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适用房”的倡导和努力极少,如果曾经有过的话,从取消导致高房价的罪魁祸首——政府的土地限制令入手。相反,政府不是千方百计敦促个人降低房产售价和公寓租金,就是绞尽脑汁利用纳税人的税款来从各个方面补贴房地产。换句话说,政府压根不愿意减少,而是想增加自己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分量。政府也并不力求减少房地产的成本,而是试图利用纳税人税款补贴房地产的方式,或是通过立法阻止成本直接体现的方式,来隐藏房地产的成本。
放宽信贷标准
联邦政府为改变私人金融机构抵押贷款流程而做出的最初的举措之一便是1977年颁布的《社区再投资法案》。如同许多政府措施一样,最初,该法案仅仅具备指导意义,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该法案的实施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严格。
《社区再投资法案》指示,“每一个相关的联邦金融管理机构都要应用自己的管理权,在考核金融机构的时候,鼓励这些金融机构在不违反企业的安全与健康运作的情况下,帮助自己的社区满足贷款信用要求。”
尽管加上了“安全与健康运作”的限制性词条,但是,这些词语却显得无关紧要。很明显,在法案审理之时,它们的存在无足轻重,参议院仅仅花费了一天的时间进行审议辩论,而众议院则干脆没有辩论。然而,一个隐含的论断是,政府官员有资格来指导借款人,告诉借款人应该将存款人和投资人委托自己的资金以贷款方式发放给谁,而这一论断的正确性已然通过多年的验证并越来越清晰。但这个著名的论断却几乎没有遭到过质疑,不论是在《社区再投资法案》申请通过的时候,还是法案正式实施之后。尽管《社区再投资法案》并没有产生立竿见影的重大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构成其立案基础的论断及具体的条款细则,却为各式政府官员及政府机构向借款人持续施加压力提供了强大的依据,由此借款人不得不为政客和官僚们心仪的贷款人发放贷款,而不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选择和判断贷款人。
借款人受到的压力在20世纪90年代骤然加剧,此后更是呈几何级数式倍增。90年代初期的各项研究表明,在当时,甚至连黑人和白人申请贷款的通过率的差异都能够引爆媒体的神经,甚至能够惊动国会和白宫向相关管理机构施压,以敦促其指导银行修正信贷规则,监控各项信贷统计数据,例如按人种、按社区、按收入等分类的贷款通过率,同时,对未能完成政治指标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人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