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聆听大师胡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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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说儒(3)

我可以替傅先生添一些证据。鲁僖公死在他的三十三年十一月乙巳(十二日),次年(文公元年)夏四月葬僖公,又次年(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为文公聘妇。《左传》说,“礼也”。《公羊传》说,“讥丧娶也。娶在三年之外,则何讥乎丧娶?三年之内不图昏。”此可证鲁侯不行三年丧。此一事,《左传》认为“礼也”,杜预解说道:“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则纳币在十二月也。”然而文公死于十八年二月,次年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妇姜至自齐。”杜预注云:“不讥丧娶者,不待贬责而自明也!”此更是鲁侯不行三年丧的铁证了。《左传》昭公十五年:六月乙丑,王太子寿卒。

秋八月戊寅,王穆后崩。

十二月,晋荀跞如周葬穆后。籍谈为介。既葬,除丧,以文伯(荀跞)宴,樽以鲁壶。王曰,“伯氏,诸侯皆有以镇抚王室,晋独无有,何也?”籍谈归,以告叔向,叔向曰,“王其不终乎?吾闻之,所乐必卒焉。今王乐忧。王一岁而有三年之丧二焉。(杜注:“天子绝期,唯服三年,故后虽期,通谓之三年。”)于是乎以丧宾宴,又求彝器,乐忧甚矣。

三年之丧,虽贵遂服,礼也。王虽弗遂,宴乐以早,亦非礼也。

这可证周王朝也不行三年丧制。《孟子》所记滕国父兄百官的话可算是已证实了。

周王朝不行此礼,鲁、滕诸国也不行此礼,而孔子偏大胆的说,“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论语》记子张问:“书云,‘高宗谅阴,三年不言。’何谓也?”孔子直对他说:“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檀弓》有这样一段:子张之丧,公明仪为志焉。褚幕,丹质,蚁结于四隅,殷士也。

孔子、子张都是殷人,在他们的眼里嘴里,“天下”只是那大多数的殷商民众,“古之人”也只是殷商的先王。这是他们的民族心理的自然表现,其中自然也不免带一点殷人自尊其宗教礼法的宣传意味。

到了孟子,他竟说三年丧是“自天子达于庶人,三代共之”的了。

到《礼记·三年问》的作者,他竟说三年丧“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果然,越到了后来,越“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直到傅斯年先生方才揭破了这一个历史的谜!

三年之丧是“儒”的丧礼,但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丧礼,——正如儒衣儒冠不是他们的创制,只是殷民族的乡服。《孟子》记滕国的父兄百官反对三年之丧时,他们说:且志曰,“丧祭从先祖,曰,吾有所受之也。”

这句话当然是古政治家息事宁人的绝好原则,最可以解释当时殷、周民族各自有其丧祭制度的政治背景。统治阶级自有其周社,一般“国人”自有其亳社;前者自行其“既葬除服”的丧制,后者自行其“天下之通丧”。

我们现在要看看“儒”的生活是怎样的。

孔子以前,儒的生活是怎样的,我们无从知道了。但我疑心《周易》的“需”卦,似乎可以给我们一点线索。儒字从需,我疑心最初只有一个“需”字,后来始有从人的“儒”字。需卦之象为云上于天,为密云不雨之象,故有“需待”之意。(《彖传》:需,须也。)《象传》说此卦象为“君子以饮食宴乐”。《序卦传》说:“需者,饮食之道也。”

《彖传》说:需,须也,险在前也。刚健而不陷,其义不困穷矣。

程颐《易传》说此节云:以险在于前,未可遽进,故需待而行也。以乾之刚健,而能需待不轻动,故不陷于险,其义不至于困穷也。

这个卦好像是说一个受压迫的人,不能前进,只能待时而动,以免陷于危险;当他需待之时,别的事不能做,最好是自糊其口,故需为饮食之道。这就很像殷商民族亡国后的“儒”了。这一卦的六爻是这样的:初九,需于郊,利用恒,无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难行也。“利用恒,无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终吉。

《象》曰:“需于沙”,衍(愆)在中也。虽“小有言”,以吉终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这里的“需”,都可作一种人解;此种人的地位是很困难的,是有“险在前”的,是必须“刚健而不陷”的。儒在郊,完全是在野的失势之人,必须忍耐自守,可以无咎。儒在沙,是自己站不稳的,所以说“衍(愆)在中也”。儒在泥,是陷在危险困难里了,有了外侮,只有敬慎,可以不败。儒在血,是冲突之象,他无力和人争,只好柔顺的出穴让人,故《象传》说为“顺以听也”。儒在酒食,是有饭吃了,是他最适宜的地位。他回到穴里去,也还有麻烦,他还得用敬慎的态度去应付。——“需”是“须待”之象,他必须能忍耐待时;时候到了,人家“须待”他了,彼此相“需”了,他就有饭吃了。

《周易》制作的时代,已不可考了。《系辞传》有两处试提出作《易》年代的推测:一处说。

《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是故其辞危。危者使平,易者使倾。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

又一处说:《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作《易》者其有忧患乎?是故《履》,德之基也;《谦》,德之柄也;《复》,德之本也;《恒》,德之固也;《损》,德之修也;《益》,德之裕也;《困》,德之辨也;《井》,德之地也;《巽》,德之制也。《履》和而至,《谦》尊而光,《复》小而辨于物,《恒》杂而不厌,《损》先难而后易,《益》长裕而不设,《困》穷而通,《井》居其所而不迁,《巽》称而隐。《履》以和行,《谦》以制礼,《复》以自知,《恒》以一德,《损》以远害,《益》以兴利,《困》以寡怨,《井》以辩义,《巽》以行权。

《易》卦爻辞已有“箕子之明夷”(《明夷》五爻),“王用享于岐山”(《升》四爻)的话,似乎不会是“文王与纣”的时代的作品。“文王囚居羑里而作《易》”的说法,也是更后起之说。《系辞》还是猜度的口气,可见得《系辞》以前尚没有文王作《易》的说法。《系辞》的推测作《易》年代,完全是根据于《易》的内容的一种很明显的人生观,就是“其辞危”,“惧以终始,其要无咎”。从第一卦的“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到第六十四卦的“有孚于饮酒,无咎”,全书处处表现一种忧危的人生观,教人戒惧修德,教人谦卑巽顺,其要归在于求“无咎”,在于“履虎尾不咥人”。《系辞》的作者认清了这一点,所以推测“作《易》者其有忧患乎?”这个观察是很有见地的。我们从这一点上也可以推测《易》的卦爻辞的制作大概在殷亡之后,殷民族受周民族的压迫最甚的一二百年中。书中称“帝乙归妹”(《泰》五爻),“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更可见作者是殷人。所谓“周易”,原来是殷民族的卜筮书的一种。经过了一个不短的时期,方才成为一部比较最通用的筮书。《易》的六十四卦,每卦取自然界或人事界的一个现象为题,其中无甚深奥的哲理,而有一些生活常识的观察。“需”卦所说似是指一个受压迫的智识阶级,处在忧患险难的环境,待时而动,谋一个饮食之道。这就是“儒”。孔子的时候,有“君子儒”,也有“小人儒”。我们先说“小人儒”的生活是怎样的。

《墨子·非儒》篇有一段描写当时的儒:夫(夫即彼)繁饰礼乐以淫人,久丧伪哀以谩亲;立命缓贫而高浩居(毕沅据《孔子世家》,解浩居为傲倨),倍本弃事而安怠傲。贪于饮食,惰于作务,陷于饥寒,危于冻馁,无以违(避)之。是若人气,鼠藏,而羝羊视,贲彘起。(贲即奔字)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

夫(彼)(孙诒让校,此处疑脱“春乞”四字),夏乞麦禾。五谷既收,大丧是随,子姓皆从,得厌饮食。

毕治数丧,足以至矣。因人之家(财)以为,恃人之野以为尊。富人有丧。乃大说喜曰,“此衣食之端也!”

这虽然是一个反儒的宗派说的话,却也有儒家自己的旁证。《荀子·儒效篇》说:逢衣浅(《韩诗外传》作博)带,解果其冠,(杨倞注引《说苑》淳于髡述“邻圃之祠田,祝曰,蠏螺者宜禾,污邪者百车。”“蠏螺盖高地也,今冠盖亦比之。”)略法先王而足乱世术;缪学杂举,不知法后王而壹制度,不知隆礼义而杀诗书。

呼先王以欺愚者,而求衣食焉。得委积足以掩其口,则扬扬如也。随其长子,事其便辟,举(王念孙云:举读为相与之与)

其上客,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

用战国晚期荀卿的话来比较墨子的话,我们可以相信,在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之间,已有这种俗儒,大概就是孔子说的“小人儒”。

从这种描写上,我们可以看出他们的生活有几个要点:第一,他们是很贫穷的,往往“陷于饥寒,危于冻馁”;这是因为他们不务农,不作务,是一种不耕而食的寄生阶级。第二,他们颇受人轻视与嘲笑,因为他们的衣食须靠别人供给;然而他们自己倒还有一种倨傲的遗风,“立命,缓贫,而高浩居”,虽然贫穷,还不肯抛弃他们的寄食——甚至于乞食——的生活。第三,他们也有他们的职业,那是一种宗教的职业:他们熟悉礼乐,人家有丧祭大事,都得请教他们。因为人们必须请他们治丧相礼,所以他们虽然贫穷,却有相当崇高的社会地位。骂他们的可以说他们“因人之野以为尊”;他们自己却可以说是靠他们的知识做“衣食之端”。第四,他们自己是实行“久丧”之制的,而他们最重要的谋生技能是替人家“治丧”。他们正是那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这是儒的本业。

从这种“小人儒”的生活里,我们更可以明白“儒”的古义:儒是殷民族的教士,靠他们的宗教知识为衣食之端。

其实一切儒,无论君子儒与小人儒,品格尽管有高低,生活的路子是一样的。他们都靠他们的礼教的知识为衣食之端,他们都是殷民族的祖先教的教士,行的是殷礼,穿的是殷衣冠。在那殷、周民族杂居已六七百年,文化的隔离已渐渐泯灭的时期,他们不仅仅是殷民族的教士,竟渐渐成了殷、周民族共同需要的教师了。

《左传》昭公七年记孟僖子自恨不能相礼,“乃讲学之。苟能礼者,从之。”《左传》又说,孟僖子将死时,遗命要他的两个儿子何忌与说去跟着孔子“学礼焉以定其位”。孔子的职业是一个教师,他说:自行束修以上,吾未尝无诲焉。

束修是十艇脯,是一种最薄的礼物。《檀弓》有“古之大夫,束修之问不出竟”的话,可证束修是赠礼。孔子有“博学”、“知礼”的名誉,又有“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的精神,故相传他的弟子有三千之多。

这就是他的职业了。

孔子也很注重丧祭之礼,他作中都宰时,曾定制用四寸之棺,五寸之椁。(见《檀弓》有若的话)他承认三年之丧为“天下之通丧”,又建立三年之丧的理论,说这是因为“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论语》十七)这都可表示他是殷民族的宗教的辩护者,正是“儒”的本色。《檀弓》记他临死之前七日,对他的弟子子贡说:夏后氏殡于东阶之上,则犹在阼也。殷人殡于两楹之间,则与宾主夹之也。周人殡于西阶之上,则犹宾之也。而丘也,殷人也。予畴昔之夜,梦坐奠于两楹之间。夫明王不兴,而天下其孰能宗予?予殆将死也?

看他的口气,他不但自己临死还自认是殷人,并且还有“天下宗予”的教主思想。(看下章)

他和他的大弟子的生活,都是靠授徒与相礼两种职业。大概当时的礼俗,凡有丧事,必须请相礼的专家。《檀弓》说:杜桥之母之丧,宫中无相,君子以为沽也。“沽”是寒贱之意。当时周民族已与殷民族杂居了六百年,同化的程度已很深了,所以鲁国的大夫士族也传染到了注重丧礼的风气。有大丧的人家,孝子是应该“昏迷不复自知礼”了,所以必须有专家相导。这正是儒的“衣食之端”。杜桥之母之丧,竟不用“相”,就被当时的“君子”讥为寒伧了。

孔子为人相丧礼,见于《檀弓》:(参看下文第六章引《曾子问》记孔子“从老聃助葬”)

国昭子之母死,问于子张曰:“葬及墓,男子妇人安位?”

子张曰:“司徒敬子之丧,夫子相,男子西乡,妇人东乡。”

据《檀弓》,司徒敬子是卫国大夫。孔子在卫国,还为人相丧礼,我们可以推想他在鲁国也常有为人家相丧礼的事。《檀弓》说:

孔子之故人曰原壤,其母死,夫子助之沐椁。原壤登木曰:“久矣予之不托于音也。”

歌曰:狸首之斑然,执女手之卷然。

夫子为弗闻也者而过之。从者曰,“子未可以已乎?”夫子曰:“丘闻之,亲者毋失其为亲也,故者毋失其为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