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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男市长女老总情有独钟(2)

两碗蝌蚪面端上来,郑砚池和周慧莎一看,都吓了一跳。盛蝌蚪面的陶瓷海碗,硕大粗黑,大得一只手端不起来,黑如十年老锅底儿,在城里啥时候也没见过。两个人对视一下,会意地笑了。郑砚池装粗,用竹筷子敲着黑碗沿儿,说:“你应该见过这种碗,在什么电影里吧?李保田演的角色,他端着个大黑碗,蹲在门口吃饭。”周慧莎点着头:“是的,吓人!”

郑砚池开心兴奋,他一手托起碗,一手用筷子搅着,蝌蚪面像有生命似的,带着他昔日的怀旧,带着对豪华生活的比较,排山倒海般往嘴里灌。酸辣香醇的美味,浸润着他的五脏六腑。在日理万机的日子里,还能有这样的生活内容,实在来之不易。

他肯定想到了自己的吃相不太雅观,所以,他把吃的节奏放慢一下,放下大海碗,再看看正双手吃力地捧着黑碗的周慧莎,说:“不好意思,一碗蝌蚪面,露出了真面目,我还是农民。成长的印记,如烙印磐石,永远不会从心灵中抹去。我在都市里混迹了几十年,还是记着俺村儿的沟沟坎坎。一碗蝌蚪面,把我拉回了童年。”周慧莎放下大海碗,看着郑砚池说:“市长的心,跟琉璃咯嘣样,触景生情,好脆弱呀。”

郑砚池叹口气,带着亲切而伤感的情调说:“知难而退,急流勇退,是最积极的消极策略。没什么慧莎,我已经证明自己的人生价值了。叫干就干,不叫干拉倒,让我去和他们斗得头破血流,一嘴一撮毛地撕咬,我不会。会也不干,没意思。”周慧莎说:“理解,你的性格,就是缺乏锐利的棱角。”

郑砚池说:“是的,性格决定命运,这和我的成长环境有关。我的童年伤痕累累,至今一碰还流血。这蝌蚪面,是我孩童时经常吃的。红高粱磨的面粉,怎么做都不好吃。把它做成蝌蚪面,那绝对是农民的智慧。实际上,吃的是虚无缥缈的味道,填饱肚子的,还是高粱面。所以,好吃也不能多吃,吃多了烧心。但今天,我看到蝌蚪面,还是感到特别亲切,一下子勾起我对农村的记忆,想起了我们老家,五六十年代漫天遍野的高粱地。关于自己的出身和成长,我和宾相符聊过。我们都是农民的儿子,都被农村的苦水浸泡过。但和他,也仅仅可以聊这些。其他方面,不敢多聊。他有好斗的一面,我性格中,懦弱的成分太多。”周慧莎说:“对,我的感觉也是这样。但要是同时把你们俩赶到农村,真说不准谁比谁强些。给你一块地,你还会种会收吗?”

郑砚池说:“会是会,就是力气不行了,不能身体力行。慧莎,我吃着蝌蚪面,就想起我们老家的红高粱。高粱刚出苗儿时,土地总是旱得要死。拔节抽穗时,又总是风雨交加。成熟了,丰收了,人们也不怎么喜欢它。粗粮,擀不成面条,做馒头也不好吃。红高粱翻身,是近些年的事。吃大米白面胖身,吃甜食多了容易得糖尿病。物极必反,高粱成了抢手货。我就是高粱命儿,翻到小麦身上了。上大学,分到省会工作。提干入党,直至成为地方大员。这叫‘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可是,要是非叫我感谢谁不行,那我除了感谢祖宗积德,感谢自己寒窗苦读个人奋斗外,其他拉不拉撒不撒的人,休想叫我对他感恩戴德。我们郑家祖宗八代积德,坟里才有了我这棵蒿子。上次家族来人,嘱咐我要当个清官。当然,我得珍惜爱护自己的羽毛。我知道,不敢标榜自己清正廉洁手脚干净,但距离贪赃枉法还挺远的。如果有人非要整我不行,我会尽早认输的,我一定得全身而退。”

周慧莎说:“别慷慨陈词上纲上线了,我听得太多了。给你说白了,我今天是特意领你来‘忆苦思甜’的,知道你有苦恼的时候,把‘万恶的旧社会’拉出来一平衡就中了。我陪你吃,但我只能吃几口,我实在吃不下去,也是生活习惯。绝不是忘本、忘记过去什么的。你的奥迪车喝高标号汽油,硬是给它加70号90号,跑不了多远就得趴窝。你尝尝鲜就是了,别当成事儿吃。咱跑跑转转,放飞心情。待会儿,咱到了船上再吃点儿。”

俩人吃罢蝌蚪面,本打算再到黄河上乘船,玩个尽兴吃个尽兴。但他们只沿着黄河大堤遛了一圈儿,就调头往回转,想到新世纪小区休息。从黄河大堤下来时,周慧莎在一棵大树下一度停车。她好像想起什么不愉快的事儿,沉默了一晌,才自言自语说:“单身女人的长夜,真难熬啊。”郑砚池看看她,也没说什么。

周慧莎至今单身,她全身心地恋着郑砚池。当初恋上他,是因为他是她心目中的男人极品。情人至今不能转正为妻子,是因为郑砚池这个一市之长,其一言一行,关联着社会上千丝万缕的敏感神经。郑砚池无数次地省身回眸自己,感谢市民错爱,他觉得自己具备市长的元素太少,而不具备市长的元素太多。比如爱情,为了真爱,他也曾试图和老婆离了,给周慧莎一个正式的名分。但他优柔寡断,患得患失,始终在名利的十字路口徘徊,很难对周慧莎给出个明确的交代。

而周慧莎,自坠入爱河,经历了数年的等待煎熬之后,这种等待煎熬,已经成了她生活的常态。爱着但嫁不了,也杜绝和其他男人拍拖。她拼命地工作,参加稠密的社会活动,夜深人静时,常常沉思,流眼泪。独身女人的路还有多长,她不知道,这就是她的人生。

周慧莎在郑砚池面前,正像人们说的,女人如酒。不过,有时是琼浆玉液,清冽干爽。有时呢,是未经陈酿的伏特加,烈性十足,只能软化市长的个性,不能为英雄以壮行色。弄得本来就缺少性格棱角的郑砚池,在官场的冲刺和肉搏意识,更是日见淡漠。他甚至对官场都有些厌恶情绪了,反而对周慧莎的眷恋和依偎情愫,渐渐浓厚。

说起来他早有家室,老婆也不是不漂亮,独生女儿也并不是别人的种。老婆是文工团的小提琴手,人称团花。在他大学毕业刚分配到商贸委的时候,还是个热血青年,除了热情几乎一无所有。婚姻总是充满阴差阳错,他和文工团的小提琴手相遇,相爱。爱得虽不是死去活来,也有声有色。第二年就生个女儿,女儿有妈妈的艺术细胞,在托儿所和小学里,都称得上小“演艺明星”。他一天不见女儿,都想得发疯。

光从这一点上说,周慧莎是罪魁祸首。因为自从她和郑砚池碰出点火花之后,他对小提琴手妻子和漂亮女儿的热度迅速减退。后来,也不知是因为哪股劲,他进步神速,在商贸委主任的任上两三年的光景,就出任副市长,很快就扔掉“副”字,升任“坐地炮”市长。工作的繁忙,对家庭的离心力,再加上老婆的大度宽宏,比较彻底地成全了他和周慧莎的情人关系。不可用战地野花评价周慧莎,也不可用风流浪子比喻郑砚池。如果换个角度,换个平台,郑砚池和周慧莎,许是英雄美女,一双两好。至今无奈,夕阳芳草本无恨,才子佳人自多愁。

郑砚池以他的审美取向,审视周慧莎。她在农村成长十几年,之后进了城。她父亲,是跨新旧两个社会的知识分子,母亲是出身地主的大家闺秀。周慧莎,一个美人坯子,本应是个文静典雅的淑女,可她从大学校园里走出来之后,却带着淑女和辣妹的双重性格踏向社会。当郑砚池和她相遇时,她几乎把一个靓女全部的青涩温柔和妩媚贤淑,都表现出来。他庆幸天上掉下个林妹妹,只是在他陷进感情旋涡不能自拔的时候,才发现这个林妹妹,手里还拿着剪子菜刀,还有侦察员审判员的潜质。领略了她的固执和强势,他也曾产生过短暂的动摇,试图和她拉开些距离,只做工作中的一般朋友,但他终于没有做到。

所谓爱情,总是当事者迷,旁观者清。小提琴手爱的,绝不是那种不回家的男人。郑砚池经常回家吃住,只是和他在外面的时候相比,他在家一直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和老婆相敬如宾,但却是同床异梦。有多少次,精心洗浴后的小提琴手,裸露的胴体饱含性感,她步履袅袅地从浴室走出来,温婉摇曳着从他眼前滑过,但他都心如止水,一点情绪都上不来。心里嘀咕道:都省省吧!要命的是,越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越是会势不可挡地想起周慧莎,想起她在新世纪的温馨小屋。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在那套不算大的居室里,见识了才女的傲骨柔肠,周慧莎,这个既传统又前卫的女人,几乎在他面前展示出了他对女人所有的理想设计。还有她身体散发出来的,迷人魂魄的香甜体味,她既谨厚又活泼的性情释放,这种令男人神往心醉的享受,从小提琴手那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对于周慧莎,郑砚池随便都能找出好多深爱的理由。瓦岗英雄,江山美人,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一直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