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梁启超其人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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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梁启超和《政论》

《政论》是政闻社的机关报,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后在日本东京创刊。梁启超是《政论》的主要撰稿人之一。

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应考察宪政大臣载泽等奏请,下诏“预备立宪”。梁启超听到这个消息,致函蒋智由:“今夕见号外,知立宪明诏已颁,从此政治革命问题可告一段落,此后所当研究者,即在此过渡时代之条理何如?”随即考虑组织政闻社,发刊《政论》杂志。次年5月16日(光绪三十三年四月五日),梁启超在写给徐佛苏的信中说:

归后细思兄所言党报未成立前,先组织一报,此着似亦甚要。盖某君今方着着进行,则我辈建设一机关,以吸收人才,诚为要着。弟欲出一报,名曰《政论》,其社即名政论社(此名或可用或不用,请斟酌之,所重者实,不在名也)。但此社非如新民社之为出版物营业团体之名称,而为政治上结合团体之名称,现在所联结者,即先以纳诸政论社中,将来就此基础结为政党,以谓何如?若如此办法,则此报即以党费办理维持之,其经济为特别会计,由社中设一机关筦之,不与《新民丛报》合并。弟当筹出四千金为办此报之经费,将来此报之经济,期于可以独立,报中文字由社员担任(但社员不限于他报之人自无待言),仍各支撰稿费少许,不必纯为义务的也。先造此基础,为党之先河,公谓宜否?若办此事,则公又不能径行也。

由上可知,《政论》筹创并作为政闻社的机关报,梁启超是具体策划者和筹创者。他提出“此社非如新民社之为出版物营业团体之名称,而为政治上结合团体之名称”。因而《政论》不像《新民丛报》那样名目繁多,吸取广告,而以“政论”性文篇为主,作为政闻社的机关报。

《政论》原定1907年8月23日出版,因值暑假,文章不齐,又因印刷问题,延至10月7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初一日)在东京出版。

《政论》有论著、译述、批评、记载、杂录、应问、社报等栏,主要作者有梁启超、蒋智由、麦孟华、张嘉森、吴冠英等。创刊号载有梁氏所撰《政闻社宣言书》,谓:

夫所谓改造政府,所谓反对专制,申言之,则不外求立宪政治之成立而已。立宪政治非他,即国民政治之谓也,欲国民政治之现于实,且常保持之而勿失坠,善运用之而日向荣,则其原动力不可不还求诸国民之自身,其第一着当使国民勿漠视政治而常引为己任;其第二着当使国民对于政治之适否而有判断之常识;其第三着当使国民具足政治上之能力常能自起而当其冲。夫国民必备此三种资格,然后立宪政治乃能化成,又必先建设立宪政治,然后国民此三种资格可能进步,谓国民程度不足,坐待其足,然后立宪者妄也,但高谈立宪而于国民程度不一厝意者亦妄也。故各国无论在预备立宪时,在实行立宪后,莫不汲汲焉务所以进其国民程度而助长之者,然此事业谁任之?则惟政治团体用力常最勤而收效常最捷也。政治团体非得国民多数之赞同,则不能有力,而国民苟漠视政治如秦、越人之相视,肥瘠一委诸政府而莫或过问,则加入政治团体者自寡,团体势力永不发达,而其对于国家之天职将无术以克践,故为政治团体者,必常举人民对国家之权利义务,政治与人民之关系不惮哓音瘏口,为国民告,务唤起一般国民政治上之势力,而增长其政治上之兴味,夫如是,则吾前所举第一着之目的于兹达矣。

“务唤起一般国民政治上之势力,而增长其政治上之兴味”,“以造成正当之舆论,改良中国之政治”,就是《政论》的主要宗旨。

《政论》创刊号还发表了梁氏所拟《〈政论〉章程》,录如下:

宗旨本报以造成正当之舆论,改良中国之政治为主。

内容本报内容略区如下:

一、论著略区为“泛论”、“各论”两门。“泛论”论中外之政治学理、政治现象,期养成一般国民之智识、能力及其责任心;“各论”就现在中国切要之政治问题研究其利病得失,求国民之注意,促政府之实行。

二、译述采东西硕学之政治论,尤适用于今日之中国者译述之,加以案语或解释。

三、批评对于政府之行动加公正之批评,使国民周知政界情状,其外国政略有影响于我国者亦附评焉。

四、记载记每月中外大事关于政治者,用秩序为记事法,求增阅者之兴味。

五、杂录短著杂事,有关政治者录焉。

六、应问凡海内外人士,对于本社有所质问者,本社必竭其所知以对,其切要者则登诸报中。

七、社报社中经过之事,及社员调查之事录焉。

办法:

本报每月一册,每年十二册,以中历每月朔日发行。

本所每册约在六万言以上。

本报设总撰述一员,负报章全体之责任,其撰述编纂无定员,兼登社员之稿。来稿择其有关系者并录入之。

本报时或发刊附录。

凡海内外人士,表同情于本报者,得捐赀赞助。梁启超:《〈政论〉章程》,载《政论》,第一号。按光绪三十三年五、六月间,梁氏《致蒋智由书》云:“弟到神户后,即当将章程草案拟出。”

《政论》主要论述国会、政党和地方自治。梁启超对此抒述了自己的政见,认为:“横览天下,从未闻有无国会之立宪国,故吾党所主张,惟在速开国会,以证明立宪之诏非具文”梁启超:《政闻社宣言书》,署名“宪民”,载《政论》,第一号。以为“专制政体与立宪政体之区别”,唯一表现就是“国会之有无”。对政党和地方自治,也表达了他的政见。

1907年11月17日,政闻社开成立会,梁启超在下午的大会上发表演说,在革命派冲劫下,“不能终其言以去”。后在《政论》第二号的《政闻社开会纪事》中将其演说词登出。梁氏《中国国会制度私议》,也载《政论》第五号,《国风报》第八、九至十五、十九至二十一期也载此文。

政闻社的成立和《政论》的发刊,一直受到革命派的抵制。章太炎在同盟会的机关报《民报》上就曾多次评驳。《政闻社员大会破坏状》率先对政论社社员大会发难:

阳历十月十七日,政闻社员大会于锦辉馆,谋立宪也。社以蒋智由为魁,而拥树梁启超。启超往,徒党几二百人,他赴会者亦千余人,又召日本名士八辈为光宠,犬养毅者,其气类相同者也。革命党员张继、金刚、陶成章等亦往视之。梁启超登,力士在右,与会者以次坐,政闻社员在前,革命党员在政闻社员后,他留学生在革命党员后。启超说国会议员等事,且曰:“今朝廷下诏,刻期立宪,诸君子宜欢喜踊跃。”语未卒,张继以日本语厉声叱之曰:“马鹿。”起立,又呼曰:“打。”四百余人奔而前,启超跳,自楼曲旋转而坠,或以草履掷之,中颊。张继驰诣坛上,政闻社员持几格之。金刚自后搤其肩,格者僵,继得上。众拊掌欢呼,声殷天地。政闻社员去赤带徽章以自明,稍稍引去。

继遂言曰:“吾不应参政闻社员事,然所以不能默者,将有所诘问于犬养毅。毅前在早稻田,语支那学生曰:‘中国当速革命。’吾亲闻之。今何故附会立宪,猥鄙至是?毅俯首谢,则登坛作酬应立宪语,既卒,徐曰:‘支那或革命或立宪,任人为之,在速行耳。’”

当是时,蒋智由先知其变,不至,会亦遂散。继本意欲痛驳立宪以塞莠言,会事急至用武,亦未竟其说也。

可见政闻社一开始即遭到革命派的攻击。此后,《政论》继续宣传立宪,抵制革命。《民报》也屡加驳斥,如《政论》第三号载马良“就任演说”《政党之必要及其责任》,章太炎即发《驳神我宪政说》载《政论》第三号,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日。予以严词斥责。《与马良书》、《马良请速开国会》、《代议然否论》、《政闻社解散之实情》等也陆续在《民报》发表。

《民报》和《政论》的论战,是革命和改良的一次大论战,也是研究中国近代史和辛亥革命史不可或缺的课题,要深入剖析其争论,《政论》自为不可或缺的重要刊物。

《政论》中梁启超的论文、章程等,有的没有辑入《饮冰室合集》,有的辑入时也各有所据。如《政治与人民》,载《政论》第一号,署名“宪民”。后来宣统二年八月初一日出版的《国风报》第一年第二十一号也刊登此文。但《国风报》登出时,将《政论》所载最后三大段,即“然则人民之于国会,果可以求而得之耶”、“我国民其或将曰:今者预备立宪之上谕,亦既屡颁矣”和最后一段删去,代之以“呜呼!今国会第二次请愿已为国中一部分志士所提倡矣。我国民其奋起为之后援耶?抑默认此恶政治而自即安耶?愿我民自审处之”。并有附言:“本文曾登某报,因某报出版未久,旋即停印,海内见者甚少,同人怂恿谓宜再录此警告国民,故略为点窜录入。”“某报”,即《政论》,可知此文重刊,是由于认为“海内见者甚少”,但《政论》发表至此时,已经三年了,时局已有变化,因此将最后三大段删去。《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是根据《政论》辑入的。重编《梁启超全集》,将《政论》此文刊入时,将其在《国风报》重登之文增改注明,对读者是有帮助的。

梁启超在《政论》所发文章,有的没有收入《饮冰室合集》,而编入其他结集,如《改革之动机安在》,载《政论》第一号,署名“一民”,《合集》无,收入《饮冰室全集》第三十八册。《呜呼韩国!呜呼韩皇!呜呼韩民!》载《政论》第一号,署名“宪民”,《合集》无,收入《饮冰室全集》第三十八册。《政治上之监督机关》,载《政论》第二号,是1907年10月11日在日本东京所开政闻社大会的演讲,《合集》无,收入《饮冰室政论集》第一讲。

梁启超在《政论》所发文章,还有的未为《饮冰室合集》收录,也未见其他结集的,如《一年来政界之波澜》载《政论》第一号,《所谓袁、张内阁》载《政论》第一号,《合集》都未收录。

《政论》所载,有的未曾署名或未明用梁氏之名,但可证明出自梁启超手笔,且《饮冰室合集》未录的,如《政闻社社约》,载《政论》第一号,据光绪三十三年春梁氏《致蒋观云、徐佛苏书》:“今别拟《政论社约》请鉴”《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光绪三十三年丁未”。是《社约》出自梁手。是章程也为梁氏所拟。《政闻社总务员马良等上资政院总裁论资政院组织权限说帖》,载《政论》第三号,据梁氏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十日《致绶卿、蜕庵两公》,此文也是梁氏所拟。

这些文章为梁氏各种结集未载,或虽经辑入多种结集,但收录最多的《饮冰室合集》未收的,似宜一一辑入,并予说明。

《政论》共出七号,第六、七号未见,第五号刊于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初十日,即1908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