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百战奇略(中华国学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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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好戏

“原文”

夫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实不获已而用之。不可以国之大,民之众,尽锐征伐,争战不止,终致败亡,悔无所追。然兵犹火也,弗戢,将有自焚之患;黩武穷兵,祸不旋踵。法曰:国虽大,好战必亡。

“今译”

兵器,是杀人致死的凶险器具;战争,是违背道德的野蛮活动,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使用它。因此,不能以国家大、人口多,就倾尽全力进行征讨,使战争无休无止,终有一天非失败灭亡不可,那时后悔也来不及了。发动战争如同玩火一样,如果不加收敛将有自焚的危险。所以,恃强好战,用兵不止,祸患到来之速将在来不及转身的瞬间。兵法说:国家虽然强大,连年战争不停,就非灭亡不可。

“战例”

隋之炀帝,国非不大,民非不众,嗜武好战,日寻干戈,征伐不休,及事变兵败辽城,祸起萧墙,岂不为后世笑乎?吁,为人君者,可不慎哉?

“战例今译”

隋炀帝当时所控制的国土并非不辽阔,他所统治的人民也并非不众多,只因他穷兵黩武、嗜好战争,连年用兵,征战不停,一旦发生突然事变,首先在辽城军事失利,然后引起朝廷内部分崩离析,这样悲惨结局岂不为后代人们所耻笑吗?啊!身为国君的人,能够不慎重对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