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
——《庄子·养生主》
【译文】
养生的人不会去做好事以追求名声,也不会去做坏事而触犯刑律,他们只是顺着自然规律去做,这样就可以保护生命。只有保全了天性,才可以养护精神,享尽天年。
【解读】
郭沫若先生对这段话的解释为:外象美不要贪名声,外象丑不要拘形迹,守中以为常,那就可以平安长寿了。
其实这就是中国人经常说的中庸之道了。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很坏,受到社会惩罚,显然不是全生的方法。但是一个人的行为若是太好,获得美名,这也不是全生的方法。只有做到自然一体,在生活工作中低调做人,人的精神和形体才可以得到最好的养护,这样也就能使人长命百岁。
中庸之道在庄子的这一番话中得到了最好的诠释,但崇尚中庸的国人对这句话并不认同,我们历代的教育家说不出口,认为它非常消极,也很逃避,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从字面上理解这句话“为善无近名”,做善事应该的,做到了没有名气可给你,别人更不知晓你在做善事;“为恶无近刑”,每一个人内在的私生活上总有不对的地方,但是做这些不好的事情不会达到犯法的边缘,也就不会达到受打击痛苦失败到极点的边缘。这句话就是说善恶之间要做得恰到好处。通常大家问起来,你说这人好吗?答案是好不到哪里去;那坏吗?也不坏。至少这两句话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所以当有人研究了《庄子》之后,认为道家追求的就是逃避的、消极的生活态度。
其实不然,只要我们深入地对这句话进行分析,就会发现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庄子的本意也并非如此。
“为善无近名”的意思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理解为“做好事不是去追求名声”,这里省略了两个字,本意应该是:不是故意做好事去追求名声,也就是不为名声而故意去做好事,这样才能安心,心平气和。为了做好人而做好事,为了让人家去表扬,为了让人家叫我们好人,看到我们做了善事,那就不算善事了。比如,有很多人捐款救助别人的同时并不留下自己的姓名,更不企求得到任何回报,这就是“为善无近名”。
我们可以从这里清楚地看到,庄子“为善无近名”实际上是说抛开功利心,自然而然地去做善事,只有这样去做,心灵才能得到升华,才能得到“养护精神,享尽天年”的结果。
《聊斋志异》第一篇故事叫《考城隍》。故事梗概为:
有一个名为宋焘的秀才,他在梦中参加冥府的考试,试题为“一人二人,有心无心”。宋焘在应试八股文中提出“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就是说一个人有心地去做好事,表现给别人看,或表现给鬼神看,虽然是好事,也没有什么值得奖励的。又例如,一个人发现有一把刀不好用了,随手丢掉,而不幸伤了人,实在没有存心要伤害他,那么虽然是一件坏事,也不该处罚,这与现代法律制度中的“过失犯罪”或“正当防卫”有些类似。宋焘的观点备受考官们的称赞,认为其很适合做河南一个地方的城隍,于是当即任命。宋焘称家有老母亲无人照料赴任有困难云云,考官们当场从生死簿册上查得宋母尚有九年阳寿。主考官说,考虑到你的一片孝心,那就准你九年假期让你侍奉母亲,九年后你即当赴任。九年的时间过去了,宋焘的母亲寿终正寝,他在安葬完母亲后马上便履约赴任。
这个故事就说明了“为善为恶,顺人性,和天理”的道理。
庄子主张的是“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这句话是讲做好事不要奢求马上受到称赞,做坏事也不要触及到刑法。可是我们绝对不可以因为做好事没有马上得到称赞而不去做,做一点坏事而没有触及到刑法就继续做。因为只要是做了好事的人早晚都会受到别人的称赞,然而做了坏事的人终究还是要受到惩罚的。所以我们做人要处处行善,即便是再小的道德伦理都不可以违反。
在这里,如果要我们为庄子的话做一个简单的总结,那就是:不要故意行善,更不要为名利行善;大错一定不能犯,即使是小错误也要尽量避免,最好别犯。小的迷惑,可以使人迷失方向,大的迷惑则会叫人失去天然性情。真正的聪明,不要过分,安于自然常态,不可以画蛇添足。只要顺着自然规律去做,那么就一定可以养护精神,保护自己而不受到任何伤害,这样善始善终,便可以安享天年。
总而言之一句话,只有顺应自然才是真正的大道。
然而到了这里,我们又发现了一个问题,那什么是自然呢?小学有一门课程,就是自然课。小的时候,心中的“自然”是花啊,草啊,山啊,是我们看得见的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很窄的,而且在每个人的心中,这个世界又是如此的不同。如果我们把每个人心中的“自然”都集合起来,就可以这样定义自然:自,自己也;自己者,我也。我,不仅是某一个人,也是某一物。任何世间的存在都是他(它)自己的“我”,统称“自我”。一草、一木、一山、一石、一水、一牛、一羊、一机器、一房屋、一白云、一星斗、一声音,都是自我。自我就是原本,本来,然,样子。所以,自然就是一人一物一事的自身本来的样子。然:一切都是自然的,人也是自然的一分子,人也是自然,不增加什么,也不减少什么,就是自然。一切的加与减其实都是损害自然的事情。
这一切的感受都会在人身上体现出来的原因,是人向来有改变世界的冲动,所以人也就注定要背起苦难才可以去追求幸福。但事实上,人们最本真的样子却不是这样的。
在这里说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这样的:在大森林里,有两个盗贼把偷到的赃物放下,准备分赃,可是这个时候却碰到了老虎,他们都惊恐不已,其中一个拔腿就跑,并爬到树上躲了起来。另一个则是吓软了腿,连跑都跑不动,就被老虎踢翻吃了。同样,幼儿觉得大森林里一切都新奇,有趣极了,便来到森林。这时老虎来了,老虎望望孩子们,以为他们会躲开;孩子望望老虎,这是个什么东西呢,皮毛那么好看?老虎打量着幼儿,幼儿看着老虎;老虎在诧异,幼儿向老虎走去;老虎想逃走,幼儿想和老虎玩耍。老虎觉得这孩子那么小,便壮着胆子和幼儿玩,幼儿摸老虎的胡须,扯扯老虎的尾巴。最后老虎终于没有了耐心,在幼儿们自然镇静的神情中,吓得灰头土脸的跑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样的自然状态里,人们自由自在,呈现出天然的本质;物,也就会呈现出天然的本性。人,假如能常守自己的自然本性,便能做到外在态度安详,内在精神平静,展现出这种天德,也就成了生命自然的宠儿。于是乎,人敬人爱,外物对他也就不伤不害。我们应当明白的是,行事,只能行可行之事;辩理,只能辩可辩之理;智慧,就是在于发现不可勉强进入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叫人止步。
这样说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人从天地而来,人本该秉从天地的禀性,自然而然地来到这个世界,又自然而然地长成,自然而然地求衣食,又自然而然地离开这个世界,回到天地的怀抱。所有的这一切,全都是自然而然的,过犹不及。
和世界上的其他事物一样,人也是自然的一部分,是一种能活动的泥土。但是人是有智慧的,其实人不过是能创造奇迹的泥土。我们从天地而来,我们又回归天地老家,但我们传达了天地的神奇,宣泄了天地的奥秘。这些才是我们的生命,是我们的生命创造,抑或是我们生命的意义。
故而,同为道家学派的老子凭借着自己神悟天慧的心与口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象元第二十五》)老子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人若保持先天而来的那种同于天地自然德性,那人就和天地一样泰然自若,又像天地一样宽宏伟大,这样的人就可称“王”了。当然,这个王不是帝王的那种王,不是帝王中那种杀伐、霸道、强横的赫赫威势,而是犹如天地的那种自然造化之功,宽宏和顺之德。如果真正能有此功德的人,那这些帝王也就真成了名副其实的王了。
有些人在生活和工作中,一味地去迎合他人,自己强装笑脸,屈心抑志,这样做不仅自己憋得慌,在一旁观看的人也觉得非常难受。还有一些人故作高傲,做任何事情都完全按自己的主意去做,在与人交往的时候,有一种合则留、不合则去的态度,遇到了比自己强的人不敢去接近,比自己差的人不愿去迁就,这样做使自己的心灵不但感觉到很寂寞,也感到非常压抑。
怎样做才能自然地与人相处、相比呢?比自己差的人,也谦虚地和他相处,把功利放在一边,把评价放在一边,何况功利与评价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呢!只要自然地与人相处了,不光是别人觉得舒服,自己也会觉得舒服,这样多好啊!
倘若是你能谨记庄子的教诲,修身养性,谨守规律,可是祸患仍没有避免,那这样就是天道的必然了。运去金成铁,时来铁是金。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乾坤不自由。如此,那不是人为的过错。轻举妄动的人,没有不出偏差的。追求品行善良的人,决不会张扬名声,夸夸其谈。只有行为光明正大,行事无愧于心,才会做到半夜敲门心不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