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中国奇幻十人选·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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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深深浅浅(1)

每天,我都要走过一排排散发着古旧气息的书架。并不都是旧书,但即使是新鲜的油墨味,在这里凝结成文字后都会让人感到一种飘忽的悠远。

都是历史书。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本系的图书室。工作并不忙,偶尔有人来填一下索书单,我就从大木书架上取出书来,轻拍一下上面的积尘。递过去,并无话。我的日子过得如蒙满灰尘的古籍,平静而寂寞。

图书室是亮着灯的,可依旧让我觉得幽暗。油漆斑驳的厚重书架层层叠叠地投下浓重的阴影,我站在下面,就交叠出一个更为黯然的人形。于是有一种淡淡的伤感在四周萦绕,耳边似乎响起自古以来永恒的轻叹。

没有人来时,我会随手取下架上的书来看。多是发黄的纸页,薄而脆,不小心就会裂下一片,仿佛在秋风中被揉碎的银杏叶。书册里那种悠远的气息更是浓烈,后来我在自己身上也闻到了相同的味道,洗不去。我感到某种惶恐。

小时候我喜欢给别人讲故事,遥远的故事。梦一般的往事纠缠着我,终于把我推进历史系的大门。那时我是想做一名历史学家的,我喜欢这个头衔,睿智而渊博。现在我也喜欢,但我知道我做不了,一个太喜欢幻想的人注定不能成为敦诚的学者。当我终于明白自己以前固执地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时,我取出了包中的小镜子。在镜子里我看到自己的脸,美丽的,却带着一种陈年的阴郁。我想这可能是没有人愿意接近我的原因,我是一个年轻的老人。甚至在阳光下,我的影子也比别人的黑。

漂亮的泡泡,也许我当初立志要学历史就是一个最大最绚丽的泡泡,它破裂的时候没有人看见,但我的生命已经轻忽起来。我在图书室里面对浩如烟海的典籍,觉得生活无聊之极。

所以我决定看二十四史。当我还是一个学生时,一位胡须与头发一样白的教授曾勉励我们利用空余时间把它读完。那时的我飞扬而轻狂,背地里说就算他读完了又能记住些什么,只是书虫在啃书罢了。现在我也不知道读完了二十四史能做什么,但这已是我生活的意义,我无心再追根究底。我就像一只陈年的书虫,幻想着自己长出翅膀的那一天。

我每天都看看自己的脸,依旧地美丽与沉郁,可我已经听到了微微叹息的声音。我在窗台上种了一盆茉莉,听着它开放,听着它枯萎。茉莉的香味与古籍的气息混合在一起,我翻开了厚重的二十四史。在高度精练的文字里,我忽然很想说话。抬起头,却发现整个房间寂静无人。

图书室设备简陋,没有电脑。这就是我找出一叠纸和一支笔的原因。

我一直没有动笔,只是慢慢地翻着书页。我不知道自己终究会写下什么,我在等待。终于有一天,停电了,我坐在黑暗里,面前是一本《旧唐书》。我想这突然而至的停电或许是某种启示。我抚摩这书页,粗糙而敝旧的纸张,抬起手,我闻见了手指上散发的淡淡的味道,像泪水的咸味,又像久远的血气。

电灯重又亮起来时,我在纸上写下了故事中主人公之号——“宁国公主”。只是机缘,仿佛随手摘下一个苹果,拿到手中才细细打量它的与众不同。其实,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根据正史记载,宁国公主是唐肃宗李亨的第二女,长得很美丽。在一般人的印象中,公主大多是美丽的,因为后宫中无数年轻漂亮的嫔妃正担负着改善皇族容貌的使命。宁国公主的事迹,在新旧唐书中记载差不多,没有找到更多的史料来佐证。这让我很沮丧。如果我是学中文的,我就可以把这个故事讲得添枝加叶,绘声绘色。可惜我曾经坐过历史系的课堂,我没有编造的习惯。你看,人一有点不同的地位和身份,就会生出许多顾虑。这些顾虑让我郁闷不已。于是我竭力让自己忘掉,忘掉那个在阳光下梦想着当历史学家的孩子,忘掉那个义无反顾地走进历史系大门的年轻人。我知道我一落笔,就否定了以前的岁月。

笔尖落在粗糙的纸面上时,我听见最后一朵茉莉花凋零的声音。我停了停,没有抬头,只是等着余音消逝。

大队车马驰过尘沙滚滚的官道,我终于开始写,道旁的槐树早蒙上厚厚的灰土。尽管这队车马威仪隆重,华贵的外表却全因黄土而显得敝旧,一派风尘仆仆的赶路神色。

最后一辆马车的黄色幔帐饰以一条黑纹,这是服丧的标志。宽敞的车厢里也只坐着一个人,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她紧紧地抿着唇,听见前一辆马车中隐隐传来的笑语。本来她也该笑,大唐朝廷因安史之乱在外流离数年,现在终于可以迁回都城长安,这是天下人举额相庆的事。可她笑不出来。倒不是因为丈夫薛道衡的死。他死了快三年了,她根本没有什么回忆留下。她不笑只是因为她将再嫁。读者千万不要误会,以为这位宁国公主三贞九烈,一女不事二夫,唐朝的观念还没有如此迂腐,何况薛道衡本来就已是她的第二任丈夫。她之所以郁郁不乐,是因为肃宗李亨已答应把她嫁给回纥可汗。

我专门去查过回纥的资料。据《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五记载:“回纥,其先匈奴之裔也……无君长,居无恒所,随水草流移。人性凶忍,贪婪尤甚,以寇抄为生。”看到这里我不禁也吓了一跳,幸亏不是让我去嫁给他们的可汗。而宁国公主,更会认为自己未来的丈夫比禽兽好不了多少,不哭得半死才怪,却还得叩头谢恩。就像有一天某人假作关心地对我说:“小徐,这次没能晋升职称,不要闹情绪哟。年轻人,以后还有机会嘛。”我就强装笑脸不露一丝痕迹:“谢谢您关心。这次是我自己努力不够。”心里却恨不得立刻拂袖而去,因为正是他占了我的名额。看来不论是古代的公主还是现代的平民,都得学会为生存而掩饰真实表情。否则只会换来一句:“杀无赦!”

我说过,很少有人愿意与我亲近。听说由于传导的原因,人所听见的自己的声音与别人听见的并不一样。或许我的声音就非常不悦耳,尽管我一直以为自己声若银铃。这说明人不能自以为是,群众观点与个人观点总会有分歧。而话,归根到底是说给别人听的。如果只有一个人,就只用想,不必说了。

所以我独自骑车上下班时,就常常想得天昏地暗。那天也是一样。正行在一条狭窄曲折充满诗意的小路上,忽然有人叫了一声“徐皖!”我猛一抬头,看见前面骑车的人回头笑了一下。我赶紧也笑,可人家并没有看见。这是我们系长得最帅的男老师,但我们平日从不说话,我当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叫我。直到很久以后,我们再无第二句话,我才省悟他叫我是因为我挡住了他超车的路。

不得不承认,尽管有些惭愧,我当时仍然兴奋了一阵。毕竟有人对我表示了友善,而且还很英俊。我就面带笑容地继续神游天外,忽然又听见一声;“哎!”然后是一声巨响,满眼映入了银光闪闪。

由于心不在焉,我骑车撞人似乎是家常便饭,可这次撞的人手里提着两只热水瓶。其中一只瓶胆破了,开水和碎片一起飞溅。为了体现公民应有的修养风貌,我赶紧停下车来说了至少两打对不起。幸好那人穿着长裤,没受到什么烫伤。但我已吓得不行,虽然我常自诩胆大,我仍是怕他会揍我。

宁国公主知道回纥是“野蛮人种”,恐怕也带有一丝对暴力的畏惧吧。“你敢!”她会用大唐公主惯有的威仪大喝,但那时的大唐差点被几个叛将闹得亡国,她不过如同卖给回纥可汗以换取援兵的商品罢了,又有何威仪可言?所以虑及将来生活的种种险恶,宁国公主对前面车中传来的笑语深恶痛绝。她忽然埋怨起自己母亲的不争气,如果能爬上皇后的位置,又何尝会让她远嫁塞外?

宁国公主是“天下第一”,历史上第一个去和亲的“真公主”。从汉代起,历朝和亲的“公主”都是宗室之女甚至宫女。然这次肃宗为表大唐对回纥援军的倚重,破天荒地嫁出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就可以证明大唐当时的气势已是多么衰颓了,否则也沦落不到卖儿鬻女的地步。

可是肃宗也有他自己不可告人的打算。宁国公主自十四岁出嫁,到二十一岁已先后死了两个丈夫,七年中倒有六年在守孝。用民间的话这是个“八字大”的女人,专能克夫。把她嫁给回纥可汗,以答谢他们平乱的功绩与大肆劫掠唐境的劳苦。幸亏回纥人当时尚未开化,否则若查出肃宗皇帝的险恶用心,他们的骑兵一定会掉转马头,杀回长安了。

总之,不论宁国公主自身如何怨愤,肃宗如何盘算,可汗如何欣喜,这场出塞和亲的戏已经开场了,它不过是冗长的历史剧中一个小小的片段。

其实从我和薛一弛刚认识起,我就预感到今后和他不会有好结果。那满地的碎瓶胆总让我有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以此类推,热水瓶是有价值的,它被我毁灭了,所以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个悲剧。

薛一弛身材矮小,却颇为健壮,不是我所欣赏的高高瘦瘦型。薛门在唐朝可是世族,武则天嫌情人冯小宝的名字土气,就赐他叫薛怀义。可见“薛”是一个洋气的姓。但薛一弛却时时露出乡土气息,颇有些辜负。所以从一开始,就注定我不会喜欢他。

宁国公主出嫁的时候也下定决心不会喜欢新加封的“英武威远毗伽可汗”。虽然他们没见过面,她已经听说他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了。在咸阳磁门驿与送行的肃宗道别时,宁国公主心中虽怨愤,口中却还得说:“国家事重,虽死无恨。”然后哭得更厉害。

护送宁国公主踏上出塞征途的是汉中郡王李禹。他是公主的堂叔辈,年纪不大,三十多岁,倒也有几分英武之气。一路上几乎走了月余,虽然李禹照顾得甚是妥帖,宁国公主心中仍是含着忧虑与恐惧。只愿这条路永远也走不完,在见到那群未开化的野蛮人之前便——毁灭。

可是终点终于要到来。宁国公主静静地坐在车中等待,李禹走进了回纥可汗的牙帐。

可汗倒也生得威风,穿着赭黄袍,戴着胡帽,坐在正中榻上,脸上的傲慢自得让大唐郡王感到一种羞辱。于是立着不动,用同样傲慢的眼光望着可汗。可汗毕竟不谙韬光之术,忍不住先开口:“两国君臣有礼,为何不拜?”李禹于是滔滔答言:“唐天子以可汗有功,,故将女嫁可汗结姻好。比者中国与外藩亲,皆宗室子女,名为公主。今宁国公主,天子真女,又有才貌,万里嫁可汗。可汗是唐家天子女婿,合有礼数,岂得坐于榻上受诏命耶?”这段话自“正史“上抄录,分毫不错。我一直奇怪一向惜墨如金的史家,为何将这段话冗长地记录在案。或许他们深感自己所处的时代外藩气势之汹,李禹的话让他们有扬眉吐气之感吧。反正最终可汗“拜受诏命”。

这一段插曲传到宁国公主耳中,少不得被渲染加工,比如可汗设下刀山油锅之类。李禹的浩然正气令公主怦然心跳。无可否认来自文明之邦的公主更会欣赏“文明人”的举止,特别当文明以和平的手段征服了野蛮,取得最终胜利的时候。于是李禹在宁国公主心中已成了一位英雄,直接地保护了她高贵的身份。她感激他甚至爱慕他,因为她除了身份,再无任何东西可以依仗。

婚后三天,李禹等回京复命去了。宁国公主依依不舍。她喜欢他秀挺的三绺胡须,而回纥人,则一色粗犷的连腮胡。公主曾嫁过两次男人,但都没有什么印象。那两个人对她,更多的意义只是两快白底黑字的灵牌罢了。所以每当公主思念故土,女人脸是自己的母亲,上着红妆以掩盖自身的苍白;男人脸则是李禹,智勇双全的贵族,拈须而笑。这时候公主总会忘记,论辈分李禹是自己的堂叔,虽然已在三代之外。

宁国公主无可奈何地嫁给了老可汗,我则荒唐地接受了薛一弛的电影票。尽管我对他没什么好感,可他对我撞坏热水瓶一事没多说一句话,总让我心中歉歉。我这个人,最怕欠别人的情,因为我怕有朝一日,他们会找我偿还。

电影是关于秦朝的。演员都不错,剧情却让我忍不住唠唠叨叨地批评。毕竟我是学历史的,处于维护自己专业的纯洁性,我看不惯编造史实。薛一弛比我平静得多,他听我批评够了,才慢吞吞地说:“可是不编得离奇一点,谁看呀?”

他才不懂呢,历史上离奇的事太多,就像宁国公主的故事。可即使是一棵极好的白菜,也要添点油加点醋,炒出来才好吃。这一点,在茉莉花全部凋谢的时候我就领会了。

宁国公主初见叶护是在可汗的宴席上。当可汗的众多儿子一起向新可敦敬酒时,叶护排在最前面。他是太子。宁国公主在长安时就屡屡听说叶护的名字,就是他带领回纥的三千骑兵大败安庆绪的叛军,收复长安城;也是他攻下洛阳后劫掠三日,令唐王朝颇失面子,却还得强装笑脸,赐物嘉奖。

叶护的年龄比公主大着十几岁,却故意大声叫着“母亲“,引得满帐的人大笑,可汗也笑。宁国公主有些恼火,认为颇失了自己的尊严,却又无可奈何。她暗暗打量这个健壮的汉子,又看看身边已显老态的可汗,蓦地发现,父子彼此偷窥的眼光都是猜忌而冷酷的。而叶护看她的眼神,更让她感到一种内心深处的颤抖。她怕他。

可汗最初对新婚的可敦,也就是回纥语的王后还有些宠爱之情,但随即淡漠了这桩政治婚姻。他还有众多的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而宁国公主时刻不忘的天朝贵族的矜持让他心生厌倦。宁国公主不得不如此,她的身上肩负着宣扬王化的重任。尽管她不愿承担,可她害怕一旦卸下这个担子,她的身体将轻忽得无所依托。

坐在华贵的毡房前,望着无际的草原,宁国公主常常会想起细君,也就是西汉第一位和亲的公主。细君出塞的时候作了一歌,颇引得千年后的宁国公主自悲自伤。

“吾家嫁我兮天一方,

远托异国兮乌孙王。

穹庐为室兮毡为墙,

肉为食兮酪为浆。

居常土思兮心内伤,

愿为黄鹄兮归故乡。“

可是细君公主的命还算幸运。那位年老的乌孙王自觉对不起公主,主动提出让公主改嫁给他的孙子。宁国公主猜测着自己的命运,可汗能有乌孙王的胸怀吗?似乎不会。而且,她暗自叹一口气,即使如此,可汗的儿孙也都一样地粗鲁凶横,自己谁都瞧不上眼。当然,太子叶护好些,毕竟他曾久居大唐,受的王化要多一点。

我对薛一弛也是瞧不上眼,至少在外表上。他比男生的平均身高差了一截,永远不能用“玉树临风”来形容。可他既没有说过什么,我就不能拒绝什么。于是仍然有一搭没一搭地在一块聚聚。我实在无聊于看二十四史的时候,也偶尔会主动找他。

而宁国公主实在无聊于弹琵琶的时候,就会带上几个随从去骑马。可惜不能像以前在唐宫里打马球,她只能骑着马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