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启发性、激发性原则
声乐训练既然主要是技能的训练和习惯的培养,它不能光靠讲解,而是类似口传心授的形式进行教学,那么启发和激发学生善于用脑,积极思考,是十分重要的。首先,应促使大脑能正确地理解教师的要求,并作积极配合,进而能指挥各发声器官做到教师的要求,从而达到教学的目的。如果说直观性原则犹如一面镜子,那么启发性原则就如同一把钥匙,用它来开动学生的脑筋,解除学习中的疑虑,激发学习的热情,培养自学的能力和习惯,是大有好处的。具体做法如下:
1.利用日常生活中的某些体验来启发学生。例如讲吸气,可让学生先体会日常生活中的打呵欠。打呵欠人人有过,这是生活中的自然现象,但猛然一想,打呵欠只是往外呵气,既然是讲吸气,为什么要提打呵欠?其实,打呵欠的开始是先吸气,它常常不被注意,恰恰这种吸气的感觉最利于歌唱(在呼吸专题中将论述)。当学生做到以后,再来讲吸气的要求,就具体了。这种启发手段使学生很容易理解老师的要求,而且也容易做到。假如用理论来讲解,用生理学、解剖学来讲解,虽然在科学道理上是正确的,但对于学生是难于理解和掌握的,而且讲解越多,越有故弄玄虚之嫌。
生活中有许多体验可供借鉴。例如闻花、吹蜡等。教师应善于发现,并善于借鉴它们用以启发学生。
2.解除学生的疑虑。如果说学习声乐的人都容易犯“当事者迷”的毛病,那么在学习声乐过程中存在许多疑虑便是很正常、很普遍的。但这种正常与普遍的现象又需要及时解除,否则将极大地影响教学的进程。
教师应善于观察、捕捉学生的思想,并启发他们谈出来,然后教师再加以解释,以消除学生的疑虑。只有思想稳定,才能学得更好。
学生有想法总是不太好意思谈,而且有些想法自己都还未考虑得很明确,那就更不知怎么谈了。教师可以直接替他们说出来,问问他们是否有这些想法。当教师谈出以后,学生会很高兴,因为学生所不好意思谈的,或自己还谈不清楚的想法,教师能替他们谈出来,这样他们就会毫无顾虑地讲出自己的想法和感觉。
例如:对于声音“空”、“闷”的学生,在改变其毛病时,他们常常会以为教师的要求是“白”或“开”的方法,甚至会觉得按教师的要求唱,就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了。这种疑虑若不是教师先谈出来,再启发学生谈,学生是很难主动讲出来的。教师的解释也主要是从声乐与其他专业截然不同的特点来加以说明,使学生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以为是“白”或“开”?为什么会觉得听不见了?然后再进行反复、细心地比较,学生的观念就会扭转。他(她)们将会很放心地按所谓“白”与“开”的唱法去唱,原来“听不见”的声音也就听见了,并且也认为好听了。
3.师生地位互换。在声乐训练中,学生对声音的鉴别能力比他自己的演唱能力提高得快。因此当教师发现学生唱得不对的时候,可以准确地模仿出学生的唱法(模仿时不能夸大学生的毛病,更不能丑化,否则不仅不能反映出真实的情况,而且侮辱了学生,伤害了他们的自尊心,教学效果更不好),先请学生评论这种唱法有何缺点?进而请他按正确的唱法为教师作示范。这时学生做的示范,一定比他原来唱的正确得多。这种做法绝不是为了使教师省去一次示范,而是为了促使学生通过评论和示范,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克服缺点的能力。这种做法比由教师示范让学生模仿的效果好得多。久而久之,学生就能很敏锐地发现自己演唱中的毛病,并能立即加以纠正。学生的自学能力从而大大增强。
4.发挥学生的主动性。教师在教学中不能包办和硬灌,不能把学生捆得太死,从一开始就应该注意为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的进一步自学打下好基础,培养起良好的习惯。例如:教材曲目,只要给学生指出些范围,让学生自己挑选,这样,学生的学习兴趣高,通过挑选还能熟悉更多曲目,学习进度会更快。这比由教师生硬地规定某一首曲子的做法要好得多。平时还应鼓励学生多听音响,多看谱子。教师应在学习方法上多加以指导,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学能力。
5.鼓励学生的钻研精神。学生在学习中总会产生许多问题,爱动脑子的学生还会自己琢磨出许多的发声方法,他们随时要向老师提问,请老师鉴别,有的学生甚至到了“钻牛角尖”的地步。这种学生常会使老师在教学中增加许多负担,造成许多困难。因为学生的这些问题常常不是简单几句话所能回答的,更不是简单的对与错、好与坏所能判定的。教这类学生比教那种说什么就听什么的学生难度大得多。
应当看到,学生出现的这些问题,并不是他们思想不踏实,更不是存心捣乱。他们身上有着最可贵的钻研精神,只是可能钻研得还不对路,有些不成熟,教师对这类学生应给予鼓励,以十分的热情和耐心解答他们的问题,并在解答实际问题中将他们不成熟的一面逐渐引向成熟。若将他们从“牛角尖”里引导出来,走上了科学的正道,他们的这种钻研精神将会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并取得更大的成就。这是墨守成规的学生所无法比拟的。实践中这种例子是很多的。
应当鼓励学生不仅在发声方法上多钻研,而且还应鼓励学生努力钻研音乐的其他方面的知识。例如:一首歌曲可以有许多种处理方法,鼓励他们进行多种尝试,进行分辨,从中选择最为理想的方案。
(三)循序渐进的原则
无论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学习,只能是逐渐进步的,不可能一蹴而就、点石成金。学习绝不能好高骛远,也不能急于求成。对此,师生都应有足够的准备,很好地遵循这一规律和运用这一规律,使教学稳步扎实地进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声乐教学中可从以下几方面来体现:
1.声音训练的基本步骤。对一位初次见面又没有受过训练的学生进行声音训练时,最好按以下步骤进行:①先了解学生的嗓音条件。让学生以最自然的状态发声,这样才能真实地了解学生的嗓音条件,了解其长处和毛病,然后制定教学设想——如何发挥学生的优点,如何逐步克服毛病等,使教学做到心中有数。②让学生放开嗓门唱,用什么方法都行,了解其声音的潜力和可能性——了解学生嗓音的音量、音域、音色、音质等,初步确定其声部。③锻炼基本机能——呼吸、共鸣、吐字等,这是声音训练中大量的、贯穿始终的主要工作,从中又进一步了解学生的接受能力和发展潜力。④学生掌握初步的发声方法以后,要进一步对声音加以润色、美化,主要是训练整体共鸣的运用。⑤训练声乐技巧——即声音的灵活性,气息的延长与稳定,音量、音色的变化和控制,声音的表观力等。⑥学习感情的表达手段,包括前面所说的体型、心理,手、眼、身等动作的协调统一。以上几点应有所安排,有一定的先后顺序,但又不能截然分开,也不可能分开,它们经常是兼而有之,交叉进行。仅在不同的阶段有所侧重,以体现其循序性。
2.稳则进,急则乱、则退。声乐学习大致要经过:从无到有;从不对到对;从不好到好;从不巩固到运用自如,直至能灵活妙用,这四个层次的进程。
所谓从无到有,是指极少数学生,经过老师的判断,她(一般是女声)的嗓音本质应具有较大一点音量的条件。但刚开始学习时,音量很小,近乎哼唱,而且,她自己还认为:我天生音量就小,无可奈何!这时教师一定要设法让她把声音放出来,先不管其方法对与不对,放出来就行,目的是消除其不敢放声并导致不会放声的心理和习惯。学生能放声即有了声音,这才具备进一步训练加工的基础条件,才能进入正式的教学工作。
所谓从不对到对,是指学生的声音刚放出来时,其方法一定是不对或不太对的,这时要立即以正确的方法加以矫正训练。当他(她)逐渐掌握了方法,声音才能逐步达到比较对和对。而这时对的声音不一定就是好的声音。
所谓从不好到好,是指学生在初步掌握发声方法后,声音虽比较对了,但一定还不完善,不够好听,还要不断加工修整,使其越唱越好听,达到声音的完美。这便是声音的较好和好这个层次。
从不巩固到运用自如,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已经能发出好听的声音以后,但总是出现反复,时而能把握得住,时而又把握不住,这就要经过长时间的反复磨练,才能逐渐逐渐地巩固,巩固的最高标准是:运用自如;灵活妙用。
四个层次的前两个层次,所用的时间较短。从无到有也许二三节课即可达到。从不对到对,或许要半年至一年左右。至于要达到好、到巩固、到灵活妙用,则要终身的努力。请注意,在实际训练中,这四个层次不可截然分开,常常是融在一起进行训练。之所以要作这种层次的划分,仅仅是用于提醒老师,特别是提醒学生要思想明确,不可急于求成,不作一步登天之想,而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训练,才能使自己的发声有扎实的功底。如果超出现有能力,过早过多地练习高音、强音、追求大音量,不仅毫无益处,而且会使毛病加深,损伤声带,轻则嗓音嘶哑,影响上课和学习,重则声带发生病变,导致声休或改行。
当然,学生在学习中都想尽快找到“好”的方法,希望把所有老师、所有同学的优点都吸收过来,结果常常把自己的观念搞乱了,不仅方法没有能够学到手,反而增加了许多的错误习惯。
在平时练习中一定要求学生练习的正确率要高。如果自己练习基本上还做不到老师的要求,就不如不练。练习就是机能的训练,更是习惯的加深。从客观上说正确与错误的两方面的习惯都在加深。如果错误率高,练错了方法,又一味天天练下去,认为练习时间越长越好,实际加深了错误习惯。这样不仅不可能掌握正确的方法,还会造成恶性循环。
教学中教师要稳步地施教,并随时观察和指导学生的练习,使学生能按老师的步骤学习。
3.歌曲的选择应由易到难,以易为主。选择学生能胜任的歌曲,学生唱起来就会容易些。这样学生可以更好地掌握和运用已学的方法,有能力表现歌曲,唱起来没负担,学习兴趣和信心就会增强,所以应以易为主。容易的作品多唱,演唱能力自然提高,技术方法更成熟,这是最扎实的进步。当然适当选择有一定难度的作品,使学生得以锻炼提高,但这类曲目不能太多,更不能太难,若把学生难住了,于教学无益。
歌曲的难、易标准不能只看音高,应看旋律的进行。有的歌曲虽不太高,但旋律总在高声区进行,这是很难的。曲目的难度更主要体现在音乐的表现方面。那种内容非常深刻、情绪变化很大、很激烈的作品是最难的。一般学生之所以掌握不了这些曲目,不仅是由于声音技巧达不到,主要是思想修养、理解能力、表现能力达不到。
4.发声方法与歌曲表达应在循序渐进的规律下有机地结合进来。有一种主张:以为低年级学生的发声方法还不完善,程度还浅,所以,只要能把歌唱下来,音准、节奏基本准确就行。音乐表现可以不要求,等到高年级甚至毕业后到工作岗位再说。这种主张是不可取的。它将导致声情脱节,养成单纯技术观点。按这种主张训练,学生唱歌不但毫无表情,而且技术方法也不能灵活运用。有的到了工作岗位,需要表达歌曲时,他就会觉得顾不了声音。更由于表现歌曲原本就缺乏手段和锻炼,结果声情皆萎,最后还只能是放弃表现,只求声音,想要做到声情并茂将永无时日。
发声训练与歌曲表达的训练从一开始就要并重,在相应程度下结合起来。开始唱一些最简单的歌曲时,也需尽力将歌曲的内容表达出来。歌曲表达也有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的循序渐进的过程。技术方法与歌曲表现不是循序渐进的两个阶段,不能分两步或三步走,它们是声乐教学整体中的两个方面,是可以而且应该相一致的。希望大家都遵循循序渐进这一原则。
5.适时地解决重点毛病。声乐教学的常规,总是以发扬优点为主,同时克服不足。在进行基础训练的同时,培养兴趣,建立信心,以此逐步提高学生的能力和水平。但是,每位学生总有一二个较为突出的缺点,到了一定时机应专门提出来,采取措施重点克服,哪怕对优点暂时有所影响也在所不惜,这样才能使学生的学习起质的变化。当缺点克服之后,学生的优点不仅没有受到损失,反而会发挥得更好。这时学习就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学习进程的阶段性,常常是从一个又一个缺点的克服过程中体现出来的。适时地解决重点毛病是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教学要稳步前进,但不能慢步前进。缺点克服应力求彻底,不能只是修补与改良。在学生时期,适时地专攻其主要缺点才不致贻误终生。
6.教学评论(评价)应立足于“可能”。在教学的一定阶段内,学生只能达到某种程度,而且不同条件和水平的学生所能达到的程度又不同。如果学生达到了各自可能达到的程度,即说明其学习有成绩。评论不能只谈应该如何,超出实际的评论,只能造成学生的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