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给孩子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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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尊重孩子,慎用强制手段

在教养过程中,强制是指强迫儿童服从成人的意志。在某些情况下,成人能够通过强制的方式,让孩子知道他们的义务或社会规则。但是,强制有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因此,在养育过程中,成人应避免过分的强制或强迫,以此让儿童屈从自己的意志。成人最好以理服人,对儿童持一种宽容的心态,容许他们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并施以相应的“身教”。

可以说,为人父母者,没有哪个想强制孩子做一些事情的。只有当孩子不听话的时候,他们才去强制孩子服从自己。事实的确如此。对一个孩子来说,当他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由于缺乏基本的行动能力和言语能力,头脑中缺乏人类基本的观念,因而,他们似乎很听话,最起码,与成人之间的冲突是较少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特别是到了幼儿期以后,或者说到了三四岁以后,他们逐渐会说话了,能自由行动了,因而,他们也开始显示出自己最初的独立性了。

1.成人对强制方法的运用

进入幼儿期以后,孩子什么事情都想自己做,拒绝成人包办代替。他们要自己吃饭、喝水、洗刷,还要模仿大人自己扫地、擦桌子等。问题是,如果允许他们独立地做事,他们实际上是做不好的,喝水、吃饭时可能撒得身上到处都是,扫地、擦桌子时又弄不干净。这类事情,常常让人感到哭笑不得。于是,成人常常禁不住夺下他们手中的东西,替他们做。

这时,孩子有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他们经常拒绝大人的建议或意见,坚持自己的观点,很多孩子对父母提出的要求(如起床后要先洗刷,饭前先洗手),会大声地说“不”。鉴于这种情况,很多父母禁不住要动用手中的“权力”,采取“暴力行动”,强迫孩子服从,不由分说地帮孩子完成他们“应该完成的任务”,而任由孩子大吵大闹、强烈反抗。

强制,是我们常用的教养方式。自古有言,子不教,父之过。显然,做父母的,如果任由孩子乱来,肯定是说不过去的。况且,自古以来,人们就宣扬“棍棒之下出孝子”的论调。这无形中为父母的强制做法提供了一些“论据”。那么,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这种强制真的能培养出父母眼中的“好孩子”吗?

可以说,在某些情况下,我们能够通过强制的方式,让孩子知道他们不得不做的事情,知道他们的义务或社会规则,如每天早晨必须穿衣,每天必须吃饭、喝水,天黑就要睡觉,等等。到了相应的时间,孩子就必须像成人那样,完成相应的“任务”。即使他们不愿意,也是不行的。在此过程中,他们必须遵循人类社会生活的规则,否则,就难以正常的生活。此外,在孩子犯了错误的时候,例如,当他们明知打人不对,仍去打人的时候,我们可以采取强制的方式,制止他们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如把他们置于一个房间里,让大家都不搭理他。事实证明,这类强制措施对于制止孩子的不良行为,的确具有一定的效果。

2.强制的不良后果

在很多情况下,强制有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或者说,它的消极影响要远远大于它的积极影响。通常,一个孩子要与成人进行对话或交流,就必须采取仰视的姿态,在他们的眼里,无论在身材还是力量上,成人都要占绝对优势。在敌对过程中,他们显然处于绝对劣势,属于弱者。当成人采取强制的方式,让孩子服从自己的要求时,孩子常常会有一种被压迫感。当成人不讲道理地强制孩子服从的时候,这一点表现尤其明显。通常,孩子内心会感到憋屈,感到不公平,感到愤怒。

从表面上看,我们的强制的确是有效果的,孩子屈从了,好像学乖了,让我们满意了;而且,强制过后,孩子似乎没有“记仇”,他们很快就忘却了。但是,在内心深处,可能却有一种无奈的压抑感,他们压抑了自己的愤怒,因为父母的强制或逼迫,他们最终服从了父母的要求,但这实际上只是一种无奈的屈从。既然如此,父母的强制自然会引起孩子的不满和愤恨。这种情感会压抑到内心深处。据一些精神分析学家分析,一些孩子成年后患抑郁症,很可能与这种早期的情感压抑有关。这虽然只是一家之言,但它却启发了我们对强制后果的思考。

在心理学家所划分的多种类型的教养方式中,专制型的父母教养方式往往对孩子的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它最突出的特点是严格的控制、严厉的惩罚、冷漠、缺少关怀和温暖,不讲道理。成人往往要求孩子无条件地服从他们,不能容忍孩子有不同的意见。在这种专制型的家庭中,由于父母的行为以无理由的强制为基本特征,孩子的内心通常压抑了更多的消极情感,包括不满、愤怒、失落、嫉恨,这些孩子通常具有更多的消极行为,他们在社交中充满敌意,或者比较退缩,较少与人交往,在同伴中感到不自在,在生活中缺乏独立性,对他人过分依赖,一些孩子会过分地依赖父母。这种“无端强制”的后果的确发人深思。而且,这种强制还会导致更激烈的反抗或逆反,导致孩子言行不一、表里不一的行为。

权力控制则是成人常用的一种教养方式,它是指对儿童提出明确的要求,或者发出威胁,在儿童犯错误时,按照事先的约定惩罚儿童,采用“强权”限制儿童的自由,实施隔离等。这是一种给儿童“合理”的控制。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教养方式可以有效地改变儿童不符合要求的行为。

3.尊重孩子,慎用强制手段

在养育过程中,成人应避免过分的强制或强迫,以此让孩子屈从自己的意志。在孩子强烈地抵制成人的要求时,成人最好以理服人,通过孩子能够理解的方式,让他们知道,为什么让他们这样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们接受和服从成人的要求。

更重要的是,成人应对孩子持一种宽容的心态,容许他们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这并不是什么坏事,它至少表明,孩子有了自己独立的思想和内心世界,有了对世界的独特理解,我们对这种独立性应予以保护而不是破坏,予以鼓励而不是压制。我们不应简单地以自己的观点代替孩子的观点。孩子对事物拥有自己的观点和态度,有自己独特的感受,这是他们不可剥夺的权利,成人应尊重他们的这种权利。

有了这种宽容的心态,当孩子不听话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静下来想一想:孩子的想法有道理吗?这样做合适吗?这样,我们就会自然而然地给孩子更大的自由。我们甚至会放弃强迫孩子的做法,给孩子考虑成人观点的时间和空间。其实,对早年的孩子来说,未必非要他们接受我们的要求,他们的“逆反”行为,也许正是为了看到这种“逆反”的结果或成人对这种“逆反”的反应。我们经常会看到,当成人不再强迫孩子,而让他们自由地行动时,他们却按照成人的要求去做了。成人的强迫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焦急、烦躁、愤怒等情绪反应,可能会构成对孩子“逆反”行为的强化,成人的强迫本身实际上就代表了某种过分的关注。孩子需要的,也许正是这种关注。因此,当成人以宽容的心态,给孩子较多的自由时,他们的“逆反”行为往往会减少,甚至消失。

在此过程中,成人的“身教”也是不可缺少的。孩子常常对成人通过言语提出的要求表示“逆反”。但是,当成人以身作则,让自己的实际行动与自己对孩子的要求相符时,孩子也往往会模仿成人的这种行为,自然而然地按照成人的要求去做了。这也是古人所谓的“行不言之教”的奥妙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