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MPA教学案例汇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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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孙志刚事件与收容制度(1)

王诗宗

1982年5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规定为了救济、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以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对家居农村流入城市乞讨的、城市居民中流浪街头乞讨的、其他露宿街头生活无着的人员,予以收容、遣送;收容遣送工作由民政、公安部门负责,具体办法由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大城市、中等城市、开放城市和其他交通要道流浪乞讨人员多的地方,设立收容遣送站。其中第五条规定,收容遣送站应当及时了解被收容人员的姓名、身份及家庭住址等情况;安排好他们的生活;加强对他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及时把他们遣送回原户口所在地。

收容遣送办法(以下简称“收容制度”)在实施了20多年之后,因为一起收容中发生的重大悲剧而走向终结——尽管以前类似的悲剧屡有发生,但这次事件的主角却是一位大学毕业生,这注定了悲剧发生后的轩然大波。2003年3月17日,在广州某公司就职不久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外出时因没有暂住证而被收容;3月20日,这位27岁的健壮青年已经成了一具尸体;尸检结果表明,他在生前72小时内曾经遭受毒打。

以下是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有关报道的主要内容(有删节)。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

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

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黄村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亲人了。最后有关他的消息是: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他究竟因何而死,目前众说纷纭,但昨日广东省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可能存在几种犯罪行为,一是公安人员侦查取证时采取暴力等手段违法取证,二是公安人员管理过程中殴打折磨被监管人,三是同室被监管人殴打折磨受害人。这位检察官同时还认为:“不管是哪种情况,孙志刚家属都可对管辖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而与此同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也表示,按照收容管理规定,孙志刚肯定不属于收容对象,假如有关人员能听取孙志刚的辩解并验证身份,完全可避免悲剧发生。昨日,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钟云洁律师和广东执正律师事务所张义律师,已就提供无偿法律援助一事与孙志刚家属取得联系。钟云洁律师表示,如罪名成立,凶手最高将可判死刑。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在一份《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中,孙志刚是这样填写的:“我在东圃黄村街上逛街,被治安人员盘问后发现没有办理暂住证,后被带到黄村街派出所。”孙志刚在电话中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黄村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

但出于某种现在还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而原因则没有解释。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第二天,孙的另一个朋友接到孙从收容站里打出的电话,据他回忆,孙在电话中“有些结巴,说话速度很快,感觉他非常恐惧”。于是,他通知孙志刚所在公司的老板去收容站保人。之后,孙的一个同事去了一次,但被告知保人手续不全,在开好各种证明以后,公司老板亲自赶到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但收容站那时要下班了,要保人得等到第二天。

3月19日,孙志刚的朋友打电话询问收容站,这才知道孙志刚已经被送到医院(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去了。

在护理记录上,医院接收的时间是18日晚11点30分。成先生说,当时他们想去医院见孙志刚,又被医生告知不能见,而且必须是孙志刚亲属才能前来保人。

20日中午,当孙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时,得到的回答让他们至今难以相信: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护理记录表明,入院时,孙志刚“失眠、心慌、尿频、恶心呕吐,意识清醒,表现安静”,之后住院期间,孙志刚几乎一直“睡眠”,直到3月20日早上10点,护士查房时发现孙志刚“病情迅速变化,面色苍白,不语不动,呼吸微弱,血压已经测不到”。医生在10点15分采取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手段,10分钟后,宣布停止一切治疗。孙志刚走完了他27年的人生路。

护理记录上,孙的死亡时间是2003年3月20日10点25分。

其后的尸检结果表明:孙志刚死前几天内曾遭毒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在向法医提出尸检委托时,院方的说法仍是“猝死,脑血管意外”。据3月18日的值班医生介绍,孙志刚入院时曾说自己有心脏病史,据此推断孙志刚死于心脏病。但是,这个说法遭到了孙志刚家属和同学的反驳,孙志刚父亲表示,从来不知道儿子有心脏病。

同样,法医尸检的结果也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

从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更值得注意的是,孙身体表面的伤痕并不多,而皮下组织却有大面积软组织创伤。法医告诉记者,一般情况,在冬季穿着很厚的衣服的情况下,如果被打,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那3天,孙志刚在黄村街派出所、收容站和医院度过的最后生涯,看来远不像各种表格和记录中写的那么平静。

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称必须要有分局秘书科的批准。记者赶到天河分局,在分局门外与秘书科的同志通了电话,秘书科表示,必须要有市公安局宣传处新闻科的批准。记者随后与新闻科的同志取得了联系,被告知必须先传真采访提纲。记者随后传了采访提纲给对方,但截至发稿时,尚没有得到答复。

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的一位副站长同样表示,没有上级机关的批准,他无法接受采访。记者随后来到广州市民政局事务处,该处处长谢志棠接待了记者。谢志棠说,他知道孙志刚死亡一事。“收容站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人员,打人是会被开除的,而且收容站有监控录像。”谢志棠说,孙为什么被打他不清楚,但绝对不会是在收容站里被打的。在发现孙志刚不适以后,他们就立刻把孙送进了医院。

与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一样,收治孙志刚的广州市脑科医院的医教科负责人也表示,孙的外伤绝对不是在住院期间发生的。这名负责人介绍,医院内安装有录像监控装置,有专人负责监控,一旦发现打架斗殴,会立即制止。

记者要求查看录像记录,该负责人表示,将等待公安部门调查,在调查结果没出来前,他们不会提供录像资料给记者。

民政局认为收容站不可能打人,救治站否认孙的外伤发生在住院期间,黄村街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

在离开收容站前往医院时,孙志刚曾填写了一张《离站征询意见表》,他写的是:满意!感谢!感谢!现在已经无从知晓孙志刚当时的心情,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连写两个“感谢”,是在感谢自己被收容吗?

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在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2月23日通过并已于同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黄村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六)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

@孙志刚有工作单位,不能说是“无正当生活来源”;住在朋友家中,不能说是“无正常居所”;有身份证,也不能说是“无合法证件”。

在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很清楚记录着孙本人的身份证号码,但是在黄村街派出所填写的表格中,就变成了“无固定住所,无生活来源,无有效证件”。孙志刚本人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东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但不知为什么,在黄村街派出所的询问笔录中,在“你现在有无固定住所在何处”和“你现在广州的生活来源靠什么,有何证明”这两个问题下面,也都注明是“无”。

成先生已经向记者证实孙志刚确实是住在他处的,此外,记者也看到了服装公司开出的书面证明,证明孙是在“2003年2月24日到我公司上班,任平面设计师一职,任职期间表现良好,为人正直,确是我……服装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何在有孙志刚签名的笔录中,他却变成了无“生活来源”呢?这现在也是个未解之谜。

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就不会死……”

@事件发生之后,引起了各界对于实行了20多年的收容制度和暂住证规定的强烈反思。一位著名学者写道:“许多知识分子包括我的同行,都十分清楚这一点(接触政治是危险的)。但是大多数人选择远离政治,认为那太危险,让别人去搞吧。是不是危险?也许是。但是远离政治未必就安全。从孙志刚的死说明好端端一个人,没犯什么罪,也会被无端打死。大家选择远离政治说明还是心存恐惧。怎样才能改变这种恐惧的环境?必须是人人关心政治,主动参与政治。躲是很难躲过去的。“文化大革命”中几乎每个人都挨了整,挨整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

有的是因为一篇文章里的一句话,有的因为听了‘敌台’等等。

不少人认为没有这些具体的原因就不至于挨整。这种看法太肤浅,你不因为这个原因挨整还会因为别的原因挨整,大环境决定了几乎每个人都必须挨整。所以说躲不过去。要想免于恐惧,只有大家参与到政治改革中去,不要做局外人。谁都不是局外人。想做局外人,最后自己或者自己的朋友会遭受和孙志刚类似的命运。所以我建议通过孙志刚事件发起一次全民大讨论。”一场大讨论确实也发生了,在报纸、网络、杂志上,人们对孙志刚事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前所未有的热烈中,能听到的共同声音是,第一,收容制度是一种“恶法”,应该立刻废止;第二,孙志刚事件以及以前类似的悲剧,是对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的违背和挑战。

在大众层面的讨论之外,事件也引起了一批有良知学者的关注。5月16日,许志永、俞江、滕彪3位青年法学博士,以普通中国公民的名义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一批法学精英也分别上书中央权力机构,提出公布案件证据、对收容遣送制度进行违宪调查等动议。

公众舆论的努力和学者的进言,促成了一部实行了21年的国家法规的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