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梁启超其人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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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梁启超和台湾

梁启超是在甲午战后,台湾被日本割据的历史背景下投身政治的,自此,他始终关心台湾人民的疾苦。

戊戌政变后,梁启超流亡日本,在与台湾人士的交往和通信中,对割台之痛,“握拳嚼齿”,对日本报刊的歪曲报道极为怀疑,从而决定访台,“一睹其实”,于1911年春成行,设想组织国民常识学会和编辑《国民常识丛书》。

辛亥革命后,梁启超返国,依然不忘台湾,因为台湾是祖国领土的一部分。

本文拟以梁启超和台湾为中心作一系统叙述,以明他对台湾的始终关注。

梁启超是在甲午战后,《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据的历史背景下投身政治、吁请救亡图存的。

日本的入侵、清廷的腐败,使梁启超悲愤万分,赋《水调歌头》:“拍碎双玉斗,慷慨一何多。满腔都是血泪,无处著悲歌。”当他与康有为入京应试时,《马关条约》即将签订,二人于是联合各省应试举人,上书请愿,提出“塞和款而拒外夷,保疆土而延国命”,认为割台湾给日本,“弃台人”,即“散天下也”,“民心先离,将有土崩瓦解之患”,言和是“解散民权,鼓舞夷心,更速其亡”。坚持反对割台,请求拒和、练兵,实行维新变法。然而《马关条约》还是签订了,无法挽回。

为了救亡图存,为了抗议“割据台湾”,梁启超追随康有为,除上书请求变法外,又开学会、办报刊,进行舆论宣传。以唤醒“大梦”,自强图存。

1896年,《时务报》创刊,梁启超主笔政,以“变法图存”为宗旨。认为报刊“有助于耳目喉舌,而起天下之废疾”,说“无耳目,无喉舌,是曰废疾”,“上有所措置,不能喻之民;下有所苦患,不能告之君”,这是“有喉舌而无喉舌”。起“废疾”,助“耳目喉舌”,就要依靠报馆。报馆是“去塞求通”的开端。

梁启超以世界历史为例,认为日本以“自变而强”,印度以“不变”而沦为英国的殖民地,波兰也“见分于诸国而代变”,危言耸听,振聋发聩。当时“新学士子”,怵于民族危机的严重,看到梁启超“语言笔札之妙,争礼下之,通邑大都,下至僻壤究陬,无不知有新会梁氏者”。梁启超的声名大著,《时务报》也就影响日广。

梁启超在时务报馆,关注国内外时事,也接触到各方面人物,从“述台湾人”的来信中,了解到一些台湾近况。据孙宝瑄称光绪二十三年十一月五日,“诣时务报馆,见游台湾人遗卓如书,述台中风土及日人据台情状甚详。日所遣官多不肖,虐视台民。闻日朝欲易人往治不果”。听到日本“虐视台民”,梁启超增加了对日本统治的愤慨。

梁启超的投身改革、宣传维新,是在甲午战争以后,是在台湾被割之际,正如他在政变初发、流亡日本时写的《戊戌政变记》所说:“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梁启超:《戊戌政变记》,1页。他正是在《马关条约》签订、台湾被割之际走上政治舞台的。

政变发生,梁启超流亡日本,对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极为关注,对日本报刊的歪曲宣传很不相信,决定“毅然排万冗以行”,亲赴台湾,“一睹其实”。

政变发生,清政府下“钩党令”。和梁启超在《时务报》共事过的章太炎于1898年12月4日(光绪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一日)避居台北,在《台湾日日新报》任职,与梁启超书信往来,曾将《泰风一首寄赠卓如》载1898年12月27日《台湾日日新报》。梁启超也将此诗载于他在日本主持的《清议报》第八册。章太炎以“台湾旅客”署名的《祭维新六贤文》也载于《清议报》第七册。《台湾日日新报》还载有《梁氏片札》,首云:

清国志士梁启超氏,其平日之怀才,及此次之逃难,前报曾略叙大概矣。近日又得友人传其手札一篇,乃系本月六日,已在我邦东京流寓,适传大阪日清协和会行发会式之际,特寄此书,付与该会中人山木梅崖翁,借陈感慨。兹即将原件录之,以公众览,亦见其为人焉。

梁启超旅居日本,对台湾人民始终关怀。1907年春,台湾林献堂来到日本,访问梁氏。“割台后之第十三年”,即1907年。怀念祖国,意大情深。

梁启超在和林献堂的交谈以及林幼春的来信中,深深了解到台湾人民对祖国的关怀和日本统治下台湾人民的疾苦,但日本报刊却歪曲宣传,说什么“统治台湾之成绩”,说什么“财政充裕”、“交通进步”,以至贸易、产业“兴盛”等等。日本《中央通论》还鼓吹“殖民政策之成绩”。这使梁启超产生极大怀疑,难道帝国主义侵占殖民地,能有什么“成绩”吗?难道日本统治下的台湾人民能有“幸福”吗?于是他决定访问台湾。他在《游台湾书牍》第一信中说:

兹游蓄志五年,今始克践。然几止者且屡,若再荏苒,则彼中更炎敲不可住,又当期诸一年以后,故毅然排万冗以行。首涂前盖数夜未交睫也。吾兹行之动机,实缘频年居此,读其新闻杂志,盛称其治台成绩,未尝不愀然有所动于中。谓同是日月,同是山川,而在人之所得乃如是也。而数年以来,又往往获交彼中一二遗老,则所闻又有以大异乎前,非亲见又乌乎辨之?此兹行所以益不容已也。

信中说“蓄志五年”,此信写于“辛亥”,即1911年,距与林献堂1907年初晤,正值五年。“获交彼中一二遗老”,宜指林氏叔侄。“所闻又有以大异乎前”,指日本报刊所载和台湾“一二遗老”所言又有“大异”,从而决定亲自访问,一睹其实。

梁启超访问台湾,虽然时间不长,但他亲眼目睹了日本统治台湾的实际情况,揭露了日本报刊的歪曲报道,并且进一步了解到台湾人民的遭遇,“刿心怵目,无泪可挥”。

1911年3月24日(宣统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梁启超偕同汤叡和长女令娴,由日本乘笠户丸起程,27日,在基隆登陆,往台北赴台中,4月11日(三月十三日),离台返日。他甫抵基隆,入境时就遭“警吏来盘诘,几为所窘。幸首涂前先至东京乞取介绍信,否则将临河而返矣”。这使他觉察“台湾乃禁止我国人上陆,其苛不让美、澳”,自感居住日本“十年所不能睹”。

梁启超在台北到“总督府”和各局所调查日本统治下的台湾情况,竟未见到“总督”,愤称:“殖民地之官吏,如是其尊大”,说:

此间百无所有,惟有一总督府耳。总督,天帝也。立宪国之君主,视之蔑如矣。其官吏别有一种习气,居日本十年所不能睹也。吾至此,不得不以礼往谒,乃适如昔日所谓因鬼见帝者,殆可一笑。三谒不得要领,卒辞以疾。殖民地之官吏,如是其尊大也。

他在台北看到的日本人,不是官吏,就是商人。官吏“妄自尊大”,欺压百姓;商人巧取豪夺,推售日货。遇有市政建设,拆毁民屋,侵占民田,“老屋十家九家毁”,“连眭千里没入官”。在《赠台湾逸民某兼简其从子》诗中说:

天地无情失覆载,父母义绝畴怙恃。逝将去汝靡所逃,谓他人昆莫我以。前年府令筑铁路,料地考工集输倕。连眭千里没入官,区区券直不余。去年大尹修市政,涤荡秽瑕道如砥。井堙木刊遍穷邑,老屋十家九家毁。此邦炎燠土宜蔗,家家树艺得生理。一从制糖会社兴,攘夺吾羭诸臂,虎威狐假尚有然,泽竭鱼劳可知矣。

“府令即天语,岂天乃可违”,拆屋毁地,可说是“台湾特有之施政,为日本内地及他文明国所未行者”,这种残酷的殖民政策,使梁氏深感“台湾居民,皆我族类,性质习俗,同我内地,欲求其制度之斟酌此性习而立者,与夫其政术之所以因此性习为利导之者,吾居此浃旬,而不禁废然思返也”。

梁启超旅居台北五天,带着悲愤来到台中,住在林献堂的莱园。使他“最生感”的,“则生计上之压迫是也”。自称:在全台“游历过半,见其一切日用品,殆无不来自日本,即如所穿之屐及草履、所食之面及点心皆然。举其小者,大者可推矣。中国货物,殆杜绝不能进口,保护卫税之功用,其可畏有如此者”,“而日本货之价,亦远贵于日本本境,以物价比例于劳庸,则台湾物价之昂,盖世界所罕见也”。在日本殖民统治下,台湾物价之高,人民生活之苦,可以想见。

梁启超旅居台湾,写有《台湾杂诗》多首,他在拜谒郑成功祠后,赋诗:“台南南郭路,胜迹郑王祠。肃肃海天晚,沉沉故国悲。”在另一首诗下作注:

台湾先后为荷兰、西班牙、法兰西三国所陷,我族卒光复之。日本人足迹,前固未一履台土也。使郑氏能保其世,台湾或不至有今日乎。

梁启超又赋诗悼念担任过清政府台湾巡抚的刘铭传:

桓桓刘壮肃,六载驻戎轩。千里通驰道,三关巩旧屯。即今非我有,持此欲谁论。多事当时月,还临界福门。

在《台湾杂诗》后面注云:“台人多有欲脱离归故国者,故第四首及之。”“第四首”,即上引诗篇。

梁启超旅居台湾虽然只有半个多月,但他耳闻目睹了台湾人民在日本殖民统治下的悲惨境况及其回归祖国的强烈愿望,也揭露了日本报刊报道的歪曲宣传。台湾大陆,同属中国,作为中国公民,对此能不关怀!

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是常识;帝国主义国家对殖民地人民残酷统治,这也是常识。日本报刊却不顾常识,歪曲宣传。缺乏常识就会受骗。还在旅居台湾前,梁启超就有组织常识学会、撰写《国民常识丛书》的愿望;旅居台湾时,也与林献堂等多次磋商编辑常识丛书等事宜。

早在1910年2月(宣统二年正月),梁启超就在《国风报》上发表《说常识》一文,认为“常识者,释英文Common Sense之义,谓通常之智识也”。处于今日,应“以世界公共之常识为基础,而各国人又各以其本国之特别常识傅益之”。然而,“吾国人以何因缘而常识之缺一至此甚”呢?他认为:一般说来,人之有常识,“其得诸学校教育者半,其得诸社会教育者亦半”。以学校教育来说,“学科之编制不完,教科书之系统不立,欲因此以求世界之常识又不可得,而政治上社会上一切制度,更无足以为浚发之助者”。“今国中之学校,既不足以语于此,而社会各方面之教育,又适足以窒塞常识”,因而大声疾呼“输进常识”。

还在梁启超赴台以前,他就草拟《国民常识学会章程》和《国民常识体例》,“总期平易浅显,尽人能解”。赴台时,又与林献堂等多次磋商。回到日本,将修改的《章程》寄交林氏,考虑“除印送通俗之小册子外,欲精心结构,以办讲义一种”,希望林和台胞相助,说是“为祖国起衰救弊计,舍此莫由”。

在他所拟《国民常识讲义》的目录中,有伦理学、人文地理学、泰西史论、各国宪政成立史、世界大势概论、社会学、进化论、国民心理学、宪政精神论、国家学、政治学、政党论、政治思想论、法学通论、宪法论、政治与国会论、行政法论、司法制度论、国民生计学原论、货币论、生计政党概论、致富要术、财政学、社会教育学、国民道德论、人生职务论、论书法、修养法、立身要鉴、泰西格言衍义、新时代之新文学诸栏。

尽管梁启超宣传常识、筹组国民常识学会和推动清政府立宪有关,在上述讲义目录中,也有不少与立宪有关的课题;但他忧国忧民,无时不忘被日本统治的台湾人民,设想提高他们的常识,还是难能可贵的。尽管他返日不久,武昌起义爆发,各省光复,清政府随之覆亡,但他关注台湾人民的疾苦还是无时或已。

民国成立后,梁启超一度任司法总长、币制局总裁。1914年,北洋政府筹修清史,以赵尔巽为主编,取材清代国史馆的底本和各朝《实录》、《圣训》以及《东华录》、《宣统政纪》等,曾分函征求意见。梁启超写有《清史商例初稿》,内有几处提到台湾,“表例第二”《顺、康之际靖乱年表》第二下说:

以平三藩、平台湾为主,其他小叛乱附焉。

“平三藩”,指清初平定守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守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守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的反叛。“平三藩”、“平台湾”,这是中国内政,与“外藩”有别。他另拟《藩服年表》,“表高丽、琉球、安南、南掌、暹罗、缅甸、廓尔喀诸属国大事”。

在“志例第三”《乡试志》第二十一下说:

然日人治台,以此为础,而台民食其利,又何以称焉。

表明台湾被日本侵占后,为“日人”所“治”。

在“列传”方面,主张“后妃不立传”、“皇子不立传”、“外戚不立传”、“权倖不立传”,而列《明遗民传》,谓:

此欧史著《唐六臣传》例也。遗民如郑成功、李定国等,遗老如王夫子、顾炎武、黄宗羲等,凡《明史》无传者入焉,从其所安也。

“欧史”,指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三十五《唐六臣传》。他是主张在修编《清史》时,要注意台湾的地位的。

梁启超反对袁世凯帝制自为,赞助蔡锷护国活动后,曾去欧洲考察,返国后即潜心著作,在此时期,他仍时刻关怀台湾的命运和台湾人民的疾苦。

梁启超是在1919年2月11日抵达伦敦,18日至巴黎的。这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巴黎和会召开,当讨论日本夺取德国在山东的权利时,北洋政府外交失败。清息传来,群众激愤,有人怀疑这和正在巴黎的梁启超有关,上海商团且于4月5日致电政府:“闻梁启超在欧干预和议,倾轧专使,难保不受某国运动。”次年,还专门写了《五四纪念感言》。

其实,梁启超反对日本侵占胶州湾,早在他出访欧洲之前,已经在《欧战后思想变迁之大势》的演说中提到,他说:

近世世界思想日益发挥,而民族本能亦日益发达。日本割我台湾之时,吾台民因坟墓财产之故,不得已而变为法律上之日本人者。若普法战争之时,普国割取法之科尔索司及洛林二省,法相甘必大忍痛签字之时,宣言于众曰:我法人其世世无忘此耻,但不可出之于口。两省之人尽徙至法国本土焉,以故法人四十年来复仇之念未尝少衰。

提到“民族本能”,台湾、胶州都是中华民族的领土,不容外乱欺侮。

梁启超访欧回国后,潜心学术,埋头写作,先后完成《中国历史研究法》和《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这两部史书中都提到了台湾及有关问题。

《中国历史研究法》,原是梁启超于1921年秋在天津南开大学所作的讲演,同年11月、12月《改造》第四卷第三至四号曾部分刊载,成书时文字上有修改,辑入《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七十三。

《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从晚明写到1920年,以为“晚明的二十多年,已经开清学的先河,民国的十多年,也可以算清学的结束和蜕化,把最近三百年认作学术史的一个时代的单位,似还恰当,所以定名为《近三百年学术史》”。

这两部著作,都有关于台湾的记载,如《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在《清代学术变迁与政治影响(下)》说:

光绪初年,内部虽暂告安宁,外力的压迫却日紧一日……其最甚者,二十年中日战役,割去台湾及辽东半岛;俄、法、德干涉还辽之后,转而为胶州、旅顺、威海之分别租借。这几场接二连三的大飓风,把空气振荡得异常剧烈,于是思想界根本动摇起来。

“割去台湾”后的“大飓风”,使“思想界根本动摇起来”,他自己正是在中日战后力主“拒和”,从而走上历史政治舞台的。

在《中国历史研究法》第六章《专传的做法》下说:

有些虽不是拿全局活动而后来在政治上有很大影响的,如:郑成功、张煌言。二人支持晚明残局,抵抗外来民族,和后来的辛亥革命有密切的关系,我们可以替他们做合传,包括明清之间的民族竞争。

实际上,梁启超讲抵抗外敌,讲郑成功和台湾,在讲演时也经常提醒国人。如1922年,他在清华大学等校讲的《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中说:“以经济上之动机,我族自由播殖于他族之地,如近世福建人开拓台湾、山东人开拓东三省之类是。”“台湾平”,台湾本来就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梁启超热爱祖国,他在晚年写给孩子们的信中说:“你们须知你爷爷是最富于情感的人。”他始终关怀祖国的统一,关怀台湾人民的疾苦,没有忘记一个“国”字。

梁启超论《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