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红消香断:李家宁品《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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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黛玉八美(2)

可众人看了,都道是黛玉诗为上。第二次写菊花诗,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三首诗以“题目新,诗也新,立意更新”夺魁,而宝钗的诗次之。第三次芦雪庵争联即景诗,黛玉十一句,宝钗五句,从数量质量上看,黛玉都明显高于宝钗。第四次桃花社,黛玉独做《桃花行》,无人可比。第五次作柳絮词,众人判宝钗的《临江仙》“果然翻得好气力”为第一,黛玉的《唐多令》因“缠绵悲戚”为第二。但愚以为,宝钗的这首《临江仙》命意太俗,实在勉强。诗中无不反映了这位“藏愚守拙”的冷美人的庸俗气和功利主义的特点。

而黛玉的《唐多令》,寓意自然、意境超逸、缠绵悲戚,自有一种伤感美。诗人孤标傲世的个性和超功利主义美质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

所以,人们常说,黛玉是“诗一样的女儿”,而黛玉的诗是“女儿一样的诗”。

黛玉气质之美

《离骚》中用香草美人的手法来象征具有美好品质的君子:“纷吾既有此内美兮,又重之以修能。扈江离与辟芷兮,纫秋兰以为佩。”林黛玉亦是作者要极力塑造的一个内外皆美的人物。其突出表现在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运用了大量的具有特殊意象的植物来象征林黛玉的内在美质。

首先,曹雪芹为林黛玉安排了这么一所与众不同的住处---潇湘馆。这里之所以好,就在于它有别处所无的“千百竿翠竹遮映”(第十七回)。黛玉之所以选中这个地方,也是因为“我爱那几竿竹子,隐着一道曲栏,比别处幽静些”(第二十三回)。大观园里别处不见竹,只是潇湘馆里有竹,而且“竿竿青欲滴,个个绿生凉”(第十八回),“凤尾森森,龙吟细细”(第二十六回)。作者每次写到潇湘馆,几乎都要写到竹,结合屋内的陈列布置,使潇湘馆成为大观园里格调最高的一处住所。这样写很明显是一种象征手法,竹子是用来比喻潇湘馆的女主人林黛玉的,这是不言而喻的。以至于当黛玉死后,探春李纨走出院外听到“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第九十八回),可见在《红楼梦》中竹子已经几乎成了黛玉的精魂。此外,在第六十三回,宝玉因生日而夜宴群芳时,众人行酒令。差不多最后才轮到黛玉,作者留给她的是一枝芙蓉花。对此,“众人笑到:这个好极!除了她,别人不配做芙蓉。黛玉也自笑了……”作者把黛玉比作芙蓉,芙蓉即莲花,这又有何含义呢?要说明莲花的特征,我们自然想到周敦颐著名的《爱莲说》:“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且说,“莲,花之君子者也。”如果说,竹子的形象是象征黛玉的劲节孤高、凌云不俗的兀傲品格的话,那么莲花的形象就比喻了黛玉的高洁静雅、质朴率直、可爱而不可亵的高尚情操。与此相关的还有一篇宝玉祭芙蓉仙子的诗篇《芙蓉女儿诔》:“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体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此文虽诔晴雯,实诔黛玉。

因而,其中提到的那些古人故事,固然用以赞颂晴雯的内在美质,又何尝不是黛玉高洁品质的彰扬。我们从哪里可以看出林黛玉莲花般的君子品质呢?

作者把黛玉的竹之品节、芙蓉之高洁、菊之孤傲推向了极致。脂砚斋也赞她为“以兰为心,以玉为骨,以莲为舌,以冰为神,真真绝倒天下之裙钗矣。”

黛玉柔弱之美

黛玉之美,尝有“病态美”之论。那么,曹公笔下的黛玉是病态美?还是柔弱美?

让我们先看看曹公关于林黛玉之美的描写:“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我认为,黛玉之美并非病态美,而是柔弱美。

曹公写黛玉之“病”,乃以“病”状“态”,非写“病态”,实写“美态”。

脂砚斋在此处评曰:“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西子之病,若施于别个不美矣。”“脂批”指出了一个问题:美人并非没有缺陷。缺陷之于美人,往往正是写出了其美的特点。对林黛玉而言,不论写其病还是写其娇弱,显然不是为了突出其“病”,而是为了状其美。所谓“若施于别个不美矣。”说明施于黛玉,却是恰到好处!林黛玉本是西方灵河岸上的一株绛珠仙草,已殆枯萎,是赤霞宫神瑛使者以甘露灌溉,得以久延岁月。后撷天地之精华,蒙雨露之滋润,得脱草胎木质,修成女体。其前身既是一株仙草,便为人间颦儿的姿态,心性规定以柔弱为基调的性格特征。

黛玉悲剧之美

中国古代文学,结局常以大团圆喜剧收场。只有《红楼梦》一反俗套,确定了彻底的悲剧题旨。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莫不预示小说所写,尽皆悲剧。“金陵十二钗”皆在“薄命司”中,自古红颜多薄命,而黛玉恰十二钗之首。所以,《红楼梦》既是林黛玉的颂歌,又是林黛玉的悲歌。

作者在把黛玉刻画成为作品中才貌最为出众的人物的同时,也把她塑造成全书悲剧的典型。红学评点派学者涂瀛说:“林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楼梦最,物色有在矣。乃不得于姊妹,不得于舅母,并不得于外祖母,所谓曲高和寡者,是耶非耶?语云:‘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势然也。’于是乎黛玉死矣。”鲁迅说:“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又说:“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可见无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并不是悲剧。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才是悲剧。越有价值、越美的东西的被毁灭,其悲剧的力量也就越大。

林黛玉短暂的一生,像她所葬之落花,飘落在了人生的凄风苦雨之中。她执著追求爱情,最终只成了虚话。那么,黛玉的悲剧究竟是因为什么呢?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不论是多么优秀的女性,作者都已经事先设定好了她们悲剧的结局。无论黛玉或者宝钗,都会是殊途同归的悲剧结局。

尽管黛玉情与爱是命定的悲剧,但在中国的古典文学中,从没有一个女性角色像林黛玉那样有如此强烈的自尊心,坚定地维护自己的尊严和爱情的信念。她的出现像一道曙光,她的美照亮了很多黑暗中妇女的心灵,她们陶醉于林黛玉坚定、高洁的灵魂,跟她共同经历那些爱与恨。

黛玉之美,不只八美。她身上集古今唯美之大成,实为无上之美。呜呼,黛玉之美为第一,谁又敢再舔列第二?即便雪芹先生复活于世,也造不出第二个黛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