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行的方面,达摩一派是“奉头陀行”的。《续僧传》说:“可常行,兼奉头陀。”头陀(Dhuta)是佛教中的苦行方面,原义为“抖擞”,即是“抖擞烦恼,离诸滞着”。凡修头陀行的,在衣食住三方面都极力求刻苦自己,须穿极少又极简单的衣服;须乞食,又不得多食;住宿须“阿兰若”,即是须住在远离人家的荒僻处,往往住在树下或坟墓之中,又须常趺坐而不横卧。达摩的教义本来教人“苦乐随缘”,教人忍受苦痛,都无怨怼。头陀苦行自是训练自己忍受苦痛的方法。
《续僧传》说慧可在邺宣传“情事无寄”的教义,深遭邺下禅师道恒的嫉妒,恒遂深恨,谤恼于可,货赇官府,非理屠害。[可]初无一恨,几其至死,恒众庆快。
末句不很明白,大概应解作:慧可受屠害,初不怨恨,只希望自己的一死可以使道恒一党庆快。但慧可并不曾被害死。传中下文说:可专附玄理,如前所陈,遭贼斫臂,以法御心,不觉痛苦。
火烧斫处(这是消毒的方法),血断帛裹,乞食如故,曾不告人。
这个故事,因道宣原文不很明白,就被后人误解作慧可被人害死了。
如《传灯录》(卷三)《慧可传》说他于莞城县匡救寺三门下,谈无上道,听者林会。时有辩和法师者,于寺中讲《涅盘经》,学徒闻师阐法,稍稍引去。辩和不胜其愤,兴谤于邑宰翟仲侃,仲侃惑其邪说,加师以非法,师怡然委顺。识真者谓之偿债。时年一百七岁,即隋文帝开皇十三年癸丑岁(593)三月十六日也。
《传灯录》全抄袭《宝林传》(卷八)伪书,《宝林传》改窜《续僧传》的道恒为辩和,改邺下为莞城县,又加上“匡救寺三门下”,“邑宰翟仲侃”,“百七岁”,“开皇十三年三月十六日”等等详细节目,看上去“像煞有介事”,其实全是闭眼捏造。7世纪中叶的道宣明说慧可不曾被害死,明说“可乃从容顺俗,时惠清猷,乍托吟谣”,然而几百年后的《宝林传》却硬说他被害死了!7世纪中叶的道宣不能详举慧可的年岁,而几百年后的《宝林传》却能详说他死的年月日和死时的岁数,这真是崔述说的“世愈后而事愈详”了!
《传灯录》又根据《宝林传》,说达摩在嵩山少林寺终日面壁而坐,神光(《宝林传》捏造慧可初名神光)朝夕参承,莫闻诲励。
其年十二月九日夜,天大雨雪,光坚立不动,迟明积雪过膝。光潜取利刀,自断左臂,置于师前。师知是法器,乃曰,“诸佛最初求道,为法忘形。汝今断臂吾前,求亦可在。”
师遂因与易名曰慧可。
这也是《宝林传》的闭眼瞎说。道宣明明说是“遭贼斫臂”,而《宝林传》妄改为自断其臂。自从《传灯录》采此伪书妄说,九百年来,断臂求法之说就成为公认的史实了,我们引此两段,略示传说演变的痕迹,使人知道道宣《续僧传》的达摩、慧可两传是最干净而最可靠的最早史料。
《宝林传》与《传灯录》记慧可死在开皇十三年(593),这是完全无据之说。慧可初见达摩时,年已四十;跟他五六年,达摩才死。我们假定达摩死在魏永安三年(530)左右,其时慧可年约四十五六。《续僧传》说:林法师……及周灭法,与可同学,共护经像。
北周毁佛法在武平五年(574),但慧可在齐都邺下,邺都之破在北齐承光元年正月(577),齐境内毁佛法即在此年(齐境内毁法事,详见《续僧传》卷八的慧远传,但传中误记此事在承光二年春,承光无二年,当是元年之误)。其时慧可已九十二岁了。如果“与可同学”一句不作“与慧可的同学共护经像”解,那么,慧可大概就死在邺都灭法之后不久(约577),年约九十二岁。
慧可的死年在灭法时期,大概不误。《续僧传》卷七的慧布(摄山三论宗的大师)传中记慧布: 末游北邺,更涉未闻。于可禅师所,暂通名见,便以言悟其意。可曰,“法师所述,可谓破我除见,莫过此也。”[布]乃纵心讲席,备见宗领,周览文义,并具胸襟。又写章疏六驮,负还江表,并遗朗公(开皇寺的法朗,也是三论宗的大师,死在581),令其讲说。因有遗漏,重往齐国,广写所阙,赍还付朗。
慧布死在陈祯明元年(587),年七十。传中说他“末游北邺”,又说他“重往齐国”,可见他和慧可相见,当在北齐建国(550)之后,灭亡(577)之前。看“末游”之句,可见他两次北游已在晚年,当在邺都破灭之前不久。所以《续僧传》记慧可活到邺都灭法之时,大概是可信的。
(4)林法师
林法师也附见慧可传下,也许就是那位记录《达摩论》的昙林。他也是一位博学的和尚,起初本不是楞伽宗,《续传》
说他在邺盛讲《胜鬘》,并制文义,每讲人聚,乃选通三部经者,得七百人,预在其席。及周灭法,与可同学,共护经像。
如此说来,林法师不是达摩的《楞伽》一派,只在避难时期才和慧可同学,共护经像。《续传》又说:慧可……遭贼斫臂,曾不告人。后林又被贼斫臂,叫号通夕。可为治裹,乞食供林。林怪可手不便,怒之。可曰,“饼食在前,何不自裹?”林曰,“我无臂也,可不知耶?”可曰,“我亦无臂。复何可怒?”因相委问,方知有功。故世云“无臂林”矣。
这更可见林法师与慧可平素不相识,到此方有同患难的交谊;也许林法师从此变成楞伽宗的信徒了。
四、楞伽经与头陀行慧可传中说:初达摩禅师以四卷《楞伽》授可,曰,“我观汉地,惟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
这是楞伽宗的起原。《楞伽》即是《楞伽阿跋多罗宝经》,或译为《大乘入楞伽经》(Lankā vatāra Sūtra)。此经凡有四种译本:
(1)北凉时中天竺沙门昙无忏(Dharmaraksha)译四卷本。
(约在412至433年之间。)此本不传。
(2)刘宋时中天竺沙门求那跋陀罗(Gunabhadra)译四卷本(在元嘉二十年,443)。此本存。
(3)北魏时北天竺沙门菩提流支(Bodhiruci)译十卷本(在延昌二年,513)。此本存。
(4)唐武后末年(704)于阗沙门实叉难陀(Sikshānanda)译七卷本。此本存。
此书的十卷本和七卷本,分卷虽然不同,内容是相同的,同是前面有一篇请佛品,末了有一篇陀罗尼品,和一篇总品。这三品是四卷本所没有的,显然是晚出的。菩提达摩提倡的《楞伽经》是四卷本,大概即是求那跋陀罗的译本。净觉的《楞伽师资记》承认求那跋陀罗为楞伽宗的第一祖,达摩为第二祖,可证此宗所传是求那的译本。
慧可传中说:每可说法竟,曰,“此经四世之后,变成名相,一何可悲!”
这是一种“悬记”(预言)。道宣在《续僧传》的“习禅”一门总论里曾说:属有菩提达摩者,神化居宗,阐导江、洛,大乘壁观,功业最高。在世学流,归仰如市。然而诵语难穷,厉精盖少。审其[所]慕,则遗荡之志存焉。观其立言,则罪福之宗两舍。
这可见道宣的时候,达摩的派下已有“诵语难穷,厉精盖少”的风气,慧可的“悬记”就是指这种“诵语”的信徒。
但这一派里也很多修头陀苦行的风气。慧可的苦行,我们已说过了。他的弟子那禅师,那禅师的弟子慧满,都是头陀苦行的和尚。
那禅师也是学者出身,年二十一,居东海讲《礼》、《易》,行学四百。南至相州,遇可说法,乃与学士十人出家受道。诸门人于相州东设斋辞别,哭声动邑。
他出家之后,就修习头陀行:那自出俗,手不执笔及俗书,惟服一衣,一钵,一坐,一食。以可常行兼奉头陀,故其所往不参邑落。
这正是头陀戒行。
慧满也是一个头陀行者。
慧满者,荥阳人,姓张,旧住相州隆化寺,遇那说法,便受其道,专务无着。(无着是不执着。)一衣一食,但畜二针,冬则乞补,夏便通舍,覆赤而已。自述一生无有怯怖,身无蚤虱,睡而不梦。住无再宿。到寺则破柴造履;常行乞食。
贞观十六年(642),于洛州南会善寺侧宿柏墓中,遇雪深三尺。其旦入寺,见昙旷法师,怪所从来。满曰,“法友来耶?”遣寻坐处,四边五尺许雪自积聚,不可测也。
故其闻(宋、元、明藏作间)有括访,诸僧逃隐,满便持衣钵周行聚落,无可滞碍。随施随散,索尔虚闲。有请宿斋者,告云:“天下无人,方受尔请。”
故满每说法,云:“诸佛说心,令知心相是虚妄法。今乃重加心相,深违佛意。又增议论,殊乖大理。”
后于洛阳无疾坐化,年可七十。
这是一位更严格的头陀行者。这都可见楞伽宗的初期信徒,虽然也有“诵语难穷”的风气,其中很有几个苦行的头陀,能维持慧可的苦行遗风。
以上所记达摩一宗的初期信徒,都见于《续僧传》的卷十九。
(高丽藏本卷十六)道宣撰《续僧传》,自序说“始距梁之初运,终唐贞观十有九年(645),一百四十四载。包括岳渎,历访华夷。正传三百四十人,(宋,元,明藏作三百三十一人。)附见一百六十人。”这是他的初次写定时的自序。但道宣在自序写成后,还多活了二十二年,直到高宗乾封二年(667)才死。他在这二十二年中,仍旧继续搜集《僧传》的材料,继续添补到他的原书里去。即如玄奘,当贞观十九年《续僧传》初稿写定时,他刚回国,直到高宗麟德元年(664)才死。现今玄奘的传占了《续僧传》卷四卷五的两卷,必是道宣后来补作的。在玄奘传末,道宣自叙他和玄奘同事翻译时,他对于玄奘的人品的观察,娓娓百余字,可证此传不是后人补作,乃是道宣晚年自己补入的。《续僧传》的最后定本,所收正传与附见的人数,超过自序所记数目,约有一百九十人之多。附见的人,姑且不论。我们检查《续僧传》的各传,有许多事实是在贞观十九年以后的,但没有在道宣死后的事实。最迟的不过到麟德与乾封之间(664-666)。例如“感通”门新增的法冲传末云:“至今麟德,年七十九矣。”
这都可见道宣老年继续工作,直到他死时为止。
这一段考据《续僧传》的年代,于我们考证楞伽宗历史的工作,颇有关系。因为道宣叙述这一派的历史,起初显然很感觉材料的缺乏,后来才收得一些新材料;越到他晚年,材料越多了。我们在上文所用的材料,见于“习禅”门的第一部分(卷十九)。在达摩和慧可的两传里,道宣曾说慧可道竟幽而且玄,故末绪卒无荣嗣。
这是说慧可门没有“荣嗣”。下文又说:时复有化公、廖公和禅师等,各通冠玄奥,吐言清迥,托事寄怀,闻诸口实。而人世非远,碑记罕闻;微言不传,清德谁序?深可痛矣!
这是很沉痛的感叹这一派的史料的难得。但道宣每收到一些新材料,他就陆续加进慧可传里去。所以这一篇传的后半,很显出随时涂乙增加的痕迹。有些材料是硬挤进一个写成的本子上去的,经过不小心的传写,就几乎不成文理了!例如下面的一段:
初达摩禅师以四卷《楞伽》授可,曰,“我观汉地,惟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
此下应该紧接每可说法竟,曰,“此经四世之后,变成名相,一何可悲!”
然而今本在这两段之间,硬挤进了慧可斫臂和林法师斫臂的两段故事,共一百十个字,文理就不通了。又如此传之末附慧满小传,其末云:故满每说法,云:“诸佛说心,令知心相是虚妄法。今乃重加心相,深违佛意;又增议论,殊乖大理。”故使那满等师当赍四卷《楞伽》以为心要,随说随行,不爽遗委。后于洛阳中无疾坐化,年可七十。
这一段文理大不通!“故使那满等师”,是谁“故使”呢?应该是慧可了?决不是慧满了吧?然而下文“无疾坐化,年可七十”的又是谁呢?又像是说慧满了。
这些地方,都可见作者随时添插的痕迹,不幸被传写的人捣乱了,割裂了,就不可读了。我疑心“初达摩禅师以四卷《楞伽》授可”一段二十九字,“每可说法竟”一段二十字,和“故使那满等师常赍四卷《楞伽》”一段二十九字,——这三段本是一大段,添注在原稿的上方,是最后加入的。传写的人不明白这三节是一段,抄写时,就各依添注所在,分别插入本文,就割裂成三处,成为不通的文理了。今试将此三节写在一处: 初,达摩禅师以四卷《楞伽》授可,曰,“我观汉地,惟有此经。仁者依行,自得度世。”每可说法竟,曰,“此经四世之后,变成名相,一何可悲!”故使那满等师当赍四卷《楞伽》,以为法要。随说随行,不爽遗委。(“故使”之“使”字疑是衍文。
因为慧满死在六四二,不会与慧可同时。也许“使”但作“使得”解,而不作“使令”解。《景德传灯录》卷三引此文,无“使那满等师”五字。)这一大段的恢复,很关重要,因为这是“楞伽宗”所以得名的缘起。
道宣早年还不知道达摩一派有“楞伽宗”之名,所以他在达摩传中和“习禅”总论里都不曾提起这一派是持奉《楞伽经》为法典的。
达摩传授四卷《楞伽》之说,仅仅插在慧可传末附见部分,可见道宣知道此事已在晚年添补《续僧传》的时期,其时他认得了楞伽宗的健将法冲,又知道了这一派的大师道信的历史(详见下节),他才明白达摩、慧可一派并非“末绪卒无荣嗣”,所以他才添注这一段达摩传授《楞伽》的历史。但道信等人的历史只好另立专传了。法冲的长传似乎写定最晚,已在道宣将死之前,所以不及改编,竟被编入“感通”门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