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居民防骗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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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出国留学、旅游、打工和移民诈骗(3)

“毕竟中介公司有经验、有渠道。”南京有位出国留学生的家长说,尽管送女儿去爱尔兰读书时被中介公司骗了6000元定金,仍然认为留学还应该找中介公司。因为一般人家哪有国外亲朋和熟人?而图书馆里关于出国留学的信息资料多数是过时的;上网登录国外的学校网站,所获得的信息依然是没有经过实地证实的,并不比从中介公司那里得到的更可靠。

出国留学所产生的巨额服务费,催生出大量非法留学中介公司。非法中介公司利用各种欺骗手段,将留学中介市场搞得乌烟瘴气,把很多家庭拖入了无尽的梦魇之中。

沈阳市有5名家长在看了某媒体广告后,委托一家中介办理有关手续,送子女赴荷兰留学。双方达成协议,“此次留学属学生签证,期限为半年到一年”,学生到荷兰博林知学校学习英语。当学生到荷兰后,才知道这所学校并不像中介介绍的那样,而是只有一名校长、一名秘书、一名教师和一间教室的学校。而中介公司所办的只是三个月的短期签证,学员根本无法继续在荷兰读书。5名沈阳学生因此被困在欧洲。

此案所用的诈骗手法相当典型,即用短期签证把人骗出国,同时以语言培训学校冒充正规大学。现在媒体上大量的所谓“留学新干线”“留法直通车”的广告,信誓旦旦地许诺半年至一年内可以到欧美或者日本等发达国家读本科,结果却是到国外的一些语言学校,因为语言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出国签证比较容易搞到。

非法中介常用的诈骗手法还有一种,就是把学生骗出国后,他们不履行在国内签订的合同,侵吞学生的生活费和学费。那些骑虎难下的家庭,为解决后续事宜还得付出大量金钱。4名20多岁的北京男孩,在国内一家报纸广告上得知某公司可以办理赴乌克兰留学事宜,他们交了四年学费和住宿费共65万元,与这家公司签订了代办出国手续的协议。到了那里他们才发现,中介公司并没有将学费和住宿费完全交给学校,只交了半年。后来这4名学生每年需家中邮寄1万多元的学费和生活费。

最危险的留学陷阱是被中介公司教唆,申请者在办手续时使用假证明。如果申请者是高中生或者大专生,缺少出国外语考试的通过证明,而且又特别想出国,其他的证明都已经齐全,只差一份证明的时候,中介公司会提出开假证明。如果由中介公司来办,就要多收一笔费用;如果你自己来办,就让他们捏住了把柄。更有一些利令智昏的非法中介公司,为了能拿到高额代理费,不惜伪造假证书、假文件,对不符合出国条件的学生进行全新包装。这些假证明一旦被所在国发现,学生就面临着被驱逐出境甚至坐牢的危险。

其他诸如收取定金、利用旅游签证和网络进行诈骗的手法,也有一定的危害作用,但是随着国家管理力度的加大,正逐渐失去用武之地。不过,非法中介公司会偶然用一下这几种诈骗手法,让人防不胜防。

编者认为,防止出国留学被骗,还是应在“预防”二字上下功夫。与其在被骗后打官司,不如在和中介公司打交道时多留个心眼,探实中介公司的底细后再作下一步打算。这里应该强调的是,依靠警方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在留学中介公司资格认定没有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之前,警方在这方面的职能局限于查处已经发生的中介诈骗案件。现在,由于留学中介公司都要经公安机关审批备案,接受管理,希望通过中介出国的人,只要到公安机关一查,就可以知道该中介公司是否合法了。

但须警惕的是某些合法的公司有时仍会玩非法的勾当。比如,他们在翻译外国学校的名称时,故意把一些非正规培训机构或者职业学校翻译成“某学院”“大学”等,印成虚假广告做钓饵。一位正直的德籍华人就在中国的网站发表公开信,揭露利用翻译“错误“骗取学生的手法。

一所不莱梅港的“大学”在中国和德国大张旗鼓地招生。由于招生对象是中国的高中毕业生,学费又不是很高,并获得了德国当地移民局的支持,短时间内至少有200多学生报名。中介机构发放的所有宣传材料上,都用大号黑体字写着“不莱梅港国际大学”,定位成“一所私立的国际应用技术大学”。

可是这个学校已在它的网站上申明:“本国际学校既不是大学也不是高专,而是一个私立的继续教育机构。”还写明:“国际学校的毕业考试并不能使您获得进人德国某个大学或高专学习的资格。”显然,把“学校”翻译成“学院”,这绝不是一个笔误,而是一种欺骗行为。要识破这种欺骗行为,只要登录这些学校的网站就可以了。

每年高考过后,中国都有上百万高考落榜生,海外的众多院校和中国留学中介公司都瞄准了这块“大肥肉”。现在美、英、德、法、加拿大、澳大利亚等主要的教育发达国家,都增加了中国留学生的签证数量。中介公司的招生宣传活动,必定会出现新的高潮。那些准备送孩子出国的家长,不妨在作决定前,多想想有没有遇到本书揭示的情况。如果你恰巧阅读了本书,并因此避开了留学中介公司的陷阱,那么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6.如何预防出国留学黑中介

第一,在选择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时,要预先向有关部门咨询,如教育局、公安局和工商局等部门,了解其经营资格、信誉度等相关情况。要找有品牌、信誉高的公司,避免受骗。

第二,在与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时,要认真审查合同的条款,必须明确双方的义务和权利。凡有疑问要及时提出,在没有答复前应拒签。对于对方的口头承诺不可盲目相信,一定要落在纸上才算数。

第三,凡所签的合同、交款收据、宣传材料及发生争议后交涉的记录等都要妥善保存,谨防遗失,一旦发生消费争议时,以便有据可查。

第四,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上网等方式直接与国外学校联系,既能及时了解国外学校的招生信息,又可以大大节约中介费的开支。此外,目前加拿大、新西兰等国家驻华大使馆都发布了中文网站,出国留学者可以在网上咨询、联络和下载有关表格,无需中介。

7.出国务工骗局六大招数

2005年1月18日晚间,路透社突然播发了一条令国人震惊的消息,8名在伊拉克工作的中国工人1月11日上午被反美武装绑架。被绑架的中国工人在中国驻伊使馆及伊拉克民间组织的积极营救下,最终于1月22日平安获释。这8人来自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敖东镇,他们其实是和2004年4月在伊拉克被绑架的7名中国人质一起,被黑中介诱骗到伊拉克的。那些黑中介诱骗他们说,只要每人交两三万元,就可以拿到全套出国护照和签证,到伊后每月可挣四五千元。实际上他们到达伊拉克后才发现,中介的承诺根本无法兑现。他们就是在离开巴格达前往约且的途中被劫持的。黑中介在劳务出国骗局中通常有六大招数:

第一招:拉大旗,做虎皮。他们作案预谋比较充分,在实施诈骗前,一般都有注册登记的公司作为招徕“生意”的幌子和掩护,大多数是合资企业,有的甚至是独资企业,并且公司名称均挂上“外贸”“咨询”“代理”等字样,具有较大欺骗性。

第二招:借势造势,虚张声势。他们作案时,一般都选择租用较大的宾馆饭店或中高档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以造成该公司规模较大、比较正规的假象,更容易骗取受害人的信任。不菲的房屋租金更使其“狮子大开口”,吞下受害人更多的钱财。

第三招:广布毒饵,昧心骗钱。他们往往采取大范围散布广告的形式,吸引众多被害人前来,同时还利用被害人的急切心理,先期收取大量费用,后携款逃匿,使被害人损失巨大。由于很多被害人属于下岗或单位效益不好等情况,他们的花费往往是全家多年积蓄,如果不能追回,往往使全家在生计上走投无路。

第四招:胡编滥造,虚假承诺。从他们编造的出国方向上看,一般以美国、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或者国内居民不熟悉的小国(如柬埔寨、汤加、瑙鲁等)为主,前者吊起人们出国的胃口,后者借人们对情况不了解浑水摸鱼。从他们使用的手段看,均是以与被害人签定“合同”的形式进行,一般都巧立名目收取高额“手续费”“中介费”“材料翻译费”“学校申请费”“邮寄费”。这些费用看上去“冠冕堂皇”,却可以让中介狠狠地捞一把。而作为骗取钱财的借口,留学中介一般都会信誓旦旦地承诺“如果不成包退钱款”。

第五招:看人下菜碟。他们多选择40岁左右、掌握技能比较单一的打工者作为诈骗目标,以协助办理出国劳务为诱骗谎言。这些人通过“技术移民”方式出国的希望渺茫,因此容易受他们编造的所谓“国外蓝领工作”的吸引。他们多为厨师、技术工人等体力劳动者,学历普遍偏低,年龄普遍偏大,以35岁至45岁的下岗或单位效益不好的工人为主。

第六招:挥霍钱财,人间蒸发。由于他们均属于事先预谋诈骗,因此一旦被害人察觉被骗或被公安机关追查,他们首选就是出境潜逃,其次是在国内隐藏,伺机外逃。同时,他们对所骗钱财也采取大量挥霍等手段,即使公安机关破案并成功抓获嫌疑人,追缴的财物也很有限,难以弥补被害人的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