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伦理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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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伦理学的理论与实践归宿:理想人格的塑造(4)

也就是说,道德上的理想人格必定是把自身的各种需求和社会“超我”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有机统一起来的人格。这个人格的实现过程是一个注重实际而又追求理想的过程。所以理想人格的塑造和实现,不是按照无私无欲的目标去压抑自己,而是在其中意识到从而自觉自愿地协调个人欲求和社会道德规范、道德原则和道德理想之间关系的实践过程。

这不是简单地照搬弗洛伊德的结论,它是现时代的社会现实对人格塑造的真实要求。当前我国政治经济领域里所发生的深刻变革,已极大地把人们的生活实践引向了求真务实的方向,人们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效用也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为了使人们满足基本需要的劳动更有效,每个人都更加关注自身能力和人格的自由发展和完善,对自我人生价值的认识也从以前单一寻求他人和社会的认同而转向自身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程度地发挥。

因而理想人格的塑造和追求不再被认为是单纯地助人为乐,善施广济,它首先意味着每一个道德个体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为社会和他人积极地创造财富,从而也意味着个人在这其中以主动的、积极的、充分发展的方式获得社会的承认和褒奖。个人的行为正是从中实现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意愿,从而符合道德上的善,并因此获得了“充实之谓美”(孟子语)的品性。这种人格是现代人所要求的新型的体现时代精神和风貌的道德人格,也才是我们现实人格所追求也可能达到的一种理想人格的真实境界。

4.理想人格追求中的个性塑造

在真、善、美理想人格的追求中,置身于中西文化人格理论日益交融和相互弥补的现时代,理想人格的塑造和追求,还意味着要按每一个道德个体的个性来塑造真、善、美的理想人格。以个性心理学(personali typsy chology)的视阈来看,这是一个如何“成为我们自己”的过程。

作为行为规范的道德,总要从普遍一般的角度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行为制定大致统一的规范和准则,以要求他们共同遵循。这表现在理想人格的塑造上,也往往会确立一个或几个典型的道德榜样作为人格范式而引导和规范其成员的理想追求。与此同时,作为社会成员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按照这样的范式和具体规范来塑造自我人格。这是必然的,否则道德就会丧失其作为实践理性的普遍必然性。

但是,不能因此而把这个普遍一般的理想人格范式作为每一个道德个体理想人格塑造和实践的僵化模式。因为这个普遍一般的范式并没有告诉人们以什么方式和途径造就自我人格。而且,即使它为行为主体提供了普遍一般的模式及实现这一目标的一般途径,它依然不可能按照每一个人的个性品格、人生选择的实际能力和现实可能性来告诉他们怎样成就自己的理想人格。事实上,在道德生活的具体实践中,当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道德要求的总体目标行动时,不同程度地总会把这一总的目标个体化,即按照自己的实际可能性和社会的客观需要去理解和实践一定社会的道德理想。因此在以往的道德生活中,那种道德理想人格“千人一面”的情形不仅是压抑个性的,而且也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

真正的理想人格追求者决不是抹杀或压抑自我个性的随大流者,而是那些能够大胆而执着地使自己成为自己的人。这也就是说,理想的自我人格并不是中国传统道德中宣称的那种“不敢为天下先”(《老子》六十七章)的人,而应该是更多地拥有西方文化所倡导的那种敢于“成为我们自己”的人。

在这个“成为我们自己”的理想人格追求中,我们一方面要扬弃中国传统人格所带有的消极无奈,甚至是宿命论的色彩,积极弘扬一种抗争和创造的精神,另一方面又注意不能使自我人格的追求因此而陷于唯意志论和个人主义的迷误之中。

在理想人格的追求过程中“成为我们自己”比成为某个道德榜样要显得更加艰难。因为按照某种既定的范式,按照别人的方式去思考和行动,做别人做过的事只需模仿而无需自己的创造。对于一个有着自己独特个性的社会成员来说,要通过“成为我们自己”而走向道德上的理想人格,必须在自身需要和社会道德之间进行积极而慎重的思考、权衡、抉择。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要求个人了解和洞察社会时势和它内蕴的道德必然性,从而为自我的个体道德实践奠定认知基础,另一方面又要求个人不仅有相当的道德认知水平及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品性,而且还要求具备相当的人生阅历和经验。这是一个道德主体在自身需要和社会道德规范原则之间找取适合自己个性发展的现实途径的过程。这是一个积极的创造性的过程,它比简单的模仿更难、更艰辛,但也因此更有价值,更带给人生成就感。

可见,在个体的现实道德生活中最重要也最有意义的是,塑造一个独特的充分体现自我个性的理想人格。这种个性首先就表现为个体的独特的生存和发展需要与社会道德要求的内在的高度一致。这正如马克思在描绘未来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的理想人格时所说的那样:“需要有完整的表现生命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现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

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在这个“完整的表现生命”的理想人格追求中,每个人的需要作为生命的本性,就存在于他们的个性之中。

据说哲学家莱布尼茨曾在参加德国皇宫的一次聚会时断言: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有些宫女不以为然,恰好她们也闲得没事干,于是就到皇家花园里拼命地寻找。结果当然是徒劳的。正如世界上找不到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上不可能出现两个个性完全相同的人。科学研究表明,这是由两大因素决定的,一是遗传,二是环境。因此在现实人生中绝对不存在两个完全相同个性的自我。

每一个自我都因其独特的个性而在与他人的相互区别中存在,并以自己的独特个性影响他人和社会从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个性是人格的根基,没有个性就没有人格;没有独特的理想个性的塑造,就没有理想人格的实现。可见,塑造和追求“成为我们自己”的理想人格,在这里就可进一步被归结为塑造独特的个性。也就是说,必须在自我的道德生活实践中,使自己的人格个性是鲜明而强烈的。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个性是一个系统。它主要由气质、性格、兴趣、能力等心理特质所组成。因此要使自我的个性是独特的就必须使自我的气质、性格、兴趣、能力是独特而理想的。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却有许多人并未意识到这一点,从而也就无法作这方面的努力。还有一些人则虽然意识到了这一点,但他们却宁愿相信“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之类的古训。其实,且不说“本性难移”并不意味着不能移,断言人的本性难移本身就是缺乏根据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道德对人性进行规范的过程恰恰正是对人之本性进行改造,从而造就真、善、美理想人性的过程。

在心理学的研究看来,个性中诸如气质、性格之类的品性,其生理基础固然是先天遗传的。但世界上不存在绝对不变的事物。生理基础在后天的自我锻炼中完全是可以改变的,问题在于这需要每一个自我有自觉的、真诚的、持之以恒的努力。譬如年轻时代的苏格拉底在意识到了自己性格中的许多缺陷时,便下决心要弥补和改变它,结果他做到了这一点而终于使自己成为圣者。苏格拉底的成功正印证了法国哲学家缪塞的一句话:当人们的心还年轻时,没有什么现实能够束缚它。

在“成为我们自己”的过程中,塑造独特个性,对于理想人格造就的意义集中体现在歌德的如下一个断言中:“一旦一个思想和一种个性相结合,就会发生使这个世界几千年来都惊诧不已的事情。”譬如贝多芬如果仅仅是一位作家,面对着命运的不幸打击,不曾发出过震撼世界的宣言:“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那么贝多芬的人格就不会产生像今天这样引起人们为之景仰为之振奋的激情。同样,如果马克思仅仅是一位哲学家或经济学家,而没有对幸福作过如下的理解:“斗争就是幸福”,并敢于以一个先知者的勇气和胆识与一个旧世界抗争,那么马克思的人格也肯定不会具有如此巨大而深刻的道德力量。可见,历史上与现实中的那些伟大人物其人格的感召力和影响力,正是他们个性力量的必然体现。

可见,在理想人格塑造和追求过程中,一个最终的结论就是,任何真正的理想人格不仅是真、善、美统一,而且必须同时充分显示自我独特个性的人格。“真”除了符合一定社会发展的现实可能性外,还意味着承认每一个体成为他自己的个性要求;“善”是指人性又必须超越诸如利己需要那样的真实存在,能在自我完善中走向利他主义和自我牺牲;“美”则是人性因着“真”和“善”充塞于人格心态中显示出来的愉悦感人的魅力。这种真、善、美统一的理想人格的塑造必然是人们“成为我们自己”的充满艰辛和障碍的过程。但我们也正是在这个艰辛的创造和克服障碍的抗争中,才拥有理想人格的。

三、在理想与现实的对峙中造就理想人格

真、善、美理想人格的这种理论上的建构和塑造,正如黑格尔指出的那样,它作为一种“善的理念”(deonticidea),必然还有一个在外部世界中实现自己的冲动。马克思把这个过程合理地理解为能动的实践过程。它表现为通过道德行为主体的实践活动而使理想人格得以具体地实现。然而,从人类已有和正在有的理想人格追求的实践中可以发现,这必然是一个在理想与现实的对峙中交织着痛苦与欢乐,成功与失败的矛盾对立,有时甚至要在生与死的抉择中才得以实现的过程。

1.理想人格追求中的痛苦与欢乐

在理想人格追求的实践中,有一种挥之不去却之又来的人生体验,这就是痛苦(pain)。痛苦源于人生的诸种矛盾。这种矛盾体现在理想人格的追求中就表现为人格的理想与现实的对峙和冲突。我们拥有一个真、善、美的理想人格目标,可现实的人格及所处的社会现实环境又常常使这个目标的实现充满艰难曲折。这种矛盾的存在就必然使人生沉浸在或浅或深,或短暂或持久,或轻微或强烈的痛苦体验之中。

以伦理学对身心问题(mind-bodyproblem)解决的传统思路来看,肉体的折磨固然使人生体验许多苦楚,但这还称不上真正的痛苦。我们所指称的痛苦是指那种在理想追求中的磨难、困顿和迷惘的心灵境遇,它隐藏在人的内心深处,缠绕着人们的灵魂。人生中存在这种痛苦有诸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譬如超越自我的痛苦。这或许可以称为约翰·克利斯朵夫式的痛苦。在罗曼·罗兰的笔下,约翰·克利斯朵夫对事业、对爱情、对人生的理想的执着追求,都为着一个目的:战胜自我的惰性和虚荣,从而超越自我。

他忍受了难以言状的困苦和磨难,但也因此使自己的人格得以升华。在理想人格的追求中,超越自我的痛苦无疑是经常忍受和体验到的,因为作为生命目标的理想人格无疑正是对自我现实人格的艰难超越。又譬如忧国忧民的痛苦。这或许可以说是诗人陈子昂式的痛苦。“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在这首《登幽州台歌》中,我们看到这种痛苦折磨得诗人涕泗交流。但正是诗人这种忧国忧民的博大情怀和德性,深深地感动着我们无数的后来人。还譬如爱情追求中的痛苦。费尔巴哈曾称:爱就是成为一个人。可在这个“成为一个人”的过程中却同样充满着艰难和不如意。恩格斯在描述爱情痛苦时曾称其为“最优雅、最高尚的痛苦”。

青年时代的恩格斯就曾在这种痛苦中升华过自己的人格和心灵品性。

佛教在其教义“苦谛”中对人生的痛苦作过许多详尽的阐述和描绘。

佛教因此告诫人们:人生苦海无边。减除这一痛苦的唯一途径是“回头是岸”,即看破红尘根绝一切俗念,达到一切皆空的觉悟。佛教对人生的痛苦的揭示是有意义的,但它在解释痛苦时却走向了唯心论的幻觉。佛教可以在自己的教义中宣称一切痛苦都可以在彼岸世界消失,但现实的人生痛苦却依然要在理想与现实的对峙中真实地存在着。所以佛教宣称“回头是岸”,但此“岸”世界仍然充塞着人生的诸种痛苦。其实,人类正是在正视痛苦并战胜痛苦的过程中,才真正到达理想的彼岸世界的。

相传释迦牟尼就是因为对痛苦的思考而创立佛教的。释迦牟尼原名乔答摩·悉达多,是古代印度迦毗罗卫国王子。悉达多过着在常人看来是锦衣玉食、美女相伴、随心所欲、人间天堂般的日子,但他却时时感到人间生、老、病、死、爱别离、憎相会、求不得苦等种种不可抛却的痛苦。29岁那年,悉达多放弃了王位的继承,抛下了贤妻爱子,毅然于夜半离开皇宫出家修行,去寻找使人类摆脱痛苦的普世良方。悉达多曾对他的父王说:在这世界上,一切众生,不论富贵贫贱,谁都无法逃避生、老、病、死的痛苦;既然人生如一大苦海,我就愿做这苦海中的一叶扁舟,度众生到极乐世界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