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百战奇略(中华国学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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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谷战

“原文”

凡行军越过山险而阵,必依附山谷,一则利水草,一则附险固,以战则胜。法曰:绝山依谷。

“今译”

凡是行军作战,越过高山险阻而布阵时,必须依山傍谷,一则便于取水草,二则有险固地形可作依托,这样,战就能胜。兵法说:在山险处作战要靠山近谷。

“战例”

后汉将马援为陇西太守,参降羌与塞外诸种为寇,杀长吏。援将四千余人击之,至氐道县。羌在山上,援军据便地,夺其水草,不与战,羌遂穷困,羌帅数十万户亡出塞外,诸种万余人悉降。羌不知依谷之利,而取败焉。

“战例今译”

后汉将领马援为陇西太守时,三降羌以及与其勾结的塞外诸族,他们并作乱为寇,塞外诸族勾结作乱为寇,杀了长吏。马援带4千余人,追击至氐道县境。羌兵先抢占了山头,马援军占据山谷边的便道把兵力展开,切断了羌人的水草。羌兵很快便处于穷途困乏的境地,数十万羌军逃出塞外,其他种族边民万余人前来投降。这是羌兵不懂得靠近平原谷口可以取得水草的好处,终于自取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