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沿袭清制,置古浪县,属甘凉道辖。民国16年(1927)废道,古浪县属甘肃省政府。民国24年(1935)国民政府将甘肃全省划为7个行政督察区,古浪县属第六行政督察区(治所武威)。民国25年(1936),改置武威专员公署(治所武威县),古浪县属武威专区。
1949年9月13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解放军先遣部队进驻古浪。17日,古浪县人民政府成立,属武威专署辖。1955年10月10日,河西2专区(酒泉、武威)合并为张掖专区,古浪县属张掖专区辖。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决定撤销古浪县建制,将古浪县行政区域并入天祝藏族自治县(县治所在安远驿),仍属张掖专区辖。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决定恢复古浪县建制,属武威专区辖。
三、行政区划
(一)、明代
行政区划明代,据《凉镇志》载:古浪防御千户所政设10座城堡和3个寨1个营管辖全境,堡寨以下为自然村落。
(二)、清代
行政区划清初,全县山川划分为22个坝,坝政为自然村落。乾隆年间,废坝置保,全县划分为15个保,保下设甲。甲以下为自然村。
(三)、民国
行政区划民国初年,古浪县行政区划仍沿袭清制,不久废保甲设区乡。民国8年(1919)后,全县设3区,一区署设古浪,二区署设土门,三区署设大靖,民国26年(1937)10月,加四区署设泗水。区下设联保。
民国27年(1938),又合并为3区,民国29年(1940),改区为乡镇,改一区为龙山镇,二区为瑞泉镇,三区为振育镇,四区为泗水乡。乡、镇以下设保,保下设甲,全县共39保,302甲。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立后的行政区划1949年9月17日古浪县人民政府成立,全县设4区25乡。1953年1月,改设7区55乡。1955年10月12日撤区并乡,25个乡。1956年1月8日,将25乡改建为19乡、1镇。
1956年10月20日甘肃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永登县东山区所属的干城、农丰、永丰、老城、裴家营、海子等6个乡的行政区域划归古浪县,1957年7月30日正式接管,其时,全县共1镇25个乡。
1958年9月,将25乡1镇改建为10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1961年12月15日,古浪县建置恢复,调整设21个人民公社。1962年23个人民公社。1964年合并为14个人民公社。1965年,又从土门公社划出岘子公社,全县为15个人民公社。
1968年5月6日,革命委员会成立。同时废止古浪县人民委员会。随之,将15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废止,成立为15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
1980年,新成立永丰滩人民公社,并在县城成立街道办事处。至此,全县共有16个人民公社,1个街道办事处。
1981年6月16日,将古浪县革命委员会,改为古浪县人民政府。1981年12月至1982年1月,撤销人民公社,全县设7区1镇、56个乡。1984年4月,撤销7区,成立2镇19乡。1988年9月,全县共有3镇20乡。1993年全县共设3镇21乡。2002年全县共设6镇18乡。2003年全县共设9镇15乡。2004年全县共设9镇10乡。
第五节城乡建设
一、机构
1982年8月以前,古浪县无专门的城建机构,城建工作职能及业务由县计划委员会行使办理。同年8月,成立了古浪县城建所,为股级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主要负责县城环境卫生、自来水供应、供水管道架设与维修、街道照明等工作。
1983年12月,成立了古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核定编制9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市政股、村镇股、财务股、供水站,进行县城市政设施管护,城区供水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等工作。
1986年以后,局机关先后增设了环境保护股、规划建设股和房产管理股3个股,原村镇股划归规划建设股、原财务股划归局办公室;新成立了古浪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古浪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等2个归口管理机构和自来水供应站、建筑质量监督站、环境监理站、城区环境卫生管理所、城建监察大队、城区绿化管理所、城区集中供热管理站等7个局属科股级事业单位。1999年,自来水供应站划归县水务局。
2003年,古浪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古浪县建设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所属的环境保护股和环境监理站划归古浪县环境保护局。
二、县城建设
(一)、街道
古浪旧城廓小,街道窄,只有南北向的一条简易小街(南关至北关)约1公里长,东西向的一条上城短街道约500米左右,土砂路面,雨天泥泞不堪。
1956年开始制定城区规划并逐步实施。到1958年,从上城坡至杜家庄(旧街道西侧)一条宽33米,长1700米的中心路(主街道)已经基本形成,后经几十年的建设和发展,街道骨架网已具规模,道路密度每平方公里5.26公里,人均占用道路面积27.84平方米。纵贯城区的有东环路、中心路、西环路,横贯东西的有建设路、建设一路、二路、巴家湖路、商业路、上城路、古柳路,城区街道总长7253米。
(二)、公共建筑
武则天大足元年,凉州都督郭元振在今古浪峡口修筑了和戎城。清乾隆《古浪县志》载:“古和戎城唐郭元振所筑,县南十五里,旧址优存。”又载:“凉州五县,据东南形势之盛者曰古浪,三面皆山,龙沙绕北,峡内之河夹两山而出。县为和戎城。”
至明朝初年,史书便对古浪县城有了详细记载,《凉镇志》载:“明洪武十年,本卫千户江亨守御筑城于今所治,周二百七十五步,高二丈五尺,厚二丈,东南门个一,罗铺十,角楼二。东南依山无池,西北池深二丈五尺,阔二丈四尺。”斗转星移,岁月更迭,古浪城几经修补,几经扩充,最后形成了民间所说的“靴子城”。
民国年间,县城内建筑逐渐繁多,商贸店铺生意兴隆,在上城建有县署、把总署、文庙、儒学、城隍庙、魁星阁、马神庙、燃灯佛楼、天主堂、忠烈祠以及丰盈仓和草场等。南北有长街,东西水关门,中心十字建有古楼、通津桥等建筑。街道两旁建有公馆、驿站、递运所、捕衙署、关帝庙、永寿寺、文昌宫、清真寺、三关庙、节烈祠、杨家牌坊等。古龙山上建有大清宫,山下建有清凉寺、菩萨殿、元真观、龙泉寺及七级佛塔。山南建有龙王庙、雷公祠、社稷坛、先农坛、风云雷公山川坛、校场等。城郭东侧的东升洼下,汉长城旁也建有马神庙、东龙王庙、现农桥。城郭北面建有八腊桥、土地祠、安澜桥、三步两道桥。西面关帝庙、百子宫、西龙王庙、转轮寺、历坛、演武场、城隍爷行宫等星罗棋布。古浪河水从东侧滔滔而下,柳条河穿城而过。那些古色古香、红墙青瓦、挑檐翘角的建筑群,掩映在青山绿树之中,使昔日的古浪城显得人气旺盛、气势恢弘。可惜这些建筑几乎全毁于民国十六年(1927)四月二十三日发生的八级大地震。后经修建,机关办公设施有县衙,为一进三院瓦房;县参议会为一小四合院,木制楼5间,两侧拔廊厢房各3间;法院为土木结构小平房。服务设施主要是商业铺面点缀在街道两侧。文教卫生设施主要有县立中学、城关完小、医院、民众教育馆和幼稚园等,均为土木结构平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基本沿用旧房,仅修建了县委(土木结构二层5间楼)、银行(土木结构平房)、公安局(旧房改建);1955年至70年代中期,建筑速度缓慢,修建了县政府、法院、检察院、银行、公安局、招待所、古浪一中、新华书店、商业局、粮食局、邮电局、文化馆、税务局、剧院、县委等,为土木、砖木结构;1978年后,建设速度加快,且均为砖木结构。截止1990年底,县城公共建筑面积达12.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4.95万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39.57%;平房7.55中平方米,占总建筑面积的60.43%。
1991年起,县城的公共建筑相继建成,是1949年以来发展速度最快的时期。结构大多为砖混,层数仅县政府办公大楼为7层外,其余均为6层及6层以下。楼群主要分布在建设路和香林路及以北地段。2006年底,县城公共建筑总面积为172100平方米。
(三)、民房建筑
民国以前,县城区民房建筑多为土木结构的小四合院,只有一家建有木制二层小楼5间。富户独家一院,一般居民二三户合住一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将一些工商业主的铺面私房改为民房住宅。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房建筑速度较快,截止1990年底县城共建成职工住宅面积12.6万平方米,其中平房12.1358万平方米,楼房3幢0.4642万平方米,人均12平方米。
1991年以后,县城住宅建设发展很快,特别是1994年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住宅建设发展极为迅速,县城住宅建设以楼房为主,平房很少。主要采取单位筹资建房、单位和职工共同集资建房、单位组织职工个人集资建房。城镇居民自筹资金合伙合作建房、商品房开发商进行商品住宅建设等形式建成住宅房屋。楼房面积从每套50平方米发展到每套100平方米左右,布局从“两室一厅”发展到“三室两厅”。1991年至2006年,全县共建成住宅楼房118幢,建筑面积443355.61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上升到18.7平方米。
三、市政建设
(一)、供水
旧时,城区居民人畜饮水皆为龙泉寺、巴家湖和古浪河水,长期以来靠驴驮、人挑取水。
上世纪60年代末,在原城建局院内建水塔1座,因满足不了用水需求,加之水源污染严重,于1986年拆除。1980年在上城窑湾打10米深井1眼,修建100吨高位水池1座,铺设输水管道7.53公里。有铁路、部队、面粉厂、市政、体委、化工厂、制药厂等7个独立供水系统,8个供水点,年供水量15.03万吨。
1986年甘肃省政府列专项投资240万元,在上城窑湾修建自来水供应站,于1992年投入使用。设计近期日供水量达2400吨,远期4500吨;供水配套设施有清水池、加氯车间、机修车间、泵房和机井。1996年扩建了300吨的水塔一座、600吨清水池一座、增压泵4台。1997年在原供水站院内新打机井一眼,加上原有大口井和机井共3眼,使日平均供水量达到1700吨。
1999年5月,县水务局管理自来水供应站后,改造主管道6.6公里,支管道4.41公里。日供水能力提高到2800吨。2002年,由省计委批准立项,在县城南侧1公里处进行古浪县城供水扩建工程,批复工程总投资1085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683万元。2006年居民用水户达到6250户,用水人口达到24600人,年供水量达到162万吨。
(二)、排水
古浪城区到1990年底,建筑面积已达12.5万多平方米,其中楼房建筑面积4.95万平方米,但无下水道设施,只是从巴家湖公园门口至城东侧的甘新公路有一条1500米长的小沟排污。
80年代初期改为暗沟排污,个别单位利用渗坑排污,绝大多数单位和家庭的污水均排水放在巷道和横穿建设路的渠沟内。1992年经武威地区计划处批准立项,修建县城排水工程,1993年动工,1994年排水系统初具规模,主管道(除上城之外)基本上覆盖了旧城区各街道,平均日排水量700吨。
1995年扩建了香林路、旧大路、农贸巷等部分地段的排水系统;2001年至2003年扩建上城路、石坡路、铁路西侧、旧大路、世纪新路、昌松路、农贸巷、中庄横路、昌灵路等部分地段的排水系统;2004年扩建八里营至古浪河排水系统1498米。截止2006年,县城新旧城区排水管网总长10996.85米,分布检查井346座、雨水口238个、跌水井8座,日平均排水量达到2700吨。
(三)、照明
民国及其以前,机关、居民都用清油照明,遇有节日或红白喜事亦用蜡烛照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机关、居民开始用煤油照明。机关以铜灯、玻璃罩子灯为主,居民则用铁盒、墨水瓶、玻璃瓶做灯。1957年在古浪河和柳条河汇合处修建古浪水电站,1958年1月正式投产送电,解决了县委、县政府等45个机关、学校和57户居民的照明问题;同时给县广播站供电1.2千瓦,供县农具修造厂生产用电45千瓦。
1977年架设武威黄羊镇至古浪线路,由黄羊镇电厂向古浪县城输电。80年代初建成古浪供电站、变电所,供应管理生产、生活用电。1984年到1988年,先后在县城共架设安装路灯148盏,主要分布在昌松路(原中心路)、上城路、西环路和建设路。1991年至2002年,增加公园路、商业巷、水关门路、政府巷、西环路、昌松路、建设路、香林路、旧大路、世纪新路等路段路灯120盏。2003年投资60万元,架设城区10KV电力线路2.4公里,低压线路7.8公里,铺设路灯电源线5.2公里;投资41.2万元,架设昌灵路、中庄横路、农贸巷三条道路路灯140盏。2006年路灯总数增加到408盏,分布范围基本上覆盖了县城新旧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