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计算机中国网络传播研究2009(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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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文献(6)

一、新媒体与公共危机应对

2007~2008年,中国发生了很多大事,在这些事件的进程中,在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甚至改写了此前的信息格局与舆论状态。这也给相关部门的公共危机应对带来了挑战。传统的思维模式在新媒体时代已经逐渐显示出其落后、不适应性。现实的启示和挑战,需要理论界来作出应答。在本次会议上,新媒体时代的公共危机应对是一大热点领域。

清华大学张铮和熊澄宇教授指出,近年来,我国政府面临着愈加频繁而多样的公共危机事件。在这些事件中,以互联网、手机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形态扮演了重要的舆论生产者和传播者角色,形成了持续高涨的网络公众舆论,并进而影响了社会公众舆论。并且作者还通过对我国新媒体舆论环境的分析,以及对新媒体舆论的形成对公共危机的反映的探讨,指出了政府危机管理中的新媒体舆论管理策略与思路:充分认识互联网公众新媒体舆论对政府危机管理决策的作用和效果、满足公众“知情权”,确立新媒体舆论环境下的政府权威、在危机管理中设置“议程”,有效引导舆论、促进法制环境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新媒体舆论、从专业“把关人”到人人“把关”,推进普通民众的自律。

中国人民大学胡百精指出,新媒体通过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了一个角色转渡,即由单纯的新型信息媒介生成为普遍化、内在化的社会结构。而其外在的、直观的表征,最为显着者即是经常关联一体的狂欢话语和危机话语。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全新的历史变量改造了内部与外部、偶然与必然、公共与私人、常态与危机等传统边界。边界一旦消失,人类便会发现自己“在危机中”。新媒体和“在危机中”正在促成一种新的社会权力秩序——“共景监狱”。与福柯的“全景监狱”相对,“共景监狱”是一种围观结构,是众人对个体展开的凝视和控制。一人监视众人的透镜被反置了,他被安排在公共视野之中,承受围观者的期待、尺度、质询、娱乐和愤怒。表演必须继续,直到主角倒扑在地,或者观众倦怠散场。这必将促生新的社会性格,诸如贴身恐慌、边缘化、婴幼化、阴谋论、精神空洞和主体性缺席。最后还提出了对话的价值前提、主体前提和政治前提。

作为一场巨大的国难,汶川大地震同时也是一场公共危机事件,给学界留下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华东师范大学陈红梅教授以天涯社区的讨论为对象,研究了有关汶川地震的网络流言传播状况,并总结了网络流言传播的五种类型:安全性流言、资讯性流言、见闻性流言、监督性流言和情绪性流言。作者认为,网络流言传播的特点在于四个方面:强烈的证据意识、相对理性的态度、多元的表达和新闻再解释。陈红梅通过对“5·12”汶川地震中网络媒体如搜狐、新浪、网易等网站的新闻中心、博客社区、网络视频在地震发生及救援过程中发挥的信息发送与社会互动,体现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融合作用及其存在问题的研究,说明网络媒体在人们现代生活尤其是在危机应对中发挥了令人瞩目的公共信息平台作用,其主流媒体的地位已经建立,社会各界包括媒介研究与政府决策者需加快网络媒体的规范管理与相关法规和政策的研究,使网络媒体朝着健康规范的轨道发展。

中国传媒大学刘颖选取2007年喧闹一时的“华南虎事件”作为案例,根据事件的潜伏期、爆发期、蔓延期和消退期,针对相关的网络社区展开讨论,运用架构理论在象征互动、预期理论、新闻架构的视角下的分析,讨论网络社区成员观察事件的视角,思维推理的前提,裁选现实素材的模式和组织社区话语的核心思想。

此外,郑州大学李惊雷对新媒体的社会风险放大效应进行了研究,指出,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表征,新媒体为我们构筑了一个更为方便快捷的信息传输网络。但当一定的公共事件发生时,新媒体在满足人们快速知晓信息的同时,也导致了风险次级效应的发生,比如对社会“产生政治和社会压力”、“造成社会秩序混乱”、“公共信任坍塌”等。这种次级效应导致社会风险的放大,进而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在一定意义上,新媒体成为了风险放大的助推器。

二、媒介融合与传媒业、新闻传播教育研究的创新

新媒介的发展速度令人措手不及,以至于我们的传媒业和新闻传播教育滞后于新媒介发展的现实。如何改革我们的传媒业和新闻传播教育模式以适应新媒介发展的挑战,成为了本次会议的一大主题,相关研究成果颇丰。

媒介融合是该主题的一个重要关注点,中国人民大学蔡雯教授对媒介融合前景下的新闻传播教育改革进行了分析,指出,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运用与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新闻传播从规则、流程到渠道、方式都在发生巨变:(1)新闻信源结构与新闻传播主体发生变化。

(2)新闻媒介组织结构与工作流程发生变化。(3)新闻载体性能与新闻传播方式的变化。我们需要从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进行新闻传播教育的改革:一是要培养具有“全媒体”业务技能的新闻人才。二是要培养有复合型知识结构的专家型新闻人才。

付晓燕则对媒介融合背景下广电媒体与网站的合作模式进行了探析,指出,媒介融合理念指导下的广播电视媒体与网站的合作已经超越了过去单纯的渠道占有式的合作模式。新的合作模式必然要求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员不仅要熟练掌握本平台的业务,还必须迅速适应网络新闻报道,用多媒体的思维方式改造传统的单一媒体制作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对共享的创作资源的多元化、最优化开发。

华中科技大学陈少华教授对新媒体环境下出版物概念和出版管理进行了研究,指出,尽管新媒体是一个相对性的概念,但实践和研究表明,作为公众传播的新型媒体,新媒体的主要特征将表现为形态融合、功能融合、交流互动化、服务智能化、传播网络化。因此,在新媒体环境,出版物的主要特征是载体虚拟化、内容海量化、功能多样化、媒体表达复合化、传播系统集成化。在出版物的整个生命周期中,其载体形态可能是阶段性变化、服务方式多样化的。与传统的出版物概念相比,新型的出版物概念与形态对出版业务和管理会提出新的要求,将呈现主题化、平台化、持续化、集成化、开发式等特点。

中国人民大学黄河从主导传媒发展的核心推力——数字化入手,集中论述了数字化改变或重构传媒组织、市场及产业的四个力量:增强互动、清除边界、去中心化和创造无限。

值得关注的还有,清华大学吕宇翔以传播学视角,梳理了“新媒体”的概念和“新媒体研究”的关注方向,并在回顾传播学媒介研究不同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一种“新媒体研究”的理论思考框架。并指出,该框架以“媒介”为研究的核心;认为人类通过使用媒介而形成社会,社会通过媒介重绘人的认知,科技的发展促进了媒介形态的变化,而文化则是一个依靠传播构建的相倚系统。由此而形成了媒介、人、社会、科技、文化五要素构成的研究架构,并以新旧媒介的演化构成了不同时代“新媒体研究”的立体图样。

三、新技术条件下的网络社会发展

“媒介即信息”,任何一种新技术的产生都对政治、经济、文化的结构带来影响。作为媒介之大成,网络更是应了麦克卢汉的名言,成为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的表征和寓指。因此,关于新技术条件下的网络社会发展成为本次会议最热门的领域,也是成果最为丰富的领域。

中国社会科学院闵大洪研究员通过对发生在中日、中韩间一系列网络事件的观察,分析中国网络民族主义的形成及特点,指出,形成中日民族主义冲突的原因,主要由于历史问题和现实政治的摩擦,而2008年以来中国网民表现出的“反韩”、“厌韩”情绪高涨表明,文化因素亦是导致民族主义冲突的重要成因。文章指出,网络民族主义是一柄双刃剑,因此,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网民应更加成熟,不要随意玩弄民族主义;中国网络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应确保新闻事实准确无误,并坚持正确的评论立场以引导舆论,绝不挑逗和操弄民族主义。

中国人民大学高岗教授探讨了互联网与公民信息权利实现的关系,指出,在互联网信息传播环境中,中国公民上述信息权利的实现赢得了新的空间。这具体表现为:(1)中国民众的知情权正在社会变革和技术变革的环境中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实现。(2)互联网为中国民众赢得了前所未有的意见表达的广阔空间。(3)公众的监督范围在不断扩大,监督的途径在不断拓展,监督的效力在不断加强。(4)公众参与机会日益增加。(5)公众协商机制不断完善。

南京大学杜骏飞教授通过对中国十大代表性城市网络社会心理的调查,对中国网络社会的公民生态、网络公共危机的来源、网络社会管制等重大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中国网民更为习惯在家中上网,而排在第二位的是网吧,这就衍生出网吧的社会管理、青少年网络沉迷等问题;虽然网络世界不存在信息垄断,但网民对其主要应用还是在新闻、交流、舆论与便利服务(炒股)上,同时搜索引擎颇受关注,但是其应用和政治挂钩的可能性不大;新闻涵盖面比较广,但是新闻应用是否关注民生新闻,对严肃政治新闻的态度;对于使用网络进行交流的问题,课题组发现网民喜欢加入自己的评论和判断,也比较乐意去和别人分享;我国网民普遍上网时间不短,但是不同阶层使用服务、内容、目的和言论倾向都大大不同;远离政治才是中国网络的真实面目。

金兼斌、张荣显、Bill Dutton、祝建华在回顾了数字鸿沟概念的多种概念定义和测量方案后,本文提出以基尼系数这一应用最广的反映个体层面在某些方面的极化分布的统计量为数字鸿沟的衡量指标。

论文应用在三个社会(即英国、香港、澳门)中的互联网调查数据,对数字鸿沟与互联网扩散程度、不同维度的数字鸿沟之间的关系,作了初步计算和比较,并指出数字鸿沟今后的演变,最大的问题不在于扩散鸿沟,而在于使用鸿沟。

在传统政治体制没有给公众提供应有的公共空间时,网络的诞生给中国公众带来了希望,以自由、开放为标榜的网络空间被中国人寄予了很高的期望,甚至让网络背负了难以承受的重担。网络与公共空间、公共领域的问题,在本次会议上也引起了一些学者的探讨。上海大学张咏华通过对我国若干博客网站/网点的内容考察,发现其中或多或少有一部分是对公共事务的讨论和意见的表达。他指出,发生在“博客领域”的公共讨论的瞬时、全球讯息传播是与发生在旧日的咖啡馆、文学沙龙之类的场所中的公共会话不可同日而语的,前者的媒介化的特质也是后者当时不具备的。博客空间的公共事务讨论,与在传统传媒平台上的民意表达相比,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直接、自主的表达。

当然,“博客领域”的公共讨论还有很多缺陷,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将博客空间用于公共事务的讨论的做法还不成熟,主要表现为不时出现情绪化、非理性色彩,时而在一些热点、焦点议题上出现全然拒斥不同己见的缺乏宽容性的倾向。博客形式的社会空间作用的进一步发挥,博客空间中非理性、极端化等问题的克服,呼唤着公民公共参与意识和积极性的提高和公民理性的培育和增强。

北京大学胡泳探讨了新媒体中的“公共领域”是否可能的问题,指出,哈贝马斯的概念需要重新塑造,以便使其符合大规模社会中的交往关系的条件,这种交往不可避免地是跨越时空的。一个特定社区或者一个国家的成员,不再系于一个前定的地域而展开交往和建立集体。把人们维系在当代公共领域中的,不是固化的共同境遇、看法、习惯及其他社会、文化和政治上的特征,而是多样化的和不停变换的相似和不同。现在,我们应该把公共领域看做一个“高度复杂的扩展到诸多相互重叠的国际、国内、区域、地方和亚文化的场地中的网络”。

南京师范大学邹军通过对2007年关于公众假期调整方案的网络协商案例的考察发现,网络表达的非理性和网络参与的局限性决定了网络协商只能作为协商民主的一种形式,并不能替代其他形式的协商。在这个协商过程中,主管部门通过对调查问卷的编制来实现对舆论的建构与控制,以至于调查得到的多数意见与真实的民意有较大差距。这说明,理想的网络协商还有赖于法律保障、制度建设、公共精神的培养以及知识普及等方面的配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