费,期末贷方余额表示尚未缴纳的有关税费。
(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实际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附加税。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应根据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之和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同,分为以下三档差别比例税率,即: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建制镇的,税率为1%。
企业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应交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是国家为了发展我国的教育事业、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而征收的一项附加费用,按照企业缴纳流转税的一定比例计征,并与流转税一起交纳。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附加率企业应交的教育费附加,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账户;缴纳教育费附加,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应交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如原油、天然气、煤炭、金属矿等)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按照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而单位税额则按不同产区的产品分别规定差别税额。
企业对外销售应税产品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自产自用应税产品而应缴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土地增值税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其中“增值额”是转让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转让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土地增值税额的主要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和费用;新建房屋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等。
企业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视情况不同使用不同账户: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账户;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五)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按规定计算的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
(六)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的一种税。房产税依照房产原价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价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征收的一种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
车船税由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缴纳,车船税按照适用税额计算缴纳。
矿产资源补偿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而征收的一项费用。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由采矿权享有人缴纳。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