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个不守礼法的朋友好像不很欢迎孔二先生的帮忙;但他顾念故人,还要去帮他治椁。
他的弟子为人相礼,《檀弓》记载最多。上文引的国昭子家的母丧,即是子张为相。《檀弓》说: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子游摈,由左。
摈即是相。又说:子蒲卒,哭者呼“灭!”子皋曰,“若是野哉!”哭者改之。
这似是因为子皋相礼,所以他纠正主人之失。《檀弓》又记:孔子之丧,公西赤为志焉。饰棺墙,置,设披,周也。
设崇,殷也。绸练设旐,夏也。
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褚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按《士丧礼》的《既夕礼》,饰柩,设披,都用“商祝”为之。可见公西赤与公明仪为“志”,乃是执行《士丧礼》所说的“商祝”的职务。(郑玄注,“志谓章识”。当参考《既夕礼》,可见郑注不确。)从此点上,可以推知当时的“儒”不但是“殷士”,其实又都是“商祝”。《墨子·非儒》篇写那些儒者靠为人治丧为衣食之端,此点必须和《檀弓》与《士丧礼》、《既夕礼》合并起来看,我们方才可以明白。《士丧礼》与《既夕礼》(即《士丧礼》的下篇)使我们知道当时的丧礼须用“祝”,其职务最繁重。《士丧礼》二篇中明说用“商祝”凡十次,用“夏祝”凡五次,泛称“祝”凡二十二次。旧注以为泛称“祝”者都是“周祝”,其说甚无根据。细考此两篇,绝无用周祝之处;其泛称“祝”之处,有一处确指“夏祝”(“祝受巾巾之”),有两处确指“商祝”。(“祝又受米,奠于贝北”;又下篇“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其他不明说夏与商之处,大概都是指“商祝”,因为此种士丧礼虽然偶有杂用夏、周礼俗之处,其根本的礼节仍是殷礼,故相礼的祝人当然以殷人为主。明白了当时丧礼里“商祝”的重要,我们才可以明白《檀弓》所记丧家的“相”,不仅是宾来吊时的“摈者”(《士丧礼》另有“摈者”),也不仅是指导礼节的顾问。其实还有那最繁重的“祝”的职务。因为这种职务最繁重,所以那些儒者可以靠此为“衣食之端”。
在《檀弓》里,我们已可以看见当孔子的大弟子的时代,丧礼已有了不少的争论。
(一)小敛之奠,子游曰,“于东方”。曾子曰,“于西方”。
(二)卫司徒敬子死,子夏吊焉,主人未小敛,而往。子游吊焉,主人既小敛,子游出,而反哭。子夏曰,“闻之也欤?”曰,“闻诸夫子:主人未改服,则不。”
(三)曾子袭裘而吊,子游裼裘而吊。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夫夫也,为习于礼者,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主人既小敛,袒,括发,子游趋而出,袭裘带而入。曾子曰,“我过矣,我过矣;夫夫是也。”
(四)曾子吊于负夏,主人既祖,填池(郑注,填池当为奠彻,声之误也),推柩而反之,降妇人而后行礼。从者曰,“礼与?”曾子曰,“夫祖者,且也。且,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
从者又问诸子游曰,“礼与?”子游曰,“饭于牖下,小敛于户内,大敛于阼,殡于客位,祖于庭,葬于墓,所以即远也。故丧事有进而无退。”
(五)公叔木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游,子游曰,“其大功乎?”狄仪有同母异父之昆弟死,问于子夏,子夏曰,“我未之前闻也。鲁人则为之齐衰。”狄仪行齐衰。今之齐衰,狄仪之问也。
我们读了这些争论,真不能不起“累寿不能尽其学,当年不能行其礼”的感想。我们同时又感觉这种仪节上的斤斤计较,颇不像孔子的学风。孔子自己是能了解“礼之本”的,他曾说: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易”字旧说纷纷,朱子根据《孟子》“易其田畴”一句,训易为治,谓“节文习熟”)。
《论语》的记者似乎没有完全了解这两句话,所以文字不大清楚。但一位心粗胆大的子路却听懂了,他说:吾闻诸夫子: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
这才是孔子答林放问的“礼之本”。还有一位“堂堂乎”的子张也听懂了,他说:士见危授命,见得思义,祭思敬,丧思哀,其可已矣。“祭思敬,丧思哀”,也就是“礼之本”。我们看孔子对子路说:“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手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檀弓》;同书里,孔子答子游问丧具,与此节同意。)又看他在卫国时,遇旧馆人之丧,“一哀而出涕”,就“脱骖而赙之”,——这都可见他老人家是能见其大的,不是拘泥仪文小节的。最可玩味的是《檀弓》记的这一件故事:孔子在卫(也是一个殷文化的中心),有送葬者,而夫子观之,曰,“善哉!足以为法矣。……其往也如慕,其反也如疑。”子贡曰,“岂若速反而虞乎?”(既葬,“迎精而反,日中祭之于殡宫,以安之”为虞祭)。子曰,“小子识之,我未之能行也。”
孔子叹赏那人的态度,而他的弟子只能计较仪节的形式。所以他那些大弟子,都是“习于礼者”,只能在那些达官富人的丧事里,指手划脚的评量礼节,较量袭裘与裼裘的得失,辩论小敛之奠应在东方或在西方。《檀弓》所记,已够使人厌倦,使人失望,使人感觉孔子的门风真是及身而绝了!
我们读了这种记载,可以想像那些儒者的背景。孔子和这班大弟子本来都是殷儒商祝,孔子只是那个职业里出来的一个有远见的领袖,而他的弟子仍多是那个治丧相礼的职业中人,他们是不能完全跳出那种“因人之野以为尊”的风气之外的。孔子尽管教训他们:女为君子儒,毋为小人儒。
但“君子”、“小人”的界限是很难画分的。他们既须靠治丧相礼为“衣食之端”,就往往不能讲气节了。如齐国国昭子之母之丧,他问子张:丧及墓,男子妇人安位?
子张说: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可是主人不赞成这个办法,他说:噫,毋曰我丧也斯沾(此句郑玄读:“噫,毋!曰我丧也斯沾。”说曰:“噫,不寤之声。毋者,禁止之辞。斯,尽也。沾读曰觇,觇,视也。国昭子自谓齐之大家,有事人尽视之。”陈澔从郑说。郝敬与姚际恒读“我丧也斯沾尔专之”为一句,释“沾尔”为沾沾尔,见杭大宗《续礼记集说》。我不能赞成旧说,改拟如此读法。他好像是说:“噫,别叫人说咱家的丧事那么贫样!”沾当是“沽”的小误。《檀弓》说:“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君子以为沽也。”)尔专之。宾为宾焉,主为主焉。妇人从男子,皆西乡。
主人要那么办,“夫子”的大帽子也压不住,那位“堂堂乎张也”也就没有法子,只好依着他去做了。其实这班大儒自己也实在有招人轻侮之道。《檀弓》又记着一件很有趣的故事: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曾子与子贡入于其厩而修容焉。子贡先入,阍人曰,“乡者已告矣。”曾子后入,阍人辟之。涉内溜,卿大夫皆辟位,公降一等而揖之。——君子言之曰:“尽饰之道,斯其行者远矣。”季孙为当时鲁国的最有权力的人,他的母丧真可说是“大丧”了。
这两位大儒巴巴的赶来,不料因国君在内,阍人不让他们进去,他们就进季孙的马厩里去修容;子贡修饰好了,还瞒不过阍人,不得进去;曾子装饰得更好,阍人不敢拦他,居然混进去了。里面的国君与大夫,看见此时有吊客进来,料想必是尊客,都起来致敬,国君还降一等揖客。谁想这不过是两位改装的儒者赶来帮主人治丧相礼的呵!我们看了这种圣门的记载,再回想《墨子·非儒》篇描写的“五谷既收,大丧是随,子姓皆从,得厌饮食”,“富人有丧,乃大说喜”的情形,我们真不能不感觉到“君子儒”与“小人儒”的区别是很微细的了!以上记“儒”的生活,我们只用那些我们认为最可信的史料。
有意毁谤儒者,而描写不近情理的材料,如《庄子》记“大儒以诗礼发冢”的文字,我们不愿意引用。如果还有人觉得我在上文描写“儒”的生活有点近于有心毁谤孔门圣贤,那么,我只好请他平心静气想想孔子自己说他的生活: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丧事不敢不勉,不为酒困,——何有于我哉?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见一个“儒”的生活的概略。纵酒是殷民族的恶习惯(参看前章引《酒诰》一段),论语里写孔子“不为酒困”,“唯酒无量,不及乱”,还可见酗酒在当时还是一个社会问题。“丧事不敢不勉”,是“儒”的职业生活。“出则事公卿”,也是那个不学稼圃的寄生阶级的一方面。
四
在前三章里,我们说明了“儒”的来历。儒是殷民族的礼教的教士,他们在很困难的政治状态之下,继续保存着殷人的宗教典礼,继续穿戴着殷人的衣冠。他们是殷人的教士,在六七百年中渐渐变成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教师。他们的职业还是治丧,相礼,教学;但他们的礼教已渐渐行到统治阶级里了,他们的来学弟子,已有周鲁公族的子弟了;(如孟孙何忌,南宫适)向他们问礼的,不但有各国的权臣,还有齐、鲁、卫的国君了。
这才是那个广义的“儒”。儒是一个古宗教的教师,治丧相礼之外,他们还要做其他的宗教职务。《论语》记孔子的生活,有一条说:乡人傩,“孔子”朝服而立于阼阶。
傩是赶鬼的仪式。《檀弓》说: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焉,曰,“天久不雨,吾欲暴而奚若?”曰,“天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毋乃不可与?”“然则吾欲暴巫而奚若?”曰,“天则不雨而望之愚妇人,于以求之,毋乃已疏乎?”“徙市则奚若?”曰,“天子崩,巷市七日。诸侯薨,巷市三日。为之徙市,不亦可乎?”
县子见于《檀弓》凡六次,有一次他批评子游道:“汰哉叔氏,专以礼许人!”这可见县子大概也是孔子的一个大弟子(《史记·仲尼弟子传》有县成,字子祺。《檀弓》称县子琐)。天久不雨,国君也得请教于儒者。这可见当时的儒者是各种方面的教师与顾问。丧礼是他们的专门,乐舞是他们的长技,教学是他们的职业,而乡人打鬼,国君求雨,他们也都有事,——他们真得要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了。《论语》记达巷党人称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孔子对他的弟子说: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
《论语》又记:大宰问于子贡曰:“夫子圣者欤?何其多能也?”子贡曰,“固天纵之将圣,又多能也。”子闻之曰,“大宰知我乎?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儒的职业需要博学多能,故广义的“儒”为术士的通称。
但这个广义的,来源甚古的“儒”,怎样变成了孔门学者的私名呢?这固然是孔子个人的伟大成绩,其中也有很重要的历史的原因。
孔子是儒的中兴领袖,而不是儒教的创始者。儒教的伸展是殷亡以后五六百年的一个伟大的历史趋势;孔子只是这个历史趋势的最伟大的代表者,他的成绩也只是这个五六百年的历史运动的一个庄严灿烂的成功。
这个历史运动是殷遗民的民族运动。殷商亡国之后,在那几百年中,人数是众多的,潜势力是很广大的,文化是继续存在的。但政治的势力都全在战胜的民族的手里,殷民族的政治中心只有一个包围在“诸姬”的重围里的宋国。宋国的处境是很困难的;我们看那前八世纪宋国一位三朝佐命的正考父的鼎铭:“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这是何等的柔逊谦卑!宋国所以能久存,也许是靠这种祖传的柔道。周室东迁以后,东方多事,宋国渐渐抬头。到了前七世纪的中叶,齐桓公死后,齐国大乱,宋襄公邀请诸侯的兵伐齐,纳齐孝公。这一件事成功(前642)之后,宋襄公就有了政治的大欲望,他想继承齐桓公之后作中国的盟主。他把滕子、婴齐捉了;又叫邾人把鄫子捉了,用鄫子来祭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用人祭社,似是殷商旧俗。《左传》昭公十年,“季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这样恢复一个野蛮的旧俗,都有取悦于民众的意思。宋襄公眼光注射在东方的殷商旧土,所以要恢复一个殷商宗教的陋俗来巴结东方民众。那时东方无霸国,无人与宋争长;他所虑者只有南方的楚国。果然,在盂之会,楚人捉了宋襄公去,后来又放了他。他还不觉悟,还想立武功,定霸业。泓之战(前638),楚人大败宋兵,宋襄公伤股,几乎做了第二次的俘虏。
当泓之战之前,大司马固谏(大司马是公子目夷,即子鱼。“固”是形容“谏”字的副词。杜预误解“固”为公孙固,《史记·宋世家》作子鱼谏,不误。)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杜预误读“弗可。赦也已。”此五字当作一句读。子鱼先反对襄公争盟。到了将战,他却主张给楚兵一个痛快的打击,故下文力主趁楚师未既济时击之。丁声树先生说“弗”字乃“不之”二字之合。此句所含“之”字,正指敌人。既要做中兴殷商的大事,这回不可放过敌人了)。
这里忽然提出复兴殷商的大问题来,可见宋襄公的野心正是一个复兴民族的运动。不幸他的“妇人之仁”使他错过机会;大败之后,他还要替自己辩护,说,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