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是谁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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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帽子”有多重

《新消息报》2007年3月26日B7版新闻故事:一个老师、家长和邻居眼中的“才子”潘某,就因为在初中二年级的一次逗乐中无意触碰到了女同学的胸部,被扣上流氓的帽子,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需要指出的是,这是1984年的事情,我的意思是说,那个时代,人们发育得比较晚,思想相对也不像现在的初二学生。

先说帽子吧,就比如,本文中的“帽子”,外国的朋友一定不懂。笔者曾到北京听课,时任中国诗歌协会秘书长的张同吾先生言,鲁迅先生写“人吃人”,外国人就不明白,说人吃人怎么个吃法?其实我们都明白,这是讲封建礼教是可以吞噬人的思想和灵魂的。作家邓友梅对外国人说我“戴了二十二年的帽子”终于摘掉了,外国人就纳闷了,帽子,有什么难摘的?

他们不了解中国国情,中国人的“帽子”其实还真是难摘的。我当然不是来讲文字是怎么回事的,中国的文字和历史一样博大精深,一如国人的思想。

我们先回到故事中来,潘某摸胸后,同学告了老师,老师对潘某的申辩“极为反感”,还说“你是流氓行为”,并不让其回家。我认为,老师的大棒已经让小潘某难以承受了;放学后,母亲来找潘某,知道原因后,“当即气昏在教室里”;晚上,“从不打骂儿子的父亲,”将“潘某打得皮开肉绽”,认为丢了其脸面;邻居也说得“好好教训”潘某了!于是潘某学习倒退,于是娶了外地媳妇(本地的不愿意嫁给他),媳妇知情后一直叫他“流氓崽”,于是他离群索居,变态地放起了山火,于是被抓。

这么多人,都看不起他,潘某,你得罪了谁?我的结论是,如果有,也只是那个被无意摸到胸的女同学!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有过了,就给你扣顶大帽子,让你不得翻身。“文化大革命”时,在一夜之间,一个班的同学有人成了“红五类”,有人成了“黑五类”,这些“红五类”就趾高气扬了,说“黑五类”是“狗崽子”,还要在人家的脸上吐唾沫。我们理解一些人成为“红五类”的狂喜,但也没有必要在同学脸上吐唾沫呀,扣上“黑五类”的帽子,多少年又不得翻身了!

我的意思是说,我们改变不了社会上很多人的观点,但你可以让自己光明磊落,不要因为人家变成了“黑五类”就把人家压得无法翻身,不要因为一个人做了坏事,或者他还没有做坏事,你就一棒子把人家打死,你活好了就可以了,何必让别人活不好呢?何必给别人戴“帽子”呢?

你看,一个“帽子”,让一个才子变成了罪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