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土地资产、货币与社会资本为核心要素,建立个人、家庭、社区和政府的关系共同体,以共同构造中国农民个人资产发展账户,从而促进中国乡村社会福利与保障事业的制度化发展,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意义上的中国农民资产阶级,让每一个农民拥有客观的资产发展或积累账户,既实现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目标,也同时加强乡村环境治理、教育培训以及农民的精神和健康卫生服务的综合性和可及性,这是通往富裕和谐的乡村发展之路。
首先,调整乡村土地政策,促进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当前,鉴于农村人口老龄化与农村劳动力减少的趋势正在加快,许多农民家庭已经不再具备从事农业经营的能力,国家急需要为部分农民退出土地家庭承包制度创造准备条件。根据建设资产型农村社会政策模式,未来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大体上有两种机制: 一是自愿退出机制,借鉴发达地区“土地换保障”的经验,国家设立农村土地与社会保障发展专项基金,专门用于回购或赎买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收益只能存于其资产发展账户用于其个人退休金的支付,而不能用于其他用途。二是强制性退出机制,即规定农民土地承包权主体去世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必须退还土地承包权,还归村集体经济组织。当然,对于具体什么条件下农民必须退还土地承包权需要十分慎重地设计。可见,相对而言,自愿退出机制更易于实施,且其激励效应显著。
其次,统筹与协调农村相关经济社会保障政策。对农村反贫困及低保政策而言,对于个人资产发展账户进行补贴,以取代对农民直接的货币补贴,可以鼓励农民积累其资产,而不是仅仅刺激其消费水平。同样,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建立在个人资产发展账户的基础之上,也将使得低保政策更加一般化、动态性和有针对性,可以根据农民的个人资产发展账户状况调整低保政策的资助对象和标准。对各类农业补贴、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与合作医疗保险政策而言,应当将农民的各类个人账户及政府补贴款分项目统一设置到农民的个人资产发展账户之中。设置分类统计和总额查询功能,让农民即时了解其资产发展账户的各类项目中的余额及总资产水平,由此可以提高农民重视和规划其资产账户资金的意识和能力,甚至提高其进一步积累个人资产的激励水平。
再次,确保农民资产发展账户资金保值增值。为了确保农民资产发展账户的保值增值,需要设计以下原则性的制度安排: 一方面,将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统一归并到农民个人资产发展账户内分账目管理,并统一划归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在省市层面,社会保险基金将分多个部分,其中涉及农民的包括合作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农民个人发展账户资金三个部分。另一方面,在中央与省级层面,设立社会保障基金或中央公积金风险平准基金,为农民有关的社会保障基金提供再保险,以确保农民的上述三类资金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