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人的信念以及对事物的认知、评价和看法是多么重要!德国19世纪著名哲学家叔本华也曾经说过:“事物本身并不影响人,人们只受对事物看法的影响。”
对ABC理论的核心观点,艾利斯常引用古代斯多噶派哲学家爱比泰德和莎士比亚的话来表达,爱比泰德曾说:“人的烦恼不是起于事,而是起于他对事的看法。”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中有这样一句话:“世上无好坏,思想使之然。”这些话和中国古语“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简直如出一辙。REBT明确认为,大多数人的心理烦乱、情绪失调都具有“庸人自扰”的特点。
ABC理论(Ellis,1979):A代表诱发事件(activating events,又常缩写为As)。按照REBT的解释,As是当事人所遭遇的当前事件,或与这事件相关的当事人自己的思想、感受或行为,也可能是当事人对过去经验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记忆。譬如,张女士离婚了(事件),张女士对自己说,“我离了婚,这一年来我不得不带着孩子”(有关这件事的思想、感受和行为),张女士对她母亲当年离婚的可怕回忆(对接受治疗的当事人来说,常常就是神经症症状)。因为这些不良情绪或行为总是接着A出现,所以人们总是把它们看成是A的结果,故称作C (consequences,亦可缩写为Cs)。
按常识,人们会认为As直接引起了Cs。而REBT认为,这种看法虽非总是,但在大多数时候是不符合事实的。通常在As和Cs之间总有一个非常要紧的中介因素在起作用,这个中介因素是当事人对于A的信念、认知、评价和看法,通常用信念B(beliefs,亦可缩写为Bs)来表示。按照REBT的看法,人极少能够纯粹客观地知觉、经验A,总是带着或根据大量的已有信念、期待、价值观、意愿、欲求、动机、偏好来经验A。因此,对A的经验总是主观的,因人而异的。又因此,不是A直接引起了C,而是B直接引起了C。换言之,事件本身的刺激情境,并非引起情绪反映的直接原因。个人对刺激情境的认知解释和评价,才是引起情绪反应的直接原因。
以前述例子来说,假如张女士现在正经验抑郁、悲观、伤心等抑郁症状(Cs),她的症状并非由于离婚这件事决定,而是由于她对离婚这件事所抱有的成见,所作的解释、评价所致。假如她对离婚及随后的一系列事件不是像现在这样,看成是极其糟糕、极其不幸的,并把责任归咎于自己,认为自己无能、无价值,将来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而是对自己说,“这事的确是不幸,但也不是糟透了,它让我从夫妻冲突中解脱出来,而且让我能够选择新的生活”,她就不会产生抑郁。
在ABC理论中,D代表治疗[因为REBT的主要治疗技术是教导当事人对Bs进行质疑问难,故用“质辩”一词(disputing)的缩写表示]。通过D来影响Bs,认识问题解决了,情绪和行为困扰就会在很大程度上解除或减轻。最后达到E——一种新的情绪和行为后效(a new emotional and behavioral effects)以及一种新的有效的生活态度或生活哲学(an effective philosophy)。
三、非理性观念及其特征
(一)非理性观念
REBT理论强调,情绪困扰和行为不良都来源于个体的非理性观念,治疗的重点也在于改变这些观念。艾利斯通过临床观察,总结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产生情绪困扰,甚至导致神经症的12类不合理信念,并分别对其不合理性做了分析。
(1)需要被赞赏:一个人不管做什么,都绝对必须得到每个人的喜爱和赞赏。
(2)过高的自我期许:人在各方面都必须能力十足,完美无缺。
(3)责备:有些人很坏、邪恶、卑鄙,应该受到责备惩罚。
(4)面临灾难:当事情不能尽如人意时,一定是可怕的灾祸。
(5)不必负责:不愉快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的,个人一定无法加以控制。
(6)忧虑:对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或可怕的事物,必须要常记挂在心里。
(7)逃避问题:逃避某种困难或责任,总比面对问题还来得容易。
(8)无助感:过去的经验与事件,是现在行为的决定者,过去的影响一定是无法磨蚀的。
(9)完美主义:每个问题一定有一个正确或完美的解决方法,而且必须找到,否则将会有大灾难。
(10)依赖:一个人必须依赖他人,并应找一个比自己更强的人去依靠。
(11)过分关切:一个人应该为别人的难题或困扰而烦恼。
(12)惰性:个人的自我陶醉或不必积极参与活动,也必能带来极大的喜悦。
非理性信念有三种基本形式。自我完美信念:“我必须干得非常好并赢得赞同,否则我就是个糟糕的人”;公平世界信念:“别人必须按我希望的方式很体贴很和气地对待我,否则这个世界就应该为这些不好的对待受到谴责、诅咒和处罚”;自我中心信念:“我的生活环境必须安排得如我所愿的舒服、快捷和方便,毫无烦心之处”。
同其他的心理治疗学派一样,理情行为疗法也是特别关注负面情绪的,但它将其划分为不健康的负面情绪和健康的负面情绪。不健康的负面情绪包括焦虑、忧郁、愤怒、排拒、罪恶感、羞耻感、悲观、猜疑和嫉妒;健康的负面情绪包括担心、伤感、遗憾、后悔、失望、关心人际关系和对健康的担心。理情行为疗法强调一定要注意区分不同的情绪,以便有助于找出这些情绪背后的信念。
(二)非理性观念的特征
韦斯勒(R.A.Wessler)经过归纳研究,总结出了不合理信念的几个特征。
1.绝对化要求
绝对化要求是指人们以自己的意愿为出发点,对某一事物怀有认为其必定会发生或不会发生的信念,它通常与 “必须”、“应该”这类字眼连在一起。比如,“我必须获得成功”,“别人必须很好地对待我”,“生活应该是很容易的”,等等。怀有这样信念的人极易陷入情绪困扰中,因为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都有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某个具体的人来说,他不可能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获得成功;而对于某个个体来说,他周围的人和事物的表现及发展也不可能以他的意志为转移。因此,当某些事物的发生与其对事物的绝对化要求相悖时,他们就会受不了,感到难以接受、难以适应,并陷入情绪困扰。理情行为疗法就是要帮助他们改变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认识其绝对化要求的不合理、不现实之处,帮助他们学会以合理的方法去看待自己和周围的人与事物,以减少他们陷入情绪障碍的可能性。
2.过分概括化
过分概括化是一种以偏概全、以一概十的不合理思维方式的表现。艾利斯曾说过,过分概括化是不合乎逻辑的,就好像以一本书的封面来判定其内容的好坏一样。过分概括化的一个方面是人们对其自身的不合理的评价,如当面对失败是极坏的结果时,往往会认为自己“一无是处”、“一钱不值”、是“废物”等。以自己做的某一件事或某几件事的结果来评价自己整个人,评价自己作为人的价值,其结果常常会导致自责自罪、自卑自弃的心理及焦虑和抑郁情绪的产生。过分概括化的另一个方面是对他人的不合理评价,即别人稍有差错就认为他很坏、一无是处等,这会导致一味地责备他人,以致产生敌意和愤怒等情绪。按照埃利斯的观点来看,以一件事的成败来评价整个人,这无异于一种理智上的法西斯主义。他认为一个人的价值就在于他具有人性,因此他主张不要去评价整体的人,而应代之以评价人的行为、行动和表现。这也正是理情行为疗法所强调的要点之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完美无缺的境地,所以每个人都应接受自己和他人是有可能犯错误的。
3.糟糕至极
糟糕至极是一种认为如果一件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将是非常可怕、非常糟糕的,甚至是一场灾难的想法。这将导致个体陷入极端不良的情绪体验如耻辱、自责自罪、焦虑、悲观、抑郁的恶性循环之中,而难以自拔。糟糕就是不好、坏事了的意思。当一个人讲什么事情都糟透了、糟极了的时候,对他来说往往意味着碰到的是最坏的事情,是一种灭顶之灾。艾利斯指出,这是一种不合理的信念。因为对任何一件事情来说,都有可能发生比之更好的情形,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可以定义为是百分之百糟透了的。当一个人沿着这条思路想下去,认为遇到了百分之百的糟糕的事或比百分之百还糟的事情时,他就是把自己引向了极端的、负的不良情绪状态之中。糟糕至极常常是与人们对自己、对他人及对周围环境的绝对化要求相联系而出现的,即在人们的绝对化要求中认为的“必须”和“应该”的事情并非像他们所想的那样发生时,他们就会感到无法接受这种现实,因而就会走向极端,认为事情已经糟糕到了极点。“他们认为非常不可能的事情确实有可能发生,尽管有很多原因使我们希望不要发生这种事情,但没有任何理由说这些事情绝对不该发生。我们必须努力去接受现实,尽可能地去改变这种状况;在不可能时,则要学会在这种状况下生活下去。”
在人们不合理的信念中,往往都可以找到上述3种特征。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地具有不合理的思维与信念,而那些严重情绪障碍的人这种不合理思维的倾向尤为明显。情绪障碍一旦形成,往往是难以自拔的,此时就急需进行治疗。
四、其他重要概念和观点
(一)次级症状
一个人在C点产生情绪失调,体验到焦虑、抑郁、自卑或愤怒等痛苦感受时,会把相当一部分注意力转移到这些心理痛苦上,以同样非理性的信念和自卑思维来对待自己的情绪症状。他会对自己说:“我是绝对不该如此焦虑的,天哪,我竟得了焦虑症,这太可怕了,我无法忍受,我是多么糟糕啊!”这样,这个人就会出现对焦虑的焦虑,对抑郁的抑郁。艾利斯把这种心理痛苦本身而来的症状称作次级症状。这种次级症状往往比初级症状还令人痛苦。由于次级症状,当事人更觉得无能为力,因而妨碍当事人把精力放在理解、处理初级症状上。所以,REBT的咨询者往往先处理次级症状,或者在处理初级症状的同时注意鉴别和处理次级症状。
(二)咨访关系
REBT赞成咨询者与当事人之间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也赞成运用同感倾听、情感反映等技术来建立关系。但总的来说,REBT只把关系作为支持、鼓励当事人自我探索和改变的辅助条件,不像以人为中心疗法重视关系本身。事实上,REBT认为在没有咨访关系支持的情况下,个人通过阅读REBT的自助读物也能自我改变。REBT指出,对咨访关系中咨询者和当事人过分依赖、需要对方的认可这一点应抱谨慎的态度。因为这种态度一方面会妨碍当事人切实行动起来改变自己,另一方面会妨碍咨询者坚定地激励当事人作出改变,而这会导致彼此迁就。REBT经常对双方认可、赞赏这种态度背后的非理性信念进行探讨。
REBT与以人为中心疗法非常一致的一点是对无条件自我接纳的重视。REBT非常注意向当事人灌输这样的信念:对人不应该作价值评判,一个人不因为他有钱、事业成功就更有价值,也不因为未达到某一外在标准就没有价值。总之,一个人肯定自己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时,是不需要任何先决条件的。
(三)整体机能观和综合的改变途径
REBT坚持认为,人的心理活动是一个整体,思想、体验和行为互相作用,彼此关联。假如一位妇女的信念是:“我在任何情况下都很出色,如果不这样那就太糟了,那我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人!”那么,她就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情绪,她在求职、工作中的行为也会出现失调。不仅认知会影响情绪和行为,情绪、行为也会影响认知。这就是整体机能观。
与此相应,REBT在治疗策略上持综合立场,即开放性地采用认知的、情绪的和行为的治疗方法及技术。REBT认为,人产生失调的方式是复杂多样的,没有一种单一的方法,能帮助当事人从不同的失调中恢复过来。所以,REBT除了它自己独有的一些认知、行为方法外,也有选择地运用了由其他治疗流派发展出来的策略。
(四)领悟与行为改变
REBT极其强调领悟的作用。但它对领悟有自己的看法。REBT认为,领悟可以有认知的领悟和情绪的领悟,两种领悟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前者只是相信某事,其强度较弱,且难以一贯坚持;而后者强度较大,坚持性好。因此,治疗应追求这种伴有强烈的情绪体验的领悟,它对改变的作用更大。REBT认为,一个人要改变其不适情绪和行为,需要达到三种不同水平的领悟:第一种水平的领悟是,当事人承认情绪、行为的失调基本上是不由先前事件(即As)引起,而是由自己加在这些事件上的非理性信念(iBs)引起;第二种水平的领悟是,当事人认识到不管自己最初是怎样出现失调的,之所以现在仍然心烦意乱,是因为仍在向自己灌输与当初一样的非理性信念;第三种水平的领悟是,当事人意识到即使有了第一种和第二种水平的领悟,认识到是自己“创造”的并“维持”着自己的情绪失调,这些认识不会自动使自己的情绪、行为困扰消失,除了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开始就持之以恒地从思维上、情绪体验上和行动上与自己的非理性信念作战斗外,没有别的出路!
第三 理情行为疗法的治疗过程及治疗方法
一 、理情行为疗法的治疗过程的具体步骤
(一)明确REBT的结构,了解治疗要求
对于初次接受REBT治疗的来访者,咨询者首先要向他(她)宣讲REBT的基本原理,尤其是ABC理论。让他(她)明白,在REBT看来,不是个人遭遇的事件,而是个人的非理性信念造成了情绪和行为上的困扰,以及怎样通过认知改变来改善情绪和行为。同时,还要说服来访者相信理性—情绪分析是有效、有用的。这种讲解要适合来访者的接受能力,浅显易懂。此外,要交代REBT治疗应做些什么,来访者有些什么任务(如阅读、思考、练习等),让来访者有所准备。
(二)检查非理性信念和自损思维
理情行为疗法把认知干预视为治疗的“生命”。因此,几乎从治疗一开始,在问题探索阶段,咨询者就以积极的、说服教导式的态度帮助来访者探查隐藏在情绪困扰后面的“自语”,借此来明确问题的所在。咨询者坚定地激励来访者去反省自己在遭遇刺激事件后,在感到焦虑、抑郁或愤懑时对自己“说”了些什么。
(三)与非理性信念辩论
与非理性信念辩论是REBT疗法的核心。咨询者运用多种技术(主要是认知技术)帮助来访者向非理性信念和思维质疑问难,证明它们的不现实、不合理之处,认识它们的危害。进而产生放弃这些不合理信念的愿望和行动。
(四)得出合理信念,学会理性思维