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道德情感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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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行为的适度(7)

不过,人类更多地乐于同情那些由于比较不大重要的原因所产生的较大的欢乐。在极端得意之中保持谦逊是得体的。对日常生活中的所有小事,如昨夜与伙伴们度过了一个晚上,观看了文娱节目,对我们所说的和所做的,对目前我们谈话中的所有细小事件,以及填满我们生活空间的所有无关紧要的琐事,无论我们表现出多大的满足都可以。没有任何东西比终日保持愉快更优美了。它总是基于对普通小事所能给予的所有细小欢乐的一种特殊的乐趣,我们也乐于对它表示同情:它以同样的欢乐激励我们,使每一件琐事以它向具有这种快乐心情的人呈现的那种同样令人愉快的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因此,正是那种青春欢乐的季节才如此容易地占去了我们的爱慕。那种对欢乐的喜好似乎能使花开,使青春和美的眼睛放出火花,即使在一个同一性别的人的身上。它甚至使老年人也意气风发,具有比平常更加欢快的心情,使他们暂时忘却了他们的衰老,把自己完全交给那些他们早已陌生的令人愉快的思想和情绪。但是当如此众多的幸福的出现把那些思想和情绪再次召回到他们心中时,它们就像老相识一样从它们依依不舍而被迫分离的人们那里,以及它们由于这个长久的分离而更加热情拥抱的人们那里获得了它们的位置。

而悲伤的情况则全然不同。小小的苦恼不会激起任何同情,极度的痛苦才能唤起最大的同情。一个被每一细小的不愉快事件便弄得焦躁不安的人,一个因为厨师或管家的极小的失职便感到受到了伤害的人,一个不论是在他自己抑或是在别人的最有礼貌的行为中总是能找到一些缺点的人,一个为自己亲密的朋友在上午见面时没有问好以及在他讲故事的时候他的兄弟一直在哼小调而见怪的人,一个在乡村因为天气不好,在旅途中因道路欠佳,在城里由于没有伙伴和公共娱乐乏味而情绪不好的人,这样的一个人虽然我说他有其一定的理由,却决不值得得到很多的同情。快乐是一种愉快的情绪,哪怕有一点极小的机会我们都会乐于尽情地放松一下自己。因此,我们乐于同情别人的快乐,只要是我们对他们没有因妒忌而怀有偏见的时候。但悲伤是痛苦的,即使是我们自己的不幸,我们的内心也会自然而然地抵制它。我们会竭力不去想它,或者一旦我们想到它就马上把它甩开。确实,当我们自己出了一些极小的事情的时候,我们对悲伤的反感并不能总是阻止我们去想它;但是当类似的小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时,它却总是阻碍着我们去同情。因为我们的同情的激情总是比产生于自身的激情更利于克制些。

此外,人类天生有一种恶意,它不仅阻止我们对细小的不安表示同情,并且使那些细小的不安在一定程度上变成开心的材料。因此,当我们的伙伴在各方面受到逼迫、催促和戏弄时,我们常以我们所看到的我们伙伴的被捉弄和细小的烦恼取乐。具有最普通的良好教育的人总是掩饰任何细小事件所能带给他们的不快;而那些比较世故的人就主动地把这些细小的事件当成笑料,因为他们知道他们的同伴们会这样做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已经习惯了别人将怎样看待有关他每一件事情的态度,于是使那些微不足道的灾难对他自己也显得同样荒谬可笑。他知道他的同伴们肯定会这样看待那些灾难。

相反,我们对深重的悲痛的同情是非常强烈而又极其真诚的。关于这一点我们无须举例。

我们甚至观看一出悲剧都要流泪。因而,如果你为任何重大的灾难而苦恼,如果你由于某种异乎寻常的不幸而陷入了穷困、疾病、耻辱和失望,即使你自己的过失可能是部分的原因,但通常你可能还是可以信赖你所有朋友的最诚挚的同情,而且在利益和荣誉许可的范围内,也可依靠他们最友善的帮助。但是如果你的不幸不是属于这种可怕的性质,如果你是在个人野心上受了点小小的挫折,如果你只是被你的情妇所抛弃,或者仅仅是受到老婆的虐待,你就等着你所有的熟人的嘲笑吧!

(第三篇)顺境和逆境对人的行为的适度的影响:为什么它们在一种状态下比在另一种状态下更易得到人们的赞同

(第一章)虽然我们对悲伤的同情通常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更强烈,但它强烈的程度一般总远不如当事人本能的感受

尽管我们对悲伤的同情比我们对快乐的同情并不更加真实,然而却更加受人注意。同情这两个字,其最确切和最原始的意义,是表示我们对别人痛苦的同感,而不是对别人享乐的同感。新近去世的一位有独创性和敏锐的哲学家认为,有必要通过辩论证明我们对快乐具有真实的同情,祝贺就是人性中的一种本性。我相信没有人认为有必要去证明怜悯也是这么一种本性。

首先,我们对悲伤的同情在某种意义上比对快乐的同情更普遍。即使悲伤是过分了,我们仍然可能对它会有某些同情。诚然,在这种场合我们所感受的并不会达到那种完全的同情,也不会达到构成赞同的那种情感上的完全和谐和相通。我们没有和受难者一道哭泣、呼喊和悲痛。相反,我们意识到他的弱点和他夸大了的激情,然而我们仍常常对他感到一种合理的关切。但是如果我们完全不能理解和分享另一个人的快乐,我们就会对他没有任何的关切或同感。一个又跳又蹦、手舞足蹈、毫无节制和莫名其妙快乐的人,而其快乐又为我们所不能共享的人是我们鄙视和义愤的对象。

此外,不论是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都是比快乐更具刺激性的一种感情,而我们对痛苦的同情虽然远不如受害人所自然感受的,然而比起我们对快乐的同情则通常是一种更加活跃和明确的感受,虽然后者如同我马上就要说明的那样,通常更加接近于原始激情的天性的快活。

首要的是因为我们常常竭力控制我们对别人悲伤的同情。任何时候只要是不在受害人的监视之下,为了我们自己的缘故,我们总是竭力尽我们的可能把它压制下去,不过我们并不总是能够做到这一点。我们采取的与它的对抗,以及勉强对这种对抗的屈从必然使得我们更加特别地注意到它的存在。但是我们从来没有理由去为我们对快乐的同情制造对抗。如果说这里面存在有什么妒忌,那么我们对它就从来不会感到丝毫的同情;如果这里面没有妒忌,我们就会毫无勉强地对它表示同情。相反,由于我们总是对自己的妒忌感到羞愧,因而当我们由于那种不愉快的情感而不能那样做时,我们时常假装,有时甚至是真的愿意去同情别人的快乐。也许,当我们心中真正感到十分抱歉时,我们会说,我们很高兴我们邻居交了好运。当我们很想摆脱对悲伤的同情时,我们时常会对悲伤感到一种同情。而当我们很想对快乐有一种同情时,我们却感觉不到那种对快乐的同情。因此,自然而然我们就必然形成这样一个明确的看法,那就是我们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十分强烈,而我们对快乐表示同情的意向十分微弱。

不过,尽管存在这种偏见,我还是敢肯定在没有妒忌的情况下,我们对快乐表示同情的倾向要比我们对悲伤表示同情的倾向强烈得多。我们对令人快乐的情绪的同感要远比我们对痛苦的情绪所设想的同感更加接近当事人所本能感受的程度。

对于那种我们不能完全赞同的过分的悲伤,我们多少还有点宽容。我们知道受害人需要做出多么巨大的努力,才能把自己的情绪压低到与旁观者一致的程度。因而尽管他没有做到这一点,我们也很容易原谅他。但是我们对过分的快乐,却不会有这样的宽容。因为我们知道把过分的快乐降低到我们能够完全同情的程度并不需要做出什么巨大的努力。一个处于极大不幸之中的人能控制住其悲伤,看来应该受到最大的钦佩。而一个处于顺境之中的人能同样地控制其快乐,看来就不应得到任何赞扬。我们知道在当事人自然感到的和旁观者完全能够赞同的之间存在的距离,在前一种情况下要比在后一种情况下大得多。

还有什么可以增加一个身体健康,没有债务,又问心无愧的人的幸福呢?对于一个处于这种境地的人来说,任何财富的增加都可以说是多余的;不过如果他因此而过度高兴,那必定是极为轻浮的轻率心理作祟所致。不过,这种情况可以很恰当地称作人类的自然和平常心态。虽然,当前世界上的不幸和邪恶是如此使人感到悲痛,但这确实也是很大一部分人所处的状况。因之,大部分的人都很容易为他们同伴所增添的任何快乐兴高采烈。

尽管人们对这种状态不能再增加什么,但可从这种状态中获取很多。虽然这种状态与人类最大的幸福之间仍有小小的距离,但它与人类的苦难的深渊之间的距离却是极为巨大。因此,不幸必然要把受害人的心灵压抑到极大地低于其自然状态,并远远超过幸福把它所能提高的程度。所以旁观者必然会发现与完全进入其欢乐相比,很难完全同情其悲伤,并与其保持一致。旁观者在后一种情况下比在前一种情况下要更加远离其自然和平常的心态。正因为如此我们对悲伤的同情与我们对欢乐的同情相比是一种更辛辣的感情。前者总是没有当事人所自然感到的那么强烈。

对欢乐表示同情总是令人愉快的,到处都不会有妒忌与之对抗。我们心中充满了极度的愉悦的情感。但是要与悲伤同行就是痛苦的了。我们总是怀着一种勉强的感情进入它。当我们观看一出悲剧的演出时,我们总是尽可能地抵制着剧情所引起的对悲哀的同情。只在最终实在抵抗不了时,我们才会对其同情。甚至就在那个时候,我们还勉强在同伴面前掩饰我们的同情。如果我们流泪了,我们也会小心翼翼地掩饰它,而且担心没有能进入这种程度的柔情的旁观者会认为流泪是女人气和一种妇道人家的软弱。而那个遭遇不幸的可怜人则感到我们对他的不幸的同情十分勉强,于是怀着恐惧和迟疑向我们诉说他的悲伤。他甚至掩盖了其中部分,而且考虑到人类的铁石心肠,而羞于充分发泄其情感。在这一点上沉溺于欢乐和成功的人则完全不一样。只要是不会引起妒忌的场合,他都期待我们对他充分地同情。因之,他不怕大声欢笑,他完全相信我们衷心地与他站在一边。

为什么我们感到在伙伴面前哭泣要比欢笑不好意思呢?我们经常可能有十足的理由哭泣或欢笑。但是我们经常感到旁观者可能更容易附和我们的愉快的情绪而不容忍附和我们痛苦的心情。即使是当我们遭遇到极端可怕的灾难时,哭泣也总是会令人难以接受的。但是胜利的狂欢则总是优美的。的确,谨慎总是告诫我们要以更加节制的态度来对待成功。因为谨慎总是教导我们应尽量避免妒忌,而成功比任何东西都更易引起妒忌。

下层群众从来不妒羡他们的领导,当他们进入胜利大会时,群众的欢呼是多么热情和发自肺腑!而在判处死刑时,他们的悲痛表现得又是多么稳重和节制!我们在葬礼上所表现的悲哀通常不过是一种做作的严肃;而我们在洗礼或婚宴上所表现出的高兴则总是发自内心,没有一点做作。在所有这些欢乐的场合我们的满足,尽管不是那么持久,却总是如当事人所感受的一样生动。任何时候,当我们衷心祝贺我们的朋友时,他们的欢乐变成了我们的欢乐;那段时间,我们像他们一样快乐;我们的心膨胀起来,充满了真正的快乐;我们的眼中流露出快乐和自满,我们脸部的每一表情,我们身体的每一个姿态都洋溢着喜悦。不过,由于人类的天性的耻辱,这种情况有,但是很少。

相反,当我们安慰处于痛苦中的朋友时,与他的亲身的感受相比我们又能感受到多少呢?我们坐在他的旁边,望着他。当他向我们讲述他的不幸时,我们严肃地静听着。但是当他的诉说每一次被自然爆发出来的感情几乎窒息时,而我们心灵的怠倦与他心灵中激烈的情绪相距是多么遥远啊!在这个时候,我们可能意识到他的激愤是自然的。因为如果我们在那种场合,我们自己也可能有同样的激愤。我们可能在内心谴责自己缺乏感情,因之也可能故意装出一点同情的样子。不过,不管怎样,这种同情即使装出来了,也总是极其微弱和短暂。通常只要我们离开那个房间,马上就消逝了,而且一去不返。看来,当大自然赋予我们自己悲痛时,它就认为我们的悲痛已经足够了;除了要求我们去减轻别人的痛苦外,并不要求我们再去分担别人的悲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