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那时青春,不懂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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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懒回顾(1)

喜欢和爱

喜欢与爱,永远是两种难分难舍的情感。如果喜欢是仅属于年少青涩的暗恋,那么,爱便是成年明理后的矢志不渝。喜欢是风,是浪,是雾中的晨曦,是那飘渺山涧中的幽兰,飘散着若有似无的香气。

爱则不然。爱是荆棘,爱是霓虹,暴雨和闪电。它象征的不再是一种脆弱的,鲜为人知的欢喜,而是一种热烈如火,无怨无悔的彼此分担。

年少时,若真恋上了一人,那必然是忐忑而又渴盼的。复杂的心绪,常常让十六七的少年忘却了光阴轮转,独占高楼,狂奔雨中,为赋新词强说愁。他既想把这份飘渺的情感和盘托出,又惧怕对方的决绝与漠然。这时的喜欢,大都牵扯着薄弱的尊严。

于是,很多年后,终于不禁在灯下自问,为何当时不曾勇敢?我们往往无法追寻到最终答案。在时过境迁的记忆面前,我们照旧不肯承认,初时之所以不曾勇敢,全然是因为懵懂的情感不够热切。

雨季过后,少年白净的唇旁渗出了细密的胡茬。它们像雨后的春笋,争先恐后地在成人的世界里疯长。少年已逝。少年长成了轮廓分明的男子。他除了又深邃的双眼之外,更懂得了利弊权衡。

也许,少年曾莽撞无理,故作潇洒地阻拦过一名自己中意的姑娘,在众目睽睽下递出一封淡蓝的信件。也许,少年曾矜持怯懦,不断在欢喜与失落的等待中成长,最终一无所获,暗叹青春如水。

可不管怎样的少年都会过去,就像不管怎样的少年都逃不出蜕成男人的结局。他们要剪去随风飞舞的长发,收起发白的牛仔裤,摘下闪亮的耳钉,去学着说言不由衷的话,握一双双陌生的手,而后面无表情地汇入波涛汹涌的人流。

他们终于懂得了喜欢与爱的差别。当他们陆续爱过别人,或被别人热切地爱过之后。

喜欢如果是一朵卑微的花,饱经秋风冬寒,只为与春天默默相聚的话,那么,爱就是那些深埋花根的泥土,它们所有存在的理由,所有活着的意义,都只为成全花朵与春天的相遇。

同理,喜欢花朵的人,会信手将它采来,插于发髻,完善自己渴求的美丽。而真爱花朵的人,却只愿默默地佝偻着背,为那些终要凋零的鲜花施肥浇水。

不得不寻,不必再寻

在某一大学的座谈会后,曾有人问我:你的爱情观何如?我寻思片刻后,告诉她八个字--不得不寻,不必再寻。

周围恋爱之人,大都与食河豚一般,心惦着鲜美肉味,又惧怕着腹藏巨毒。连年离婚率的高涨,让那些获得爱情,并渴望结婚之人望而心生寒意。

大多未婚之人会想,倘若我离婚了怎么办?苦思这类问题者,据我所知,沉陷爱情的女性占了绝大部分。

尽管这个社会已达到了思想与文化的空前繁荣,可我们仍旧不得不承认一点:女性,还是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因此,潜在意识里她们不得不对自己的生活,幸福,乃至人生做一个最全面的规划,哪怕她们早知,再多的规划也赶不上变化。可至少,她们心里慰藉,有了一个足可聊以自稳的过程。

当我说,我很难做到专一时,台下一片哗然。他们或许在想,这样的一个关乎道德纲常的问题,怎么能如此心猿意马?必定,之前是有很多人告诉过他们的,恋爱一定要专一,甚至,逼迫自己专一。

我问,你专一不需要时间吗?你在专一的同时绝对不会忽视掉周围的任何一个可能会让你幸福一生的人?这两个问题的答案,往往是异常统一的。

他(她)们需要时间来专一,而专一就代表着他(她)们必须、务必忽视周围的其他异性。如此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多数人是保持着一对一的传统交往。因为几乎每个沉湎于爱情里的人都一样,极不乐意除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异性朋友与自己的心爱之人单独进餐。

爱情是自私的。因而,便圈住我们在一次或两次交往后,就必须对自己的终身幸福做出选择。如此单调的几选一之中,出现你最满意理智的答案的概率是多少?

英国有一位大明星,名叫伊丽莎白*泰勒,面若桃花,喜对公众媒体自称专一。可结果呢?她先后结了六次婚,六次都以失败而告终。每次结婚时,她都会对所有的观众说:这是我一生中最爱的男人。

她对爱情的癫狂及草草了事,映照了每一个年轻人的影子。

不得不寻,其实代表的不是花心与烂情,而是对他人对自己的幸福负最高责任。我们无法保证,第一次,或第二次遇上之人,就是最适合与自己相伴走完一生之人。所以,我们不得不睁大慧眼,在熙攘的人海中来回搜寻,那一个最适合与你白头偕老之人。

寻觅终是有结果的。当以时光作为筹码,重重筛选,独留最后一人时,我们才可安然低头,掩住心中喜悦,把漂泊良久的视线收回,继而关上心门,再不让旁人入住。

我们已找到了那个可托可依之人。

一路苦涩的“不得不寻”的过程,不就是为了得到这个“不必再寻”的结果吗?

我并非倡导不忠不贞。只是,爱情的忠贞,是要有前提可依的。他(她)与你没有任何条例的约定,没有经过赤裸裸的凡俗生活的洗刷,也并非真可为你取暖一生之人,你何以要抛却所有幸福的可能,对他(她)忠,对他(她)贞?

赏爱

张爱玲的《流言》一书中,所涉之面甚广,可唯一感动我,并让我至今不忘的,怕只有《爱》这篇最短之文了。

文中用极其简短的言语概括了一个女子的爱的一生。她在那样的树下,与一年轻人相遇,匆匆互道一句:“噢,原来你也在这里?”多年,她尝尽人间疾苦,可唯一不曾在她心中戮杀模糊的,是那夜的那位年轻人。

我想,只怕不仅仅是那年轻人在她心中无法消停,就连那夜暗无光华的月,那棵毫无特异的高树,都成了她心中的念想。

再重阅此文,竟发现有那么多线条备注深画内里。坐在冰凉的地板上,实在难以想象,当时年少的自己,初读此文时,内心是何种讶异与癫喜。世间竟有如此文字,短不足千字,却已把一生之爱的来龙去脉恍然道明。

最后一段,落有两排浓厚色彩的直线。可看出,黑线在前,红线在后。也就是说,当时的我,先用黑笔临画了一遍,些许时日后,又执红笔,再读,再画了一遍。

如此看来,我是看了两遍的。可在印象中,我似读了百遍一般,此段何处有何符号,标点,都一明二白。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起初,我固执地以为,张这段言语是出自于泰戈尔。那时总觉得,只要是稍让人动情,有落泪之冲动的词句,必都是源于那个发须雪白的老头笔下。譬如“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后来方知,却为张笔。她的一生是多舛而波折的,先后经历了家庭裂异,背叛,丧夫等生之哀痛,她曾写过她不会再流泪--在一个阴雨朦朦的码头上,她已经为那个远携伊人奔走的负心男人把该流的泪水一笔流尽了。

她笔下的人物都是有些凄婉的。她不信尘世间会有那么多圆满之事,可我知道,她越是重说类话,越是表明她心中有着对真爱的无穷渴盼。

“高呼自己不需爱情的女子,大都和走夜路的孩子一样,只能靠大声唱歌来驱除内心对黑暗的恐惧。”

爱是如花似蜜的吧?像那短文中的年轻人,多年后在她羸弱的心怀中,仍旧容光焕发,英姿不改,簇成她皱纹里层的深红,如春暮四合的云霞。

即便如此,仍不乏伤春悲秋之人。因为,花与蜜都是具有时节性的,也就是说,它们都是不可能在现实中得以永恒的。

顿笔,窗外又是一片艳阳。一只鸟与另一只鸟,扑扇着灰蓝的翅膀,匆匆掠过了我的窗前,转瞬消逝于一片翠绿之外。

爱喜深幽

当他四处广邀旧朋,托人找来乐队,在宿舍楼下为她深情演唱《月亮代表我的心》这首老歌时,我坚信,就凭这轰轰烈烈的场面和众人的欢呼,他们定可以白头偕老。

他是那么勇敢和刚毅。当架子鼓的声音在楼下如急雨敲击铁棚一般奔入我们的耳朵时,众人争先恐后地站到阳台上观望。人群像流水一般从四周涌动而来,没有一位女生不为之尖叫。我们都以为,他的爱,足可让她享尽一生。

大学四年,他们的爱情越发地被传为佳话。我甚至想,倘若有那么一个机会,几十年之后碰上他们,我一定会为他们写一部轰轰烈烈的爱情纪实,以此来告诉那些对爱情已经绝望的世人,原来,这浮华的红尘里,仍然存在着感天动地的爱情。

毕业之后,有事没事我就四处打听,他们这对曾经名动一时的情侣,如今身在何处,进展如何。每每当他们告诉我情况之后,我总是仍不住满心欢喜。也是因为他们,我笔下的爱情故事,愈加地圆满和让人向往。我甚至看到,很多年后,因为他们的故事,我成为了一名畅销书作家,坐在明媚的窗台上,日夜不停地给我的读者回信。

那时,他们就是我的前程,就是我心里的一缕阳光。可毕业不到五年,便有人告诉我,他们离婚了。我讶异之外,更是惊恐。不明所以。那段时间,我四处打听,甚至,托远在他方的记者去帮我寻访,事情是否属实。我多么希望,有那么一个人,那么一个真实的声音告诉我,他们仍在轰轰烈烈地相爱。

可直到今日,都没有人来告诉我这句平白的话。他们的爱情,已然走上了末路。

这些年,我一直在想,为何那么撼动人心的过往,那么感人肺腑的爱情都会走上绝路,是否,这个时代真没了透明洁净的爱情?可当我看到一对对白发苍苍,互相搀扶着在夕阳中散步的老人时,我坚信,他们之间的信任,就源于爱情。

原来,越是白头偕老之人,越是没有轰轰烈烈的过往。他们的生活,在常人眼中是一如既往的苍白,波澜不惊。可正是这样深幽的僻静,给了爱情最好的生长环境。

太过于轰轰烈烈的开始,其实是象征着之后的过程将从波澜壮阔渐渐趋于平静。相爱的人儿啊,你要明白,自古以来,真爱多喜深幽。

怀念小城一棵树

很久没去小城,都快忘了它的模样。

我心内的小城虽不如书内所描绘的那般优美,青砖墨瓦,潋滟秋阳。却是如一颗朱砂般长在了心房,万千人潮,都不可触碰。

整理内屋之时,忽然发现了我多年前的一个本日记。短短的几章,和一片书叶一起被紧夹在内里。我慢慢翻阅着,那时稚嫩的笔记。印象中,是有过那么一棵树,我还曾采过它的叶子。

不记得小城里的谁说过,那棵树是于我出生那年种下的。也就是说,它和我同一般年岁,同一样生长。我不知这话是真是假,反正从那以后,隔三差五我总要去那棵树下站一会儿,靠靠它,和它比比高。

起初,它是没我高的,我也因此经常窃喜。可后来到我十几岁的时候,它突飞猛长了起来。我再到树下,只能仰着头看那些从叶缝中穿透进来的细碎阳光了。我暗自忧伤,忽然明白了时光为何物。

再后来,我养了长发,乌黑过背,飘逸异常。再站到树下,总会惹来一群少年火热的眼光。慢慢地,我由开始的讨厌成了习惯。我总觉得,那树就是我。而我,也是那棵树。微存不同的只是我们的生存状态罢了。

我不知道那树的芳名,也不曾问过。我觉得在那时的年纪里,我与它是相通的,俗名已无关紧要。可尽管如此,最后还是与它别离了,在十八岁的清晨。

车内,我对着它所在的位置不住回头,险些把眼水甩落。十八岁的春光将临,我却未能看到那棵树的繁茂。生命里多少的唏嘘和感慨,终是要和那些树叶一样,只能永远停留在一个固定季节的背后了。

秋日,再想这棵树,回忆已是面目全非了。依稀能记起的,只有我那时十七岁的萌动情怀,还有那些热切的目光。这些风景,全然都是在那棵树下疯长起来的。可如今,都只能全然交托给时光了。

等待与承诺

他是爱她的。只是,毕业的时候,不知怎地,就莫名其妙地分手了。他和她大吵了一架之后,各自提着行李箱,南北西东。

他的确后悔了。有的时候,凝望她的照片,会默默地流起泪来。无奈,二十四五的年纪,又是大好男儿,血气方刚,哪里肯对往事低头啊!

他知道她的习惯。伤心无处排遣的时候,她会把一切都扔进博客里。浩淼的虚拟世界里,没人知道她是谁,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将一切伤怀都倾吐出来。

那时,他每天必做的事,就是去她的博客逛逛。只是,他从来不愿留下痕迹。

删除痕迹,抑或匿名登录。他到底还是放不下面子。

其实,除了面子,还有另外一些原因。他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方式道歉,然后重归于好。

他记得,他承诺过她,要在毕业之后带她去新马泰旅行。她多孩子气啊,竟把这样的承诺写在日记本里。她说,她会好好记着这个承诺。

她不知道,当爱情兵败如山倒的时候,别说写在日记上的承诺,就算是刻进石壁的海誓山盟,也不过是昨日烟云。

他去旅行团问过,双人新马泰半月游,实在需要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开始没日没夜地干活。他觉得,爱她,就应该兑现给她的每一个承诺。

疲累了,受气了,苦恼了,就坐在电脑面前,打开她的博客看看。顿时,心情舒畅许多。

两年后,他终于攒够了这笔钱。

在旅行社交了全款,预定了名额之后,他急匆匆地打开了她的博客。他想告诉她,当年许给她的承诺,他今日可以兑现了。他一直记得他说过的话,他没有骗她。

博客里到处贴满了她的婚纱照。

她站在波涛暗涌的沙滩上,笑靥如花。身旁,是一名他从来没有见过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